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眉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管理细则

为保证眉山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场次、质量和进度,保证农村群众的观影权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为明确各相关单位和放映员的任务、权利、义务,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眉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一)负责制定全市公益电影放映政策的制订、修订。

(二)负责全市公益电影放映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落实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四)负责按政策要求向眉山市电影公司按时、按场次任务完成情况足额拨付全市公益电影放映资金。

二、眉山市电影公司

(一)负责全市公益电影放映的日常管理和数据上报。

(二)负责全市电影放映机、PDA终端的维修和送修。

(三)负责全市公益电影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按时交纳节目订购费、放映机折旧费、PDA使用

费。

(五)负责组织全市电影放映新技术培训。

(六)负责对各区县公益电影放映情况进行考核,对达标的区县按时、足额拨付场次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对不达标的区县,报市文广新局同意后扣发区县工作经费、扣发场次补助资金。(七)负责对全市电影放映场次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

三、区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一)负责辖区内公益电影放映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数据上报。

(二)负责按要求选定公益电影放映员,并与放映员签订《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承揽合同书》。

(三)负责将电影放映机、PDA终端送市电影公司维修。

(四)负责对辖区内电影放映场次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并对省、市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五)负责落实公益电影放映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负责考核电影放映的场次、质量,对完成场次任务的放映员,按时、足额发放公益电影补助金(不低于90元/场);对未完成场次任务或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场次任务的放映员进行处理处罚。

四、公益电影放映员

(一)符合放映员基本条件(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电影放映,有电影放映经验,有电影放映员证或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与各区县签订《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承揽合同书》的,方可承担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二)负责将拟放映的行政村村名、放映覆盖地点、放映进度时间、联系电话等报各区县局审核,然后按进度、按区域完成公益电影放映场次任务,并确保放映质量。

(三)负责向区县局上报公益电影放映回执单,不得多报谎报;如发生多报、谎报,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永久取消其放映资格。

(四)缴纳3000元设备保证金,负责电影放映机、PDA 终端的日常使用和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五)负责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放映,自行购买1份以上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