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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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网络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网络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互联网作为全球最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其强大影响力和冲击力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网络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便利人民生产生活、改善社会民生、促进政治民主以及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进步。

然而,由网络直接或间接引发的各种复杂矛盾和现实问题也日益凸显,特别是网络新兴国家尤其严重。

加强、健全和改进网络行业管理,是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各界的强烈愿望与呼声,是我国国家治理、社会管理面临的紧迫课题。

近年来,我国网络行业管理的基本体系已经形成,但面对不断变化的网络环境,我国的网络行业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网络行业管理法规缺乏统筹规划,层级较低。

在互联网立法方面,我国各级立法机构出台的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规章、政策多达120多件,但直接涉及网络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较少,相关的法规分布零散,缺乏关联性与衔接性,整个互联网立法体系缺乏统筹与规划,难以形成合力。

而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只有为数很少的10余部属于国家层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他绝大多数属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立法层级低的直接后果是法律效力低,适用范围有限,尤其是地方性法规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效力范围仅限于本地区,直接影响实施的效果。

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受到严格限制。

部门规章设定的处罚主要是警告和少量的罚款,不足以震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行业管理部门多头,统筹协调机制难以实施。

按照互联网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国有众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涉及网络行业管理,包括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前置审批部门、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等等。

监管机构之间的权限和职责划分不清晰,往往会导致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责任推诿和利益争夺。

虽然2022年5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挂牌使得我国互联网“政出多门”的多头管理体制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但如何统筹协调互联网络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依然是互联网络行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物联网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物联网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物联网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公司所从事的物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为: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等。

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用于建筑智能化、智能脱硫运营、智慧环保、智慧城市以及环保监控与信息化等领域,因此公司的服务及产品还接受上述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其中,环保类的智能脱硫运营、环保监控与信息化、智慧环保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督促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等。

智慧城市类的建筑智能化与智慧城市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2、行业自律管理机构(1)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立于1984年9月,主要职责为:为会员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产业标准、行业秩序规则及评审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健全与政府的沟通机制,参与、影响重要产业规划制定,对重大政策和行业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政府新颁布政策进行宣传、培训及应用指导,增强信息服务企业的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信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4月,主要职责为:制定并实施数据分析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内外协调,监督行业自律,规范数据分析市场;加强会员单位与企业之间、与政府之间的协作,反对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积极推动数据分析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培养专业人才,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促进中国数据分析行业健康发展。

陕西省服务业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

陕西省服务业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

陕西省服务业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

陕西省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陕西省服务业的现状入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陕西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一、陕西省服务业发展现状1. 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陕西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占GDP比重较低。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省服务业占GDP比重为47.6%,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服务业在陕西省经济中的地位不高,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2. 服务业结构不合理陕西省服务业结构较为单一,大部分为传统服务业,如餐饮、旅游、住宿等。

高端服务业发展不足,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也相对薄弱。

服务业结构单一,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 人才短缺问题突出陕西省服务业人才短缺问题突出,高端服务人才严重匮乏。

由于传统观念和待遇不佳等原因,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服务业人才流失严重,造成了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二、政策建议为了促进陕西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应该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增加服务业的投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

降低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增加投入,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应该引导和支持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培育和支持高端服务企业发展。

加大对高端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政府还需要加大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升级力度,促进传统服务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服务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政府应该加大对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开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服务业人才。

鼓励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从事服务业工作,并提供良好的待遇和发展空间。

加强对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提高服务业人才的水平和能力。

4. 完善服务业监管体制政府还需要完善服务业监管体制,制定服务业行业标准和规范,提高对服务业的监管水平。

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兴行业的蓬勃兴起,监管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然而,监管方面存在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并阻碍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本文将分析监管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二、主要问题之一:资源不足第一个主要问题是资源不足。

在社会经济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监管机构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监管部门面临资源不足的困境。

这导致了监管效果打折扣,也给违规企业以可乘之机。

对策:首先,加强监管体制改革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

改革可以包括重新分配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以及促进跨部门合作等。

其次,优化资源配置也是必须考虑的事项。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调度资源,使得有限资源能够最大化地发挥作用。

此外,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社会组织等方式来补充和增强资源。

三、主要问题之二:信息不对称第二个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对称。

在监管过程中,政府机构通常掌握了大部分相关信息,而市场主体则面临着信息获取困难的局面。

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监管者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估和监督企业的风险。

同时,一些违规企业往往能够利用信息不对称来逃避监管。

对策: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推行统一的信息平台,在合法、便捷的前提下分享有关事项的资料和数据。

其次,加强市场主体教育培训,提高其对监管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等方面的理解和认知。

此外,在现代科技手段支持下,可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提升监管水平。

四、主要问题之三:执法力度不足第三个主要问题是执法力度不足。

过去,在一些监管环节中,执法力度相对较弱,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这给了一些企业以违法成本较低的机会,导致了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利益受损等问题。

对策:为提高执法力度,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金融IT软件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11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3)
1、行业监管体制 (3)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3)
二、行业概况 (4)
1、金融IT行业概述 (4)
2、金融IT行业价值链 (5)
3、金融IT行业市场容量及市场前景 (6)
(1)制度变革和技术创新将使金融机构大幅提升IT投资意愿 (7)
(2)金融业客户数量剧增,市场空间放大 (8)
三、行业基本风险 (11)
1、行业政策风险 (11)
2、保持技术创新能力的风险 (11)
3、人员流失风险 (12)
四、行业壁垒 (12)
1、技术壁垒 (12)
2、人才壁垒 (12)
3、项目经验壁垒 (13)
4、市场壁垒 (13)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主要企业 (13)
1、长亮科技 (14)
2、安硕信息 (14)
3、信雅达 (14)
4、江苏银科金典电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15)
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针对信息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和产业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指导各地区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并对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主要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通过订立相关行业规范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重要信息系统 监管制度

重要信息系统 监管制度

为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监管制度: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采取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
性。

2.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
行。

3.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确保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4.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确保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并减少损失。

5.信息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其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这些制度都是为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破坏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医疗信息化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医疗信息化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2
近年来,相关主管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
2009年3月
中共中央、目务院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明确提出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八大支撑之一,强调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
4
2012年10月
国务院
《卫生事业发展五”规划》“十二
提出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5
2013年1月
国务院
《“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
提出加快临床信息资源库与数据库建设,促进相互关联与整合:加强基础性卫生信息标准研发,统一卫生领域术语信息标准和代码标准,研究制订公共卫生和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及业务流程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等。
开展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信息动态更新。

CMO、CDMO行业管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CMO、CDMO行业管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
(1)CRO行业的监管
CRO行业主要为药企及科研单位提供从新药的发现、研发到开发的一体化服务,伴随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因其服务领域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而与医药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我国对药品的研发、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机构为国家食药监局,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相关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16年10月26日
7
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依托,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度。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以监管法规政策和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为依托,引领食品药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已上市产品再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自我检测和评价能力,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推进食品药品标准基础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对企业研发的引领作用。
2017年6月19日,国家食药监局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同时宣布,ICH正式批准国家食药监局成为其成员。加入ICH,意味着中国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将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技术标准和指南,并参与规则制定,推动国际创新药品早日进入中国市场,有效提升国内制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003年,CFDA制定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号)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规范了国内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和临床工作。作为从事医药研发专业服务机构直接参与药物研究的全产业链工作,其执业过程亦需受CFDA管理,并受到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此外,由于主营业务中涉及的临床前CRO业务中部分实验主要通过动物实验进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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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2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确定了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社会领域信息化,继续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社会管理和城市运行信息化水平等重点工作。
(4)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加强以网络化操作系统、海量数据处理软件等为代表的基础软件、云计算软件、工业软件、智能终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关键软件的开发,推动大型信息资源库建设,积极培育云计算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促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推进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变革转型和信息服务的普及,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提升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充分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继续扩大软件信息服务出口,依托新一代信息产业技术提升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层次和水平。
2
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将在较长时期内对行业发展带来促进作用。国务院近年来陆续发布一系列有关软件行业发展的文件如下:
(1)2010年10月,国务院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2)2011年2月,国务院发布《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市场政策等各方面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中,财税方面明确提出“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等政策,而投融资方面也提出“国家大力支持重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建设。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开发综合能力建设”、“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等鼓励政策。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

我国软件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其主要职责为: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总体规划;起草行业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履行全国软件产业管理职责,指导软件产业发展,组织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在上述政策指导下,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使行业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1)在税收优惠方面,2000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2000年共同发布《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在2010年以前即征即退,所退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对于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继续给予鼓励发展的优惠政策。2011年2月发布的国发[2011]4号文进一步强化了以往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而此前软件企业的技术服务收入需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2012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从企业所得税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政策。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软件行业的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发展我国软件产业;开展本行业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服务;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职能及其他行业管理职能。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信部,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
(6)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提出面向企业信息化需求,突破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大型应用系统等的关键技术,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等工业软件产业化。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和安全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提升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大力支持软件应用商店、软件即服务(SaaS)等服务模式创新。
(5)2012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回收再利用等产品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生产管理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普及制造执行、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综合集成。支持面向企业、区域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在软件产业化方面,2006年8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将电子政务应用平台技术、城市信息化技术、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列为发展重点,带动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与信息产品的发展;2011年6月,发改委等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提出将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2012年4月,工信部发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产业的整体质量效益得到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应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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