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精)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板及步骤三篇.doc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板及步骤三篇第1条国有企业重组计划模板[]局/研究所/工厂/公司重组计划目录1 、A公司基本情况.12 、重组必要性、目标和原则.23 、重组实施计划.24 、新公司发展计划.6五、重组操作程序.6[]公司/局/研究所/公司重组计划[]局/研究所/工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 * * * * *公司(以下简称“* *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级/三级/四级]企业。
为适应* * * *集团整体重组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a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 、A公司基本信息-公司简介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本6、投资者2企业资产、截至[的财务状况]月[],年[],公司a的总资产为[]万元,总负债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
在XXXX,甲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万元。
这三名员工的组成为:[]月[],年[],在a公司总部注册的员工总数为[]包括[]在职员工,[]退休/下岗员工,[]退休人员。
在XXXX,A公司总部员工的平均年收入是[]元。
4.生产和经营[]。
2 、重组的必要性、目标和原则1。
重组的必要性在于实施* * * *集团的整体重组计划,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a公司将改组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重组目标1、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责任明确、科学管理;2、升级主营业务,优化资本结构;3、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重组的三个原则1、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2、符合* * * * *集团的发展战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3、整体重组,资产、业务、人员整体进入新公司;4、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稳定、重组过程中业务的连续性和最简单的操作。
三、重组实施方案-重组形式本次重组为公司重组,通过本次重组,甲公司已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国企重组改制实施方案

国企重组改制实施方案一、引言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国企重组改制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为国企重组改制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改制背景与目标(一)改制背景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企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经营机制不灵活、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行重组改制势在必行。
(二)改制目标通过重组改制,实现以下目标:1、优化产业布局,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3、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改制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改制工作合法合规。
2、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规律推进改制。
3、统筹规划原则统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人员安置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改制方案。
4、稳定推进原则妥善处理好改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企业稳定和社会稳定。
四、改制方式1、合并重组对业务相近、资源互补的国有企业进行合并,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发展。
2、股权转让通过转让部分或全部国有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3、资产剥离将非主业资产、不良资产进行剥离,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业务。
4、股份制改造将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五、改制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1、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制工作。
2、开展清产核资,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3、进行资产评估,确定企业资产价值。
(二)方案制定阶段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改制目标,制定改制方案,包括改制方式、股权结构设置、人员安置方案等。
2、征求职工意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改制方案进行审议。
(三)审批实施阶段1、将改制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四篇

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四篇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以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改制通常包括股份制改造、重组、并购等措施,旨在实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的四个方面。
二、股份制改造方案及流程股份制改造是将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一种方式。
改造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改造的目标、方式和时间表。
2. 资产评估与重组:对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改造后的资产结构和重组方案。
3. 股权设计与分配:确定股权结构,制定股权分配方案。
4. 注册登记与准备: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5. 改制完成与运营:完成改制手续后,开始营运。
三、重组方案及流程重组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国有企事业单位合并或合作,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利用。
重组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战略规划与目标确定:明确重组的战略目标和合作意向。
2. 重组可行性研究:开展重组的可行性研究,包括财务分析、法律风险评估等。
3. 谈判与协议签署:进行重组谈判,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4. 注册登记与准备:办理重组后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5. 重组完成与整合:完成重组手续后,开始整合各项资源和业务。
四、并购方案及流程并购是指通过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扩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和影响力。
并购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目标筛选与尽职调查:确定并购目标,并进行尽职调查,评估潜在风险和利益。
2. 谈判与协议签署:进行并购谈判,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3. 监管审批与公告:完成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进行公告披露。
4. 注册登记与准备:办理并购后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5. 并购完成与整合:完成并购手续后,开始整合各项资源和业务。
五、总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流程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将原本完全由国家所有的企业改造为具有现代化企业制度的企业形态。
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下面将为您概述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及步骤。
一、方案设计1.改制目标确定: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和任务,明确改制后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2.改制范围确定:确定需要进行改制的企业范围,包括国有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资产负债情况等。
3.改制方式选择:根据企业性质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改制方式,如股份制改制、企业重组、资产重组等。
4.产权划分: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划分,确定股权结构,明确国家对企业的控股程度。
5.改制时间表: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的时间表和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改制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改制准备1.完善法律法规:根据改制的需要,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人员选拔与培训:确定改制后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人员,进行选拔和培训工作,确保管理队伍的专业性和素质。
3.资产评估: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股权初始价值,为改制后的股份发行提供参考依据。
4.债务处理:对国有企业的债务进行清理和追偿,确保改制后的企业负债率合理。
5.市场调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改制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企业定位和业务发展提供依据。
三、改制实施1.股份发行:进行股份发行,引入社会资本,改变企业所有制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重新组织:根据改制方案,对企业进行内部重新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决策能力。
3.业务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的业务范围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财务重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整和重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5.内部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凝聚力。
国有企业(全面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流程及步骤

国有企业(全面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流程及步骤国有企业(全面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流程及步骤1、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国有企业(全面所有制企业)改制操作流程及步骤,以帮助相关企业进行顺利改制。
2、前期准备2.1 制定改制方案2.1.1 确定改制目标和范围2.1.2 制定改制方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2.1.3 确定改制过程中的主要措施和步骤2.2 组织改制工作组2.2.1 成立改制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2.2.2 组织召开改制工作组的第一次会议2.2.3 动员和组织参与改制的相关人员2.3 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2.3.1 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2.3.2 获取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结果2.4 法律咨询和法律审查2.4.1 寻求法律咨询并明确改制合规要求2.4.2 进行法律审查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3、决策与批准3.1 改制方案的审议和批准3.1.1 提交改制方案3.1.2 召开有关决策机构审议会议3.1.3 确定改制方案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批准手续3.2 状态和权责清查3.2.1 开展改制前的状态和权责清查工作3.2.2 归拢清查结果并进行相应处理3.3 相关文件的编制与审批3.3.1 编制与审批改制相关文件3.3.2 确定各类文件的存档和保管要求4、实施阶段4.1 资产转移4.1.1 形成资产转移清单4.1.2 进行资产过户和登记 4.1.3 完成资产转移手续4.2 职工安置4.2.1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4.2.2 实施职工安置措施4.2.3 完成职工安置手续4.3 转制手续4.3.1 提交转制申请4.3.2 组织转制审查和评估 4.3.3 完成转制手续4.4 组织架构调整4.4.1 制定组织架构调整方案 4.4.2 进行组织架构调整4.4.3 完成组织架构调整手续5、资产权益交割5.1 确定交割时间和地点5.2 确定交割物品清单5.3 组织资产权益交割检查5.4 完成资产权益交割手续附件:1、改制方案2、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报告3、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审查报告4、状态和权责清查结果5、改制相关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全面所有制企业:指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转变所有制形式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企业。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精)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精)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一、引言国有企业改制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国有资产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指南,介绍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及步骤。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背景和目的1、背景:国有企业改制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和改革。
2、目的:改善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1、设定改制目标:明确改制的目标和期望成果。
2、制定改制方案:编制改制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调整、股权结构调整、资产负债调整等内容。
3、审议批准:将改制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议,并取得批准。
四、国有企业改制的步骤1、准备阶段:a:项目启动:明确改制任务、责任和进度。
b:确定改制方案编制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小组。
c:制定改制方案编制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改制方案编制阶段:a: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市场分析、资产负债情况等。
b:分析评估,对企业的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确定改制方案的具体内容。
c:编制改制方案,包括调整股权结构、清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优化组织架构等。
3、审议批准阶段:a:将改制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b:征求相关方意见,包括职工代表、利益相关方等。
c:将修改后的改制方案重新提交相关部门批准。
五、附件1、附件一、改制方案编制工作计划2、附件二、改制方案草案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有企业:指由国家所有或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
2、改制:对国有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和改革,改变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资产负债状况等。
3、股权结构调整:指对企业的股权进行重新配置和调整。
4、资产负债调整: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价值。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精)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精)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
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
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
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
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
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
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
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
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
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
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
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

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一、前期准备工作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成立一个由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内部人员组成的改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制工作。
改制领导小组应制定改制方案,并明确改制的目标和任务。
其次,需要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同时,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状况,制定改制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
此外,还需要与员工和工会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形成改制的共识和合力。
二、制定改制方案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改制领导小组应组织编制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中应明确改制的目标、原则和步骤,规定改制的主要内容和任务,确定改制的时限和进度安排。
同时,还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改制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改制方案还应明确改制的产权归属、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确定国有资产的流转方式和处置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改制审批程序经过制定改制方案后,改制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首先,需要向上级政府提交改制方案,并经过政府的审核和批准。
改制方案应涵盖政府的决策和支持政策,并说明改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改制方案还需要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改制方案进行评估,确保改制方案符合国家的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要求。
最后,改制方案还需要获得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支持,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
四、改制实施经过前期准备和审批程序后,改制方案得到批准后就可以进行改制实施了。
改制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量和价值。
清查和评估工作应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其次,根据改制方案,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流转。
具体的处置和流转方式可以是出售、推介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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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
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
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
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
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
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
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
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
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
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
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
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
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
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
五、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主要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小、经评估后国有净资产数额较小、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
这一改造方式涉及法律关系较多,也较易产生纠纷,是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一种。
六、企业兼并(或者合并)。
主要适用于两个或者几个企业间达成一致,合并后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的情况。
七、破产。
严格来讲这并不是企业的一种改制方式。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
对扭亏无望、浪费资源、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实行破产关闭。
而这一精神对整合企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无疑是正确的。
此外,还有企业的联合、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改制或者说是准改制形式可以用来选择。
企业或者有权机关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一项改制方案,然后按照以下步骤实施:一、成立改制组织成立以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为首的改制工作组,或者根据情况需要由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派驻工作组对企业改制进行指导或者组织实施。
在组织成员中,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必不可少,律师在其中可以起到一个主要协调人的作用。
律师不仅可以规范改制行为、降低改制成本,而且还担负着主持召开“三师”会议、提出改制工作总体安排、负责公司文本制作、根据需要负责经办成立内部职工持股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职责。
二、进行产权界定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产权界定。
通过对企业现有财产权进行甄别和确认,界定出哪些是国有资产的产权,哪些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积累。
根据长沙一些企业改制的成功经验,产权界定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其中有两种较为可行。
一是按时间为界,在某一时间以前企业取得的财产视为国家投资积累取得,界定为国有资产的产权;在某一时间以后企业取得的财产则视为企业经营积累取得,界定为企业自身的财产。
二是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按照一定原则确定的比例来界定产权。
三、资产评估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应当进行评估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改制方案。
四、确定改制方案并形成相关文件事实上,这一项工作从改制工作一开始就随之开始。
至此应当完全形成一个确定的方案并且完善所有法律、财务及其他改制文件。
其内容应当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2、资产清理、财务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情况;3、改制成本的测算(包括员工身份置换的补偿或者安置费用以及中介服务费等各种改制费用);4、现有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5、经营者员工和其他股东认缴股款或出资情况;6、改制后企业股权结构设置;7、其他需要报告或者申请的内容。
五、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改制无疑是企业的一项重大决策,显然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改制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
同时这也要求改制工作组在此前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转变思想观念。
实现这一目标,请有关政策、法律专家进行讲授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六、申请与办理报批手续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对国有资产处置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认可、对员工身份置换及社保部门对员工安置情况的认可、非生产性设施或者实体如学校、医院的剥离需要各有关部门的认可等均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这些手续有的需要政府部门来审批,有的则需要改制企业的上级企业认可。
七、改制方案的实施改制方案的实施是根据不同的改制方案来进行的。
概括起来,可能会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或全部情形。
1、员工身份置换根据并政发[2000]8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与原企业变更了劳动关系、且身份发生变化的职工,其经济补偿金按下列标准执行: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可由企业选择下面补偿方式中的一种:1结合职工的工作年限,以人均补偿1.5万元为限,在国有净资产中提取补偿金;2、按职工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1986年9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以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依照这一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后,企业职工的国有企业员工的体制身份从此消失,企业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对需要安置的离退休、内退、工作致残人员、遗属遗孀及其他需要安置的人员依法进行安置。
2、股东认缴股款或者出资根据改制方案设计的股权结构,愿意投资改制后企业的员工按照股权结构认缴股款(股份有限公司)或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这其中又涉及到员工认缴股份或者出资时可以以现金方式、可以以实物方式、可以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方式、也可以在给员工置换身份进行经济补偿时不发放现金而是发放股权凭证等方式的问题。
同时也涉及到经营者持大股、期待股权等激励经营者的措施和协议的问题。
3、企业合并、分立时取得债权人的支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进行合并、分立时必须债权人的同意。
这样一来,选择这一方案的企业应付面临更大的改制失败的风险。
但这也并不是说企业不宜选择此种方案,只是在权衡利弊时应当进行更充分的考虑。
4、债转股时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企业债权转股权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债转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债转股、协议性债转股等几种形式。
对于第一种形式,需依据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其配套规定进行规范;对于第二种形式,需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债券时的有关操作规程来实施;对于第三种形式,则需要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一致来具体运作。
5、企业出售时应当依据的文件及协议国经贸中小企[1999]89号《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中对小型企业产权的出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买卖双方的协议也一样不可忽视,在实施过程中均需要严格遵守。
一方面使企业能够切实改换经营机制,产生预期的效益;另一方面也不能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6、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或首次股东会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在股款认缴或出资后30日内,有限责任公司就应当召开首次股东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创立大会。
然后,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完成相应的程序。
八、变更公司登记与税务登记不论哪一种改制方案,无一例外的需要实施这最后一步,也就是变更企业登记与税务登记。
在依据法定程序实施了相应登记以后,企业改制的工作就基本完成了。
九、进行相关权属登记企业改制后,必然引起资产产权、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方面的权属变化,因此在企业经过变更公司登记确认身份后,就应当将有关的的权属登记在变更后的企业及改制后的所有者名下。
具体包括占有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见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至此,一项企业改制的工作才算彻底完成,一个某种意义上的全新的企业又告诞生。
但企业改制工作的完成,能否一定实现改制的目的,能否真正体现党中央的决定精神和实现政府的施政要求,尚受到许多内因外因的影响和制约。
然而无论如何,党的方针是正确的,是人民利益的体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是每个公民的应有的觉悟。
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无疑也应当有这样的觉悟,无疑也应当积极响应支持党的政策方针并付诸于法律服务的实践当中。
孙浩煜作二OO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