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条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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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提出养生的原则。对外环境要“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对人本身要“恬淡虚无,精神内守”。这是养生的基本原则。虚邪贼风,是外界的治病因素,因时因地而异;情志失调、劳倦过度,是内伤致病的因素,因人而别。因此,只有既注意避免外邪的侵袭,又注意调摄精神,避免情志过激和精气妄耗,才能保持真气充盛,使疾病无从发生。

2.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

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提出养生法则:一法于阴阳,即养生应效法自然界阴阳变化规律;二是和于术数,即恰当运用养生方法锻炼身体;三食饮有节制;四是起居作息有规律;五劳作不违背常度。只有掌握了养生之道,保持形神和谐协调,才能“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3.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

于生长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作为养生的原则,是综合前文春养生气,夏养长气,秋养收气,冬养藏气得出的结论。生长属阳,收藏属阴;春夏属阳,故养生养长;秋冬属阴,故养收养藏。观点:1.马莳、高世轼等认为春夏顺其生长之气即养阳,秋冬顺其收藏之气即养阴。

2.王冰认为养即制也。春夏阳盛,故宜食寒凉以制其亢阳,秋冬阴盛,故以食温热以抑其盛阴。

3.张介宾认为阳为阴之根,养春夏之阳是为了养秋冬之阴;阴为阳之基,养秋冬之阴是为了养春夏之阳。

4.张志聪认为春夏阳盛于外而虚于内,故当养其内虚之阳;秋冬阴盛于外而虚于内,故当养其内虚之阴。

4.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

于本。

阐明了阴阳的基本概念及引入医学的重要意义。指出世界上一切事物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新生和消亡。事物之所以能在运动发展变化,根源就在于事物本身存在着相互对立统一的阴阳两方。并指出阴阳两方,在其运动变化过程中,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在一定条件下,又能相互转化。

5.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

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已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经文旨在阐明阴阳学说在诊法中的运用。强调四诊合参和辨别病证阴阳属性的重要性。

6.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药物饮食的五味也分阴阳。辛走气而性散,甘走脾而灌溉四旁,所以辛甘为阳而有走散作用。酸主收敛,又依赖春生木性而上涌,苦主泻下,又炎上作苦,所以酸苦为阴而有涌泄作用。

7.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

以生长化收藏。

气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为升降出入。自然界的生长化收藏,人体的生长壮老已,无不赖之以变化。升降出入运动是所有形体器官的共性。

8.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

布,五经并行,合于四时五脏阴阳,DUO度以为常也。

水液代谢的过程,成为后世论述有关津液代谢理论的依据。文中说明脾、胃、肺、膀胱都参与了水液代谢,而其中肺的宣发通调水道的作用尤显重要。肺在水液代谢中“通调水道,下输膀胱”的论述,成为后世“肺为水之上源”理论的导源。如果肺失宣降,不能通调水道。可导致水液停留的水肿病证,在治疗上应用“提壶揭盖法”,以宣肺发越水气、越婢加术汤治疗风水,既是对这一理论的具体应用。脾在水液代谢中起到运化、转输的作用,说明脾在水液代谢中的作用也很重要。如果脾气升清作用减退,使水湿不能上归于肺,停聚于体内而成水肿,因而可应用培土制水法治疗。

9.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邪气伤人,同类相聚,故风为阳邪而易伤上、伤阳、伤胃,湿为阴邪而易伤下、伤阴、伤脾。

10.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月真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清浊升降出入的生理观。清阳之气向上、向外升发;浊阴之气向下、向内沉降的观点,为后世治疗学中多种治疗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如治疗耳目失聪的益气升提法,治疗表证的宣肺发散法。

干货刘渡舟老先生《伤寒论》中桂枝汤的所有条文解析

干货!刘渡舟老先生:《伤寒论》中桂枝汤的所有条文及解 析 方药| 桂枝汤方 治法| 解肌祛风,调和营卫。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校(擘) 上五味,?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折折(执水)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离,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不汗出,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酩、臭恶四等物。方义 方中桂枝辛温,解肌祛风;芍药酸寒,敛阴和营。两药配伍有调和营卫之功。姜辛散止呕,且助桂枝;大枣味甘益阴和营,以助芍药;炙甘草调和诸药。方为辛温解表轻剂。服用桂枝汤取汗,尤须啜粥、温覆以助药力,既益汗源,又防伤正,值得重视。【原文】12条: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释义 本条句首指出太阳中风,故当与第1条“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第2条“发热汗出,恶风,脉缓。”互相参看。证见阳浮(脉浮)、翕翕发热,为外邪犯表,卫阳浮盛,抗邪于外。阴弱(脉缓)、汗自出,为卫外不固,营不内守,营对浮盛之卫而言相对不足,可称营弱。汗出营弱,脉应之缓。恶风寒,与脉浮、发热同见,为风寒外束肌表。原文中恶寒、恶风并列,提示两证有轻重之别,但可并见,似不可误为或见之证。肺合皮毛,肺气上通于鼻。外邪犯表,肺气不利,则见鼻塞。外邪干胃,胃气上逆,则见干呕。诸证反映营卫不调,卫强营弱,肺气不利,外邪干胃的病理,仲景提要为“阳浮而阴弱” 吕震名说:“卫强故阳脉浮,营弱故阴脉弱,卫本行脉外,又得风邪相互,则其气愈外浮,阳主气,风为阳邪,阳盛则气易蒸,故阳浮者,热自发也。 营本行脉内,更与卫气不谐,则其气更内弱,阴主血,汗为血液,阴弱则液易泄,故阴弱者,汗自出也。啬啬恶寒,内气虚也,淅淅恶风,外体疏也;恶寒未有不恶风,恶风未有不恶寒,二者相同,所以经又互言之。翕翕发热,乃就皮毛上之形容;鼻鸣,阳邪壅也;干呕,阳气逆也。太阳中风证状之和此谛实,此证宜用此方,凡欲用仲景方先须辨证也。”【原文】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

2.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

(征求意见稿)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

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部分

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部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70 分)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0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章医疗质量(170 分)几点注意事项 1、所有科室都要参与。 2、所有医师都要参与。 3、全面准备,以评促建。 4、材料详实,支撑有力。 5、业务技能,反复强化。 6、对照细则查缺补漏,逐项落实。 7、病历准备要充分。 容易出现的问题的点 1、诊疗方案 2、临床路径 3、病历 4、医师考核 核心指标 ★ 3. 1 . 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 3.3.1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2

个以上常见病及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核心指标★ 3.9.2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10%。 ★ 3.10.2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6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 核心指标★4.3.1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 4.3.3 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临床科室的准备 1 、资料齐全:人员队伍名单、诊疗特色技术资料及操作规范、诊疗方案及总结分析与优化、手术科室围手术期中医干预方案、临床路径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8年版) 一、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和不合格中医骨伤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

内经条文解析

内经条文解析 1.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提出养生的原则。对外环境要“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对人本身要“恬淡虚无,精神内守”。这是养生的基本原则。虚邪贼风,是外界的治病因素,因时因地而异;情志失调、劳倦过度,是内伤致病的因素,因人而别。因此,只有既注意避免外邪的侵袭,又注意调摄精神,避免情志过激和精气妄耗,才能保持真气充盛,使疾病无从发生。 2.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 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提出养生法则:一法于阴阳,即养生应效法自然界阴阳变化规律;二是和于术数,即恰当运用养生方法锻炼身体;三食饮有节制;四是起居作息有规律;五劳作不违背常度。只有掌握了养生之道,保持形神和谐协调,才能“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3.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 于生长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作为养生的原则,是综合前文春养生气,夏养长气,秋养收气,冬养藏气得出的结论。生长属阳,收藏属阴;春夏属阳,故养生养长;秋冬属阴,故养收养藏。观点:1.马莳、高世轼等认为春夏顺其生长之气即养阳,秋冬顺其收藏之气即养阴。 2.王冰认为养即制也。春夏阳盛,故宜食寒凉以制其亢阳,秋冬阴盛,故以食温热以抑其盛阴。 3.张介宾认为阳为阴之根,养春夏之阳是为了养秋冬之阴;阴为阳之基,养秋冬之阴是为了养春夏之阳。 4.张志聪认为春夏阳盛于外而虚于内,故当养其内虚之阳;秋冬阴盛于外而虚于内,故当养其内虚之阴。 4.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 于本。 阐明了阴阳的基本概念及引入医学的重要意义。指出世界上一切事物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新生和消亡。事物之所以能在运动发展变化,根源就在于事物本身存在着相互对立统一的阴阳两方。并指出阴阳两方,在其运动变化过程中,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在一定条件下,又能相互转化。 5.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 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已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经文旨在阐明阴阳学说在诊法中的运用。强调四诊合参和辨别病证阴阳属性的重要性。 6.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药物饮食的五味也分阴阳。辛走气而性散,甘走脾而灌溉四旁,所以辛甘为阳而有走散作用。酸主收敛,又依赖春生木性而上涌,苦主泻下,又炎上作苦,所以酸苦为阴而有涌泄作用。 7.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 以生长化收藏。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干燥箱 电冰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査台蒸馅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赃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形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 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 条 枕头2个 床头柜 1 个 床头信号灯 1 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 条 枕套 4 个 病员服 2 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 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十八项反措条文解读

十八项反措条文解读 条文5.1.1.8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和《电力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 781)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在交接试验验收、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如对充电、浮充电装置在交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中有关稳压精度0.5%,稳流精度1%,纹波系数不大于0.5%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时,查验制造厂所提供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出厂试验报告。现场具备条件的话,要对充电、浮充电装置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测试设备的稳压、稳流、纹波系数等指标,有关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好,并作为今后预试的原始依据。有的制造厂的出厂测试报告只提供高频模块的测试报告,未提供充电、浮充电装置的整机测试报告,造成现场检测整机稳压精度与出厂测试数据严重不符。 对于蓄电池组,在交接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10小时放电率放电电流,100%容量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试验时,先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以补充蓄电池组在运输、现场安装、静置过程中自放电所损失的容量。一次放、充电的试验结果,容量测试不小于额定容量的90%,就可以认为容量达到要求。测试时,一定要测记蓄电池组安装位置的环境温度,实测容量要进行25℃标准温度下的容量核算。 C25℃= C T/(1+k(T-25))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C T-温度T时的放电容量 k-温度系数,10小时放电率时k=0.006/℃ 3小时放电率时k=0.008/℃ 1小时放电率时k=0.01/℃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9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

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枕头2个 床头柜1个 床头信号灯1个 床垫 1.1条 床单2条 枕套4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3年版)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3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符合以下要求: 比例1-比例2≥5%; 比例1计算方法:(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当年新招聘未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技术人员数)/(医院执业医师总数+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数)*100% 比例2计算方法:上年度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总数/医院执业医师总数*100%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二……,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

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1/4页米。(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产权证明文件为准)。(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五、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

条款依据及条文解释汇总

条款依据及条文解释 1.1条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建设 条款依据: 1、中铁一安(2009)24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标准化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第五部分:质量管理制度。 3、中铁一项目(2008)442号《项目管理标准》(修改版)第八篇《项目质量管理标准》。 条文解释: 1.1.3质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兼)职质检人员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质量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专职质检人员必须获取股份公司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量检查证。 1.2条款:施工准备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和《施工临时设施设计鉴定管理规定》。 2、中铁一施(2009)347号“关于发布《中铁一局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3、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4、相关标准、规范(指南)、规程。 1.3条款: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 2、中铁一施(2008)279号“关于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的通知”。 3、中铁一施(2009)347号“关于发布《中铁一局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4、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1.4条款: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 2、中铁一施(2009)323号“关于发布《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及《混凝土管理制度》两项标准的通知”。 3、中铁一施(2009)19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4、中铁一施(2009)346号“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条文解释: 1.4.1“四新技术”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5条款:测量、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和《工程测量工作管理条例》。 2、相关标准、规范(指南)、规程、设计文件。 条文解释: 1.5.2“测量双检制”是指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或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婚姻家庭法条文解析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婚姻家庭法条文解析 篇一:婚姻法重点法条分析 婚姻法 一、重点法条: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相关法条:刑法第258、259、260、261条。 意思分解: 1、婚姻自由权属于公民人格权之一种,包括结婚自由 与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2、侵犯公民婚姻自由权的行为形式有: (1)包办婚姻; (2)买卖婚姻; (3)借婚姻索取财物; (4)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权,情形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258条)。 3、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其具体内容为: (1)任何人只能有一个配偶; (2)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为非法; (3)重婚关系的法律上无效。 二、重点法条: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意思分解: 以上3条是对结婚法定条件的规定,为律考重点,应予重视。 结婚的法定条件有两个: 1、具有婚姻合意 (1)行为为具有婚姻行为能力。婚姻法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其有效条件当然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件的规

定。但婚姻行为能力的年龄判定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规定。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均高于18周岁(完全行为能力)的标准。 (2)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完全自愿。 2、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有三个: (1)重婚; (2)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3)禁止患某类疾病的人结婚;麻风病,其他疾病。 不要混淆: 一定要清楚第6条第一项规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要”包括哪些血亲关系。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 2、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间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 3、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 4、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 三、重点法条: 第7条。 第28条。 意思分解:

二级中医医院指标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 2018 年版)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版)》共1100 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60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 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 100 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 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V 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V 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V 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V 10或综合服 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V 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 “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 60% ;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 , 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等有关规定,科室名称不得有中医、西医、中 西医结合字样。治未病科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因整合健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

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汇报材料

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我们有幸迎来了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小组的领导和专家来我院考核指导工作。我代表全院干部职工对来院检查评审的各位领导和各位专家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和专家长期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概况】 我院渊源于1952年什邡成立的“城关联合诊所”,当时是一所集体卫生院。1987年经改制为“什邡县中医院”,转属全民事业单位。2012年变更规范命名为“什邡市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体检、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中医(综合)医院,为全市43万人的提供中医综合医疗服务。 “”地震中,我院的基础设施受到全面破坏,经历近三年半(2008年7月-2011年12月)艰苦的城乡结合部板房过渡期。过渡板房条件异常艰苦,硬件条件差,场地狭小,交通不便,冬更冷夏更热,病房常年受雨水和烈日侵蚀地面潮湿,我院坚持开展诊疗服务,但医院业务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最大影响是难以吸收到青年优秀人才,曾经一些大学生到了板房,实地了解医院规模现状,看一眼就直接走人了。 在灾后重建总指挥部的安排下,我院于2011年12月28日从过渡板房搬迁入现在的新址:什邡市西顺城街207号。 新医院占地面积约28亩,业务用房面积25800余平方米,固定资产七千多万元,其中医疗设备总值二千多万元。2013年5月12日病区搬

迁入新住院部大楼,1-6层设有标准床位236张,7层设有6间规范的手术室(1间百级,2间万级,3间普通手术室)以及尚未投入使用的规范ICU病房。 医院2012年实现,门(急)诊139157人次,住院3757人次,手术760余台次,全年业务收入万元(在2011年的基础上提升了%),药品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目前实际开放住院床位170张,门急诊床位13张,血透室10张,共193张床位;完成整体重建项目移交后,预计开放住院床位可达到300张以上。 医院现有在岗职工27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8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副高职称15人(中医类别12人,临床1人,护理1人,药剂1人);中级职称38人。全院执业医师总数82人(中医50人,中医医师比例%);执业护士88人,床护比1:;药学专业人员23人,其中中药专业14人,中药药剂专业人员比率%;检验技术人员8人。 医院设置五个住院病区(心肺科、眼耳鼻喉科、肿瘤科、骨伤科、外科),设置有急诊科,门诊科室15个分别为:外科、妇科、皮肤科、内科、儿科、骨伤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肾病科、肛肠科、心血管门诊、肿瘤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另2011年设治未病科,2012年整合相关科室成立预防保健科,由蔡晓洪副主任中医师任科主任。医技科室5个,分别为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手术室(与临床科室麻醉科合并设置手麻科)。职能科室12个,分别是院办公室、党办、医教科、病案室、护理部、药剂科、院感科、医保科、总

中医院设置标准

中医院设置标准 2010-07-30 08:10 一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机 呼吸球囊吸引器 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 离心机分光光度计 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 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 给氧装置 X光机 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B超 蒸馏水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枕头 2个 床头柜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副主任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中医师或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 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验台蒸馏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彩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 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枕头 2个 床头柜 1个 床头信号灯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民法典十大条文解读

民法典十大条文解读 第一条:胎儿也有继承权 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从子宫到坟墓,民法典为我们保驾护航。胎儿是民法典中比较特殊的存在,尚未出生时,父亲不幸离世,这个尚在母体的胎儿,就已经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第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从十周岁降到八周岁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修改意味着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部分行为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实施,不再需要监护人同意。「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较模糊,就是其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判断清楚的事情。比如,十岁的儿童购买普通的文具。但是如果打赏太多,显然就不相适应了。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解释说:「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 因此,不满8周岁的「熊孩子」网络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父母可主张返还。 同时,满八岁的孩子,家长再也不能随意的没收人家的压岁钱了哦。 第三条:呼应疫情,增加紧急状态下的儿童保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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