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相关法律法规与医院输血科建设要求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4、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5、有直拨功能的专用电话。
三、人员配备(一)输血科(血库)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与病床的比例为1:120~150配备,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贮血室应不少于1人。
医院用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用血管理,保障患者用血安全,合理利用血液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医院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包括血液库存管理、输血申请审批、血液供应等。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治疗,严格执行输血指征,确保输血安全。
3.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 医院护理部负责输血过程中的护理工作,确保输血操作规范。
三、血液库存管理1. 输血科应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确保血液库存量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设有应急用血库存。
2. 血液库存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过期血液使用。
3. 输血科定期对血液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四、输血申请审批1. 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送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五、血液供应1. 输血科根据临床科室申请,及时与血站联系,确保血液供应。
2. 输血科对血液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血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输血科按照临床科室申请的血液种类、数量、规格进行配血,并做好记录。
六、输血操作1. 临床科室护士在输血前,应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床号、血型、配血结果、储血时间等信息。
2. 输血过程中,护士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3. 输血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监督与考核1. 医院医务科定期对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输血科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那么,制定用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
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标准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方案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第六条医疗机构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应当认真作好入库登记,近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储存。
经办人要签名和签署入库时间。
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标准?。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 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输血科建设标准

2.3输血科(血库)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内部环境业务区与办公区 分开、污染区与清洁区分开、血标本接收窗口和发血窗口分开。
3. 输血科功能区设置要求
3.1输血科业务用房:各功能用房要有明显标识,入库前血液处置室、 血液标本处理区、储血室、发血室、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污废物处 理室、自体血采集室、血液治疗室、资料档案室、值班室、办公室和生 活区,承担临床输血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的应配备教学示教室(二级医院 房屋分区布局功能上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输血科人员最低设置不少于8人;年用血量1-3万单位,不少于 10人;年用血量大于3万单位,不少于14人,每增加1万单位增 加1人。
每增加一个执业地点增加6人;血库专职工作人员设置不少于3 人;编制床位100张以上或年用血总量500单位以上的人员配置 ,应增加专职人员。
年用血量大于800单位的血库应按输血科人员标准配置。
2. 输血科(血库)选配功能仪器设备(不限于):全/( 半)自动配血系统(输血科必备)、血细胞分离机、无菌 接驳(管)机、生物安全柜、血栓弹力图、PCR扩增仪、 电泳仪。
3. 输血科(血库)应当为各种必备和选配设备建立档案 ,档案内容至少包括设备的出厂信息(技术信息和操作信 息)、出现的问题、运转情况和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输血科的职能及工作范围
1. 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安全、合理、有效用 血。
2. 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确定常规储血量,根据血站供 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以下是 6 条关于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标准基本要求:
1. 人员配备得足够专业呀!你想想看,如果手术台上急需输血,没有熟练专业的人员怎么行呢?就好比一支球队,没有各个位置的优秀球员,怎么能赢得比赛呢?咱们输血科一定得有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技术精湛的检验人员等。
2. 设备设施必须要精良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就好像战士上战场,没有好的武器怎么能打胜仗呢?像先进的血液储存设备、精确的检测仪器等,一个都不能少。
3. 流程规范得严谨起来呀!你说要是输血流程乱套了,那不是要出大乱子嘛?这就如同在轨道上运行的火车,必须得按照规定的路线走才行,不能有丝毫差错,从血液的采集到输注,每个环节都得严格把控。
4. 质量控制要死死抓住不放啊!这就好比盖房子,质量不过关,房子能坚固吗?对于血液的质量,我们必须时刻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 培训和教育可不能马虎啊!这就像给汽车加油,没有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怎么能跑得远呢?输血科的人员得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
6. 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啊!要是安全出了问题,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这就相当于保护我们的心脏一样关键,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要全方位保障输血科的安全运行。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医疗机构输血科的建设标准基本要求非常重要,每一项都关乎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必须严格认真地落实好!。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4、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5、有直拨功能的专用电话。
三、人员配备(一)输血科(血库)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与病床的比例为1:120~150配备,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贮血室应不少于1人。
临床输血科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本院临床输血科工作,加强临床用血科学管理,保障患者输血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临床输血科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医务部门、护理部门、输血科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输血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监督和协调临床输血工作,解决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发放及质量监控等工作。
输血科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3. 临床科室负责向输血科提出用血申请,并根据输血科提供的血液制品进行患者输血治疗。
三、临床用血管理1. 临床用血申请(1)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提出用血申请,经主治医师审核,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输血科。
(2)输血科接到用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符合输血指征的,安排供血。
2. 血液制品的选择与使用(1)输血科根据临床用血申请,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进行供应。
(2)临床科室在使用血液制品时,应严格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患者安全。
3. 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处理(1)临床科室发现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输血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血液制品的储存与运输1. 输血科应按照《血液储存与管理规范》要求,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与运输。
2. 输血科应定期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3. 输血科在发放血液制品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核对,确保血液制品安全。
五、输血科人员培训与考核1. 输血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定期参加输血相关培训。
2. 输血科对人员进行输血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等方面的考核,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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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24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 25 取、发血人员共同核对病人姓名、性别、 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 结果等,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26 不得发出的血液: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破漏;凝块;颜色改变;气泡;颗粒; 溶血;过期等 27 供、受者血样于2~6度保存7天以上,以便 追查不良反应 28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血站和血库
血液入库、核对、储存
• • • • 19 入库前核对 20 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登记, 资料保存10年 21 不同血型血液和成分分别存入专用冰箱,并有 明显标志 • 22 不同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 • 23 储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并定期消毒 • 和细菌培养
发
• • • • • • • • • •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与
医院输血科建设要求
广州血液中心
汪 传 喜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 卫生部和卫生厅输血管理督导: 血站督导检查 县级以上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 临床输血督导检查
内容:
临床输血—— 合理输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3、4, 具体见广东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检查评分表, 分 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
输 血 申பைடு நூலகம்请
• • • • • • • • • 5 由经治医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主治医生核准签字,连同血样送血库 6 输血前向病人或家属说明有关事项, 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 签字。紧急情况有主管领导同意。 7 术前自身输血由血库采集存储经治医生负责 监护,手术室自身输血由麻醉医生负责实施 8 互助献血及检测、调配:无辐照仪不可输注 亲属血
• 32 输血管道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 33 输血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 • 速度,严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 34 若怀疑溶血或细菌污染,立即停止输血,以生理 • 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报告上级医生,及时处理, 并核对: • 1/ 申请单、血袋标签、配血记录 • 2/ 供、受者血型、并重测血型(保存血样、新采 • 血样、血袋血样)、抗体筛选和配血(盐水和 • 非盐水介质) • 3/ 立即采血肝素抗凝,观察血浆颜色 • 4/ 抽受者血液测胆红素、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直抗 • 试验及相关抗体效价 • 5/ 怀疑细菌污染,取血袋血作细菌培育 • 6/ 尽早查血、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监督和检查输血科的日常业务工作;
开展合理用血教育培训,促进新技术应用
组织临床输血科研,提高输血整体水平
加强输血科建设 1、场地与设备 2、人员: • 人员结构与知识结构; • 业务能力与、专业性与权威性 3、管理: • 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血库建筑与布局(工作区)
标本接收
实验室
发血室 贮血室
发血室
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 血库建设和管理(检查表和100问答)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1999第6号)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献血法》
无偿献血、血液管理、违法处罚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临床用血由省级卫生部门批准的血站供给, 而且是属地供血。 医疗机构可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 临床用血应合理、科学,要制定用血计划, 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管理委员会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 9 治疗性输血:血库和经治医生共同制定 • 方案并实施监护 • 10 RhD(-)血及其他稀有血型病人应 • 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 11 新生儿换血由医生申请,主治医生 • 核准,家属签字同意,血站和血库 • 提供血液,经治医生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 12 医务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 • 试管当面核对并采集血样 • 13 专人送到血库并双方逐项核对
交 叉 配 血
• 14 标本应为输血前3天内的 • 15 血库应核对申请单、血样,复核ABO • 血型(正反定型),交叉配血 • 16 输注全血、红细胞,浓缩白细胞、 • 手工血小板,应交叉配血,机采 • 血小板应ABO同型输注
• 17 作抗体筛选试验的情况: • 交叉配血不合时 • 有输血、妊史或短期内多次输血者 • 18 二人值班时,互相核对;一人值班 • 时,操作毕自己核对,填写配血结果
贮血室
输血科(血库)
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 “仓库”或“血液中转站”
要加强输血科建设, 增强在输血管理中的作用:
人员 : 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力量,人员须 由具备相应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 称、经输血专业培训合格。 配血技能
临床知识
管理知识
职责:
制定医院临床用血计划并检查临床用血
储存和提供合格的血液 开展输血前相关检测 互助献血的动员和组织 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
输血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与职能
组成:院长或医疗副院长任主任,委员 5—7人,由医务科、输血科(血库)、检验科、 血液科、 外科主任等兼任。
职责:
领导和管理医院输血工作 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 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输血权威性和指导性
贯彻落实国家输血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合理输血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 推行合理、安全输血,提供技术指导; 调查严重输血反应和差错,提出预防方案; 分析评估特殊输血或不合理输血病例并提出修正;
输
• • • • • • • • •
血
29 输血前,两名医务人员再次核对病人、 血袋、配血报告等,无误后方可输血 30 输血时, 两名医务人员再次带病历床前 核对,无误后用标准输血器输血 31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注,血液内不得加入 药物 32 输血管道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33 输血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速度, 严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输血相关的医疗咨询
参与输血方案的制定和输血效果的评估
协助疑难疾病的诊断和输血治疗
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和监测 输血新技术应用、输血科研等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总
• • • • • • • •
则
1 为规范、指导科学、合理用血而制定 本规范 2 血液应合理应用,杜绝浪费 3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使用成熟 的 输血技术和血液保存技术,包括成分 输血、自体输血 4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独立输血科(血库), 负责临床输血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