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规院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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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规院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1

[推荐]中规院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1
M一类工业-s
42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框线)
M二类工业
7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颜色)
M二类工业-s
44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框线)
M三类工业
7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颜色)
M三类工业—s
46
CONTINOUS
W仓储用地(框线)
W仓储
7
CONTINOUS
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颜色)
U雨污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框线)
U垃圾处理
7
CONTINOUS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颜色)
U垃圾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标注
U6殡葬设施用地(框线)
U殡葬设施
7
CONTINOUS
U6殡葬设施用地(颜色)
U殡葬设施—s
7
R商住混合
7
CONTINOUS
R31商住混合用地(颜色)
R商住混合-s
40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框线)
(托幼、小学、肉菜市场等。)
R配套设施
7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颜色)
R配套设施—s
32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1行政办公用地(框线)
C行政办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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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行政办公用地(颜色)
E6村镇建设用地(框线)
E村镇建设
7
CONTINOUS
E6村镇建设用地(颜色)

(完整版)规划常用规范

(完整版)规划常用规范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8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
《城市绿化条例》
20
22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四、
相关专业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CJJ75-97
9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1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1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2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三、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

控规指标——精选推荐

控规指标——精选推荐

控规指标控规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是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因此,建⽴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

⽬前进⾏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的确⽴放在重要的地位。

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 (1)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个完整地域结构出发,其第⼀步是根据建设⽤地的区位、⼟地使⽤性质、⼟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

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的⽤地⾯积和各项控制指标。

⼀般规定最⼩地块⾯积和宽度、深度,防⽌过⼩尺度的开发活动。

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

地块⼤⼩与⽤地特点有关,⽤地集中、性质单⼀的,地块可⼤⼀点,⽤地零碎分散,地块要⼩⼀点。

地块的⼤⼩还与开发建设的⽅式有关,统⼀开发,地块划分可⼤⼀点,多渠道开发的⽤地,地块划分⼩⼀点。

⼀般⽽⾔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点: ①旧城区和沿街地段分块宜⼩,新建居住区分块宜⼤; ②⾄少与⼀条道路相邻; ③⽤地性质尽量单纯; ④同类⽤地控制要求⼤致相同; ⑤保护地段单独划出。

(2)⼟地使⽤性质及兼容范围 确定城市⼟地使⽤性质,⼀般参照《中华⼈民共和国城市⽤地分类标准》(GBJ137-90)将⼟地划分⾄⼩类。

具体的类别划分与所在城市的规模、城市特征、所处区位等有关。

⼀般的规律是⼤城市分类多、⼩城市分类少;⽼城区分类多、新开发区分类少;中⼼区分类多、边缘区分类少等等。

由于国标制定较早,有些分类已不适应使⽤要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分类,对它进⾏补充和发展。

⼟地的分类还应考虑⼟地使⽤性质的兼容,即以某⼀类⼟地使⽤性质为主,兼容其它性质,如在居住⽤地(R)中,可兼容⼩型的办公⽤地(C)。

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些新的⼟地使⽤功能概念,以混合⼟地使⽤最为常见,它以某⼀类⼟地使⽤性质为主,与其它性质的⼟地相混合,如商住⽤地(C2/R)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性要求[1]1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性要求[1]1
各部门访谈中,项目负责人需明确掌握主要行政长官的发展思路、地区开发意图、地 区发展战略等较高层次内容; 具体基层员工在访谈中,应结合各自负责专项内容,有针对性的向技术人员提出具体 问题,保证基础技术层面的正确; 首先进行地形图的研判,对于重点调研踏勘区域进行划定,在初步对现状情况有总体 认识的基础上,再进行重点地段的调研。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体系
• 国标体系
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 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 类,46中类,73小类

江苏省标体系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 划规范体系
国标的用地分类中主要包 括了最基本的用地类别, 对于兼容用地设置及公共 设施用地细分不足。 中小学等教育设施、社区 服务设施需依靠图标及文 字标注区分。 兼容性用地表示方法为 (R21/C2)且在备注中应 明确相应比例。
5. 项目名称、图例、图名、院名等宜采用黑体或华文 细黑字体,较美观醒目
6. 地形图导图线宽设置以0.05-0.09为宜,1:5000以 下采用0.05线宽,1:5000以上采用0.09线宽,道路红 线等较细线宜采用0.15mm以下线宽。
打印成果
五、 文本装订:初期方案、中期汇报均采用简装(圈装);专家评审、最终成果采用软胶 装或硬胶装(精装)(投标项目)。
在规划编制体系中的作用
• • • • • 1、作为用地出让的法定性文件,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是指导土地出让的指导性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依据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 3、提炼控制土地功能的最基本要素,实现上层次规划的可操作性; 4、增加了规划的弹性,能够适应多种开发投资主体的利益多元化要求; 控详的编制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方面利益,统筹各方面需求,整合城市空间的一个系统工程。
2. 等高线厚度修改为0

规划层面和深度整理

规划层面和深度整理

城市规划工作分类和各级别深度要求城市规划(又称为城乡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所说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而对于规划工作人员,除了上述的规划内容外,还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设计。

当然这不属于法定规划的工作范畴,无法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下面将对各项分级规划的工作内容深度的要求进行介绍。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ent)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期性、决定全局的谋划和规划。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城市发展战略是关注城市中整体和长远发展影响的问题,进行重大、全局、决定性意义的规划。

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关注内容:1、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城市发展的定性、定位、定向。

2、重点关注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生态格局、交通系统。

城市发展战略,简单的说,就是结合城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区域地位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所做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全局的谋划。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主要内容:由于战略规划不是我国城市规划法定体系的部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战略规划过程中更为注重思维的灵活性,主要包括内容组织、工作方式、成果表达等,目前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空间发展方面空间结构规划是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最直观的也是首要的方面。

空间结构即是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有效配置,它一般包括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结构布局、交通网络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雨水口间距和道路坡度的关系多雨地区种植树木与建筑.构筑物水平间距单位:m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1993年城市道路分级单位:m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住宅建设日照标准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单位:万㎡/h㎡注 : 1,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各级中心公共绿地设置规定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注:1、L --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 L 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m; S 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S 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 单位:m注: 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公园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园路宽度单位:m风景Array林郁密度公园各类单行绿篱空间尺度单位:m公园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单位:m注:同上.公园栽植土层厚度单位:cm城市等别注:1、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市防洪标准注:1、标准上下限的选用应考虑受灾后造成的影响、经济损失、抢险难易以及投资的可能性等因素;2、海潮系指设计高潮位;3、当城市地势平坦排泄洪水有困难时、山洪和泥石流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篇一: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第 1 页共 13 页第 2 页共 13 页第 3 页共 13 页第 4 页共 13 页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注: L为坡长第 5 页共 13 页篇二: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中小学幼儿园:每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应配小学及幼儿园,每8000居民应配中学。

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

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

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

幼托: 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1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 平方米。

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2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1800 平方米。

9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3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2200 平方米。

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3200 平方米。

小学: 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 9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2900 平方米。

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1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4300 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36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5100 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6200 平方米。

中学: 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6300 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8200 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1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 9100 平方米。

3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1700 平方米。

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 ┃ 居住区┃小区┃ 组团┃┣━━╋━━━━━━╋━━━━━╋━━━━━┫┃户数┃10000-15000 ┃2000-4000 ┃ 300-700 ┃┣━━╋━━━━━━╋━━━━━╋━━━━━┫┃人数┃30000-5000 ┃7000-15000┃1000-3000 ┃┗━━┻━━━━━━┻━━━━━┻━━━━━┛停车位┏━━━━┯━━━━━━━━┯━━━┯━━━┓┃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 7.5 │ 0.3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 7.5 │ 0.3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 7.5 │ ---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 3.6 │ 1.7 ┃┠────┼────────┼───┼───┨┃医院门诊│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 0.2 ┃┗━━━━┷━━━━━━━━┷━━━┷━━━┛居住区用地指标─────────────┬───────────项目│ 平均每居民用地(m*m)─────────────┼─────────── 小区用地│ 14.5-22.0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2.0居住区级道路用地│1.5-2.0居住区级公共绿地│1.0-2.0其它用地│ 1.0─────────────┼─────────── 合计│ 19.5-29.0─────────────┴───────────居住小区用地指标──────────────┬───────────│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m*m)──────────────┼─────────── │住宅用地(住宅层数按4-6层计) │ 8.0-11.0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5-5.0小区级道路用地│ 1.0-3.0小区级公共绿地│ 1.0-2.0其它用地│ 1.0──────────────┼─────────── │合计│ 14.5-22.0──────────────┴───────────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1.住宅用地(R01)│ 45-60 │55-65 │ 60-75────────────┼─────┼─────┼───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 20-32 │18-27 │ 6-18────────────┼─────┼─────┼───3.道路用地(R03)│ 8-15 │ 7-13 │ 5-12────────────┼─────┼─────┼───4.公共绿地(R04)│ 7.5-15│ 5-12 │ 3-8────────────┼─────┼─────┼───居住区用地(R)│ 100 │100 │ 100────────────┴─────┴─────┴───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m/人)────┬───────┬────┬─────┬──── 居住规模│ 层数│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多层│ 16-21 │ 16-22│ 16-25├───────┼────┼─────┼────│ 多层.中高层│ 14-18 │ 15-20│ 15-20 居住区├───────┼────┼─────┼────│ 多.中高.高层│ 12.5-17│ 13-17│ 13-17├───────┼────┼─────┼────│多层.高层│ 12.5-16│ 13-16│ 13-16────┼───────┼────┼─────┼────│低层│ 20-25 │ 20-25│ 20-30├───────┼────┼─────┼────│多层│ 15-19 │ 15-20│ 15-22├───────┼────┼─────┼────│多层.中高层│ 14-18 │ 14-20│ 14-20 小区├───────┼────┼─────┼────│中高层│ 13-14 │ 13-15│ 13-15├───────┼────┼─────┼────│多层.高层│ 11-14 │ 12.5-15 │├───────┼────┼─────┼────│高层│ 10-12 │ 10-13│────┼───────┼────┼─────┼────│低层│ 18-12 │ 20-23│ 20-25├───────┼────┼─────┼────│多层│ 14-15 │ 14-16│ 14-20├───────┼────┼─────┼────│ 多层.中高层│ 12.5-15│ 12.5-15 │ 12.5-15 组团├───────┼────┼─────┼────│中高层│ 12.5-14│ 12.5-14 │ 12.5-15├───────┼────┼─────┼────│多层.高层│ 10-13 │10-13 │├───────┼────┼─────┼────│高层│7-10 │8-10│────┴───────┴────┴─────┴──── 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5人计算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m/千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居住规模│ 居住区├─────┬─────类别│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指标│1605-2700 │2065-4680│2165-362) │2655-5450)────────┼─────┼─────教育│ 600-1200 │1000-2400医疗卫生│ 60-80│ 100-190(含医院)&nbsp; │(160-280) │(260-360)────────┼─────┼─────文体│ 100-200 │ 200-600────────┼─────┼─────商业服务│ 700-910 │ 600-940────────┼─────┼─────金融邮电│ 20-30│ 25-50(含银行.邮电局│ (60-80) │────────┼─────┼─────市政公用│ 40-130 │ 70-300(含自行车存车处)│(460-800) │(500-900)────────┼─────┼─────行政管理│ 85-150 │ 70-200────────┼─────┼─────其它│-- │--────────┴─────┴─────<续上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m/千人)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居住规模│ 小区├─────┬─────类别│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总指标│1176-2120 │1282-3334│1546-2682)│(1682-4084)────────┼─────┼─────教育│ 600-1200 │1000-2400────────┼─────┼─────医疗卫生│ 20-80│ 40-190(含医院) │ │────────┼─────┼─────文体│ 20-30│ 40-60────────┼─────┼─────商业服务│ 450-570 │ 100-600────────┼─────┼─────金融邮电│ 16-22│ 22-34(含银行.邮电局)│ │────────┼─────┼─────市政公用│ 30-120 │ 50-80(含自行车存车处)│(400-700) │(450-700)────────┼─────┼─────行政管理│ 40-80│ 30-100其它│ -- │ --────────┴─────┴─────<续上表>组团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m/千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居住规模│组团├──────┬────类别│ 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指标│ 363-854│502-1070│ (704-1354) │(882-1590)────────┼──────┼────教育│ 160-400│300-500────────┼──────┼────医疗卫生│ 6-20 │ 12-40(含医院) ││────────┼──────┼────文体│18-24 │ 40-60────────┼──────┼────商业服务│ 150-370│100-400────────┼──────┼────金融邮电│ -- │ --(含银行.邮电局)││────────┼──────┼────市政公用│ 9-10 │ 20-30(含自行车存车处)│ (350-510) │(400-550)────────┼──────┼────行政管理│20-30 │ 30-40────────┼──────┼────其它│-- │ --────────┴──────┴────土的松土系数─────────────┬─────────────│ 松土系数土质类别├──────┬──────│ K1 │K2─────────────┼──────┼────── 砂土.亚砂土│ 1.08-1.17 │ 1.01-1.03─────────────┼──────┼────── 种植土.淤泥.淤泥质土│ 1.20-1.30 │ 1.03-1.04─────────────┼──────┼────── 亚粘土.潮湿黄土.砂石混碎石│ 1.14-1.28 │ 1.02-1.05篇三: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工程规划设计各项指标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包括市政路)密度:建基面积(最大的投影面积,较多是首层面积)/总用地面积楼体间距:1、若两栋楼座南向北平衡且等高,即其南北距离是0.7 H。

控规标准

控规标准

表1.1.1-1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续表A 规划文本的编写内容A.1 总则A.1.1 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及目标。

A.1.2 明确规划范围及规划区性质,如:工业区、居住区、旧城改造区、综合区或其他。

A.1.3明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A.2 规划范围的规模及期限A.2.1 规划范围和用地规模。

A.2.2 规划期限。

A.3 土地使用控制A.3.1明确规划范围内地块划分的原则。

A.3.2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分类和代码均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的规定。

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划分至小类(新区一些用地可划分至中类)。

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具体控制要求应以表格的形式表示,应编制“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A.3.3制定开发模式为整体成片开发或局部改造开发时,地块界线可进行调整,地块可进行合并或细分的原则。

A.3.4 阐明图表所确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若是安排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需要时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给予相应补偿。

A.3.5制定地块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指标——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规定性指标8项,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时必须执行的指标。

指导性指标3项,是设计者和规划管理者参考的指标,必要时也可作为规定性指标提出。

1 规定性控制指标:a.用地性质;b.用地面积;c. 建筑密度;d. 容积率;e. 建筑控制高度;f. 绿地率;g. 交通出入口方位;h. 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2指导性控制指标:a.居住人口;b.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c.其他环境要求A.3.6建筑间距的控制应按本规范5.2.1条执行。

A.3.7 为保障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分为三类土地使用性质:11规划后不可更改的土地使用性质。

22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使用性质。

33经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使用性质,并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分图图册中逐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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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生产防护绿地(颜色)
G防护绿地-s
84
CONTINOUS
D1军事用地(框线)
D军事
7
CONTINOUS
D1军事用地(颜色)
D军事-s
55
CONTINOUS
D3保安用地(框线)

7
CONTINOUS
D3保安用地(颜色)
D保安-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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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INOUS
E1水域(框线)
E水域
7
CONTINOUS
E1水域(颜色)
C行政办公-s
6
CONTINOUS
C2商业金融用地(框线)
C商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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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商业金融用地(颜色)
C商业金融-s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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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文化娱乐用地(框线)
C文化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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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文化娱乐用地(颜色)
C文化娱乐-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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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INOUS
C4体育用地(框线)
C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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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村镇建设用地(框线)
E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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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村镇建设用地(颜色)
E村镇建设-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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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INOUS
E7弃置地(框线)
E7弃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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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弃置地(颜色)
E7弃置地-s
9
CONTINOUS
E3露天矿用地(框线)
E3露天矿
7
CONTINOUS
E3露天矿用地(颜色)
E3露天矿-s
总规控规常用分层标准
中规院理论所
内容
层名
颜色
线型
备注
R1一类居住用地(框线)
R一类居住
7
CONTINOUS
R1一类居住用地(颜色)
R一类居住-s
51
CONTINOUS
R2二类居住用地(框线)
R二类居住
7
CONTINOUS
R2二类居住用地(颜色)
R二类居住-s
50
CONTINOUS
R31商住混合用地(框线)
C4体育用地(颜色)
C体育-s
10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5医疗卫生用地(框线)
C医疗卫生
7
CONTINOUS
C5医疗卫生用地(颜色)
C医疗卫生-s
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框线)
C教育科研
7
CONTINOUS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颜色)
C教育科研-s
21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21公共交通用地(框线)
U公共交通
7
CONTINOUS
U21公共交通用地(颜色)
U公共交通-s
163
CONTINOUS
U3邮电设施用地(框线)
U邮电
7
CONTINOUS
U3邮电设施用地(颜色)
U邮电-s
165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框线)
U雨污处理
7
CONTINOUS
75
CONTINOUS
图框
TK
7
CONTINOUS
图例
图例
7
CONTINOUS
标题
标题
7
CONTINOUS
地形
地形
7
CONTINOUS
指北针(风玫瑰)
ZBZ
7
CONTINOUS
比例尺
BL
7
CONTINOUS
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颜色)
U雨污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框线)
U垃圾处理
7
CONTINOUS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颜色)
U垃圾处理-s
7
CONTINOUS
另加标注
U6殡葬设施用地(框线)
U殡葬设施
7
CONTINOUS
U6殡葬设施用地(颜色)
U殡葬设施-s
7
E水域-s
130
CONTINOUS
E2耕地(框线)
E耕地
7
CONTINOUS
E2耕地(颜色)
E耕地-s
81
CONTINOUS
E3园地(框线)
E园地
7
CONTINOUS
E3园地(颜色)
E园地-s
91
CONTINOUS
E4林地(框线)
E林地
7
CONTINOUS
E4林地(颜色)
E林地-s
93
CONTINOUS
U供水
7
CONTINOUS
U11供水用地(颜色)
U供水-s
254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12供电用地(框线)
U供电
7
CONTINOUS
U12供电用地(颜色)
U供电-s
254
CONTINOUS
另加符号
U13供燃气用地(框线)
U供燃气
7
CONTINOUS
U13供燃气用地(颜色)
U供燃气-s
254
CONTINOUS
C7文物古迹用地(框线)
C文物古迹
7
CONTINOUS
C7文物古迹用地(颜色)
C文物古迹-s
140
CONTINOUS
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框线)
C其他公设
7
CONTINOUS
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颜色)
C其他公设-s
241
CONTINOUS
M1一类工业用地(框线)
M一类工业
7
CONTINOUS
M1一类工业用地(颜色)
T机场-s
161
CONTINOUS
S道路广场用地(框线)
S停车场
7
CONTINOUS
S道路广场用地(颜色)
S停车场-s
254
CONTINOUS
另加符号
S1道路用地(框线)
S道路
7
CONTINOUS
S2广场用地(框线)
S广场
7
CONTINOUS
S2广场用地(颜色)
S广场-s
253
CONTINOUS
U11供水用地(框线)
R商住混合
7
CONTINOUS
R31商住混合用地(颜色)
R商住混合-s
40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框线)
(托幼、小学、肉菜市场等。)
R配套设施
7
CONTINOUS
R6配套设施用地(颜色)
R配套设施-s
32
CONTINOUS
另加符号
C1行政办公用地(框线)
C行政办公
7
CONTINOUS
C1行政办公用地(颜色)
CONTINOUS
另加标注
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框线)
U其他市政
7
CONTINOUS
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颜色)
U其他市政-s
9
CONTINOUS
G11公共绿地(框线)
G公共绿地
7
CONTINOUS
G11公共绿地(颜色)
G公共绿地-s
3
CONTINOUS
G2生产防护绿地(框线)
G防护绿地
7
CONTINOUS
M一类工业-s
42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框线)
M二类工业
7
CONTINOUS
M2二类工业用地(颜色)
M二类工业-s
44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框线)
M三类工业
7
CONTINOUS
M3三类工业用地(颜色)
M三类工业-s
46
CONTINOUS
W仓储用地(框线)
W仓储
7
CONTINOUS
W仓储用地(颜色)
W仓储-s
5
CONTINOUS
T1铁路用地(框线)
T铁路
7
CONTINOUS
T2公路用地(框线)
T公路
7
CONTINOUS
T4港口用地(框线)
T港口
7
CONTINOUS
T4港口用地(颜色)
T港口-s
171
CONTINOUS
另加符号
T5机场用地(框线)
T机场
7
CONTINOUS
T5机场用地(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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