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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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别山---地质之美

湖北大别山---地质之美

大别山
黄 冈 市 遥 感 影 像 (
2012
湖 北 大 别 山 区 三 维 遥 感 影 像
大别山:为什么?
名称之由来
相传唐代著名诗人李 白(701年-762年) 当他 登上了大别山主峰后,观 赏了南北二侧的景色不禁
感叹道:“山之南山花烂
漫,山之北白雪皑皑,此 山大别于他山也!”大别 山由此得名。
湖北大别山
地质之美
何栋材
教授/博士
黄冈师范学院 2017.3.19
内容提纲
一.大别山:是什么? 二.大别山:为什么? 三.大别山:怎么样?
大别山:是什么?
大别山
大别山位于中
国安徽省、湖北
省、河南省交界
处,介于北纬
30°10′~32°30′
,东
经112°40′~117°10′,
大别山
为淮河和长江的 分水。
TTG岩套是一类由英云闪长岩(tonalite)—奥长花岗岩 (trondhjemite)—花岗闪长岩(granodiorite)构成的岩石 组合,太古宙时期出露规模最大,是早期陆壳的主体。
TTG 岩 系
究岩浆演化、岩石圈与地幔物 质交换具有重大 科学价值!
大 别 旅山 游地 价质 值遗 迹 之
山之由来
山之形成
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
大别山之雄—中央造山带
造山带,是地球上部由岩石圈剧烈构造变动和其物质与结构的
重新组建使地壳挤压收缩所造成的狭长强烈构造变形带,往往在地表
形成线状相对隆起的山脉,一般与褶皱带、构造活动带等同义或近乎
同义,包括地壳挤压收缩,岩层褶皱、断裂,并伴随岩浆活动与变质
作用所形成的山脉,以及拉伸构造、剪切走滑在形成裂谷、裂陷盆地 的同时,相对造成周边抬升,构成山系。这种横向收缩、垂向增厚, 隆升成山而造成构造山脉的作用叫作造山作用或造山运动 ,与地壳 运动中的造陆运动相提并论。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黄政办发〔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6日黄冈市全域旅游发展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35号)精神,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将旅游业作为重点服务业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逐步形成全景化打造、全时空体验、全要素保障、全程化服务、全方位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黄冈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构建全域旅游的联动体制机制,形成规划布局科学、产品供给丰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良好、综合环境优美的全域旅游体系,产业融合更加充分,发展品质更加优化,品牌形象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旅游综合贡献更加突显,主要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率在12%以上,旅游发展综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域全业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旅游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施行日期】201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管理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保护、建设和管理,保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护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龙感湖属湖北省部分的水域、滩涂、草甸及其周边的林地、稻田、池塘、港渠等区域。

第三条凡在本保护区内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自然资源是指保护区范围内土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景观资源等。

第五条保护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保护区管理局)为保护区综合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行使保护区综合管理权、行政执法权。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三)调查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监测和研究,并建立档案。

阿拉善沙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

阿拉善沙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

阿拉善沙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2019年度工作报告1.公园身份地质公园名称、国家、区域网络:阿拉善沙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中国/亚太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加入年份/上次再评估年份:2009年/2017年尸ifW'H1(HM黑阿拉善街朝洽冏拼秘JJ娜堞舸H纵4A1.Xa Desert UNESCOfelobalGeofWP(本年度最重要活动的照片)2.地质公园数据员工人数:49名员工,含5名地学家游客人数:800万人次活动次数:10次开展地质公园教育计划的学校班级数:40个班级地质公园发表新闻稿数量:38篇3.地质公园活动2017年主要成就:加强了地质遗迹保护,拓展了科普宣传教育方式,积极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举办的各项活动,地质旅游持续发展,完成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各项工作,由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整建制转隶到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对GGN的贡献——网络活动和参与:国际交流方面:应第六届亚太世界地质公园大会组委会的邀请,组织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由亚太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主办在印度尼西亚林贾尼-龙目岛世界地质公园召开第六届亚太世界地质公园大会。

通过参会开拓了视野,学习借鉴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国内交流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在敦煌举办的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年会、第五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国际培训班、2019中国森林旅游节;2019年阿尔山世界地质公园揭碑活动暨地质公园建设与发展研讨会、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揭碑开园暨地质公园与区域经济发展国际座谈会、敦煌世界地质公园揭碑仪式暨2019年甘肃省旅游地学与地质公园学术年会;参加了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北京举办的“中国地质公园”主题宣传活动,8家世界地质公园与2家国家地质公园在论坛上从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方面做了报告,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主题向论坛大会交流分享典型案例及管理经验,进一步宣传推介地质公园资源和品牌,不断提升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2•【字号】黄政办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黄政办发[2007]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这些年来,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先后成立了一批非常设机构,这些机构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非常设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对市政府领导担任职务的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

清理的原则:对确需保留的非常设机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及经过明确分工就可以做好工作的非常设机构予以撤销,有关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根据上述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对2001年以来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成立的非常设机构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164个、撤销38 个。

今后,原则上不再成立新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职务的非常设机构,政府事务中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确需成立的,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现将保留的非常设机构市政府领导任职情况和撤销的非常设机构名单通知如下:一、保留的非常设机构市领导任职情况1、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荣副主任委员:杨智2、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卢焱群、龙福清3、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常务副主任:卢焱群4、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荣常务副主任委员:梅香雪5、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杨智、蔡德坤6、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梅香雪7、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蔡德坤8、市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卢焱群、杨智9、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10、市长江堤防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蔡德坤11、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刘大洪12、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13、2239工程黄冈市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杨智14、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长江干堤加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蔡德坤15、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刘雪荣副指挥长:蔡德坤16、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蔡德坤17、市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刘雪荣副指挥长:卢焱群、龙福清18、白莲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蔡德坤19、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蔡德坤20、市天然气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常务副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杨智21、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2、市清收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3、市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4、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刘大洪25、市实施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邓新华26、市医药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杨智27、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8、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29、市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蔡德坤30、大别山(黄冈)国家地质公园申报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杨智31、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卢焱群常务副主任:邓新华32、市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3、市支援三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4、市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5、市推行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6、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7、黄冈城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8、市政府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9、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0、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卢焱群42、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3、市处理粮食财务挂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4、市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5、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6、民兵废旧和危险爆炸物品销毁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7、市支持驻黄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8、鄂黄长江大桥专项借款偿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9、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主任:卢焱群50、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1、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梅香雪52、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梅香雪53、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4、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5、市清理整顿乱集资乱摊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6、市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7、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邓新华58、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工程黄冈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9、市外派海员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0、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1、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2、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3、市打包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龙福清64、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龙福清、杨智65、市支持合武铁路黄冈段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6、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7、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8、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9、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杨智70、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71、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刘大洪72、市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卢焱群73、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龙福清74、市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龙福清75、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梅香雪76、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龙福清77、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主任:龙福清78、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79、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0、巴河航道疏浚整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龙福清81、黄冈城区“三让一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2、市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3、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4、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5、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6、市大广北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7、市武英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8、市鄂东大桥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9、上巴河大桥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0、黄冈“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1、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2、黄冈长江水上搜救中心和黄冈长江水上搜救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3、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4、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5、市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6、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7、黄冈市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98、黄冈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99、市献血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0、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1、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2、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3、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104、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105、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106、市第二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梅香雪107、市第二实验小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副组长:杨智108、市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09、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0、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1、市清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2、市打击走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3、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4、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5、市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6、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7、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8、市中药材GAP种植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119、市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120、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121、黄冈城区科技强警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2、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3、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4、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5、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新华126、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7、市残疾人事业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邓新华128、市农村五保“福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9、市烟草专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0、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1、市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2、市宣传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3、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4、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主任:邓新华135、市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6、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7、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8、市河道堤防土地重新确权划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39、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0、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1、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2、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3、市完善养殖证制度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4、市林权登记换发证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5、市长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6、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7、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8、白莲河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9、市连江支堤及八一大堤整险加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0、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1、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蔡德坤152、市利用日元贷款城市防洪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蔡德坤153、市国有农场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4、“黄冈兴农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5、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6、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长:蔡德坤157、大别山自然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8、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9、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0、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1、黄冈城区蔬菜无害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2、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3、市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4、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二、撤销的非常设机构1、上海光明乳业黄冈奶牛养殖基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2、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3、黄冈市奥康商业步行街拆迁建设指挥部4、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5、市迎接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6、黄冈承天寺筹建委员会7、市政府适应我国加入WTO进程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领导小组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领导小组9、市认购“关爱老年人,让夕阳更美好”公益明信片领导小组10、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第九届市长联席会筹备领导小组11、武英高速公路黄冈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12、市大广北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13、黄冈交通学校创建省级重点中专领导小组14、市第七、八届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15、全省农产品出口暨招商引资洽谈会黄冈市筹备小组16、,2001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黄冈市筹备小组17、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18、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19、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协调领导小组20、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21、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22、阳枫公路黄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23、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4、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25、黄冈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26、市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领导小组27、市信息网络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28、市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29、市实施卫星定位(GPS)报警监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30、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31、市堤防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32、市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领导小组33、市河道铁砂开采管理秩序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34、市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35、市板栗嫁接管理和黄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小组36、“苏丹红”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7、市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38、市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世界地质公园操作指南

世界地质公园操作指南

世界地质公园操作指南1. 前言
1.1 地质公园的概念和意义
1.2 地质公园的分类和特征
2. 地质公园的建立
2.1 选址和评估
2.1.1 地质遗产价值评估
2.1.2 生态环境评估
2.1.3 社会经济评估
2.2 申请程序
2.2.1 申请材料准备
2.2.2 申请流程
2.3 规划和建设
2.3.1 总体规划
2.3.2 基础设施建设
2.3.3 解说系统设计
3. 地质公园的管理
3.1 管理机构和人员
3.2 保护措施
3.2.1 地质遗产保护
3.2.2 生态环境保护
3.2.3 文化遗产保护
3.3 科普教育
3.3.1 解说员培训
3.3.2 科普活动
3.3.3 教育基地建设
3.4 旅游服务
3.4.1 游览路线设计
3.4.2 旅游设施建设
3.4.3 旅游产品开发
3.5 监测与评估
3.5.1 地质遗产监测
3.5.2 生态环境监测
3.5.3 游客满意度评估
4. 地质公园的国际合作
4.1 加入国际地质公园网络 4.2 国际交流与合作
4.3 品牌推广与宣传
5. 案例分析
5.1 国内典型地质公园案例 5.2 国外典型地质公园案例
6. 总结与展望。

巍巍大别山——走进湖北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

巍巍大别山——走进湖北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

26巍巍文/湖北黄冈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地质奇观大别山——走进湖北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黄冈大别山于2018年4月17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成为世界地质公园,这是我国第37个同时又为湖北省第2个世界地质公园。

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位于湖北省东北部黄冈市境内,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总面积2 625.54平方千米,其以大陆造山带构造—花岗岩山岳地貌为特征,兼具地质遗迹的典型性、系统性等特点,是地学研究的天然实验室,是自然环境优良、历史文化厚重、科普价值极高的自然保护地。

大别之山别于何相传历史学家司马迁在20岁时曾游历今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山东、河南等地的名山大川,当他登上大别山主峰,观赏南北两侧景色后不禁感叹道:“山之南山花烂漫,山之北白雪皑皑,此山大别于他山也!” 大别山由此得名。

当然,还有一个更具神话色彩的说法:据说在洪荒之世,. All Rights Reserved.27> 哲人观海 华 仁/摄天地浑然一体,亿万生灵被挤压在昏暗的天地之间,后来有一座山訇然升起,用它的脊梁把苍天高高撑起,从此有了天地之分,万物生灵也得以获得光明。

由于这座山分出了天和地,分出了白天和黑夜,使天地有别,便被称为大别山。

传说固然动人,但毕竟只是表达人们对大别山的景仰。

追根溯源,大别山的特点及其独特的地理条件与文化渊源息息相关。

据地质学家论证,大别山在远古时代,曾是一片汪洋,在大约20亿年前,由于地壳运动,这里的地面逐渐隆起,形成了> 罗田天堂春雾 刘 飞/摄. All Rights Reserved.28地质奇观现在连绵千余千米的大别山脉,成为了中国长江和淮河的分水岭,山南麓的水流入长江,北麓的水流入淮河,因此大别山的山南山北气候环境截然不同,植物的差异也很大。

地学研究实验室大别山,是中华大地中央腹地绵延2 000多千米、横亘东西的巨大秦岭—大别山系的东延部分。

而整个秦岭—大别山系在地质学中则被认定为华北板块与扬子板块的结合带,是全球著名的大陆造山带之一。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黄政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黄政发〔20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5日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目录前言1一、背景与基础4(一)发展背景4(二)发展基础5(三)存在问题8二、总体要求9(一)指导思想9(二)发展原则9(三)发展定位10(四)主要目标11三、空间布局12(一)两大核心12(二)三大组团14四、重点产业16(一)现代中医药16(二)绿色健康食品19(三)健康养生旅游21(四)医疗卫生与养老23(五)运动健身25五、重大工程27(一)大健康城市品牌创建工程27(二)中医药文化传承工程28(三)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工程28(四)大健康重点企业培育工程29(五)大健康助推乡村振兴工程29六、保障措施30(一)加强组织领导30(二)强化政策保障30(三)强化资金保障31(四)加强人才保障31(五)抓好重大项目32(六)营造良好氛围32(七)加强监测考核33前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长远发展和时代前沿出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坚定不移实施这一战略,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扎实的健康根基。

“健康中国2030”把发展健康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到2030年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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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范围以黄冈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的规划为准,地质公园的边界根据实际地形的变化、采用折线围合的办法予以确定,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本办法所称自然和文化遗产是指地质公园园区内除地质遗迹之外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条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自然景观属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地质遗迹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占、破坏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地质公园管理,促进地质公园的保护。

鼓励对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

第六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公园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地质公园范围内各景区的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标识系统维护、地质科研、科普宣传等工作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及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各界捐赠、国际组织捐助等渠道,筹集地质公园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地质公园保护事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管理第八条黄冈市人民政府建立地质公园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地质公园管理制度和措施,统筹协调地质公园管理和保护的重大事项。

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公园的保护、规划、利用和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湖北黄冈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是地质公园的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地质公园管理职责。

地质公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所属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对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有关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二)编制地质公园发展规划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拟定地质公园宣传、保护、建设、开发管理办法;(三)组织申报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四)建设地质旅游景点,建立地质遗迹数据库,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六)开展地质公园科学研究、科学考察、科学教育、科技对外交流,建立地质科学教育基地;(七)协调地质公园内相关园、馆的工作关系,指导所辖区域的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八)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质公园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质公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地质公园管理机构,除应当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职责之外,还应当根据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地质公园内破坏地质遗迹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和协助其他有关部门对破坏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一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文化和旅游、水利和湖泊、公安、交通和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管理与保护。

地质公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地质公园的保护、利用与管理,并教育、引导和督促村(居)民运用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地质公园自然生态资源保护。

第十二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巡查、科普科研、考察交流等活动,以及有关部门在地质公园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等工作时,各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接受监督检查。

地质公园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相互重叠的区域,应当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第三章地质公园的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地质公园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总体布局、功能区划、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管理体系等方面内容。

第十四条编制地质公园规划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地质公园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相衔接。

经批准的地质公园规划应当及时公布并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调整。

确需变更或者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照规划,按照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设立界碑、界桩及标识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侵占和破坏。

第十六条地质公园实行严格规划建设管控,各有关部门对各类建设的审批许可,不得违反地质公园规划和本办法规定。

地质公园内未经许可不得修建与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对已建成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有序退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退出办法,明确退出时限、补偿标准、资金来源等。

第十七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施工场地周围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制订保护方案。

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

因施工造成污染、破坏的,应当同步进行修复。

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恢复原状。

第四章地质公园的保护第十八条地质公园内禁止下列损害地质遗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一)违反规定养殖、种植、砍伐、放牧、开矿、挖沙、取土、取水;(二)损毁、挖掘地质遗迹,未经批准采集、收购、加工、销售地质公园内的地质标本、观赏石及化石等地质遗迹产品、物品,或者将上述产品、物品运出地质公园;(三)擅自采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四)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排放污水、随意丢弃、堆放废物和垃圾等;(五)引进或者投放外来物种;(六)将被检疫为带病虫害或有污染的动植物及其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带进公园;(七)改变自然水系状态;(八)在非指定地点吸烟、焚香、生火;(九)乱刻滥画,破坏或者损毁地质保护、服务、游览、公共交通设施及其他设施;(十)未经批准设立商业广告牌;(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的活动。

第十九条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实行分级保护,包括:特级地质遗迹保护点,一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二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三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分级保护区(点)可以根据科学考察结果和保护工作需要等进行调整,并按照规划编制程序调整地质公园规划。

第二十条地质遗迹分级保护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特级保护点。

实行封闭管理,除保护和经批准的科研活动之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二)一级保护区。

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经地质公园管理机构批准方可组织进行参观、科研或国际间交往。

(三)二级保护区。

经地质公园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及适当的旅游活动,上述活动应当符合地质公园管理目标。

(四)三级保护区。

经地质公园管理机构批准方可组织开展旅游活动,严禁开设与地质公园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第二十一条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需要,在分级保护区(点)周边划定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范围和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分级保护区域(点)内及可能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除应当遵守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外,还不得进行开垦、烧荒、移植、采药、狩猎、捕捞、建坟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等各类资源进行本底普查和定期调查,构建反映资源存量及变动情况的数据库及统计分析平台,并建立监测预警制度进行动态监测。

同时,应当依照地质公园规划,开展森林、河流、湖泊、水库、湿地、野生动植物、地质资源等专项保护工程,必要时还应当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工作。

第二十三条设在地质公园内的地质环境、环境保护等监测机构,应当定期向地质公园管理机构通报有关地质公园的监测结果。

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加强地质灾害、动植物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发生地质灾害、疫情或者生物灾害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控制。

第二十四条在地质公园内生产、经营、生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达标排放水、物、气,承担占用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地质公园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质公园内的环境、道路、路标、标识、照明、公厕、垃圾桶等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进入地质公园的游客和其他人员,应当爱护地质公园的公共设施,维护地质公园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地质公园的有关规定,服从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地质公园的利用第二十六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合理利用森林、山地、河流、湖泊、湿地、古迹等自然生态和地质遗迹,提供科研科普、环境教育、生态体验等服务,处理好地质公园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可以与周边地区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共同保护地质公园及周边区域的自然资源。

第二十八条在地质公园规划许可范围内开展生态体验、交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以及文化产业等经营服务性项目,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得许可。

地质公园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质公园规划,控制经营服务活动的总量和强度,不得超规划、超总量、超强度批准许可经营服务性项目,并对经营质量、价格水平等进行监督管理。

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经营者未按规定经营,可能损害生态系统、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应当终止经营;造成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经营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质公园内的治安、安全管理,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

进入地质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第三十条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为公众参与地质公园的建设管理创造条件,使地质公园成为地学科普教育的重要基地。

第三十一条进入地质公园进行教学实习、科学研究、科学考察活动及标本、化石采集等活动,应当事先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地质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将其活动成果副本提交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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