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说明下在国内外现状、未来发展、如何落实等。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DGJ32/J73-200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规范2、什么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⑥有关事故案例;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板范本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在建工地和临时工地。
第二章培训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安全措施1. 工地出入口的标识和管理2. 施工现场的通道安排和清晰标识3.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 竣工工地的临时设施及囤场安排5. 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6. 施工机械和器材的操作规范7.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规定8. 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管理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1.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2.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3. 安全防护具的正确使用4. 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第三章培训对象和要求一、培训对象1. 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务工人员等。
2. 临时进入施工工地的访客。
二、培训要求1. 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 施工现场的访客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签署安全知情书。
第四章培训方式和时间一、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面对面培训,采用讲解、示范和互动答疑等形式。
2. 线上培训:通过视频、PPT等形式进行远程教育,培训学员通过答题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培训时间1. 对新入职人员,安排入职培训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对参与新项目或转岗人员,安排工作前进行重新安全教育培训。
3. 对现场访客,安排进入工地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管理一、培训考核1. 培训结束后,学员需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
2. 考核通过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需要进行补考。
二、培训管理1. 公司设立安全培训档案,对每次培训进行记录。
2. 定期进行培训效果的跟踪和评估,提升培训质量。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一、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培训目的为了确保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培训范围施工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程等方面的培训,使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培训员工如何辨识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培训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表的编制和使用。
3. 安全操作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包括用电安全、高处作业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化学品安全等。
4. 应急预案和逃生演练培训:培训员工如何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救援程序、安全疏散等。
同时进行逃生演练,让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逃生器械的使用。
5. 安全文化培训:培训员工关于安全文化的重要性,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四、培训形式1. 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员工集中培训,开展理论讲座和实际操作演示。
2. 在岗培训:针对新员工,由经验丰富的员工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
3. 自学培训: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员工自行学习,并进行考核。
五、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每个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六、培训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合格的员工方可参与相应的工作岗位。
七、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成绩等信息。
八、培训效果评估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估,了解员工对培训的满意度,并按评估结果完善培训制度。
九、培训管理建立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培训工作,监督培训过程中的落实情况。
十、培训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培训积极主动、成绩优秀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对拒绝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指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认识和技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加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在进场前、进场时、进场后三个阶段进行。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进场前的安全培训第十一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是指在施工单位正式进场之前的培训,目的是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纳入安全管理的范围,使其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十二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控制措施;(五)应急救援和灭火知识;(六)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四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应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演示、教材等,使参与培训的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十五条进场前的安全培训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进场时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进场时的安全培训是指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后进行的培训,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遵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目的: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3.原则:安全教育培训应遵循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原则,确保培训效果。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学习建筑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
2.安全知识: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包括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高处作业安全等。
3.操作技能:针对不同工种,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包括消防演练、事故逃生演练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安全教育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集中安全培训。
2.现场教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安全教学。
3.网络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安全培训课程,方便施工人员自主学习。
4.实战演练:通过实际操作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教育培训要求1.全员参与: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2.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
3.定期考核: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4.持续改进:根据培训效果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1.组织管理: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培训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季节特点,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培训实施:按照培训计划,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培训。
4.培训评估:定期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体系。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3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是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它能够有效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下面,我将从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和考核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t1. 《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让施工人员了解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t2. 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包括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手册等,让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施工操作方法和步骤,提高工作安全性。
\t3. 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安全生产装备的操作和维护等,让施工人员了解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t4. 灾害性危险因素知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危险性环境因素、灾害性事故的特点和防范措施等,让施工人员了解灾害性危险因素的种类和防范方法,增强事故应急能力。
\t5.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包括急救常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逃生和自救等,让施工人员学会各类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提高自救能力和减少伤亡。
\t6. 文明施工和职业道德:包括建造文明工地、施工回收和保护环境、遵守职业道德等,让施工人员提高文明意识,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互为补充。
\t7. 个人职业素质和心理健康:包括培养工作积极性、健康的心理状态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让施工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心理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工作错误。
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t1. 现场教育:在施工现场安排专业的安全教育员,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结合实际情况,直观地展示安全操作流程和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让施工人员能够及时解决操作中的问题和疑问。
\t2. 专项培训班: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和行业资深人士,进行理论培训和经验分享,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筑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且风险高的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气触电等,这些风险很容易导致工人受伤或者死亡。
因此,做好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工人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一、培训前的准备建筑企业在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制订并报批建筑企业应制订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建筑企业应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情况发生。
安排工作班次人员参加培训时,应根据人员、职务、工种等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建筑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做好人员培训记录、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安全监察检查记录和其他有关数据资料的管理工作。
4. 选派培训师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选派有丰富安全生产环保工作经验、受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安全标准等的教育培训骨干人员,来开展培训。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安排建筑企业应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全部内容体系化、科学化、系统化,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内容包括建筑施工领域的最新法规、条例和标准,以及法律趋势和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的分析和说明。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培训内容包括建筑工地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评估与评价、安全管理体系介绍等。
3. 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方面的培训内容包括施工中危险点的控制、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设置、施工现场的围栏、标识、安全网等防护措施。
4. 事故应急处置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包括建筑工程中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应急演练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紧急求援和现场急救的操作流程等内容。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一、目的与意义建筑工地是一个复杂而危险的工作环境,为了保证工人的安全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员工在工地工作期间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培训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劳动者。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内容(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程序和处罚措施培训方式:讲座、现场演示、Case分析2.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1)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高处作业、电气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3)建筑工地常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培训方式:现场演示、实地操作、问答互动3. 应急救援演练(1)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事故伤员急救培训(3)突发事件下的逃生自救培训培训方式:模拟演练、实地操作、案例讨论四、培训时间及频率1. 新员工培训:(1)入职前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2)入职后立即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2. 在职员工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2)定期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小时(3)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演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五、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应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编写,详细介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知识。
同时,培训教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突出工地的特点和隐患,以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六、培训考核为确保培训效果,每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以确认员工对于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培训考核内容可包括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等形式,考核成绩将计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总则
为确实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素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用上课,观看录象,现场会等形式。
重大假日必须进行教育;
(2)公司对新录用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手册;
(3)对于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4)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在采用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岗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二、教育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企业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三级教育内容
a . 公司级教育内容:
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b . 工程项目级教育内容: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
c . 班组级教育内容: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8)转场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内容;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9)变换工程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程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程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教育内容:
a .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b .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 .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d .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e .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
用。
(10)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子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11)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a . 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b . 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50学时。
c . 换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d . 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e . 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
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f . 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12)项目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两次体验式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长应不少于2学时,新入场和转场人员应于进场后7日内完成体验式安全培训,可将体验式安全培训学时纳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项目安全培训学时。
***项目部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