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六篇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六篇⽆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六篇篇⼀:⽆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录XX姓名:性别:国籍:中国出⽣⽇期:⾝份证号:现居住地:根据当事⼈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中⼼20XX年到现在的婚姻登记数据,查询结果如下:注:本证明只证明在本辖区内依据当事⼈提供的⾝份证件号进⾏婚姻登记记录的检索结果,不包含在本辖区外的其他地⽅或凭其他证件的婚姻登记。
发证机关:发证⽇期:出证⼈签名:当事⼈照⽚:证明编号:XX当事⼈姓名XX,性别男,出⽣⽇期1976年10⽉03⽇,户⼝所在地XX省XX 县XX镇XX村XX号,根据当事⼈的申请及申请证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20XX年02⽉06⽇⾄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前⽆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XX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XX年08⽉12⽇证明编号:XX经查,当事⼈ XX 性别男国籍中国出⽣⽇期1983年4⽉3⽇⾝份证号码 XX ⾃20XX年04⽉03⽇⾄20XX年12⽉31⽇期间没有在XX区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的记录。
XX区婚姻登记处20XX年12⽉31⽇注:本证明不能作为当事⼈现在婚姻状况的证明。
本证明不包括在本辖区外的其他地⽅的婚姻登记。
经查阅我局保管的年⽉⽇⾄年⽉⽇的婚姻登记档案,没有(男/⼥,⾝份证号码)的婚姻登记记录。
本证明不包括在本辖区外其他地⽅的婚姻登记。
特此证明。
(备注:年⽉⽇离婚/丧偶)X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章年⽉⽇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须知⼀、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户籍在XX区;2.达到法定婚龄;3.⽬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4.持本⼈户⼝簿和⾝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应同时持⽣效的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
⼆、如您需要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时间超出X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保管的婚姻档案范围,请您持本⼈⾝份证到XX 区档案馆申请出具有关证明。
2024年开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怎么开
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开单身证明3
一、单身证明在哪里开
单身证明又被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又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并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我婚姻登记处管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出证机关: 年 月 日爱美瘦 中国分类信息网 bb霜 中国教育资料网 减肥产品排行榜 中国范文 论文教育信息网 兹证明__________,未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系本公司员工。
特此证明!
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个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开单身证明8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
居民身份证编号:
家庭详细住址:
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询我处婚姻登记机关从xx年xx月xx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丧偶后再婚的婚姻登记记录。
开单身证明5
不可否认,单身证明的确有其合理之处,但常常也被大家归为奇葩证明之列,说明它也确实有很多奇葩的地方。比如《离婚证》不能替代单身证明,单身证明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等等。
民政部废止“单身证明”,近日公安部也抛出18种证明,明确这些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包括居民身份证升位、身份证丢失、死亡证明、人员失踪证明等等。
三、单身证明开具需要什么材料
1、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证明,肯定对各类证明都很熟悉吧,当我们要想证明某个事实是真的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具证明。
写证明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欢迎大家分享。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申请出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本人或受托人声明:我申请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未婚/离婚/丧偶)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申请出证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婚姻状况声明,经查阅本登记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申请人在本登记处结婚登记记录查询结果:无婚姻登记记录(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申请出证人(签字按手印):#受托人(签字按手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盖章)承办人:##年#月#日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未婚证明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未婚、离异、丧偶都算作未婚证明的开具范围,因此未婚证明办理时的材料也分为未婚、离异、丧偶三种情况。
1、未婚。
当事人属于未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2、离异。
当事人属于离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件原件,一张一寸照片;3、丧偶。
当事人属于丧偶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原配偶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或户口上有标注),一张一寸照片。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未婚证明的办理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婚史证明办理流程

婚史证明办理流程一、准备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
4、其他相关证件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如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以上就是办理婚史证明所需要的准备材料,夫妻双方在准备材料时要尽量完备,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二、选择办理地点1、公安局在一些地方,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公安局办理婚史证明。
办理流程比较简单,一般只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即可。
2、公证处在一些地方,夫妻双方也可以选择到公证处办理婚史证明。
办理流程相对复杂一些,需要通过公证处核实双方的婚姻关系。
3、司法局有些地方还可以选择到司法局办理婚史证明。
办理流程相对繁琐,需要经过司法局的审核和核实。
夫妻双方在选择办理地点时要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办理会更加方便快捷。
三、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夫妻双方到达办理地点后,需要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有不完整或有疑问的地方会及时告知。
2、填写申请表格夫妻双方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填写婚史证明的申请表格。
在填写表格时,要认真仔细,填写正确的信息。
3、缴纳费用在填写完申请表格后,夫妻双方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费用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办理地点有所不同,工作人员会告知具体的缴费标准。
4、等待审核夫妻双方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一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领取婚史证明审核通过后,夫妻双方可以到指定窗口领取婚史证明。
领取时需要出示相关身份证明,确保领取人是夫妻双方本人。
以上就是婚史证明的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婚史证明虽然流程比较简单,但是在办理过程中还是需要注意细节,以免出现差错或延误事宜。
婚姻状况证明范本4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婚姻状况证明范本4篇Sample proof of marital status编订:JinTai College婚姻状况证明范本4篇前言:证明书是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明人或事物的真实性书面证明。
本文档根据证明书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一2、篇章2: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二3、篇章3: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三4、篇章4:婚姻状况证明范本四婚姻是以两性结合为特征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人类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小泰替大家整理了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以供参考。
篇章1: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一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字号: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
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机关(印章)年月日篇章2: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二【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根据当事人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本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查到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当事人先生/女士(持有居民身份证号:)的结婚登记记录。
本证明不包括当事人在本辖区以外的婚姻信息,也不包括当事人在本辖区内本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档案中未记载的当事人的婚姻信息。
本证明不等同于单身证明和未婚证明。
出证人签字:出证时间:年月日(加盖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姻登记记录专用章)篇章3:婚姻状况证明范本三【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常住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证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婚姻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共18条,对立法目的、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的定义、分类、工作职责、管理体制、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范围、整理方法、归档要求、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五)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四)当事人身份证件(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同)复印件;(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办理撤销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二)《撤销婚姻申请书》;(三)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第1篇】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事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据当事人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处现存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未发现在本婚姻登记处有婚姻登记记录,申请人照片:________出证机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本证明并非证明申请人是未婚,而只是证明其在本婚姻登记处无任何婚姻登记。
2、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者应填写:未发现XXX 离婚后、丧偶后在本婚姻登记处有婚姻登记记录【第2篇】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事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申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__年____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____________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处____年____月____日【第3篇】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事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__年____月至_____年____月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结婚记录。
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查阅范围及查阅时段内没有婚姻登记记录。
(此证明限当事人用于: 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出证机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所需提供证件材料申请人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并提交《申请出具声明书》,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下同);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
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在我们的生活中,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务。
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权益和利益,也可能涉及到法律、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
那么,究竟什么是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查询?又该如何去查询呢?婚姻登记档案,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和记录。
这些档案包含了诸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等相关的信息。
而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获取这些档案中的特定信息。
首先,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为什么会有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的需求。
对于个人而言,可能是为了办理某些手续,比如在涉及财产继承、房屋买卖等情况时,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此外,在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时,也可能需要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以获取相关证据。
对于一些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有助于进行人口统计、社会福利发放的审核等工作。
比如,民政部门在审核社会救助申请时,可能需要核实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以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那么,如何进行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呢?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的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询。
当事人可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书、法院的调查令等。
第二种途径是通过司法机关。
在某些涉及法律诉讼的情况下,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查询相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以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
第三种途径是通过公证机构。
在办理某些公证事项时,如果需要核实婚姻状况,公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的查询。
在进行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查询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擅自违规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
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平民是查不了的。
可以拿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欲结婚时,有时会担心对方是否涉及重婚,故而想通过其身份证号码进行婚姻状况查询,那么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由于我国采取的是婚姻登记主义,故而个人婚姻信息是有记录的,若不能利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该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查询呢?▲一、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吗?可以查的,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平民是查不了的。
你可以拿他的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二、怎样查询个人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文件在很多场合都有用处,公司,贷款,甚至买房等。
按规定,目前以下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三)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四)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等。
按要求,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人办理查询。
“在实现联网审查技术上是以公民的身份证号来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
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未婚证明顾名思义就是证明当事人尚未结婚的证明,但是这个未婚证明并不是哪个部门都能够开的,必须要到民政局进行办理。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但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未婚证明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2、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4、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二、办理未婚证明具体流程1、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
2、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3、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注:办证不需缴费,另外,提供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要在当月才有效。
三、未婚证明的相关规定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