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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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前言

物业承接验收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重要制度之一,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物业项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服务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物业服务纠纷,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由业主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即将交付使用物业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是物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制订《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将为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提供可操作性依据。本细则制定是以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结合ICC.武汉环贸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及物业服务企业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其总体承接验收标准水平高于行业标准,与规范、规程一致。

——适用ICC.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所有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与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进行的物业共用部分及非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活动;

——增加各个部位及系统设备设施的查验方法及查验标准。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则

4.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5.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6. 电梯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7.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8.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9. 楼宇自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0.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1. 空调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2.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3. 绿化工程的承接查验要求

14. 钥匙的承接查验要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管理中因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

1.2.适用范围

ICC.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工程建设项目(含共用部分和非公共部分)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时,适用本办法。

2.术语

2.1.物业承接查验:

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

2.2.物业公共区域:

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3.非公共部位

属于房屋本体建筑范围,以及合同承诺的交房标准,主要包括业主户内设备设施。一般包括:户内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墙面、

地面、天花、门厅、楼梯、走廊通道、门窗、户内配电箱、弱电箱、门禁、对讲、消防、给排水、燃气管道及设施、照明、空调(含制冷、采暖设备)、精装修、强弱电线路、阳台、空调机位、排风排烟管道等。

3.一般规则

3.1.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

表3.1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

管理内容 相关文件 接口

1. 确定是否具备条件

2. 组建新项目承接查验小组,任命组长/专业人员

3. 编制计划,与委托方接洽,现场摸底

4. 物业资料接收

5. 检查核对是否

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符合接收/不符合补齐

6. 按标准/技术资料分组检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7. 合格接管/不合格整改,资料建档保存

1. 合同/中标通知书

2. 房屋验收标准/承接查验规程

3. 工作计划/工作文件/技术资料

4. 物业资料/

交接记录 5. 验收记录/

移交清单

6. 检验报告/安装调试记录/资料归档

记录

委托方

新项目管理单位/建设/施工单位 同上 项目管理单位

3.2.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准备

3.2.1. 新建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2.1.1. 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3.2.1.2. 供电、采暖、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2.1.3. 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3.2.2. 物业承接查验前的准备

3.2.2.1. 承接查验前物业公司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与项目公司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2) 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摸底,以便有针对性地编制验收计划; (3) 提前参与物业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做到心中有数; (4) 准备好承接查验用的记录表格

3.2.2.2. 承接查验小组组长拟定物业承接查验计划,物业承接查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承接查验项目清单;

组建承接查验小组 做好承接查验前的准备 检查核对

进行资料移交 整改补齐资料

Y

N

接项目公司进场通知

接管

N

进行硬件设施、设备移交

限时整改

Y

资料归档

检查验收

(2)小组人员分工;

(3)承接查验日程安排;

(4)业主、施工方、物业承接查验小组三方施工质量整改工作协调会;

(5)其他(如提前介入在建工程验收等)。

3.3.物业资料的承接查验

3.3.1.建设单位向业主或业主大会移交资料应符合《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其包

括:

(1)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a)决策立项文件

b)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

c)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

d)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

e)工程开工文件

f)商务文件

g)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h)其他文件

(2)监理资料(B类)内容与要求

a)监理管理资料

b)监理工作资料

c)竣工验收资料

d)其他资料

(3)施工资料(C类)内容与要求

a)施工管理资料

b)施工技术资料

c)施工测量记录

d)施工物资资料

e)施工记录

f)施工试验资料

g)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h)竣工验收资料

3.3.2.各种设备设施的随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

养说明书及维修工艺要求,随机图册,设备产品样本,出厂合格证明,出厂精度、性能检验记录,装箱单、附件明细表,开箱查验单,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调试查验记录,安装洽商记录,进口设备技术资料原件及翻译文本等。)

3.3.3.与政府主管部门及或供电、供水、燃气等能源供应企业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

方案(图纸)等(例如:高压供电方案批准书,供用电协议书,供电部门送电前配电室高压及继电保护试验记录等)

3.3.

4.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各种检验、检测报告及为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所必须的各种检

验、检测记录及或工作记录。

3.3.5.业主资料(适用时)

已购房业主的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3.4.物业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

3.4.1.编制承接查验工作计划

各专业组按照承接查验计划安排,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设施、道路、管线等)进行现场查验,并填写相关记录;查验采用观察和使用、试验的方法进行。

3.4.2.承接查验的内容包括:

3.4.2.1.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

3.4.2.2.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包括强电系统、电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

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空调各系统、给排水系统、绿化工程

等);

3.4.2.3.钥匙的承接查验;

4.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4.1.查验范围

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等。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卫生洁具等。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小区路灯、绿化、小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池、水箱、景观、雕塑和文化娱乐设施等。

4.2.满足实用性要求。

5.强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5.1.查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如下设备设施:

5.1.1.变配电室设备设施(包括:应急发电机系统设备、设施)。

5.1.2.空调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5.1.3.给排水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5.1.4.楼宇自控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5.1.5.消防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5.1.

6.安全防范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5.1.7.照明系统设备、设施。

5.1.8.办公用电系统设备、设施。

5.1.9.电梯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5.2.各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6.电梯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6.1.查验范围

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电、扶梯设备设施,包括竣工查验资料及电梯机房、电梯轿厢、电梯井道、电梯底坑等部位的机械装置和电气装置。

6.2.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7.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7.1.查验范围

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

7.2.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8.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8.1.查验范围

8.1.1.消防电源及消防疏散照明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应急配电系统设备、自备

应急发电设备、EPS电源、UPS电源、消防互投开关、消防电气线路、火灾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防爆照明设备、防爆动力设备等);

8.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给水管路和控制装置、消防水泵、

喷淋水泵、稳压泵、喷淋管线和喷淋头、消火栓及消火栓箱、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雨淋阀等)

8.1.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包括: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和CRT、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

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8.1.4.消防控制中心与联动控制系统(包括:联动控制台、区域联动控制器、集中联动

控制器、UPS电源和操作电源、消防直通电话等)

8.1.5.应急广播系统(包括:声源设备、功率放大器、音控器、扬声器等);

8.1.6.防排烟系统设备(包括:排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排烟风道、正压送风

风道、正压送风口、防排烟风口、防火阀等);

8.1.7.通风空调系统

8.1.8.气体灭火系统

8.1.9.防火门、防火卷帘(包括:防火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8.1.10.消防电梯;

8.1.11.灭火器配置;

8.1.12.防火、防烟分区

8.1.13.智能防火系统(包括:智能探测器、智能终端等);

8.2.各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9.楼宇自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9.1.查验范围

楼宇自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为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等各子系统。

9.2.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10.综合布线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0.1.查验范围

项目范围内语音、数据传输设备、设施。包括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线槽、线缆、桥架以及图纸资料。

10.2.符合相关安装施工要求。

11.空调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1.1.验收范围

项目范围内空调系统、排风排烟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锅炉系统、消防正压送风系统等。

11.2.各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12.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2.1.验收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如下设备设施:生活冷、热水,直饮水,中水,排水(雨水、污水)系统设备、设施。

12.2.各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

13.绿化工程的承接查验要求

绿化工程承接查验按照《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开展。

14.钥匙的承接查验要求

14.1.范围

适用于项目内如下区域钥匙的承接查验:

14.1.1.公共区域钥匙:大楼各出入口、各办公室、各设备机房门钥匙。

14.1.2.业户钥匙:业主尚未入住时空置区域业户区域钥匙,包括业户区域大门、房间门

及套间门的钥匙。

14.1.3.重点部位:大楼内机房、制高点、生活饮用水箱、仓库等。

14.2.承接查验组织

14.2.1.钥匙的承接查验工作应在完成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和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承接

查验后进行。

14.2.2.钥匙的承接查验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各种钥匙应做到完整、完全移交,

接验记录应清晰。

14.2.3.钥匙承接查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完善。

14.3.承接查验要求

钥匙承接查验流程

服务流程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保管人员接收、清点、逐门试用,确保无误后在《钥匙清单》上签收。

1. 任务清楚,职责明确,了解相关管理规定。

2. 交接清楚无误。 2

为每把钥匙制作区域标识。

按照楼栋、楼层、房间编号的关联顺序存放在专用钥匙柜中。

重要钥匙保存,须实行“双管制”。 存放在专用钥匙柜中。 钥匙清单与钥匙存放情况相符。

3. 钥匙柜专人专管。

4. 标识清晰、明显、摆放有序。

5. 定期检查钥匙与清单记录相符,清单清晰、有效

3 对领钥匙人的身份进行登记。领用人证件和本人相符。

与领钥匙人确认钥匙数量、部位及完好情况。

做好发放记录。

6. 身份核对清楚、无误。

7. 钥匙数量核对准确无误。

8. 记录填写清楚

核实发放

钥匙保管

钥匙接收

物业小区承接查验实施方案版

小区物业项目承 接 查 验 方 案 XX物业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日期: 2016 年 4 月15日

目录 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承接查验目的1.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2.承接查验依据 ⑴《物业管理条例》; ⑵《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⑶物业买卖合同; ⑷临时管理规约; 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⑹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⑺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⑻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 1承接查验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次检验。应满足的条件为: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备案; 1.2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1.3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1.4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1.5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1.6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1.7其他应具备条件 1.7.1施工单位完成完工清理工作;分阶1.7.2段开发项目,在建项目与查验项目应做好围挡等隔离措施。分1.7.3阶段开发项目,共用设施设备完工投入使用部分应进行隔离保护,预留部分应有标识。承接查验项2 目概况项目类型安置房项目位置市XXXX公园北侧㎡50801㎡总建筑面积 3承接查验范围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物业共用部位、物业资料、物业专有部分,承接查验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详见附件《承接查验申请表》承接查验 流4程承接查验《承接查验申请表承接查验通作组5.组织机承接查验小 组成员包括并明确组长、副组长、组员及各查验组主要责任人组建查验小详见岗位职责分组工作安排小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5.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序职工作内岗责任制定查验方承接查验准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查验前的准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工作,顾导承接查验工作的实施开展

神华神东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神华神东小区物业承 接查验方案 榆林市银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神华神东小区物业管理接管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银鑫物业负责提

供具体验收方案,神华神东物业、神华项目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共同配合验收。接管验收总负责人:_______。成立资料接管移交小组、设备设施接管验收小组、房屋接管验收小组,分别负责具体接管验收工作。验收预计为期___个月,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一、承接查验目的: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二、承接查验法律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一)物业买卖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五)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六)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三、承接查验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次检验。应满足的条件为: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承接查验流程

物业小区承接查验实施方案版

物业小区承接查验实施方案2016版(总1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小区物业项目 承 接 查 验 方 案 XX物业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日期: 2016 年 4 月15日 目录 1承接查验目的 (3)

2承接查验依据 (4) 3承接查验条件 (4) 4承接查验项目概况 (4) 5承接查验范围 (5) 6承接查验流程 (6) 7承接查验工作组织 (6) 7.1组织机构 (7) 7.2小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参考) (7) 7.3小组工作节点计划(参考) (8) 7.4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计划 (8) 8工作实施 (8) 8.1准备工作 (8) 8.1.1条件确认 (8) 8.1.2查验小组成立及培训 (8) 8.1.3工具配备 (8) 8.1.4表单准备 (10) 8.1.5查验费用预算 (10) 8.2正式查验 (10) 8.2.1资料移交 (10) 8.2.2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查验 (10) 8.2.3供配电查验 (10) 8.2.4给排水查验 (10)

8.2.5消防查验 (10) 8.2.6电梯查验 (10) 8.2.7空调查验 (10) 8.2.8智能化查验 (10) 8.2.9车库交通标识查验 (10) 8.2.10记录、反馈及跟踪验证 (10) 8.3扫尾工作 (11) 9备案、存档 (11) 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1.承接查验目的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

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2.承接查验依据 ⑴《物业管理条例》; ⑵《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⑶物业买卖合同; ⑷临时管理规约; 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⑹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⑺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⑻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 1承接查验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次检验。应满足的条件为: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备案; 1.2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 量表具; 1.3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1.4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1.5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1.6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1.7其他应具备条件 1.7.1施工单位完 成完工清理工作; 1.7.2分阶段开发 项目,在建项目与查验项目应做好围挡等隔离措施。 1.7.3分阶段开发 项目,共用设施设备完工投入使用部分应进行隔离保护,预留部分应有标 识。 2承接查验项目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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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 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3.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4.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5.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6.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7.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8. 绿化工程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绿化保洁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9. 钥匙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承接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 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仔细清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下列图纸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纸质和电子) 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3. (1)基建文件(A类)

物业承接管理实施方案

**** 物业承接管理实施方案 一、项目分析 ** 小区现有楼栋** 栋,** 个单元,住户** 余户,门市** 个,管理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大型设备设施*** ,电梯** 部,水泵房*** 个,技防设施*** 点,绿化面积** 万平米。 二、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 1、服务中心组织架构 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管理思路及小区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精干高效、以岗定人”的原则建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实行项目主任负责制。设项目主任1 人、管理员1 人和客户服务部(以下简称客服部)、维修部、安防部、环境部等四个职能部门,共需配置约客服8 人,工程10人,环境保洁18人,绿化5 人,秩序21 人,共计64 人。每个部室分别设立一个主管,协助项目主任、副主任完成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2、各部门人员配备 客服部 根据小区管理面积,客服部安排8 名管理人员。其中包括:客服主管1 人,主要负责项目客服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客服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处理客户的投诉和下属员工的绩效评定及培训,并参与小区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接待员3 名,每期1 人,负责各期服务中心服务电话的接听、记录、维修任务传达和客户满意度回访工作以及顾客花名册的管理、更新工作并协助物业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收取。 收费员3 名,每期1 人,负责项目物业费、水电费的收取,并控制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对所收取款项应在当日做好相关记录后,交总公司财务室保管。并负责相关票据和收费台账的管理工作。(如有水电表查抄工作,可委托维修部门协助完成) 行政文员1 名,负责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报表,出入库管理和办公设备的管理、项目日常文件的打印、申报以及对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以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参与小区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物业进驻管理方案

目录 一、物业项目概况 二、物业管理计划 (一)、工作流程 (二)、进驻前工作计划 三、项目进驻前期工作计划(一)、进驻前期工作计划 (二)、项目管理工作前期培训内容要求(三)、关于进驻当天的有关要求 四、常规期物业管理方案 (一)、甲方物业管理需求说明(二)、常规期物业管理工作计划表(三)、组织架构 (四、人员配备 (五)、管理标准和主要工作措施

物业管理方案 一、 物业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 2、总建筑面积 3、外墙总面积 4、外围停车位0个,地下室停车位0个。 5、区域内道路0米。 (二)宿舍楼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 2、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筑层数:0层。 3、外围停车位0个。 二、物业管理计划 (一)、工作流程

三、项目进驻前期工作计划

(二)、项目管理工作前期培训内容要求: 1、仪容仪表与言行规范 2、客服维修岗位礼仪 3、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委托管理内容及特别要求;公司的承诺和标准。 4、客服类:员工的岗位职责;主要工作程序;表格的填写。 5、环境管理类:员工的岗位职责;清洁作业流程及注意事项;绿化作业流程及注意 事项; 6、消杀服务标准和监管程序;各类表格填写规范。 7、安全管理类:消防知识培训;治安重点位置防护;重点物资管理;岗位职责;应 急突发事 件处理和流程。 备注:具体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见《培训记录》 (三)、关于进驻当天的有关要求: 1、2012年-月-日上午,管理处拟制好联系电话一览表,明确管理处电话、联络人,并上交甲方领导。 2、承接查验小组提前准备好检查工具及承接查验表格,分为设备、环境、安全查验组分别进行查验。并在承接查验结束后,将记录、图片整理、装订后交甲方签收并存档。 3、管理处负责人检查保安员、维修工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个人的工具、装备、服务、工牌是否配齐。 4、管理处人员必须按商定的时间提前到达,确保人员、物资全部到位。 四、常规期物业管理方案 (一)、甲方物业管理需求说明 1、管理范围:区域内所有隶属本单位管理的物业以及周边10米区域内(正门到侧门间的人行道及车辆辅道)的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2、房屋建筑本体的养护、管理。 3、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消防系统、室内外照明、空调)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故障维修。 4、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室内、室外、墙体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以及四害消杀、化粪池清理、白蚁防治、补给清洁用品,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的保洁等。 5、室外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节假日、会议花卉摆放(花卉采购方提供)、室内植物花卉养护。 6、24小时秩序维护员和安防值班及公共秩序管理。 (1)实行24小时的门岗、消防监控和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最新物业承接查验方案.pdf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 准进行查验,并建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 确保物业完好、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 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 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 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 计要求建成; 4.4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 能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 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 物业买卖合同; 5.2 临时管理规约; 5.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方案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方案 根据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和**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等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情况,为作好本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现拟方案如下: 一、承接验收的条件 1、建设工程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基本退场,各项系统竣工验收合格; 2、供水、供电、供气及信息传播入户,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 建设完毕,均能够正常使用; 3、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4、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二、承接验收的主要项目: 1、物业竣工资料、图纸; 2、物业共有部位;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4、物业管理用房 具体内容参照《**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第六条执行 三、承接验收小组成员的组成: 1、建设单位代表; 2、施工单位(供货商)现场负责人; 3、物业公司代表。 四、承接验收的时间: 为保证后期业主交房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在向业主移交物业前5个工作日分系统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承接验收工作。计划如下: 1、交房前25日,组建承接验收小组,确定各工程子系统验收的时间; 2、交房前20日,完成所有物业资料、图纸的移交;物业公司对所移 交的资料、图纸进行整理,了解小区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 3、交房前10日,完成对各系统工程的现场查验工作,做好验收记录,

如有不合格项目书面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交房前5日,完成对整改项目的复查工作,签订承接验收协议。 五、承接验收工作流程: 六、各工程子系统验收主要内容: 建议分系统进行验收,主要包括:电梯、消防系统、弱电安防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强电系统、景观绿化、土建装饰(房屋主体),配套设施。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欢迎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并建 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物业完好、 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 要求建成; 4.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 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系 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物业买卖合同; 5.2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承接查验实施规划方案版本.doc

小区物业项目 承 接 查 验 方 案 XX物业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日期: 2016年4月15日

目录

承接查验实施方案1.承接查验目的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 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 的使用功能。 2.承接查验依据⑴《物业管理条例》;⑵《物 业承接查验办法》;⑶物业买卖合同;⑷临 时管理规约;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⑹物业规 划设计方案;⑺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⑻ 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 1 承接查验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次检验。应满足的条件为: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备案; 1.2 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 立计量表具; 1.3 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1.4 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1.5 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1.6 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1.7 其他应具备条件 1.7.1 施工 单位完成完工清理工作; 1.7.2 分阶 段开发项目,在建项目与查验项目应做好围挡等隔离措施。 1.7.3 分阶 段开发项目,共用设施设备完工投入使用部分应进行隔离保护,预留部 分应有标识。 2 承接查验项 目概况 项目位置XX XX 公园北侧项目类型安置房 市 50801

容积率 绿化率 % 车位数量 1096(地上 63、地下 1033) 商业面积 / 店铺间数 ㎡ 1# 和 10#16 层, 户数 907 户 栋数 / 层数 2#~9#栋 18 层, 11#~14#栋 1 层 幼儿园 3 层 3 承接查验范 围 承接查验范围包括: 物业资料、物业专有部分,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等。详见附件《承接查验申请表》 4 承接查验流 程 5 承接查验通知 承接查验工 《承接查验申请表》 作组织 5.1 组织机构 承接查验小组成员包括并明确组长、副组长、组员及各查验组主要责任人。 组建查验小组 详见岗位职责分组工作安排。 5.2 小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序号 岗位 工作内容 / 职责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责任人 承接查验准备 制定查验方案 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 1 组长 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 查验前的准备 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工作,指 2 顾问 导承接查验工作的实施开展。 负责各专业设施设备现场检查的指导,管理和技术指导,以 文件资料查验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 3 副组长 及问题的解决与协调;并全面掌握各专业设施设备的有效操 作、维修保养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现场查验记录表》 现场物业查验 负责本项目物业承接查验的配合、问题的解决及协调,安排 4 现场承接查验 副组长 对物业技术员进行设施设备使用的专用培训,代表建设单位 整 查验发现问题 《现场查验记录表》 对本项目物业查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全面负责。 5 N 资料查验组 1、按照规范及清单要求,查验资料及办理移交; 编制查验报告 《物业承接查验报 是 否 及时反馈移交情况,并跟进对缺漏资料的补充。 共用部位和 负责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查验、复验;记录相关表单及时 6 共用设施查 Y 提交给事务组 《物业承接查验协 验组 签订物业承接查 物业移交 办理交接 《物业交接记录表》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流程)

目录 前言 《接管验收方案》 (03) 《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06)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及方法》 (08) 《产权和技术资料交接单》 (14) 《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登记表》 (16) 《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整改表》 (17) 《机电设备/设施移交单》 (18) 《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登记表》 (19) 《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整改表》 (20) 《房屋本体现状接管验收单》 (21)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登记表》 (22)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23)

前言 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依据与发展商协商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写字楼的承接查验服务,而制定本方案。 接管验收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对物业规划、设计的执行,单位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整体和全面性的验收。 本次针对写字楼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结合国家各项法规以及交付标准,我们首先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而后完成项目的顺利正式接管。 2

接管验收方案 (一)、成立物业接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下设三个分小组: 1、文件资料接管小组 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职责: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业户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 2、现场验收接管小组 责任部门:工程部、保安部; 责任人: 职责: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和钥匙接管工作。3、财务接管小组 责任部门:财务部; 责任人:项目财务主管; 职责:财务资料的交接。 (二)、接管验收前的准备 1、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责任人: 2、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往物业现场摸底,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 责任人: 3、提前参与发展商申请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 责任人: (三)、接管验收内容 一、资料的接管验收 3

物业承接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一、物业承接查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3、邮政、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物业的承接查验是一项专业性强、对日后的管

理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性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查验前就应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2、计划准备。承接查验工作应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 (1)与建设单位确定承接查验的日期、进度安排。 (2)要求建设单位在承接查验之前提供移交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单项或综合验收证明材料。 (3)派出技术人员到物业现场了解情况,为承接查验做好准备工作。 3、资料准备。在物业的承接查验中,应做必要的查验记录,在正式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制订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4、设备、工具准备。在物业承接查验中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检验方法来查验承接物业的质量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三、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与方式。 1、物业资料查验。现场查验20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未能全部移交下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理。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护卫部、综合部组成,由后勤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护卫部、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适当配置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公司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办理承接查验相关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后勤部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经理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公司对应业务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组长形成报告,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及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工作小组综合部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3)、根据国家物业相关法规及建筑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作好查验工作的相关记录,现场查验的内容记录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表》上,可参考《承接查验标准》相关内容。 (4)、对查验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记录,填入《物业承接查验问题统计表》并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3、其他移交的物品进行查验和清点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10995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 一、人员准备 物业承接查验分为单体查验和公共部分查验两部分。单体的查验分为三组,由物业工程水、电、土建人员、施工单位组成验房小组,按交房顺序分专业进行查验。验房组由验房员、记录员组成。公共部分的验收由全体人员共同查验。物业公司单元查验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贾炎冰 验收项目:电气及弱电系统:(共性问题) 给排水/供暖/燃气: 土建/门窗: 记录员: 第二组组长: 冯建广 验收项目:电气及弱电系统: 给排水/供暖/燃气: 土建/门窗:(共性问题) 记录员: 第三组组长:郭晓东、刘雅克 验收项目:电气及弱电系统: 给排水/供暖/燃气: 土建/门窗: 记录员: 刘雅克主要负责对外联系及承接查验协调工作 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机房查验:

1、贾炎冰负责中控室、高压配电室、空调机房等相关机房; 2、冯建广、郭晓东负责电梯包含电梯井道、水泵房、消防泵房。 3、配电房、弱电井、水表井、物业用房等由全体人员共同查验。 1、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验收证明材料 (1)物业产权资料: ①项目开发批准报告; ②规划许可证; ③投资许可证; ④土地使用合同; ⑤建筑开工许可证; ⑥用地红线图。 (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 ①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布置竣工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③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④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书; ⑤供水合同; ⑥供电协议书、许可证; ⑦供气协议书、许可证; ⑧光纤合格证; ⑨通信设施合格证; ⑩电梯准用证。

(3)施工设计资料: ①地质报告书; ②全套设计图纸; ③图纸会审记录; ④设计变更通知单; ⑤工程预决算报告书; ⑥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 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沉降观测记录; ⑨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 (4)机电设备资料: ①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 ②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④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5)业主资料: ①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②已购房业主的付款情况或付款方式。 二、资料准备 《房屋查验记录表》 三、设备、工具的准备 1、量具 2、电笔、钳子、多用插座(带显示的)、计算器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前言 物业承接验收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重要制度之一,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物业项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服务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物业服务纠纷,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由业主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即将交付使用物业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是物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制订《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将为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提供可操作性依据。本细则制定是以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结合ICC.武汉环贸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及物业服务企业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其总体承接验收标准水平高于行业标准,与规范、规程一致。 ——适用ICC.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所有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与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进行的物业共用部分及非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活动; ——增加各个部位及系统设备设施的查验方法及查验标准。

目录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管理中因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 1.2.适用范围 ICC.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工程建设项目(含共用部分和非公共部分)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时,适用本办法。 2.术语 2.1.物业承接查验: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文件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前言 物业承接验收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重要制度之一,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物业项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服务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物业服务纠纷,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由业主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即将交付使用物业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是物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制订《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将为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提供可操作性依据。本细则制定是以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结合ICC.武汉环贸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及物业服务企业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其总体承接验收标准水平高于行业标准,与规范、规程一致。 ——适用ICC.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所有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与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进行的物业共用部分及非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活动; ——增加各个部位及系统设备设施的查验方法及查验标准。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则 4.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5.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6. 电梯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7.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8.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9. 楼宇自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0.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1. 空调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2.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13. 绿化工程的承接查验要求 14. 钥匙的承接查验要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管理中因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 1.2.适用范围 ICC.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工程建设项目(含共用部分和非公共部分)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时,适用本办法。 2.术语 2.1.物业承接查验: 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 2.2.物业公共区域: 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3.非公共部位 属于房屋本体建筑范围,以及合同承诺的交房标准,主要包括业主户内设备设施。一般包括:户内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墙面、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

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的物业承接查验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物业承接查验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本细则实施前已出售尚未交付的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中未约定查验事项的,视同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 第七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容。 本细则实施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九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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