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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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成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组织水利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负责水利工程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五)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

三、安全运行管理内容第六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设施安全: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二)设备运行安全:对水利工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三)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四)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七条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水利工程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可靠;(二)对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整改;(三)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第八条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一)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二)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减轻水利工程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二、领导责任1.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组织机构1.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应当由水利主管部门设立,包括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

2.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协调,确定并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各级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

3.应急指挥部负责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应急响应和处置,统一指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应急预案1.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处置预案、灾后恢复预案等。

2.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流程、应急处置的措施和要求、灾后恢复的计划和措施等内容,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1.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

2.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切实做好指挥调度、救援救灾、信息发布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六、教育培训1.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水利工程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灾害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1.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6]202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06年6月05日为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我部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设与管理司联系。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1.3.1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5)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6)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7)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实力。

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我公司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依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状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详细的事故类别、危(wei)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支配或者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详细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详细的装置、场所或者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单位概况:公司是一家水利施工总承包贰级单位。

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耽心全因素,简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wei)险源和风险分析:经过现场勘察和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wei)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设应急救援小组:2、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职责①探讨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看法。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追究与奖惩
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
奖惩机制
建立奖惩机制,对在事故处理中表现突出的 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 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恢复重建与补偿
恢复重建计划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评估结论,制定恢复重 建计划,包括工程修复、加固、重建等措施 。
03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 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 案演练计划表
04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 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 案评估报告模板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处置方法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包括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治、 环境监测等。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现场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应设立现场指挥部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一指 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VS
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 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 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 通报事故情况和处置进展,争取各方面的 支持和帮助。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 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 急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 准备。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在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 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制定有效的处置方案, 确保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信息报告与通报

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1. 确立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适应我县水利工程发展需要的生产应急管理体系;2. 排查水利工程生产应急风险,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预警系统;3.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救援力量,提高水利工程灾害应对能力;4. 制定水利工程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等级和处置步骤;5. 加强水利工程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

三、组织机构1. 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管理政策、规划和制度。

2. 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各自任务,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具备应急救援技能,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水利工程生产事故。

四、责任分工1. 相关部门负责排查水利工程生产应急风险,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急预警方案。

2. 应急办公室负责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相关单位配合,进行应急演练和处置突发事件。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实际应急救援工作,通过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应急预譌预案1. 水利工程生产应急预案:针对水利工程生产事故的特点和风险,明确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和处置步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2. 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生产事故,制定相应的救援预案,明确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

六、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水利工程生产应急演练,包括模拟水利工程生产事故的发生,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过程,以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调动所需物资,满足救援工作的需要。

八、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水利工程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定期培训和演练,使救援人员掌握救援技能,提高救援效率。

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抢险特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组建、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应当遵循“统一指挥、科学应急、协调联动、安全有序”的原则,加强队伍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确保水利工程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管理应当坚持全员参与、专业化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技术装备过硬、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建设应当与国家、地方和单位的抢险预案同步设计,确保队伍组建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六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参战抢险,并保证抢险队伍的工作安全和队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每年定期进行组织管理体系评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抢险队伍的应急处置水平。

第八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要根据各级抢险预案中的任务以及实际所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现队伍运行的有序性和高效性。

第九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要在抢险预案中规定的时间内组建好抢险队伍,做好队员的排训工作,保障抢险队伍组织、管理和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组建管理第十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组建由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设区市级以下单位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应根据各级抢险预案和实际情况,制订队伍组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单位资源,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组建应当迅速快捷,确保在抢险预案规定的时间内组建完成。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组建应当充分考虑抢险队员的专业技能和岗位需要,保证队伍的专业性和协作性。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组建应当注重人员的培训和选拔,确保队伍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队员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设备,确保队员的安全和队伍的战斗力。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的组建应注重宣传教育和队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抗压能力。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水发[2013]701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水发[2013]701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水发〔2013〕701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机制,规范应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应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应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水利厅2013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应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应急水利工程建设机制,规范应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水利工程的确定、设计、建设、管理、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急水利工程是指受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需要在短期内修复重建的各类水利工程,或其他应及时完成而又无法按正常建设程序按时完成,投资额度较大,经各级政府批准紧急建设的水利工程。

应急水利工程包括:1、防洪、供水、灌溉、排水等水利设施的应急加固、抢修工程;2、防洪、排涝疏浚工程;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加固的水利工程;4、由于洪水灾害导致堤防溃堤、水库垮坝等事故急需堵复加固的水利工程。

5、为抗御特大干旱灾害临时建设的引调水工程和其它水源工程。

6、各级政府为满足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要求批准建设的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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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
应急管理制度
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特制定的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应急管理制度。

2.原则
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
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3.2办事机构
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各参建单位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决定事项。

4.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4.2.2.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2.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2.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2.2.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
4.2.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2.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2.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

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
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5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5.6 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6.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

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6.2 培训教育
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保持培训记录。

6.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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