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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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含相对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生产作业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 1 -第五条各单位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向员工告知其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和产生的后果;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集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集团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集团各级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安全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各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集团各级企业应当依法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集团对所属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关系顺畅、制度齐全和有效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10人以上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七条集团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到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及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第八条集团各级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一)集团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监督;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有效实施;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5、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我公司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公司领导层确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进行管理和督促。

第二、生产设备和场所管理1. 所有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并且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2. 生产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消防设施要完善,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和逃生能力。

第三、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1. 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2. 指定专人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培训内容全面、实用。

第四、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1. 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并记录隐患情况。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五、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1. 制定公司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六、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通过考核评定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外部协调和沟通1. 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

2. 大力加强与行业协会和其他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第八、监督检查和整改1. 定期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2. 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配合要求进行整改。

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且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

如果发现安全漏洞和问题,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 总经理担任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和督导,并向董事会报告。

2. 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部门的安全生产专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流程,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培训。

三、安全生产制度1.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擅自改变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2.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任何人发现安全事故或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防范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四、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管理1. 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环境,如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灭火器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集团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应急措施。

3. 特定岗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六、事故应急预案1. 针对常见的事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

2. 组织演练,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七、安全奖惩制度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解雇。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进行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总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通过建立责任体系、安全制度、管理设施和培训教育等措施,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2020新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2020新版)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各类安全行为,确保企业财产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集团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职能机构、子企业、分支机构及集团下设的各类性质的单位(以下简称集团下属各单位)。

对外出租的门店,除在合同中规定履行安全的义务外,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或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未能涵盖的安全内容,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或比照本办法与之相近似的规定执行.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全集团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处理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保卫机构,应针对全集团安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随时进行惩处,对遵守安全规定、重视安全管理或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除执行集团制定的安全制度规定外,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或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及制度的检查和落实。

第七条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汲取安全经验教训,最大限度地减少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的损失和伤害,当发生火灾及重大伤亡事故时,负伤者和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上报本单位领导人,同时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式报告集团安全保卫机构直至集团主要领导.重大火警我们无力扑灭时,应先立即拨打119求救,再报直接领导.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会同安全保卫机构分析事故原因,按照“三不放过”,即:找不到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消防安全第八条本集团公司属重点防火单位,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防范,排除消防隐患,确保集团公司人员、财产安全。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对于集团公司来说尤为重要。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分工和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2.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对于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整体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下属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3.2 职责明确,责权统一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并且拥有相应的权力,有权对下属责权明确的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3.3 尽职尽责,风险控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有效控制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4 安全优先,全员参与安全生产要放在首要位置,全员应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4.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4.1 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总部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制定安全目标和年度计划,协调各分子公司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4.2 分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实施集团公司总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安全,协调各部门间的安全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4.3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报告和处理本部门的安全事故。

4.4 员工每一位员工都要对个人的安全工作负责,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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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集团有限公司支持性文件 CW/QZ(A)0603.2-2020 ××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A/0受控状态:分发编号:编制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实施日期:2020年月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二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3 内容及要求3.1 总体要求3.1.1二级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秉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1.2二级公司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3.1.3二级公司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3.2 机构与职责3.2.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

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

3.2.2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a)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b) 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审批、监督考核二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c) 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的技术论证,d) 协调安全评价的验收管理;e) 参与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2.3二级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4二级公司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负责。

协调指导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2.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2.6二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a)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b)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c)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d)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e)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f)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g)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3.2.7二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a)负责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b)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c)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d)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e)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及集团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汇报;f)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g)完成集团及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h) 每月28日前向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报送安全管理月报表(见附件1)。

3.2.8二级公司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2.9二级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

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3.2.10二级公司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3.2.11二级公司应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3.2.12二级公司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2.13二级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3.2.14二级公司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责任书》;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3.2.15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16二级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

3.3 安全技术3.3.1二级公司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3.3.2二级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3.3.3二级公司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3.3.4二级公司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3.3.5二级公司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3.4 安全教育培训3.4.1二级公司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3.4.2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4.3二级公司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3.4.4二级公司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3.4.5二级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3.4.6二级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3.4.7二级公司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3.5 安全检查3.5.1二级公司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公司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公司所属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车间、班组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3.5.2二级公司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3.5.3二级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3.5.4二级公司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

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3.5.5二级公司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3.5.6二级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3.5.7二级公司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3.5.8二级公司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3.6 安全投入二级公司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a)二级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b)二级公司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公司预算,落实资金投入;c)二级公司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公司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d)二级公司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3.7 消防安全管理3.7.1二级公司应加强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3.7.2二级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7.3二级公司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3.7.4二级公司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3.7.5二级公司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3.7.6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

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3.8 交通安全管理3.8.1二级公司应加强公司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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