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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探讨

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探讨

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探讨前言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收费方式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

由于教育资源有限,高等教育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对于学生、高校和社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篇文章将对高校教育收费制度进行探讨,讨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高校教育收费现状收费标准高校教育的收费标准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监管的。

根据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专业,学费差别较大。

通常,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明显高于大专和高职的学费。

此外,名校和地理位置优越的高校的学费也较高。

政府资助政府资助是高校教育中的一个关键概念。

政府通过教育投入、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方式来支持教育。

此外,政府还通过高校增设自收费项目等方式来增加高校自主收入。

为了解决部分学生因经济原因而无法继续升学的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助学贷款政策。

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助学贷款,借此解决缺乏资金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学费过高由于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申请高校的学生远远多于高校容纳能力。

这种供需失衡导致了高校学费的不断上涨。

政府资助不足虽然政府对高校教育投资不断增加,但由于母校数量庞大,政府资助的总额度依然不足。

此外,政府资助学生的标准太低,很难真正解决问题。

助学贷款不成熟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大多数学生无法申请到低息助学贷款,利息负担过重成为了一个问题。

此外,助学贷款的申请过程也不够方便。

高校自主收费不规范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一些高校在增设自收费项目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夸大宣传、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影响了学校信誉和师生积极性。

增加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是解决高校收费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政府应该适时调整教育预算,增加对高校的经费投入,使高校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

政府还可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资助标准,让更多的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高等教育。

完善助学贷款政策政府可以加快完善助学贷款制度,推出更加便捷的申请程序和更低的利息,以满足更多学生的实际需求,降低还款负担,让毕业后的学生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

高校学费收费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高校学费收费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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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技术的支撑建立一体化信息平台解决收费管理工作 中的问题,不断加强收费管理,保证学费按时足额收缴, 找到合理模式下对应的解决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校学费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收费制度不够完善 大部分高校都制定了基本收费管理办法,但很多收 费项目标准或收费流程只是散落的执行,没有根据实际 情况及时修订或纳入收费管理办法中。在高校收费公示 这一流程中,部分高校公示方法单一,收费公示不规范, 收费内容更新不及时。还有部分高校将教学管理范畴内 应免费提供的事项列为服务型收费,代收费项目重复收 费或另行收费等。学校现有的收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造 成了收费人员在工作中常凭借以往经验处理问题,缺乏 规范化体系管理,不利于学费收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各部门数据共享不及时 伴随着教育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数量的日益 增长,收费管理工作也越来越繁杂。财务部门利用智慧 缴费平台对学费进行管理,学生登录平台后可选择“待 缴学费”或“其他缴费”等菜单查询不同类型费用的欠缴 情况,并通过手机 APP 或第三方支付方式及时缴纳所 欠费用。学费管理工作往往涉及到多部门、多元化、多系 统,但目前大部分高校没有形成完整的一体化信息管理 体系,各部门数据相互独立,学生信息的变动很难做到 同步共享。例如教务系统主要处理学生学籍的变化、转 换专业、选课学分等数据;学工管理系统涉及到学生奖 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信息;公寓管理中心的信息系统 则是登记在校生住宿情况、学生住宿标准以及后续宿舍 变动情况等。由于管理系统数据的不衔接,学生信息发 生变化后,各部门缺乏有效积极配合,对接信息的滞后 都会导致数据不能及时准确地实现共享,在无形中也加 大收费管理工作的难度,影响工作效率。 (三)岗位设置内控不明确 由于高校收费的特殊性,大多数高校的收费工作由

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问题概述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高校学费管理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当前高校学费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1. 学费透明度问题高校学费的收费标准不够透明,学生和家长经常无法了解学费的构成和缴纳规定。

同时,高校也存在隐性收费情况,如课外培训、杂费等,这些费用也会使学生和家长感到无所适从。

2. 学费过高问题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高教费用逐渐提高。

目前,不少高校的学费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承受能力。

对于一些财力较为困难的学生,高昂的学费不仅成为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阻碍,同时也对他们的家庭经济造成很大压力。

3. 学费退费难问题由于在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着一些规章制度的漏洞,一些学生在缴纳学费后需要办理退费手续,但是却时常受到办理难、退费慢的困扰。

一些学生可能需要在月底、学期结束或毕业时退费,但是往往会因为手续繁琐、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而存在较大的退费难度。

对策分析为了解决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对策建议:1. 推行学费透明制度为了提高学费的透明度,高校应当制定详细的学费收费标准,并公开相关的收费信息。

同时,高校还可以对学费的组成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学费所包含的内容、学生应缴纳的金额等。

在这个过程中,高校还应当对其它杂费进行规定,以保障学生的权益。

2. 合理设定学费标准尽管高校的经费来源很多,但教育是为了公益和民生。

因此,高校在设定学费时应当以学生和家庭承受能力为基础,同时也要考虑到学校运营成本和改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投入。

此外,还可以鼓励高校开展公益活动,增加收入,从而减轻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3. 加强退费管理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加方便地办理退费手续,高校应当完善退费制度,如规定退费时限、办理流程等。

特别是需要大量退费的情况下,高校还应当及时安排人手,确保退费通畅。

同时,高校还可以引入高新技术,如电子流水、微信支付等,使学生更加方便和快捷地办理退费手续。

结论高校学费管理问题已经在当前教育领域中备受关注,解决该问题是当前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问题探讨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问题探讨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问题探讨我国高等教育收费问题备受关注,其中,收费标准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通过分析高等教育收费的必要性与收费标准的现状,联系国外高校收费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进行反思,并试图探索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

标签: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成本核算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不过110年,然而在这过程之中,高等教育的收费却经历了许多阶段。

发轫之初,实行免费教育;之后又实行有偿教育,高等学校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而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对高等教育实行“统包”政策,横亘近40年。

这份免费的午餐从1989年开始取消了。

1989-1996年,学费制度试行改革,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计划内招收的学生一般缴纳学杂费,自费生缴纳培养费、学杂费,委陪生由单位代缴费用,学费一般比较少。

1997年,我国高等学校统一实行招生并轨,并轨后学费一直徘徊在3000元左右,但2001年至今,学费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普遍在1999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左右,有些地区高达20%。

高等教育收费渐渐变得饱受争议,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亟待解决。

高等教育所收之费,应当是培养学生所需要的成本,也就是对成本的补偿。

因此,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也就能够在成本负担、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

1 高等教育收费的必要性分析教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商品。

从其分类上来说,义务教育的培养目的是公共性的,有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避免了人口素质低下所造成的负外部性。

因此义务教育是纯公共商品,义务教育的成本应当由政府承担。

但是,高等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而是一种“精英教育”。

高等教育具有排他性,不是纯粹的公共品而是混合商品。

同时高等教育虽然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

但高等教育有很强的私人属性,个人收益很明显。

一旦受教育者获得了较为高级的教育机会,有了专业的知识,其所取得的相应收益,如就业前景、薪水、地位等,将是内部化的。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探析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探析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探析【摘要】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收费问题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学费逐年增高且贫困生问题日趋严重,本文将从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形成谈起,基于理性角度分析高等教育收费的目标并就如何实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效率与公平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的产生与发展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一直都是实行免费上大学加助学金的政策,政府负担了公民几乎所有的教育费用。

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恢复高考,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收费政策被提上日程,出现了“收费走读,不包分配”的大学生,但是当时收费生比例相对很小,并且收费额度也很低。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部分高校招收委培生和自费生。

1989年国家教委(1998年改为教育部)、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规定指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的免收学杂费制度,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很不适应,继续实行这种制度,不仅国家财政难以负担,而且也不利于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为此,从1989年度开始,便对新入学的本、专科生实行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制度。

此后的几年内,国家三部委连续联合发文,对高等教育的收费政策和管理体制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计划内学生的收费标志着我国高校收费制度普遍实行。

1994年,原国家教委所属高等学校开始实行高等教育收费并轨试点工作,在这些学校取消自费生制,实行统一的普遍收费上学的制度。

1997年,我国高等学校统一实行招生并轨,全部实行了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

在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最终在法律上确立了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

二、我国高等教育收费的目标——效率与公平问题1.实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积极作用高等教育收费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收入除国家财政拨款外的主要来源,高校一方面可以利用这部分收入支付一些正常的公用支出,另一方面,可以扩大高校规模,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推动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高等教育收费体制问题及对策探讨

高等教育收费体制问题及对策探讨
长至 3 8 但 却令 人遗憾地在增 幅上出现 了下滑 的趋势 。04 . %, 2 20 年 中国人 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 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表示 ,我国财政
性 教 育经 费 支 出从 未 达 到 周 家要 求 。
究报告》指j 我同学生 学费的增 长速度远远快 f困家财政投入 的 J l I 增长速度 , 也远远 高于人仃】 入增长速度 。 的收 大学学 费在 近2 年 的 0 时间里上涨 了约2 倍 ,而同期城 镇居 民人均年 收入实际增 长23 5 . 倍, 大学 学费的涨幅是居 民收入增 幅的1倍 。 0 家庭 负担加重 , 直接 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 更让低收入人群不堪重负 。
规模迅速 扩大 ,而 国家财政拨款 的增长力度远远跟不上学校规模
的扩 大速度 。0 2 2 0 年高等教育所需费用约20 " 元人民币, 5 0乙 [ 而国家 只投资 了10 亿元 人民 币。0 3 20 2 0 年世界平 均高等教育 费用 支出占
10  ̄住宿费的标准计算 ,学生家庭所分摊的高校教育成本 比例 20
须考虑居 民的实际承受能力 ,为使 广大贫困家庭子女不 因经济负 担而被迫放弃接受高等教 育的机会 ,就有必要对统一 收费价格机
( ) 一 高等教 育收费制度 本身存在缺 陷 具体表现在 : () 1 收费定价模式不利 于教育公 平。 高等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 的特点 : 能够带来社会效益 , 提高综合同力 , 同时使受教育 的个人能 够获得更 多的经济收入 、 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好的J作 岗位。 - 按照
( ) 三 高等教 育办学成本不断提 高 当前各高校之 间竞争非 常 激烈 , 高校为 了更好地 吸引生源 、 留住人才 , 不得 不通过改善办学
条件 、 采用现代化教学 手段 、 配置先进 的教学仪器和设 备等方式 ,

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思考和建设

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思考和建设
第三。 高校收费缺乏公平性。在学费标准上。 通常考虑的是一 费支 出的行为 。 要求学校将所收的学费收入统一纳入到学 校预算
个平均值 , 因而缺少分层研究 。 而且 , 国家对重点学校和热门专业 进行管理, 确保学费收入真正用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开支及学
投人很多。 而对其他非重点高校投入少, 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合 生培养。 理, 缺乏公平性。 但是。 高校能提供的资源存在的重大差别在收费 第二。国家切实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当经济发展到一定
维普资讯
学、学院 、 大专基准价分别为每生每学年4O 元、60 、 0 OO 30元 3 0 2 元, 学校或不同专业可在Ig( O o浙大2%) 0 幅度内上下浮动。但
2我 国高等 教 育收 费问题 的几 点解 决办法 .
第一, 学费收取要实行规范化管理。 经批准的收费应进行公
上却 没有 反映, 学生交费之后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 这种制度在客 程首先, 高等教育高收费严重摧残了消费 , 对社会经济发展是 个严重的打击:高收费使大多数的农村家庭将为了供养一个

教育需求。但是 , 这种伴随着扩招的高收费的“ 大众教育” 是否真 大学生而丧失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的能力 , 不但没有刺激消费 , 反
的实现了高等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呢?是否真的保护了弱势群体 而使消费萎缩;其次,高等教育高收费使得贫富差距进一步拉
_
目 不利境地。很明显, 这种收费制度致使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广大低 凤毛麟角。可见, 前大学年生均培养成本被严重高估。 第二, 无法体现不同学校或专业问的收益差异, 指导价或区 收入阶层人们的奢侈品。
别定价政策在实际执行 中失效。实行 指导价或 区别定价政策 旨
二、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的影响

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探讨

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探讨

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探讨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其重要性自然而然地体现在它的收费制度上。

如今,高校教育收费制度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而本文就是要从多个角度出发,探讨一下可行的收费制度。

一、学费制度学费制度是高校教育收费的基础。

目前,学费制度依然是收费的主要形式。

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为学校带来稳定的收益,同时也能够为学生提供合理的教育服务。

但是,学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高昂的学费可能会成为一种不公平的负担;同时,学费制度也可能会导致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经济利益的冲突。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在学费制度中增加一些助学政策。

比如,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奖学金或者学费减免的政策,以此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此外,学校也可以开设一些低价甚至免费的课程,以此来增加学生的选择。

另外,学校也可以增加一些助学贷款的政策,以此来缓解学生经济上的压力。

二、住宿费制度住宿费制度在高校教育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随着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加速,学生宿舍已成为城市人口居住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高校也应该根据各种现实情况,设置一个合理的住宿费制度。

当前,住宿费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于学生的住宿环境往往不能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而学校提供的服务往往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要求。

此外,高昂的住宿费用往往也会成为学生们很大的经济负担。

对于这些问题,学校可以通过增加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从严控制住宿费用的方式来解决。

比如,学校可以按照不同地段和各种条件,设置不同类型的住宿,同时也可以逐渐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学校还可以采取逐步降低住宿费用的方式,以此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三、书费、实验费、杂费制度书费、实验费、杂费制度在高校教育中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它们能够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学习条件,同时也可以为学校带来一定的利润。

然而,当前这些费用在高校教育中的存在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这些费用往往没有在学费中体现,而且学校提供的服务也很难达到学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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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分析与建议一、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回顾自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发生了巨变。

大致说来,可分为以下四个时期:(1)高等教育免费时期(1977年―1988年);(2)高等教育学费制度改革试行期(1989年―1993年);(3)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形成时期(1994年―1997年);(4)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完善时期(1998年―2002年)。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是免收学费制度。

1989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规定从1989年开始,对新人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度。

自此以后,高等学校的收费逐年提高。

1996年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学费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高校学费标准是根据年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学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

1997年,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家对各高校的计划内学生和计划外自费生实行并轨,对全部高校学生收取学费。

学费标准由各省物价部门分别测算和规定,高校将学费用于补充办学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的部分。

1999年,国家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下,做出全国高校扩大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计划在三年内扩大招生数量一倍。

全国高校基本上都加入了扩招行列,至2005年秋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比1999年增加了3倍。

同扩招的急速发展相比,国家对高校拨款的增加不成正比,高校经济负担日益加重。

二、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现状分析1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总体情况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的迅速增长,高校的生均实际学费不断提高,2006年达5935.511元,2003~2006年期间年平均增长9.17%。

与此同时,高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如表1所示。

我国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与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之比从2003年的22.74%增长到2006年的24.76%。

2学费在不同地区间存在显著差异从不同地区的高校来看,生均学费的地区差异很大。

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1999~2007)的统计,2006年部属高校生均学费最高的广东(17425元)比最低的浙江(1569.89元)高出十几倍,各地区部属高校生均学费的标准差系数为0.2397;地方普通高校生均学费最高的浙江(21601.59元)比最低的青海(4465.17元)高出4.83倍,各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的标准差系数为0.2082。

同样,不论是部属还是地方高校,生均经费支出最高的地区是最低的地区的3~4倍。

2006年部属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与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之比最高的河北(53.27)比最低的浙江(6.46)高出47个百分点;地方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与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之比最高的湖南(69.76)比最低的西藏(20.45)高出49个百分点。

3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高等教育成本是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学费的最原始因素,高校人才培养成本越高,高等教育费用就可能越高。

近几年,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的迅速增长,普通高校的生均实际学费不断提高(见表2),2003年达到4561.886元,1998~2006年期间年平均增长率为13.5%。

与此同时,普通高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6.38%和7.75%,数据显示生均学费增长速度远大于生均教育经费支出,说明学生支付的教育费用与人才培养成本并不平衡。

4学生对高校学费的承受能力从理论上讲,合理学费水平的制定,必须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

纽约州立大学高等教育财政与接近性课题组曾收集了8个国家1997~1998年度学生和家庭承担的高等教育成本额。

根据纽约州立大学提供的各国高等学校的收费情况,并结合2002年国际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的相关数据,得出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收费占该国人均GDP比例,最高的是马来西亚和肯尼亚,分别为97%和90%;最低的墨西哥和英国,分别为3%和4%;人均收入最高的美国,高等学校收费占其人均GDP的13%。

1999年我国人均GDP为780美元,高等学校的收费占人均GDP的比例约为43%;2003年我国人均GDP为1090美元,如果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按照5000元来计算,则高校收费占我国人均GDP的比例为55%以上,比1999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在与上述国家的比较中,我国目前的收费标准属于偏高水平。

下面对城乡居民家庭的高校学费支付能力进行比较。

以2002年平均学费4600元计算,当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2.8元;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475.6元。

以一家三口为例,城镇居民家庭每年须留出将近20%的可支配收入来支付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学费;而对于农村居民家庭来说,这个比例更高,达到了62%。

但农村人口状况比城镇要复杂一些,往往一个家庭不止一个孩子,因此农村居民家庭对高校学费的承受比例肯定要高于62%这个值。

三、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存在的问题1缺乏必要的成本约束机制1996年国家在《高等学校学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开支,各省在不超过25%的比例内制定学费标准。

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碰到如下困难:(1)成本分担存在缺位现象。

从对教育培养成本的规定看,政府应提供全部的未纳入学费成本的基建支出,但事实上基建费往往由学校自行贷款解决,这就造成一个经费缺口,这种缺口往往成为不规范收费的借口。

(2)成本核算技术缺乏统一标准。

例如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按高校财务制度本身规定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在实际测算中虽也做了一定的技术处理,但在折旧年限、折旧内容方面参差不一,成本的可比性较差。

还有,在报表上对正常办学支出和非正常办学支出很难加以精确划分,如同样是科研支出,有些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却毫不相干。

(3)对高校成本的使用效率缺乏有效的监控。

普通高校实行收付实现会计制度,即按“已收已支”而非“应收应支”进行核算,这就意味着无论效率多低的支出最后都会以成本形式按一定比例转到学生头上。

上述体制性缺陷,使得教育培养成本这一定价依据在实际管理中往往被“虚置”。

2无法体现不同学校或专业间的收益差异从各省市的高等教育实际学费情况看,几乎所有高校所有专业都按规定的最高限额收费。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确定具体学费标准的主体是学校,在高等教育仍属“卖方市场”时期,学校自然就有按最高标准收费的倾向,且在目前体制下各专业的培养成本与收益在技术上也无法加以区别计算。

3实行“一刀切”的学费模式,未能体现能力负担原则现行的高等教育学费实行“一刀切”定价,即对所招收的学生不论其来自城市还是农村、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收取同样的学费。

这种学费标准表面公平,然而伴随着高校学费的逐年攀升,越来越暴露出其内在矛盾,即公众不断增长的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与有限负担能力的矛盾。

4政府投资不足测度一个国家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指标有多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

当前发达国家教育经费支出与本国GDP比值约为6.2%,发展中国家约为4%。

我国早在1993年就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但至今仍未能实现达到GDP的4%这一目标。

我国近几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率,一直处于3%左右的水平,200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仅占GDP的2.79%,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偏低是高等教育收费偏高的原因之一。

5学生机会成本受到忽视已进入劳动年龄的学生,除要支付个人直接成本之外,还要支付机会成本。

它是学生为实现教育活动而间接支付的成本。

假定已进入劳动年龄的学生面临着两种机会:一是上学,二是参加劳动。

如果学生选择上学,那就放弃参加劳动这一机会,也就放弃参加劳动而可能得到的收入。

此时,放弃的收入就是学生个人的机会成本。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通过对20世纪后半期美国大学生放弃的收入进行估算发现:其总额约占教育全部要素费用的3/5。

我国在1985年对大学生个人上大学4年的机会成本作过估算,得出的结论是机会成本占其个人教育总成本的21.2%。

可见,机会成本也是比较高的。

学费仅是学生个人直接成本的一部分,实际影响许多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是机会成本,许多贫困家庭子女正是因为承担不了机会成本而放弃入学。

目前,政府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仅是从学费这一学生个人直接成本角度考虑。

以此分析,即使目前的贫困生资助制度再完善,也不可避免地还会产生贫困生上不起学这一不公平的现象。

四、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的政策建议1确定合理的学费标准和定价周期一般来说,如果学费水平过低,不能达到有效地分担与补偿高等教育成本的目的,同时也会给高等教育带来过高的需求与压力;如果学费水平过高,超出多数居民的支付能力,不仅会降低他们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抑制高等教育需求,而且会直接涉及教育公平这一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甚至会导致高等教育性质的变化,进而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确定一个合适的学费标准。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周期,在调价期内,高等教育学费的数额除随物价变动而适当调整之外,应基本保持稳定。

如果学费调整周期太短,如每年进行调整,就会影响需求,扰乱人们的心理预期,不利于经济增长,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但由于利用现代技术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师待遇保持学术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等使得教育成本会不断增加,高等教育学费的调整周期也不宜太长。

因此确定适当的周期并把质量指标作为学费调整和政府拨款的依据,有利于刺激高校重视教育质量,增强办学实力,争取下一轮学费调整中获得有利地位,从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照国际上的做法,如英国的管制价格调整周期一般为3~5年,结合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周期的安排和高等教育的学制,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调整周期应设定为5年为宜。

2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必须认识到,要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就需优先发展教育。

当前,我国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而没有教育的发展,没有教育机会均等,也就没有社会的公平,和谐社会就难以构建。

因此,加大教育投入是国策的需要,也是缓解群众强烈反映的“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的必然要求。

3完善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加大奖学金的金额和获奖比例,拓宽奖学金的来源渠道,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争取企业、校友等的支持,解决一些困难学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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