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意见

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选好配强村级配套组织人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现就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基础,按照《义乌市村两委联合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选准配强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办事公道、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的村级配套组织人员,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地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提供强有力的配套组织保证。

二、配备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村级配套组织的选配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2、坚持按章办事原则。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选配程序开展工作。

3、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村级配套组织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成员职数要适当、精干。

4、坚持交叉兼职原则。村两委成员一般应兼任配套组织负责人,各配套组织之间的成员可实行交叉兼职。

5、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必须保持工作连续性,对工作表现好、群众公认的原任配套组织成员原则上应留任。

三、村级配套组织的范围

村级配套组织包括村团支部、村妇女代表会、村民兵连、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平安服务队、村民主监督小组、老年人协会村分会、村计生协会、村会计(文书)、出纳。

四、配套组织人员构成和主要职责

(1)村团支部。村团支部原则上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团员青年人数较多的村,可增设副书记1名。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按时换届。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带领农村团员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和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批示和决议,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村妇女代表会。村妇女代表会原则上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按时换届。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村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农村后备女干部工作;维护本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村民兵连。村民兵连设连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一名副连长。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担负维护社会治安,担任战备勤务,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7-9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本村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意见;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群众意见建议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问题;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本村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张贴农村普法宣传画。

(5)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简称村治调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行政村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外来人口较多的村可另设一名专职副主任。村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设职数3人,1000人以上的设职数5人。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调解民事纠纷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做好纠纷预防工作,防止纠纷激化和转为刑事案件及引起非正常死亡;按政策落实好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对象和归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和生活保障,协助司法所、公安派

出所对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对象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督促其遵守国家法律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掌握归正人员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谈话帮教;随时向村委会和司法所反映村民纠纷调解帮教工作的情况。

(6)村平安服务队。村平安服务队设队长1名,行政村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外来人口较多的村可设一名副队长。村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设职数8人,500-1000人的设职数8-15人,1000人以上的设职数15-20人。其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各种现行犯罪活动,对现行犯罪嫌疑人员应迅速扭送公安机关;做好村内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组织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现场并立即报告;做好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教育,经常对有犯罪前科人员进行帮教和法制教育;解困解难、服务群众,给困难村民和暂住人员予以热情帮助;主动协助政法部门做好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村民主监督小组。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2名,在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履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监督等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支持和配合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工作,及时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一般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一切村务进行监督;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督促本村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必要时可列席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镇(街道)纪(工)委反映,并帮助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群众矛盾;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经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后,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8)老年人协会村分会。按照《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通则》的规定,老年人协会村分会原则上由7-9人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1-2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按时换届。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会

员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民主与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和保健知识教育,关心教育青少年,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村两委调解邻里、家庭等纠纷,督促做好赡养和抚养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开展老年人自助、互助等养老服务;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9)村计生协会。村计生协会理事会原则上由5-9人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按照《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的规定,按时换届。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学习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带头勤劳致富,带头做文明村民和文明家庭;向群众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生产科技等知识;协助党组织、村委会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了解、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村委会改进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10)村会计(文书)、出纳。村会计(文书)、出纳各设1人,村会计的职责是:协助镇(街)农村财会代理中心会计做好本村各项财务工作,参加制订本村财务收支计划,监督本村收入及时存入收入帐户,监督现金的保管和使用,归集和审核本村收付款凭证,填制付款凭证,准确、及时、完整、清楚地记好各种明细帐,记录《报帐登记簿》、《有价证券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簿》、《务工及劳动积累登记簿》、《物资分配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簿》等,并结算本村各种经济合同,及时督促收缴各种款项,做好帐实相符,并按要求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做好各种农业统计工作,年终做好会计档案和文书档案装订归档工作,负责保管好村文书档案。村出纳的职责是:协助村会计做好工作外,及时收缴各项收入款项,记好现金及存款日记帐,管理、使用好备用金,严格按财务制度付款,开具收款凭证。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要拒绝支付。及时核对收入帐户、支出帐户、备用金的余额。

五、配套组织组成人员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

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讲正气、讲原则、讲公道,坚持站在党

的立场上。

2、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关心集体,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

起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较高的觉悟,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和组织能力,热心为

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具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4、不长期外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体任职条件

1、村团支部书记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高中文化以上

的可优先考虑;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政治

觉悟和素养;

(3)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

2、村妇代会主任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关心老年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

(3)近五年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村民兵连长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授予荣誉称号或有突出贡献的民兵连长和兼职干部的年龄可

以适当放宽;

(3)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军事素质和组

织指挥能力,热爱民兵工作;

(4)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4、村治调主任

(1)群众基础较好,威信较高,做事公平公正。;

(2)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调解经验和能力。

5、村平安服务队队长

(1)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2)有较强的法制意识,近二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治安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原任护村队长,表现较好的可优先考虑。

6、村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及其成员

(1)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敢于监督;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的村民代表;

(3)村委会成员及村两委成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不得担任。

7、老年协会村分会会长

(1)威信较高,处事公道,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75周岁之间;

(2)协助村两委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意识强,调解能力好;

(3)担任过村两委主要职务的优先考虑。

8、村计生协会理事会专职副会长

(1)热爱计生工作,威信较高,责任感较强,处事公正;

(2)有一定的计生工作经验,时间和精力充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9、村会计(文书)、出纳

(1)遵守财经纪律,热爱财会事业,掌握一定的财会知识,具有财会工作上岗证优先;

(2)村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因换届而随意更换;

(3)新进入农村财会队伍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4)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不得担任。

六、村级配套组织组成人员的产生程序

1、村团支部书记及成员,由村党组织提名(如果支部委员只有1人的,由党组织负责人提出建议人员名单,再由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党员大会必须半数以上党员参加。下同),按章程选举产生后,报镇(街道)团委审核,经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由镇(街道)团委下文批复。有一村一名大学生的村,原则上可由一村一名大学生兼任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2、村妇代会主任及成员,由村党组织提出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按

章程选举产生后,报镇(街道)妇联审核,经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由镇(街道)妇联下文批复。有女性村两委成员的村,原则上村妇代会主任由一名女性委员兼任。

3、村民兵连长,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人员名单,征求民兵和群众意见后,报镇(街道)人武部审核,经镇(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军事部门同意后,由镇(街道)人武部下文公布。村民兵连长原则上由一名党支部委员兼任。

4、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成员由村治调主任、村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小组组长、村民兵连长、村平安服务队队长、村义务消防队队长、村外来人口登记管理站站长等组成,建议名单报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和司法所审核,由镇(街道)党(工)委下文公布。

5、村治调主任,由村委会提出建议人员名单,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审核,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下文公布。原则上村治调主任由村委会中的一名委员兼任,村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小组组长和村外来人口管理站站长由村治调主任兼任。

6、平安服务队队长,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人员名单,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审核,再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下文公布。原则上平安服务队队长由民兵连长兼任。平安服务队队员先由本人申请,再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报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审核后,由镇(街道)政法办下文公布。村义务消防队队长由村平安服务队队长兼任。

7、村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及其成员。设支部委员会的村党组织,原则上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应推选为村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村党组织,由党组织负责人在是党员的村民代表中提出组长人选,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推选为村民主监督小组组长。成员在符合任职条件的村民代表中推荐产生,得票高的前两名为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

8、老年人协会村分会会长及成员,由村党组织提出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报镇(街道)老龄委审核,由老年人协会村分会选举产生后报镇(街道)老龄委下文批复。

9、村计生协会理事会会长及理事,由村党组织提出理事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专

职)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后,报镇(街道)计生协会审核,由镇(街道)计生协会下文批复。原则上理事会会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会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专职副会长由村妇代会主任兼任,秘书长由村计生服务员兼任。规模较小的村,村计生服务员可以由专职副会长兼任;村计生服务员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聘用、管理,并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10、村会计(文书)、出纳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人员名单,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镇(街道)农村财会代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下文公布。村社会福利联络员原则上由村文书兼任。

七、关于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各镇(街道)党(工)委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选聘到村的大学生农村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帮助村两委选好配强配套组织组成人员。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照配套组织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和选配程序,规范操作、从严把关,防止村不按要求执行、不按程序操作的现象发生。要保持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对表现好、群众公认的人员调整面不宜过大。要坚持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少聘多兼的原则,特别是农村治调组织的负责人,一般由村委会成员兼任。村级配套组织与村两委的任期相同。

3、完善制度,促进发展。各镇(街道)党(工)委在抓好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同时,要抓好制度建设,尤其要制订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按照“五好“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制订好新农村建设三年规划,选准经济发展的路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农村居委会配套组织建设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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