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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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信托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示范文本)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信托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示范文本)财产信托基本协议财托字第_号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

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

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

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

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

有关信托合同文本格式4篇

有关信托合同文本格式4篇

有关信托合同文本格式4篇篇1信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达成的一种以信托财产为内容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特定意愿。

在制定信托合同时,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和清晰性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托合同的文本格式及其相关要素。

一、信托合同的格式1. 标题:信托合同的标题应当明确表达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一般可以取为“信托合同”或“信托委托合同”。

2. 主体部分:信托合同的主体部分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应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主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主要义务内容。

3. 条款编号:信托合同中的条款应当进行编号,例如“第一条、第二条”等,以便清晰地区分各项内容。

4. 条款内容:信托合同的条款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言简意赅,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含糊语言,以免引起争议。

5. 签署:信托合同应当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进行签署,并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其他必要的签署方。

二、信托合同的要素1. 委托人信息: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2. 受托人信息: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3. 信托财产: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信托财产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

4. 信托目的: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信托的目的、用途等信息。

5. 受益人信息: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受益份额等信息。

6. 信托期限: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载明信托的期限、起止时间等信息。

7. 信托管理费用:信托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信托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等信息。

三、信托合同的注意事项1. 信托合同的文本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合同的格式和要素,避免引起争议。

2. 在签署信托合同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义务,确保达成一致意见。

3. 在起草信托合同时,应当注意用简练、明了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便当事人理解。

4. 当信托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清或有疑问之处时,应及时与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联系,进行咨询和解决。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6篇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6篇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6篇篇1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信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履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信托受益人有权依法要求信托财产的保全和增值,信托受益人不得以其个人的权益干涉信托管理人的决策。

第三条本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如有违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信托目的结束。

第二章信托的设立第五条信托的设立应按照法律规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信托的财产属于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管理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信托管理人有义务妥善管理信托财产。

第七条信托的设立应明确信托财产的来源和用途,如有新增的信托财产,应在本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章信托的管理第八条信托管理人有义务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管理信托财产,不得违反信托合同约定或滥用信托财产。

第九条信托管理人应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和需求,合理投资和管理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第十条信托管理人应及时向信托受益人披露信托财产的状况和投资收益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信托的终止第十一条信托管理人应在信托目的实现后,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财产交付给信托受益人。

第十二条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管理人不再对信托财产承担管理责任,信托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的完全支配权。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篇2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专业版第一条緣起甲方(委托人)因〇〇事由,特委托乙方(受托人)托管其〇〇财产,甲方同意按照本信托合同的约定行使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条信托财产1. 甲方应将信托财产交与乙方保管、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配信托财产,且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不得擅自挪用。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

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一、合同背景信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一定的财产或权益交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受托人按照约定的目的和方式进行管理和运用,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的一种合同。

为了规范信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特制定本通用版信托合同文本格式,供各方参考和使用。

二、合同条款1. 合同主体委托人:受托人:2.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特定目标,保护委托人的权益,并确保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3. 委托财产委托人将以下财产交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详细列出委托财产的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4. 受托人的义务4.1 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指示,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4.2 受托人应以诚实、勤勉和谨慎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4.3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财产,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4.4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供有关委托财产的情况和运作情况的报告。

5.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5.1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委托财产的情况和运作情况。

5.2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5.3 委托人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文件。

5.4 委托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6. 信托期限本信托合同的期限为(具体期限)。

7. 合同解除7.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列举可能的解除情况,如双方协商解除、达到约定目标等)7.2 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返还委托财产。

8.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事项)三、合同生效与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四、合同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五、合同附件(列举附件,如财产清单、授权书等)六、合同签字委托人(签字/盖章):日期:受托人(签字/盖章):日期:以上为信托合同文本格式通用版,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自《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5〕1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8号)印发以来,对规范信托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行业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约束效能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监管规章的不断完善,逐步暴露出反映信托特色不够充分、行业导向和宣传作用不明显、部分科目概念不统一、信息可比性较差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更好地体现信托行业特点,客观反映信托公司经营状况,银监会决定对信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格式进行修订完善,新的年报披露格式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会计信息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科目概念和口径的规范和细化、补充体现信托特色业务信息等三个重点,对年报披露格式和年报摘要披露格式作出修订(修订后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一)与会计信息相关的修订。

由于固有业务会计核算自2008年起已全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也将于2010年起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故信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中,需明确说明执行的会计制度均为《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所有与会计有关的内容均做出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1.“经营管理”部分,第二条“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披露的简报格式。

建立信托的法律文件范本及要点解析

建立信托的法律文件范本及要点解析

建立信托的法律文件范本及要点解析[开始]建立信托的法律文件范本及要点解析I. 引言在现代社会,信托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财务规划工具。

建立信托的过程需要一份法律文件,该文件规定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本文将提供一份信托法律文件范本,并对要点进行解析。

II. 信托法律文件范本下面是一份标准的信托法律文件范本,以便作参考:信托文件本信托文件(以下简称“本文件”),由[姓名/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制定并进行签署于[日期],用于建立和管理[信托名称](以下简称“信托”)。

1. 受托人委托人指定[姓名/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作为信托的受托人。

受托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管理信托财产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信托财产;- 向受益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报告。

2. 委托财产委托人将以下财产(以下简称“委托财产”)纳入信托:- [列举委托财产的详细描述]委托财产仅限于上述列举,除非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更改。

3. 受益人本信托的受益人为[受益人姓名/组织](以下简称“受益人”)。

受益人享有以下权益:- 从信托收益中获得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受益权;- 在受益人权益转让后,将相关权益转移给受益人的继承人或指定接受人。

4.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期限为[期限],超过期限后,继续遵守本文件直至信托目的实现。

5. 信托目的本信托的目的是[目的]。

所有信托财产将用于实现该目的。

6. 委托人权益委托人应享有以下权益:- 修改或撤销本信托;- 指定受益人;- 指示受托人处理委托财产;- 以书面方式通知信托变更。

7. 变更和解释任何对本文件的变更或解释,需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书面同意,并进行公证。

III. 要点解析1. 委托人的责任和权益委托人作为信托的设立方,拥有一系列的责任和权益。

他们有权修改或撤销信托,并指定受益人及相关指示。

同时,委托人应履行审慎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

2. 受托人的职责受托人是信托的管理者,他们有责任管理和保护信托财产,并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行事。

信托行业书模板与信托财产与受益人

信托行业书模板与信托财产与受益人

信托行业书模板与信托财产与受益人尊敬的读者:以下是信托行业书模板与信托财产与受益人的文章内容。

信托行业书模板一、背景介绍信托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发展日益成熟。

为了更好地规范信托业务,提升行业形象,特编写了本篇信托行业书模板,以供广大信托认真学习参考。

二、信托财产的定义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依法将自己的财产交付给受托人管理,以实现特定目的的财产。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债券、房产、土地等形式的财物。

三、信托财产的分类1. 金融类信托财产: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2. 不动产类信托财产:包括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资产。

3. 现金类信托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四、信托财产的管理1. 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应配合受托人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并按照约定支付信托款项。

2. 信托财产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管理信托财产,确保财产安全,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报告。

3. 信托财产受益人的权益:受益人依法享有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权益。

五、信托财产的受益人权益保护为保护受益人的权益,信托行业应加强自律与监管,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1. 加强信息披露,向受益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 完善受益人权益保护制度,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3. 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信托资产的安全与稳定性。

六、总结信托行业书模板的编写,旨在规范信托业务的开展,保护受益人的权益,提高信托行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相信通过行业书模板的使用,信托业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是信托行业书模板与信托财产与受益人的文章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 11页)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 11页)

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doc 11页)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一、信托业务文件的概念及意义《信托法》使用的“信托文件”一词,是指使信托得以设立的书面文件,包括信托合同、遗嘱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在中国第一个标准意义上的信托产品上海爱建信托推出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中,爱建信托拟制的格式信托合同所称的“信托文件”的涵义区别于《信托法》中的“信托文件”。

我们认为,有必要将信托公司为开展信托业务而使信托成立并生效所必须备置签署的各类文件另起一个名称,我们将其称之为“信托业务文件”。

我们认为“信托业务文件”与“信托文件”的区分,不但有形式上的意义,而且具有实质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理》第四条规定,“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将信托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备置的各类文件以“信托业务文件”概而称之,可以明确这类文件的性质,并将其与遗嘱信托的遗嘱及其它非营业性信托的信托文件予以明确区分。

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非资金信托业务品种称之为信托产品推介说明书,下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业务文件对于信托的设立、生效是必备要件。

《信托法》规定:信托的设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从《信托法》和人民银行的两个“办法”的有关条款来看,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书面的信托合同是必须具备的信托业务文件之一。

除信托合同之外,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还须拟制和备置《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于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由于《暂行办法》是为规范资金信托业务而颁行,所以风险申明书被冠之以“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名称。

由于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不限于资金信托业务,因此,“风险申明书”应通称为“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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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文件种类格式与基本内容的规范一、信托业务文件的概念及意义《信托法》使用的“信托文件”一词,是指使信托得以设立的书面文件,包括信托合同、遗嘱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在中国第一个标准意义上的信托产品上海爱建信托推出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中,爱建信托拟制的格式信托合同所称的“信托文件”的涵义区别于《信托法》中的“信托文件”。

我们认为,有必要将信托公司为开展信托业务而使信托成立并生效所必须备置签署的各类文件另起一个名称,我们将其称之为“信托业务文件”。

我们认为“信托业务文件”与“信托文件”的区分,不但有形式上的意义,而且具有实质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理》第四条规定,“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将信托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备置的各类文件以“信托业务文件”概而称之,可以明确这类文件的性质,并将其与遗嘱信托的遗嘱及其它非营业性信托的信托文件予以明确区分。

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非资金信托业务品种称之为信托产品推介说明书,下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业务文件对于信托的设立、生效是必备要件。

《信托法》规定:信托的设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从《信托法》和人民银行的两个“办法”的有关条款来看,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书面的信托合同是必须具备的信托业务文件之一。

除信托合同之外,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还须拟制和备置《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于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由于《暂行办法》是为规范资金信托业务而颁行,所以风险申明书被冠之以“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名称。

由于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不限于资金信托业务,因此,“风险申明书”应通称为“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除信托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之外,法律、法规对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还须备置何种信托文件没有明确规定。

但对于信托公司预先设计信托产品并通过集合资金信托的设立筹集资金的,我们认为,必须拟制“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并通过法律或法规认可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法律或法规有必要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我们将在另文“信托产品的推介与集合资金信托的公开信息披露”中对此进一步论述这一问题)。

即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从其法律性质和作用的角度仍可以证明是必备的信托业务文件。

就“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法律性质和作用而言,“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在信托合同签定之前应该被视为一种“信托要约邀请”,其作用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而在信托合同签定之后,“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应具有与信托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于信托合同未尽事宜,“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应视为对信托合同的补充条款。

因此,从这一角度分析推断,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是必备的信托业务文件之一。

值得指出的是,只有信托公司主动设计并推介的集合资金信托项目,才须由信托公司准备“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这种信托业务文件并在推介信托产品时使用。

二、信托合同1、信托合同的概念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信托合同调整的信托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信托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信托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信托合同涉及三个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但信托合同只需委托人与受托人两个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订立,不需受益人的同意或认可。

这是信托合同与其他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

签定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就受托人而言,营业性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信托公司(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人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机构。

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信托合同,但代理人必须出具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信托合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而且,我们认为信托合同的书面形式目前只能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不能采取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

今后监管机关允许信托公司推出信托受益权凭证化的产品、且信托受益权可以在信托受益权市场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信托合同应当可以采用电子数据的方式。

2、信托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1)《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法》第九条规定:“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信托目的;②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③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④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⑤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上述必须载明的事项之外,《信托法》第九条还规定了“可以载明”的事项: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从上述规定来看,一方面,《信托法》并未专门就信托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相应规定,《信托法》第9条的规定是针对信托文件而作出的,而不是仅限于信托合同而言的。

另一方面,《信托法》的规定是宽泛的,许多必备事项被列入为“可以载明”的事项,因此仅依据《信托法》的规定订立信托合同是很不完善的。

(2)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托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均有规定,两个《办法》的规定有所差别。

应该指出的是,《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所称的信托合同是专指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托合同,因此其使用的概念自然与《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有所不同。

综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信托合同必须载明的事项应包括:①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②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③信托目的;④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属资金信托的,应载明信托资金的币种及金额。

属其他形态信托财产的,应载明其数量、价值、购置成本、帐面价值、市场价值、评估价值或信托当事人认可的其他公允价值;⑤信托期限;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⑦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者安排;⑧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⑨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⑩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及方法;⑾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处分方式;⑿信托事务的报告;⒀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⒁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风险揭示;除在信托合同中进行风险揭示之外,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时,还应当另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⒂信托财产损失后的损失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⒃受托人辞任事项及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⒄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⒅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或信托产品推介说明书)与信托合同的关系。

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构成对信托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⒆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3、格式合同与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保护信托合同大多属于格式合同,即为顺利开展信托业务,方便重复使用而由信托投资公司预先拟定并在拟定合同条款时未与委托人协商,委托人被动接受全部合同条款的合同。

对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而言,信托合同均为格式合同。

由于格式信托合同系由信托投资公司单方面拟定,因此容易出现信托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厚己薄彼损害受益人利益的问题。

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有:①免除或减轻受托人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和限制对方权利;②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式、范围及对象语焉不详,使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限实际不受限制或难以被委托人限制;③信托报酬的获取被置于优先于受益人利益的地位;④使用笼统、含糊的言词进行风险提示,使委托人未能充分注意风险;或诱导委托人忽视、低估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监督管理机关应当拟订颁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必须按照监管机关要求的格式、基本内容等拟定信托合同,并将各类格式合同向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发现格式合同中存在有损害受益人利益条款和内容的,监督管理机关应责令信托投资公司改正并予以必要的行政、经济处罚。

同时,委托人、受益人也可以就格式合同的公平性提出置疑,并向监督管理机关举报或投诉。

在建立信托业务的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将作为必须披露的信托业务信息之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1、“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法律效力《信托法》及两个行政法规均未有涉及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任何规定。

但是,我们认为,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是信托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必备的信托业务文件,其法律性质为:在信托合同签订之前,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为要约邀请。

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向潜在客户推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作用及法律属性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公开刊登的投股说明书。

信托合同达成,意味着委托人接受信托公司的要约,因此,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法律效力与信托合同并无不同。

而在信托合同签订时,对于拟进行的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式和安排、项目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回报率预测、对各种风险及防范措施的分析、信息披露的承诺等等内容,不可能也不宜全面体现在信托合同的条款中。

这些没有体现在信托合同中而体现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中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视为信托合同的补充部分。

为了赢得投资者,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对信托产品的介绍通常会很全面。

实际上为了维护信托市场的秩序,防范信托公司借信托之名行融资之实,确保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利益,法律、法规也应当强制性地要求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必须具体、详实、准确。

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中,信托公司往往为了吸引客户而做出大量的承诺。

这些承诺在信托合同中未明确体现为信托公司义务条款的,并不表示信托公司就此免于承担责任或不须履行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因承诺而产生的义务。

由于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应视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合同,因此信托公司在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中的承诺构成自己的法定义务,而不论这些承诺是否写进信托合同。

当信托合同与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彼此矛盾时,若不涉及到受益人的利益或受托人的义务,应以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准,若涉及受益人的利益或受托人的义务时,应当以有利于受益人利益者为准。

对此,监管机关应当通过法规予以明确规定。

2、正名:“信托计划”应当更名为“信托资金招募说明书”1979年中国信托业恢复后第一个真正的信托产品“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是由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于2002年9月推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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