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
2、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上级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接受检查,认真整改。
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措施"的各项规定,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业必须扣好安全带。
4、所有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
特种工种(架子工、机修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和人货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5、各生产班组坚持每天"安全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即上岗前交底,上岗中检查,上岗后记录,并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时为活动时间。
6、现场施工用电的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临时用电接线。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装置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做到定机定人。
8、施工机械需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持证上岗。
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各种机械。
9、人人保护防护措施。
如:防护栏杆、"四口"、"五临边"、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传牌、三角旗等,人人爱护劳保用品,如电焊手套、墨镜等。
10、进行层层安全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发现违规现象,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 前言1.1 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和项目部整体安全的重要任务,是项目部顺利运行的基础。
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项目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试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试生产阶段,包括试生产前期准备、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
第四条安全责任:项目试生产单位负有试生产阶段的安全责任,部门、岗位、人员要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第五条安全投入:项目试生产单位应保障试生产阶段的安全投入,包括经费、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投入。
第六条安全培训:项目试生产单位应对参与试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
第七条安全监测:项目试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试生产过程中安全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安全检查:项目试生产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项目试生产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试生产阶段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监测安全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资格。
第十二条项目试生产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试生产单位应在试生产计划编制阶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识别风险点;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安全设施建设;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建立应急预案等。
第十六条项目试生产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七条项目试生产单位应对参与试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第三条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第四条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
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1. 引言安全是建设项目的首要任务和核心要素之一。
建设项目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更应该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防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
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2. 法律法规依据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和这些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3.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3.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等,并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经理担负着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做好安全管理、防护工作。
2. 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都应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任何人在不具备相关安全培训证书的情况下,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三、施工现场安全要求1. 施工现场应布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如“注意危险”、“禁止通行”、“安全帽区域”等等。
2.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设立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定期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垃圾和杂物,防止施工过程中的跌倒和滑倒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备要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防护围挡、安全帽、安全带等。
4. 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四、安全操作要求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
2. 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维护和保养都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
3. 施工过程中,必须携带安全装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入危险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施工区域与公众区域的分离,并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交通事故。
建设项目安全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安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施工、装修、改造等各类工程项目。
1.3 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2.1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2.2 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是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2.3 分包单位责任分包单位在项目中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时应遵守本制度,并按照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3.1 安全培训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3.2 安全生产计划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安全生产计划,涵盖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3.3 安全环境管理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建设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对工地进行消防演练、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4 安全监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测,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5 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第四章安全管理执法4.1 制度执行检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2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
2. 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应急预案,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安全事故。
3. 施工员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己的安全,协助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特别是新员工和从事危险作业工种的员工。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举例: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装备,避免高处作业时发生坠落事故。
2. 安全检查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要建立安全巡检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举例: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记录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系统,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检查结果、事故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定期考核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举例:记录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人员,安全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安全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分析。
四、应急预案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举例:制定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员工如何疏散、如何使用灭火器材,以及如何报警求援。
五、安全投入项目建设单位要增加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购买更加安全可靠的设备和防护用具,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
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本制度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组织机构1.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并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职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2.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防护方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的安全可靠。
3.进行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监督检查1.每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施工环节、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奖惩机制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严肃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3.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
3.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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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康健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康健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总则
3.1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
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康健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康健评价和审批。
3.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职业安全康健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职责
4.1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康健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
4.3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康健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康健“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康健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均,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分外情况不得转到下年度。
财务部负责考核。
5.3项目的验收
5.3.1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完工后,由工程部、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建立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档案。
5.3.2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投入使用后,技术部应纳入工艺,设备部门应纳入预修、保养计划和日常管理。
5.4凡是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必须严格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执行。
正在建设的项目,没有采取职业安全康健设施的一律补上,所需资金由原批准部门解决。
6建设项目的设计
6.1工程部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及预期效果等进行安全职业康健认证,并经按安全部审核。
6.2大中型建设项目等应按劳动部门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设计单位除外)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6.3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相应的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对建设项目遗漏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的资金,应由原拨款单位部门予以补充。
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得削减,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和有优良的劳动条件。
6.4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职业安全康健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充分考虑到安全与预防职业危害的内容,确保设计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经工程部、安全部会审后,工程部必须同时向相关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图纸资料。
6.5在技术和施工设计时,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从设计上来落实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大中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6.6在技术准备阶段,特种设备。
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造、选型、订货、必须经安技部审查、同意、选购(定)经国家认证的、有安全资格厂家的产品。
6.7职业病危害危机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经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建设项目的施工
7.1工程部应对职业安全康健设施的到位情况全面负责。
安全部负责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办理开工安全审核手续,所确定的承揽工程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揽特种危险设备、安全装备安装的单位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7.2工程部和项目单位对职业康健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施工中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职业安全康健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7.3安全部、综合部对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施的施工进行监督性管理,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8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8.1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通知安全部、工程部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测、检验和评价。
8.2经检测未达到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标准的,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经检测后方可进行验收;未验收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8.3工程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预验收,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预验收表》反馈给安全部和项目单位。
8.4工程部和项目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相关部门。
8.5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经工程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验收评价。
经正式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正式移交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8.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安全康健防护设施验收监测和评价费用从项目总费用中列支。
9“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四新”项目中采取的临时性工艺和工艺装备必须有相关的职业安全康健措施,并经工程部和安全部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试用待该工艺或工艺装备定型后一月内,有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
10考核
10.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要求,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