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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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血库仪器设备
不少于1台4℃贮血专用冰箱和1台备用4℃贮血专用冰箱、1台低温贮血冰箱(-20℃以下)、2只血液转运箱。不少于1台血浆融化仪或者其它可用于融浆的专用设施。
血库仪器设备
不少于1台交叉配血专用离心机、普通离心机、普通光学显微镜和水浴箱。不少于1台专用试剂保存冰箱和不少于1台标本保存冰箱。
第334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999年1月5日起实施
该《办法》共22条,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原则,医疗机构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输血科(血库)的要求,医疗机构血液收领、发放、核查的内容、储血设施、冷藏温度,输血治疗的记录,自体输血和亲友互助献血,医疗机构应急临时采血等都作了规定。
行政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 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临床输血管理与指导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科学合理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输血委员会职责
法律的定义
法律: 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广义的法律是指一切有权机关通过并颁布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除狭义的法律外,按颁布的机关不同分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安全输血的规章制度

安全输血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止输血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保障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活动,包括献血、血液采集、制备、储存、运输、发放、输血和血液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血液安全管理,确保血液质量,预防输血相关传染病的发生。

第二章献血管理第四条献血者应遵守国家献血规定,自觉接受健康检查,确保献血安全。

第五条献血者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献血条件。

第六条献血者献血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献血登记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咨询和体检,确保献血者符合献血条件。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献血者血液检测标准,确保献血者血液安全。

第三章血液采集与制备第九条血液采集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献血点进行,严格执行血液采集操作规程。

第十条采集血液时,应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和采血袋,确保血液采集过程无菌。

第十一条采集血液后,应立即对血液进行检测,包括血型、ABO血型、Rh血型、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梅毒、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

第十二条血液制备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制备室进行,严格按照制备规程操作。

第十三条血液制备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确保血液质量。

第四章血液储存与运输第十四条血液储存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储存条件下进行,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

第十五条血液储存容器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无菌采血袋。

第十六条血液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液质量,确保血液安全。

第十七条血液运输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确保血液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十八条血液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止血液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五章血液发放与输血第十九条血液发放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患者血型、血型相合原则进行。

第二十条输血前,应由两名以上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血型、血型相合情况,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是中国专门用于规范血液管理的法律。

它规定了血液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血液采集、检测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管、血液安全和质量标准、血液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输血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医疗机构输血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质量管理规范》是卫计委主管的规范性文件,其目的是规范医院输血操作,改善输血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输血市场上存在的不良现象。

规范中针对血源管理、采血采样、血样检测、血制品检测、血制品存储、输血操作、不良反应及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输血品种管理要求》
《输血品种管理要求》是指对输血品种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针对每一种输血品种,文件中都对其质量标准、原材料要求、生产工艺、检测要求等进行详细规定。

以保障每一种输血品种的质量和安全。

四、《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输血细则》
《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输血细则》是对输血操作进行规范的文件,其目的是降低输血引起的并发症,并保障输血的危险性和合理性。

规则中包括选择输血适应症、合理输血剂量、选择适合的输血路径、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输血期间的监测要点、输血后并发症预警和处理等。

五、《献血规范》
《献血规范》是中国对献血操作进行规范的文件,它对志愿献血者的采血采样、采血采样检测和检测仪器的质量安全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并可以保障志愿献血者的安全。

学习和掌握上述法律规章制度,对于从事与输血操作及使用相关的医务工作者非常重要。

在遵循相关法律的规范下,我们可以尽可能地提高输血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输血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规章制度培训为了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保护受血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输血规章制度,完善科学化的医疗管理制度。

本篇文章将为大家介绍输血规章制度培训方案。

一、输血管理规定1、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等待输血的受血者的身份,并记录好相关资料。

(2)对受血者的血型进行反复确认。

(3)对所需体外循环的设备进行检查。

(4)对所需的输血用品进行检查,如输血袋、针头、输血管、输液作用器等。

检查这些工具是否正常,有无漏气现象及是否经过绝对消毒。

(5)检查血液制品,如血浆、血小板、冷冻红细胞等。

鉴别其适用性和质量、过期日期,并进行相关记录。

2、输血的操作规定:(1)输血前需要嘱患者填写《同意输血单》,患者和家属也可通过口头同意输血,但仍需医师审核。

(2)确保输血操作的整个流程环节严格遵守要求,如输血之前须同时核对病人的信息、病人的血型和所输血液的相关信息等。

(3)不得将不同血型的血液混合,以避免出现不良反应。

(4)输血过程中,不可向受血者加入其它液体或药物,以防受污染或产生反应。

(5)在输血期间,要持续监测受血者的生命体征、心率、血压等指标,及早了解输血的反应及不良反应。

(6)输血完成后,要注意留置静脉通路及持续观察患者的体征和反应。

3、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1)输血后一定要严密观察受血者的生命体征,如有不良反应的情况考虑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2)输血后要认真记录受血者各项指标的变化,以便分析变化原因。

(3)如出现非常规情况时,要将情况及时具体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输血的安全措施1、保证血液源的质量:确保捐血者的身份真实,核实与受血者相关的各种信息。

捐献者身体的健康状况需要经过严格筛选。

2、保障输血过程的环境卫生:输血室要经常清洁和消毒,保证操作和接触环境的干净和卫生。

3、区分血袋、针头、输液管和输液袋的用途:每个工具一次性使用,用后需及时处理。

4、注射期间的针头控制:控制确保输液设备密封,以防止氧气污染等。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培训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要履行血液安全责任,进行血液安全的质量控制,确保血液质量和有效性。

此外,血站和医疗机构需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血液检测与质量控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制度,在注射药品的配制和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规定执行,保证输血药品的药学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该法规定,献血受试者在献血前必须进行传染病筛查,确保献血者无感染各种传染病。

医疗机构在输血前也必须进行传染病筛查,确保输血血液质量的安全性。

二、血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1.血液管理文件制度血液管理文件制度包括血液安全制度、血源管理制度、献血者选取、献血流程控制、受血者管理、输血质控、配血等文件。

2.献血者资格审核制度献血者资格审核制度明确了献血者合格标准,包括年龄、身体状况、献血频率等,对献血者进行审查。

3.献血流程控制制度献血流程控制制度明确了献血时各个环节的流程,包括献血登记、身体状况核查、采血及现场检验等,确保献血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受血者管理制度受血者管理制度包括受血者登记、输血前的检测和判断、输血方案制定等,保证受血者的输血安全。

5.输血记录管理制度输血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输血记录的填写、管理及报告等,保证输血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到追责。

6.血液质量控制制度血液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液体血液栓剂质量控制、血液成分分离制备质量控制、血液质量检测质量控制等,保证血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血液制品质量要求。

三、血液安全管理规程血液安全管理规程主要包括血液与血液制品的安全管理、献血者选取、献血流程控制、受血者管理、装瓶采血器材的消毒、输血质控等,确保血液与血液制品的安全有效。

四、严格的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制度,通过实行正确、规范的用药程序,确保输血药品的药学安全。

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 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 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岗前临床 用血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

输血适应证的评估
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4.18.1.1 依据输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临床输血
技术规范制定输血管理文件。
【C】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
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 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设输血科或血库。 2.有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对 全院临床输血监管指导工作职能并有活动记录。 3.有组织全院性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制度的培训记录。 4.有“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手术室
护理部
输血 临床科室
管理
自体输血等血液
保护及输血新技 术
贯彻法规 制订制度 监督实施
临床用血 管理委员

评估确定用血重
点科室、关键环 节和流程
分析用血不良事
件,提出处理和 改进措施
监测~分析~评 估,开展评价工

传统输血管理模式:
血库
隶属于检验科 业务工作单一
血液中转作用
现代输血管理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
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
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 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 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 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 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 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

病历中完整规范的的输血医疗文书 的详细记载,全面记录了患者患者输血 适应的情况到输血结束整个输血过程, 是安全输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输血在病案中能 查到当时的输血记录,以利于输血后发 生不良反应,产生医患纠纷时有据可查。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培训制 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 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 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务人员 应当接受岗前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及 考核。
外科: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9/L, 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 定。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限制
冰冻血浆 单个凝血因子缺乏的补充 肝病病人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因大量输血伴发凝血功能障碍 口服香豆素类药物过量引起出血者 抗凝血酶Ⅲ缺乏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治疗性血浆置换术
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一份书写病历中应有下列四单
知情同意书。 输血申请书。诊断、输血目的、四项检查。
申请、审核人双签。 输血记录单:复检血型、交叉配血及方法。
发血时间。检查者,复审者,发血者,取 血者签字 输血不良反应单。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成 分输血,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偿献 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 献血工作。 血站负责互助献血血液的采集、检测及 用血者血液调配等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输血申请记录单》有关受血者资料的填 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 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 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 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临床安全输血相关知识培训

临床安全输血相关知识培训
•。 • 临床输血的原则:能不输血尽量不输,能少输决不多输,一定要把合
适的血液在合适的时间用在合适的患者身上。(如肿瘤患者输血)。
• 十五、医院应高度重视临床输血管理工作,建立临床输血 前评估和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制定临床医师合理输血的 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应每月对医师合 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科室和医师绩效考核 管理,并作为医师用血权限认定及医师定期考核的必需内 容。
能以后不能生育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若患者有生育史 或有输血史,要在使用大剂量激素的前提下输注RH+血; (3)输RH+血的RH-患者情况要有记录有备案并上报医 院集体决策。(解)
• 十一、择期手术或常规输血时,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 《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 一天送输血科备血,交接双方核对后签名。《临床输血申 请单》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时,输血科人员有权拒收,并 通知主管医师。三级甲等医院全血、成分血申请单审核合 格率为100%,其他医院全血、成分血申请单审核合格率 为80%。(解)
• 十、医院应有紧急用血预案,并能得到落实。原则: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病人的生 命,临床医生在比较等待血交叉试验完成后时间延误的危险性和输入未交叉试验血液 的危害性后,可直接申请未进行血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但必须填写 未交叉试验的提血单并阐述临床的紧急情况。
• 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立 即完成血交叉试验,紧急发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 二十六、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记录单(交叉配 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 血液质量是否异常,执行双人双核对、双签名制度。
• 二十七、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住院号或门急诊号、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 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 进行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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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血酶Ⅲ缺乏 抗凝血酶Ⅲ对凝血过程中多种凝血因子 有抑制作用
抗凝血酶Ⅲ缺乏可引起出血 服用避孕药、创伤、肝脏病或接受手术
的病人也常常出现抗凝血酶Ⅲ缺乏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急性TTP特点:血小板减少、微血管性 溶血性贫血、神经系统症状、发热和肾 功能不全 血浆输注和血浆置换都可使用FFP
血浆置换时作为置换液
血浆置换可去除病人血液中含有的致病 因子
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血浆不宜用于扩容 血浆不宜用于补充营养 血浆不宜用于增强机体免疫力 血浆不宜用于全血再构成(重组全
血)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
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 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 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一份书写病历中应有下列四单
知情同意书。 输血申请书。诊断、输血目的、四项检查。
申请、审核人双签。 输血记录单:复检血型、交叉配血及方法。
发血时间。检查者,复审者,发血者,取 血者签字 输血不良反应单。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成 分输血,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偿献 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 献血工作。 血站负责互助献血血液的采集、检测及 用血者血液调配等工作。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 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 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 于急救用血。
第二十一条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
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 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大量输血伴发的凝血功能障碍
大量输血是指24小时内输注等于或大于 自身血容量的输血
大量输血时可能发生稀释性凝血病,需 输注FFP补充凝血因子
口服香豆素类药物过量
第Ⅱ、第Ⅶ、第Ⅸ和第Ⅹ因子是维生素K依赖 因子,双香豆素类药物,可通过干扰维生素K 羧化作用来抑制肝脏合成维生素K依赖的凝血 因子
如口服这类药物过量,会导致PT(血浆凝血酶 原时间)延长和出血,应立即静注维生素K1 维生素K1注射后需6~12小时才能纠正,对于 急性出血,应输注FFP或普通冰冻血浆,从 而立即止血
有关标准和要求。
制定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
一、输血申请: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分级用
血审批 经治医师应逐项、准确、清楚填写《临床输 血申请单》
二、临床用血: 外科输血
内科输血
【临床输血符合适应症(适应证参照《临床输血技术 规范》等有关规定)来制定 】
三、自身输血
达到自身输血标准的,可以开展自身输血
外科: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9/L, 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 定。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限制
冰冻血浆 单个凝血因子缺乏的补充 肝病病人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因大量输血伴发凝血功能障碍 口服香豆素类药物过量引起出血者 抗凝血酶Ⅲ缺乏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 治疗性血浆置换术
Hb﹥120g/L禁止给血
外科:
Hb<70g/L或Hct<0.22,扩容后病情稳定 Hb70~80g/L,择期手术前输血 Hb70~100g/,伴有:
急性大失血(50%血容量/3h、150ml/min) 伤口创面伴持续性出血,DIC 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65岁 高龄) 严重缺氧(持续晕迷、难以纠正的休克)
内科:
Hb<60g/L或Hct<0.20,慢性贫血患者 Hb<70g/L或Hct<0.22,急性贫血患者 Hb70~100g/,伴有:
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70岁 高龄)
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 严重缺氧(晕迷、各种休克) 消化道活动性出血 规定:Hb﹥100g/L,原则上不予给血。
单个凝血因子缺乏的补充 临床多见第Ⅷ因子和第Ⅸ因子缺乏引起 的出血 第Ⅷ因子引起的甲型血友病和第Ⅸ缺乏 引起的乙型血友病可引起出血
在没有相应凝血因子浓缩剂的情况下可 选用FFP替代治疗
肝病病人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急性肝衰竭引起的出血是输注FFP最好的 适应证
凝血因子绝大多数是在肝脏合成,肝病 可导致凝血因子的合成减少,特别是第 Ⅱ、第Ⅶ、第Ⅸ和第Ⅹ因子,有些还有 纤维蛋白原的减少 凝血因子缺乏可导致出血 在补充FFP基础上还应给予维生素K1静 脉滴注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
法律法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85号) 《临床输血技床用 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 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预订、接 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 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 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 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 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 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 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 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病历 保存。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 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备案,并记入病历。
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
规定:术前Hb﹥100g/L,原则上不予给 血。术后Hb﹥100g/L,不应再补血。 术中出血量﹥600ml可予补血。
血小板 内科: 血小板计数>50×109/L,不输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出血或预防 出血,可输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
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 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 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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