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程序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板及步骤三篇.doc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板及步骤三篇第1条国有企业重组计划模板[]局/研究所/工厂/公司重组计划目录1 、A公司基本情况.12 、重组必要性、目标和原则.23 、重组实施计划.24 、新公司发展计划.6五、重组操作程序.6[]公司/局/研究所/公司重组计划[]局/研究所/工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 * * * * *公司(以下简称“* *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级/三级/四级]企业。
为适应* * * *集团整体重组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a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 、A公司基本信息-公司简介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本6、投资者2企业资产、截至[的财务状况]月[],年[],公司a的总资产为[]万元,总负债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
在XXXX,甲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万元。
这三名员工的组成为:[]月[],年[],在a公司总部注册的员工总数为[]包括[]在职员工,[]退休/下岗员工,[]退休人员。
在XXXX,A公司总部员工的平均年收入是[]元。
4.生产和经营[]。
2 、重组的必要性、目标和原则1。
重组的必要性在于实施* * * *集团的整体重组计划,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a公司将改组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重组目标1、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责任明确、科学管理;2、升级主营业务,优化资本结构;3、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重组的三个原则1、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2、符合* * * * *集团的发展战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3、整体重组,资产、业务、人员整体进入新公司;4、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稳定、重组过程中业务的连续性和最简单的操作。
三、重组实施方案-重组形式本次重组为公司重组,通过本次重组,甲公司已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1. 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步骤

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步骤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方法/步骤1.成立改制工作组拟改制国有企业成立由党委、经营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改制工作组,在改制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工作。
2.提出改制申请由企业向发改委提出改制申请,发改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企业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企业改制及改制方式的批复意见。
3.审计和资产评估: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4.改制预案的制定和初审首先,选择改制方式,制定改制预案。
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改制形式,制定改制预案。
预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债、人员、经营、效益等情况);改制模式(包括改制的主要思路,改制形式,按照政策规定可采取的人员安置办法,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办法);实施步骤(包括从宣传发动到报批实施各阶段的日程安排)。
其次,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征求税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对改制预案意见的基础上,将改制预案、资产评估报告书、拟破产企业的审计报告、职工名册、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该部门对企业改制的基础条件、成本来源、改制形式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初审,然后将预案回复企业。
5.制定方案:在上述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四篇

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四篇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以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改制通常包括股份制改造、重组、并购等措施,旨在实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的四个方面。
二、股份制改造方案及流程股份制改造是将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一种方式。
改造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改造的目标、方式和时间表。
2. 资产评估与重组:对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改造后的资产结构和重组方案。
3. 股权设计与分配:确定股权结构,制定股权分配方案。
4. 注册登记与准备: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5. 改制完成与运营:完成改制手续后,开始营运。
三、重组方案及流程重组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国有企事业单位合并或合作,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利用。
重组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战略规划与目标确定:明确重组的战略目标和合作意向。
2. 重组可行性研究:开展重组的可行性研究,包括财务分析、法律风险评估等。
3. 谈判与协议签署:进行重组谈判,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4. 注册登记与准备:办理重组后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5. 重组完成与整合:完成重组手续后,开始整合各项资源和业务。
四、并购方案及流程并购是指通过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扩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和影响力。
并购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目标筛选与尽职调查:确定并购目标,并进行尽职调查,评估潜在风险和利益。
2. 谈判与协议签署:进行并购谈判,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3. 监管审批与公告:完成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进行公告披露。
4. 注册登记与准备:办理并购后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5. 并购完成与整合:完成并购手续后,开始整合各项资源和业务。
五、总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山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

山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2019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9年度,山东省将开始实施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工作计划,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山东省国企混改工作有望取得进一步突破。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侧重于探讨山东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主要文件依据为《山东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鲁国资收益〔2018〕6号)。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般流程(点击可看大图)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审批程序国企混改过程中,主要涉及混改方案的审批、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批、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备案、员工持股方案的备案(如有)等,下文将逐一进行详述:(一)混改方案的审批山东省省属企业的混改方案,依混改主体不同,审批层级亦有所区别:1、省属一级企业混改后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的,混改方案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2、省属一级企业及其所属的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混改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混改方案由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3、省属一级企业所属的其他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混改方案由省属一级企业审批。
拟混改企业需提交审核的申报材料包括:集团公司请示文件、有关决策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混改方案、营业执照、产权登记表证;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意见等。
(二)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批企业实施混改方案时,应履行清产核资程序,审批主体及层级具体如下:1、省属一级企业混改涉及的清产核资结果,应由省属一级企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省国资委审批。
2、省属一级企业所属的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混改涉及的清产核资结果,须由混改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进行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属一级企业进行审批。
另外,如混改企业为省国资委派驻财务总监的企业,清产核资审核结果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财务总监审核并发表意见。
混改企业申报清产核资结果报送材料包括: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审核确认请示文件、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报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企业根据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清产核资结果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相关决议)、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出具的审核意见。
山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

山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2019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9年度,山东省将开始实施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工作计划,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山东省国企混改工作有望取得进一步突破。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侧重于探讨山东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序,主要文件依据为《山东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鲁国资收益〔2018〕6号)。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般流程(点击可看大图)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审批程序国企混改过程中,主要涉及混改方案的审批、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批、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备案、员工持股方案的备案(如有)等,下文将逐一进行详述:(一)混改方案的审批山东省省属企业的混改方案,依混改主体不同,审批层级亦有所区别:1、省属一级企业混改后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的,混改方案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2、省属一级企业及其所属的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混改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混改方案由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3、省属一级企业所属的其他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混改方案由省属一级企业审批。
拟混改企业需提交审核的申报材料包括:集团公司请示文件、有关决策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混改方案、营业执照、产权登记表证;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意见等。
(二)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批企业实施混改方案时,应履行清产核资程序,审批主体及层级具体如下:1、省属一级企业混改涉及的清产核资结果,应由省属一级企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省国资委审批。
2、省属一级企业所属的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混改涉及的清产核资结果,须由混改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进行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属一级企业进行审批.另外,如混改企业为省国资委派驻财务总监的企业,清产核资审核结果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财务总监审核并发表意见.混改企业申报清产核资结果报送材料包括: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审核确认请示文件、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报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企业根据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清产核资结果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相关决议)、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出具的审核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9•【字号】哈发[2003]24号•【施行日期】200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意见(哈发[2003]24号)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照政资分开、开放改制、因企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现就加快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改革改制的基本取向(一)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要通过引进境外资本、外埠资本和民间资本,加速国有资本的退出。
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国有股比重原则上控制在30%以下,也可以全部退出。
(二)加速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深化公司制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
国有中小型企业可采取整体出售、职工和经营者持股等多种形式实现改制。
对资不抵债、经营难以为继的国有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关闭。
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改制任务,总体上将市属工业企业国有资产比重降到30%以下。
(三)由各出资方共同协商、自主确定改制企业是否设置职工股。
在设置职工股的改制企业中,职工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出资持股。
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小企业,可实行职工全员持股和经营者相对持大股,其中管理层持股一般不超过职工股的50%,主要经营者持股一般不超过管理层的50%。
(四)职工持股可采取多种形式。
一是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股;二是以工会社团法人的名义持股;三是委托信托公司代表职工持股。
对拟上市公司以法人形式持有的职工股,需按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试行社保机构持股。
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流程图

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流程图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流程图:1.审查与准备阶段1.1 成立改制工作组1.1.1 确定改制工作组成员1.1.2 制定改制工作计划1.1.3 落实改制工作经费1.2 进行企业内部审核1.2.1 审查企业财务状况1.2.2 收集与整理相关资料1.2.3 制定改制方案1.3 开展外部评估1.3.1 邀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3.2 审查评估报告1.3.3 根据评估结果修改改制方案2.设立改制实施机构2.1 成立改制委员会2.1.1 确定改制委员会成员2.1.2 制定改制委员会职责与权限2.2 完善改制实施方案2.2.1 制定改制实施进度计划2.2.2 分工明确,确定责任人2.2.3 制定改制过程监督与风险控制措施3.资产评估与剥离3.1 进行资产清查与评估3.1.1 组织资产清查3.1.2 邀请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3.1.3 修订资产负债表3.2 制定资产剥离方案3.2.1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资产剥离的内容与方式 3.2.2 拟定资产剥离协议3.2.3 完成资产剥离程序4.债务清理与资本重组4.1 进行债务审核与清理4.1.1 统计与审核企业债务4.1.2 与债权人协商债务清理方案4.1.3 完成债务清理手续4.2 进行资本重组4.2.1 制定资本重组方案4.2.2 进行资本重组程序,包括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4.2.3 完成资本重组手续5.完善法律与制度5.1 修订企业章程与组织法规5.1.1 进行企业章程修订5.1.2 完善组织法规与制度5.1.3 完成法律与制度的备案手续5.2 修改企业名称与注册资本5.2.1 提交企业名称修改申请5.2.2 修改企业注册资本5.2.3 完成企业名称与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6.完成注销与备案手续6.1 进行注销准备工作6.1.1 完成财务结算6.1.2 准备相关注销文件 6.1.3 办理注销审批手续 6.2 进行备案手续6.2.1 提交改制备案申请 6.2.2 完成备案手续附件:1.改制方案2.评估报告3.资产剥离协议4.债务清理方案5.资本重组方案6.企业章程与组织法规7.法律法规备案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改制:指国有企业从全资或部分国有化的经济实体转变为具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制经济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改制流程(全)

国有企业改制流程(全) 国有企业改制流程(全)一:概述1.1 改制目的1.2 改制原则1.3 改制范围二:前期准备工作2.1 战略规划与目标设定2.2 程序与时间安排2.3 资源准备与调配2.4 内外部环境分析三:改制方案制定3.1 内部改组方案3.1.1 市场调研与分析3.1.2 组织结构调整3.1.3 人员调整与培训3.1.4 资产与财务调整3.2 资产重组方案3.2.1 资产评估与定价3.2.2 资产清理与重组3.2.3 股权转让与合作四:改制方案实施4.1 内部机构改革4.1.1 董事会改组与选举4.1.2 高层管理团队调整4.1.3 内部流程优化与创新4.2 资产重组实施4.2.1 合同谈判与签订4.2.2 资产过户与转让4.2.3 合作协议与合作伙伴管理五:改制后的运营与绩效管理5.1 组织架构适应性调整5.2 业务流程优化与创新5.3 人员激励与能力提升 5.4 财务与绩效管理5.5 市场竞争与战略调整六:风险管理与监控6.1 政策风险6.2 经营风险6.3 资金风险6.4 市场风险6.5 监控与报告机制七:改制后的法律事务处理 7.1 合同法律事务处理7.2 劳动法律事务处理7.3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处理 7.4 税务法律事务处理7.5 公司法律事务处理八:改制成果评估与总结8.1 改制目标达成程度评估8.2 经济效益评估8.3 社会效益评估8.4 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附件:[在此处列出本文所涉及的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董事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2. 股权转让: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的行为。
3. 资产评估:对公司资产进行估价,确定其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过程。
4. 合作协议:双方达成的关于合作方式、合作内容、权利义务等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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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程序
一、拟定方案
1、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改制申请,主管部门作出同意改制批复。
2、改制企业组成由企业党组织、经营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专班,拟定改制方案(可与审计、资产评估同时进行,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调整)。
方案中至少需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改制形式及涉及的资产范围(改制企业附属厂一并纳入改制范围的应予以说明);
(3)职工安置办法;
(4)资产处理方式(含土地处置形式);
(5)债权债务处理方式;
(6)改制后企业发展思路和措施。
3、企业改制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4、资产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5、资产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改制,经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方案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其中重点企业改制应报区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同意。
6、改制企业将审核后的改制方案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对改制形式、涉及资产范围、职工安置办法、资产拟处理方式、负债处理方式、参与竞价的企业内部人选等重要事项,必须逐项审议,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改制企业将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连同职工代表签名报改制方案审核部门审核,由审核部门作出对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
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1、主管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改制评估立项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批复后,报区国资办办理评估立项。
3、主管部门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企业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进行一次性全面评估。
4、改制企业将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区国资办初审。
5、改制企业将经初审后的资产评估结果按照《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试行办法》(鄂国资产权[2007]366号)的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并如实填报《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
6、改制企业将公示结果报主管部门核实并形成书面意见,国资部门收到公示无异议的报告和《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后,出具核准文件。
三、资产损失审批
1、改制企业对资产评估中经中介机构认定的资产损失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
属固定资产损失报区国资办审批,属流动资产损失报财政审批。
3、企业中凡累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由区国资办审批。
累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损失以及应付福利费红字等损失由区财政局审批。
企业中凡累计损失达到或超过上述金额的,分别由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初审,报区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达审批意见。
四、审核职工经济补偿、安置费标准
劳动社保部门对企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进行审批,对有关补偿标准进行核准,并出具核准意见。
1、职工经济补偿标准;
2、离退休人员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
3、伤(病、残)人员的生活和医疗补助费;
4、职工遗属、精简返乡人员生活补助费。
五、进场交易
1、批准产(股)权转让进场交易。
企业产(股)权转让进场交易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区国资办批准。
2、成立交易项目评议小组。
续。
八、资产处置审批
企业拟定资产处置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国资办审批,其中重点企业改制应向区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后下达审批意见。
九、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资产处置批复后,改制企业到同级国资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资产处置批复及产权变更、注销登记后,改制企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新设、变更或原企业注销手续。
十一、企业注册登记后须办理的其他手续
1、向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企业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新企业与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实施经济补偿金预留的新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有关协议,对职工以经济补偿金置换股份的,企业要与职工签订认股协议书;
2、职工劳动合同变更,社保手续的续接,自谋职业的职工档案移交劳动力市场,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
3、房产证变更;
4、土地使用权证变更;
5、契税缴纳后拨付补贴;
6、税务变更;
7、银行开户行企业名称变更;
8、水、电、气使用权变更;
9、债权、债务关系变更;
10、其他应变更事项。
十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参照以上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