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复检 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

工程复检 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
工程复检 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

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

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

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沥青、沥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1.建筑外窗;

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

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

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

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

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

件的制作、养护记录。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有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

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

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见附件1)见证人员

更换是,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

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第八条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应在

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

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见

证记录见附件2),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

档案。

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

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责监理责任。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

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

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

要求的样品应当拒收:

1.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或签字的见证人员未告知检测

机构;

2.检测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

3.封样标识和封志信息不全;

4.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无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按照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

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在样品检测完后留置24小

时。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应单独建立

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

第十四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汇总纳入工程施工技术档

案。

第十五条因见证取样和送检增加的检测试验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增加的监理人工费用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中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

罚并按照动态监督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

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

任。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令改正:

1.未按有关规定接收检测样品;

2.未按规定留置检测试样;

3.未按规定将不合格检测结果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

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未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

第十九条市、区县建委有关工作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查处;

3.利用职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

4.明示、暗示、推荐或指定检测机构。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6月1号起实施。原《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京建法【1997】172号)和《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京建质[2000]578号)执行。

提炼并解读289号文件

一选取资质完善的检测机构。----文件第二条

二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文件第四条

三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监理单位配备签证人员并各自承担相应职责。----文件第五、第六条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及承担检测的

见证机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相当于原来的备案书),见证人员更换时,将更换信息告知监督机构及检测机构。----文件第七条

五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可参照本指南附表)。----文件第八条

六见证取样时,试样或包装上要做出标识、封志(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且见证人和试验人签名。见证人填写见证记录。----文件第九条

七检测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样

品拒收。----文件第十一条

八检测机构按照规定对检测试样进行留置。----文件第十二条

九不合格检测结果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建立台账。----文件第十三条

十检测报告,应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文件第十四条十一新老工程对289号文的执行:老工程老办法,新工程新办法。

工程见证及送检流程

选定检测机构(必备2证:计量认证CMA证书/北京市建委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试验室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目录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一)、混凝土 (二)、混凝土外加剂 (三)、建筑砂浆 (四)、水泥 (五)、骨料 (六)钢材机械性能 (七)、墙体材料 (八)基础回填材料 (九)防水材料 (十)建筑幕墙 (十一)建筑门窗 (十二)室内环境污染 (十三)混凝土结构 (十四)钢结构无损检测 四、试件制作和试验见证计划安排表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表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监理单位应向工程受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 人员授权书员员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 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 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 人员应在委托单上签字上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 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一)混凝土 混凝土取样方法、数量和部位 1、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 下列要求: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 件; 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 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 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预拌(商品)混凝土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检测单位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 第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墙体材料;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 (十二)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四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检测合同中约定提高见证取样送检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50%。 第五条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取样位臵规定: (一)钢筋原材: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 (二)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 (三)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点取样。 (四)其它材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选定取样位臵。 第六条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经岗位培训考核并取得岗位证书,方能持证上岗。 第七条检测单位承接检测业务,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检测合同,检测合同中应包含监理单位编制的《见证取样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 样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 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编制说明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整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 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故编制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检测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100%),采用一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委托浙江可振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见证检测,资质符合要求。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钱江新城核心二期农居安置房F-02地块I标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 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109849.17m2(1#~5#楼及地下室)。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建筑层数:地上24-34 层,地下 1 层。 工期要求:880 日历天。 本工程标段分1#~5#楼及地下室工程。建筑最高处103.6 米。;耐火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混凝土强度等级:1#楼基础垫层C15,底板、承台、基础梁均为C35;地下室?二层墙柱为C40,梁板为C35;三层?八层墙柱为C35,梁板为C30;九层?十九层墙柱为C30,梁板为C25;二十层以上墙柱为C25,梁板为C25;构造柱为C20.本工程砌体采用土0.000以下为MU10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土0.000以上外墙及注明粘土多孔砖的采用MU10KP型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其它内隔墙采用强度等级A3.5轻质砂加气砌块,用装用砂浆砌筑。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和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 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⑤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⑥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标准 送试取样标准材料名称代表数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水泥200t 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取样点超过20点,均匀混合后组成一组样品12㎏砂子大型工具运输400m3或600t 小型工具运输200m3或300t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铲除表层,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组

取样数量:4根,复试8根;代表数量:60t 端部去掉500㎜ 拉伸:(2根) 公称直径d≤25;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350㎜ 公称直径25

取样数量:3根,复试6根;代表数量:60t 拉伸(1根):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350mm。 弯曲(2根):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学会加气混凝土设备价格。 三、焊件 电弧焊、电渣焊:300个焊头为一批;取3根(拉伸),复试6根 对焊:200个焊头为一批;取6根(拉伸3根,冷弯3根),复试12根 2、弯曲试件长度按下式计算: L=D+2.5d+150mm 式中:L—试件长度D—弯心直径(mm)d—钢筋直径(mm) 切取试件时,焊缝应处于试件长度的中央。 弯心直径D按下表规定确定。 390×140×190 390×90×190 290×190×190 290×290×190 300×190×190 建筑水暖材料取样单 1.排水管材(取带标识段)

建筑工程中哪些材料需要送检

建筑工程中哪些材料需要送检?有无相关的送检规范? 在我们日常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共有27类材料需要进行复试(区域不同,有些地方标准可能会略有变化),这个范围是规范所要求的,是施工中必须强制执行的,但这并不等于除此之外的其它材料,就“不能”进行复试了,作为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测的一项重要手段,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有权对任何质量存疑材料提出复试的要求,这个权力不受任何规范的限制,对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复试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如果复试不合格,则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合格的话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这和27类强制复试的情况是不同的,后者的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所谓的27种复试材料为:1、钢材;2、水泥;3、砂;4、碎(卵)石;5、外加剂、6、掺合料;7、防水涂料;8、防水涂料;9、防水卷材;10、砖(砌块);11、轻集料;12、预应力筋;13、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14、装饰装修用门窗;15、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16、装饰装修用花岗岩;17、装饰装修用安全玻璃;18、装饰装修用外墙面砖;19、钢结构金相;20、钢结构用钢材;21、钢结构用焊接材料; 2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23、木结构材料;24、幕墙用铝塑板;25、幕墙用石材;26、幕墙用安全玻璃;27、幕墙用结构胶。 工地中一般送检的有水泥、沙、石、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泵送剂、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砂浆抗压、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砖、粉煤灰、钢筋、PVC给水管、冷热水用给水管、阀门、PVC电线管。电线槽、插座开关、断路器。 一般来讲所有用于建筑安全的结构部件,又环保要求等等的都要送,比如一些装饰材料不承重的不影响安全的不要送, 一般的内页手册都有说明。 主体结构的砂子、水泥、石子、钢筋、砖、、、、、、 装饰的幕墙硅酮胶、石材放射性、水暖管件、 实在是太多了 监理送检手册里内容也有,但是不是很全面,比较全面。 希望采纳

工程试验检测取样、送检指南大全

一、水泥物理性能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W 500吨/批、袋装w 200吨/批)。 2. 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 kg试样。 二、钢筋原材力学性能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w 60吨/批。 2. 取样方法:每批任意选取两钢筋切取两条用于拉伸试验,两条用于冷弯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三、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 四、钢筋闪光对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 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计算。 2.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抗拉3个接头冷弯为一组。 五、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不足5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另取3条钢筋作为母材抗拉试验为一组, 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按膨胀方向中心分上、中、下抽取共9个试样为一组,每个试 样平整切割成100 X100 x iOOmm 。 七、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5块为一组。 八、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块为一组。 九、蒸压灰砂砖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20块为一组。视各实验室要求定。 十、砂性能物理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w 400m3/批或<600吨/ 批。 2. 取样方法:在堆料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均匀由各部位抽取 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试样重量约为30 k go 十一、碎石性能物理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400m3/批或<600吨/ 批。 2. 取样方法:在堆料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均匀由各部位抽取 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试样重量约为50 kko 十二、混凝土抗压试件强度试验 1. 取样频率: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于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必须有一

工程复检 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 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 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 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沥青、沥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1.建筑外窗; 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 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 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 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图

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 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 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作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 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 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 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验收 规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0.7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9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 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2.0.10 复验 repeat test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1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 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2 结构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for structure 按照有关规定在分项工程实体或在混凝土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 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13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 效文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三峡新能源桐城黄甲49.5MW风电工程风电场项目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长江三峡发展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新能源黄甲监理部 2014年07月

批准:审核:编制:

目录 1、工程概况 2、参建单位 3、见证取样依据 4、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质、岗位职责、要求 5、见证取样内容、数量、方法 6、见证取样表格及程序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峡新能源桐城黄甲风电项目 工程地点:安徽省桐城市吕亭镇。 工程规模:本工程装机49.5MW,单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共33台(金 风GW82-1500型)。新建110KV升压站接入平坦变,场内集电线路。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桐城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监理单位: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建设一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吉地安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安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三、见证取样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 2、经有关部门批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等设计资料。 3、《监理规划》 4、《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 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 GB 12958-1999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及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 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

常用建材取样送检指南(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

常用建材取样送检指南(材料送检的数 量和批量) 分享 2.1 水泥。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 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 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 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弯曲点应打磨与母材平齐)。 2.3.2 钢筋电弧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一批。 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2.3.3 电渣压力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方案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编制说明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整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故编制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检测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100%),采用一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委托浙江可振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见证检测,资质符合要求。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钱江新城核心二期农居安置房F-02地块Ⅰ标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 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109849.17m2(1#~5#楼及地下室)。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建筑层数:地上24-34层,地下1层。 工期要求:880日历天。 本工程标段分1#~5#楼及地下室工程。建筑最高处103.6米。;耐火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混凝土强度等级:1#楼基础垫层C15,底板、承台、基础梁均为C35;地下室~二层墙柱为C40,梁板为C35;三层~八层墙柱为C35,梁板为C30;九层~十九层墙柱为C30,梁板为C25;二十层以上墙柱为C25,梁板为C25;构造柱为C20.本工程砌体采用±0.000以下为MU10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0.000以上外墙及注明粘土多孔砖的采用MU10KP1型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其它内隔墙采用强度等级A3.5轻质砂加气砌块,用装用砂浆砌筑。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和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⑤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示范)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计划(示范) 项目经理部:经理 项目监理部:总监 建设单位:代表 第监理部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 公司项目部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示范) 为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由项目监理部总监(代)与承包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望各种有关参建单位切实按计划要求执行。 一.工程简况(与建证取样和送检相关内容的简况) 本工程为框剪结构建筑面积20800㎡,地上十六层,地下二层,砼设计强度为:负二层阀基和外垟C40S6,三层以下至负二层柱为C50,四层以上柱为C40,其他垟、梁、板均为C30。 钢筋连接方式设计采用:22、25、28、为套筒挤压连接20、18采用镦粗直螺纹,其他可采用焊接接头。

屋石、厕浴采用SBS卷材,负二层阀板采用防水材料。 室内装饰:电梯间为干挂石材,电梯间、楼梯间地面为花岗岩块材地面,三层以下部分垟面、天棚吊顶为人工板材和木制板材装饰。四层以上室内由住户自理。 根据城市管理要求本工程砼结构采用商品砼,供应厂家为:×× 根据已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工程采用分两段组织流水施工。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 二.见证取样人员和检测机构 1、承包单位取样人: ①土建施工单位取样人: ××× ②装饰施工单位取样人:××× ③防水施工单位取样人:××× ④钢结构施工单位取样人: ××× ⑤ ⑥ 2、监理单位见证人:×××见证号:××× 3、检测单位:×××××× 三.见证人员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 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

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臵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臵的三种试块: 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臵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臵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 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臵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5、混凝土留臵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臵。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开始目录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 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6、其他要求:A、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按自拌混凝土的规定留设试件。B、垂直构件(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与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试件应分开留置。C、混凝土构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制作。D、送样单中要求写清工程名称、试件种类、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制作日期、龄期、平均温度(结构实体砼)。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方法及要求 1、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不抽检一次。 3、砌筑砂浆试件的制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目 录 1.说明 (3) 2.建筑材料检测 (3) 2.1 水泥 (3) 2.2 建筑用砂 (5) 2.3 建筑用石 (9) 2.4 混凝土 (13) 2.5 建筑砂浆 (20) 2.6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24) 2.7 钢筋焊接件 (28) 2.8 钢筋机械连接件 (34) 2.9 砌墙砖和砌块 (36) 2.10 道路和基础回填材料 (43) 2.11 防水材料 (47) 2.12 混凝土外加剂 (58) 2.13 陶瓷砖 (63) 2.14 建筑给排水用塑料管材和管件 (70) 2.15 电线电缆 (77) 2.16 阀门 (79) 3.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82) 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91) 5.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94) 6. 钢结构工程检测 (103) 7. 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检测 (111) 8.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121) 9.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 (134) 10.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141) 11.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146) 12.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监测 (151) 1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 (152) 14.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 15.综合布线检测 (158)

1.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 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2.建筑材料检测 2.1水泥 2.1.1概述 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水泥加水后拌合城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对工程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水泥不但大量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而且广泛用于交通、水利、海港、矿山等工程。 水泥的品种繁多,按用途及性能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 (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经常采用的水泥,主要是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等级详见表2.1-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 表2.1-1 品种 代号 强度等级 P·Ⅰ 硅酸盐水泥 P·Ⅱ分为42.5、42.5R、52.5、52.5R、 62.5、62.5R六个等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分为42.5、42.5R、52.5、52.5R、 四个等级 P·S·A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B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P·P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 分为32.5、32.5R、42.5、42.5R、 52.5、52.5R六个等级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详见表 表2.1-2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 表2.1-2 使用范围 水泥品种 适用于 不宜用于 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道路、低温下施工的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普通硅酸盐水泥 适应性强,无特殊要求的工程都 可以使用 矿渣硅酸盐水泥 地面、水下、水中各种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快硬、高强混凝土 有抗渗要求混凝土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收反复冻融及干湿变化作用的结构 长期干燥环境中 快硬、高强混凝土 复合硅酸盐水泥 地下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受侵 蚀性介质作用的混凝土 快硬、高强混凝土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 2.1.2依据标准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工程试验检测取样、送检指南大全

工程试验检测取样、送检指南大全 一、水泥物理性能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500吨/批、袋装≤200吨/批)。 2. 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试样。 二、钢筋原材力学性能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60吨/批。 2. 取样方法:每批任意选取两钢筋切取两条用于拉伸试验,两条用于冷弯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三、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四、钢筋闪光对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计算。 2.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抗拉3个接头冷弯为一组。 五、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不足5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另取3条钢筋作为母材抗拉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试验 1.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取样方法:按膨胀方向中心分上、中、下抽取共9个试样为一组,每个试样平整切割成100×100×100mm。 七、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5块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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