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财务制度文件范本

机关食堂财务制度文件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机关食堂的正常运营,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
(二)坚持勤俭办事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食堂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合理,接受审计和监督。
第三条预算管理(一)食堂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食堂实际情况,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
(二)食堂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调整,需按程序重新审批。
(三)食堂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条收入管理(一)食堂收入包括餐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收取,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二)食堂收入应当按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坐支、挪用、私分、挤占。
(三)食堂应定期对收入进行盘点,确保收入与财务账目相符。
第五条支出管理(一)食堂支出包括食材采购、水电费、工资福利、设备购置等,必须按照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二)食堂支出应当遵循节约、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食堂支出需按照审批程序报销,报销单据应当合法、合规、完整。
第六条结余及分配管理(一)食堂年度结余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分配,主要用于食堂设施设备更新、职工福利等。
(二)食堂结余分配方案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食堂不得私分、挪用结余资金。
第七条专用基金管理(一)食堂专用基金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大修基金等,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
(二)专用基金使用应当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合理。
(三)专用基金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资产管理(一)食堂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必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
(二)食堂资产购置、处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确保食堂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机关食堂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食堂的收入、支出、核算、监督等。
第三条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隐瞒;(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食堂财务状况,不得遗漏;(四)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五)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乡机关食堂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食堂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三)负责食堂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食堂物资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五)负责食堂成本核算和控制;(六)负责食堂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食堂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食堂资金收入包括:(一)食堂营业收入;(二)食堂各项补贴;(三)食堂其他收入。
第八条食堂资金支出包括:(一)食堂日常经营支出;(二)食堂物资采购支出;(三)食堂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四)食堂其他支出。
第九条食堂资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条食堂会计核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食堂会计核算应设置以下账户:(一)收入账户;(二)支出账户;(三)库存物资账户;(四)工资、福利账户;(五)其他账户。
第十二条食堂会计核算应做到账目清晰、凭证齐全、手续完备。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财务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的所有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诚信原则。
第四条机关食堂财务应编制、核定、执行和监督制度,做到合法合规、科学规范。
第五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收支两条线,财务运行平衡、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六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应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记账制度。
第二章机关食堂收入管理第七条机关食堂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八条机关食堂应合理制定菜品价格,确保食堂经营收入正常。
第九条机关食堂应定期核对各项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机关食堂应设立专门的收银台,确保收款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建立日常收入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收入情况并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机关食堂应定期举办促销活动,提高营收。
第十三条机关食堂应加强与相关机关单位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补贴收入。
第十四条机关食堂应及时核实其他收入的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机关食堂支出管理第十五条机关食堂的支出主要包括:食品采购、人工成本、设备维护、办公费用等。
第十六条机关食堂应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和价格的安全。
第十七条机关食堂应合理制定人工成本,确保员工合理报酬和福利。
第十八条机关食堂应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第十九条机关食堂应严格控制办公费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二十条机关食堂应建立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建立日常支出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支出情况并进行分析。
第二十二条机关食堂应建立费用发票管理制度,保证费用凭证的真实合规。
第四章机关食堂资金管理第二十三条机关食堂应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四条机关食堂应及时缴纳各项税费,避免发生滞纳金等费用。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_财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食堂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食堂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食堂主任为食堂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会计负责具体实施食堂财务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食堂财务核算、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二)负责食堂收支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三)负责食堂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和执行;(四)负责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五)负责食堂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六)负责食堂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食堂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食堂会计负责管理。
第七条食堂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不得挪用、侵占、私分。
第八条食堂资金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第九条食堂采购、报销等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严禁虚假报销、违规报销。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十条食堂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确定成本标准,实行成本核算;(二)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三)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一条食堂成本核算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能源成本、设备折旧等。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二条食堂会计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三条食堂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食堂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食堂财务报表经食堂主任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食堂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关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食堂经济效益,保障食堂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食堂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食堂收入、支出、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等。
第三条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食堂经济效益,降低成本。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食堂收入管理第四条食堂收入包括职工就餐费用、外包服务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五条食堂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食堂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第六条食堂收入实行日清月结,每月末由财务部门对收入进行汇总,编制收入报表。
第七条食堂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三章食堂支出管理第八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水电费、设备折旧、维护维修等。
第九条食堂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支。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食堂支出实行报销制度,职工就餐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二条食堂支出每月末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编制支出报表。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三条食堂成本核算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确保成本的真实性。
第十四条食堂成本核算应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费用等。
第十五条食堂成本核算每月末由财务部门进行,编制成本报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食堂资产包括食堂设施设备、原材料、库存物资等。
第十七条食堂资产应实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食堂资产购置、报废、转让等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食堂资产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六章财务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食堂财务工作接受公司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单位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机关食堂财务管理,确保食堂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机关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食堂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安全可靠:加强食堂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3. 公开透明:食堂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 严谨规范:食堂财务工作应严谨规范,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食堂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均纳入财务核算。
第五条食堂资金来源包括:1. 食堂经营收入;2. 食堂专项经费;3. 食堂其他资金。
第六条食堂资金支出范围:1. 食材采购;2. 人员工资;3. 设备购置;4. 营业外支出;5. 其他必要支出。
第七条食堂资金支出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三章食材采购第八条食材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质低价: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食材;2.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 诚信经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九条食材采购程序:1. 食材需求计划:食堂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食材采购计划;2. 询价比价:采购人员向多个供应商询价比价,选择最优供应商;3.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食材验收:食堂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条食堂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食堂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食堂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财务凭证、账簿等资料,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单位领导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食堂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内部食堂财务管理,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机关食堂。
食堂应自主经营,保持盈亏平衡,不应以盈利为目的。
办公室负责管理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营及人员调配,计划财务部负责指导机关食堂的帐务处理及财务收支,审计部每年定期对食堂的收支及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对日常财务进行监督。
第三条食堂必须规范财务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会计,并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出具报表,食堂会计人员每月 5 日前应填制“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情况表”,公开食堂经营情况,根据报表分析原因,加强成本核算,杜绝浪费,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第四条食堂须设专职保管员,保管平时购买的米、面、酒及其他各项物资,负责食堂平时物资的进出.货物购入时,须由食堂保管员签字,出具入库单,报销时入库单为必不可少的附件。
食堂领用各项物资时,须填制领料单向保管员领取,每月末的盘点,保管员为第一责任人.保管员须建立实物帐,记录重要物资的进销存情况,每月末进行帐实核对。
第五条物品采购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如下:单笔五千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单笔五千元(含)以上由分管领导签字。
物资购买员凭审批后的手续去食堂出纳处报销.在报销时如油米面等应取得发票的凭发票报销,日常购菜等无法取得发票的凭入库清单进行报销,清单上须注明数量、单价及金额。
第六条食堂须开立专用帐户,办公室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现金出纳,负责食堂的日常现金进出及专用帐户的管理,每月 28 日前,食堂出纳须把相应的单据交给食堂会计,食堂会计负责审核记帐。
目前食堂会计由财务部人员兼任.第七条具体核算办法:食堂在财务部领取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平时通过备用金收付款。
每月与财务部结一次帐,补充备用金。
(一)购进食堂器具:食堂所有器具包括桌椅板凳、碗筷、杯子等由总行1购置,作为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二)耗用的水、电、煤气等资源性消耗,由总行负担。
(三)购进原材料:食堂购进菜、米、面、作料、一次性餐具等,需由专人验收其数量、质量、价格后在送货明细单上签字。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食堂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食堂的财务收支、物资采购、成本核算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宗旨:以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为宗旨,确保饮食安全、卫生、营养、方便;(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公开透明:财务收支公开,接受监督;(四)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机关食堂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负责食堂财务收支的审核、核算、报销等工作;(三)负责食堂物资采购的预算、审批、验收等工作;(四)负责食堂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工作;(五)负责食堂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等工作;(六)负责食堂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五条机关食堂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收支平衡、合理合规。
第六条食堂收入包括:(一)食堂销售收入;(二)食堂租金收入;(三)食堂其他收入。
第七条食堂支出包括:(一)食堂原材料、调料等物资采购费用;(二)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三)食堂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用;(四)食堂其他支出。
第八条食堂收入和支出应分别核算,不得混淆。
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集中采购,确保物资质量。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流程:(一)编制采购计划,经食堂负责人审批;(二)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资、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四)物资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五)办理入库手续,建立物资台账。
第五章成本核算管理第十一条机关食堂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构成,查找成本控制点。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内容:(一)原材料成本;(二)人工成本;(三)设备折旧及维修费用;(四)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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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市局机关客室财务管理,保证机关客室正常有序运转,现将机关客室财务有关核算方法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采购及报销:根据用料要求,厨师长提出采购申请,食堂负责人签字,采购人员应持食堂负责人签字采购单进行采购(主要是大米、菜油、大宗调料、油等)。
采购后由库管员验收入库,同时厨师长、采购、客室负责人签字才能做报帐凭据。
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
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2.日常采购审批:日常采购,由库管员、厨师长采购,大批量的物品(主要是一次性用品)按招标价,小批量多品种(主要是蔬菜、生鲜、禽蛋类)按市场优质优价,采购人员采购后交库管员验收,采购员作经手人签字,验收人员作验收人签字,客室负责人负责把关抽查,最后签字审批。
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
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3、大宗物资采购审批:大宗物资(烟酒、饮料类)由客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库管员负责验收入库。
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
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4、出库与核算:日常出库,应由库管员、厨师长或客室负责人签字,库管员要做好建帐记录和当日核算记录。
5、有关工作程序
收费:收取饭菜金原则上一律通过充值进餐卡进行,对个人不收现金购饭菜,充卡收入要及时记帐,并附上售饭系统打印的相关资料,不得截留。
在窗口售卖饭菜要及时扣款,不得吃人情餐、霸王餐。
金龙卡卡片销售:卡片采购后全数交专人登记,前台销售多少,领取多少。
支付:所有支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办理齐全的手续后方可办理。
1)、现金支付;支付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小额购物、采购原料,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2)、银行转帐支付;超过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和所有可以通过转帐支付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支付前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和相关附件资料(如赊帐月末一次性支付的必须有手续齐全的送货单),在根据支付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将原始凭证和转帐支票一起交出纳会计审核盖章。
使用转帐支票必须建立转帐支票使用登记簿,将采购内容、经手人、使用支票号码、支付金额等在登记簿上登记清楚。
费用支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登记簿上注明。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转帐支票,防止事故发生。
6.库房核算;库房核算分工作餐库房和大宗物资库房,分别派专人管理。
客室采购的所有原料一律通过库房进行核算,库房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每天做好进出库手续和资料登记工作,保证进出有据,原始凭证手续齐全,帐目清楚,资料完整。
为正确核算成本打好基础。
防止走过场,严防资料不实,造成核算困难,各有关小组负责人应积极
配合库房做好相关资料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核对,即时纠正。
保证分组核算成本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