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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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税收

俄罗斯税收

一、税收政策在俄罗斯,所得税可按月或季缴纳。

若按月缴税,则须于每月完结后28天内按实际赢利缴纳;若按季缴税,则须于季度完结后28天内按实际赢利缴纳,只是仍需于该季每月的第28天缴付相当于上一季度预缴纳款项总额三分之一的款项作为每月预交款项。

1、公司所得税根据2005年1月1日生效的第95号联邦法规定,在俄经营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其中:向联邦财政预算(相当于中国的国税部分)缴纳6.5%,向州区财政预算(相当于中国的地税部分)缴纳17.5%。

州区政府有权对个别纳税户降低地税税率,但最低不得低于13.5%。

针对经营非俄罗斯境内业务的外国机构代表处,其收入所得应向联邦财政预算缴纳20%;如从事国际联运而使用、保养或租借船舶、飞机及其他交通工具、集装箱的所得,应向联邦财政预算缴纳10%。

2、个人所得税根据俄联邦税法典第23章规定,具有纳税义务的俄联邦居民(自然人)和从俄罗斯境内取得收入来源的非居民(自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率为13%,但以下情况另行规定:1)自愿保险的利息保险收入,其超过税法典规定的金额部分,所得税税率为35%。

2)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其超出俄罗斯央行现行同一存期的再贴现率的部分和超过存款年利率9%的部分(针对外币存款),所得税税率为35%。

3)非俄罗斯居民(自然人)收入所得,所得税税率为30%。

4)股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9%。

3、间接税在俄罗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在俄罗斯境内销售的货品(包括工程、服务等);为满足本身需求而在俄罗斯境内进行的货品(工程、服务)转让,而交易所涉及的支出不可扣减所得税;为自用目的而进行的建造及安装工程;货品经海关输入俄罗斯境内,货品所有权(或工程或服务成果)的转移一概被视作应课增值税的销售交易。

对于大部分国内货物的销售及服务的提供,增值税按18%的税率征收。

4、资产税俄罗斯当局对俄罗斯法人实体以及外国法人实体常设机构名下的财产和外国法人实体代表处名下的不动产征收资产税。

俄罗斯的一些税收优惠

俄罗斯的一些税收优惠

俄罗斯的一些税收优惠俄罗斯是一个国家拥有着丰富资源和优良的地理位置,拥有着广阔的市场和复杂的经济体系,吸引着大量的外资和企业。

为了优化税收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俄罗斯发展,俄罗斯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了更好的经营环境。

下面将介绍一些俄罗斯的税收优惠。

俄罗斯实行了低税率的政策,税率普遍较低,让企业在税收方面负担变得更轻。

俄罗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较其他国家而言并不算高,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较低的税率。

俄罗斯还对一些优先发展的区域实行了更低的税率政策,这些区域通常是资源丰富或者经济发展较为欠缺的地区。

这种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多元化。

俄罗斯对于外商投资也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

外商在俄罗斯的利润转移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俄罗斯税法规定,外商在俄罗斯投资并进行盈利转移时,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外商投资。

对于大型投资项目,俄罗斯还设立了一些税收优惠的项目,比如免征地方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为大型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

俄罗斯还对一些产业实行了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俄罗斯对于高科技产业、研发型企业实行了更低的税率政策。

这些产业是俄罗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通过这种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俄罗斯政府鼓励企业在这些领域进行更多的投资和创新,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俄罗斯还对一些特定的商业行为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行为,比如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等,俄罗斯也设置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

对于一些特定的企业和行业,比如农业、能源等,俄罗斯也实行了差别化的税收政策,让这些行业更具有竞争优势。

俄罗斯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多元化和差别化的。

这些政策不仅让企业在税收方面负担变得更轻,也鼓励了更多的外商投资和大型投资项目。

差别化税收政策也为特定的产业和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这些政策的推行,让俄罗斯的税收政策更为灵活和多样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俄罗斯外资企业须交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俄罗斯外资企业须交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俄罗斯外资企业须交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按照俄联邦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俄罗斯享受国民待遇。

因此,在纳税方面,外资企业与俄本国企业没有什么不同。

目前在俄外资企业须交纳的主要税种如下:增值税:税率为20%(食品、儿童用品为10%),以销售收入为基数,将销项增值税额减去进项增值税额;利润税:税率为30%,以经营利润额为基数;财产税:税率为2%,以平均财产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基数;广告税:税率为5%,以广告费为基数;汽车公路使用税:税率为2.5%,以销售(工程、劳务)额为基数;住宅、文化设施税:税率为1.5%,以销售(工程、劳务)额为基数;社会保险基金:税率为5.4%,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医疗保险基金:税率为3.8%,以工资总额为基数;退休基金:税率为28%,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就业基金:税率为2%,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教育机构需求税:税率为1%,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交通工具税:税率按不同车种、不同马力确定,在莫斯科为每马力6—26卢布,在其他地区为每马力0.5—7.15卢布;车辆购置税:税率为20%,以不含增值税和销售税的车价为基数;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月收入为基数,5万卢布(含)以下按12%的税率计征,5万卢布—15万卢布(含)按0.6万卢布+超过5万卢布部分20%的公式计征,15万卢布以上按2.6万卢布+超过15万卢布部分30%的公式计征。

2000年8月5日,俄联邦总统正式签署了《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它于2001年月1日生效。

该《税法典》第二部分主要对以下4个税种作了规定:1.增值税:一般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仍为20%,部分食品和儿童用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

2.统一消费税:各种酒精及酒类制品的税率为每公升1—88.20卢布;烟草原料、下脚料等为零税率,吸用烟草税率为每公斤405—166卢布,雪茄烟税率为每支10卢布,各种卷烟的税率为每1000支10—75卢布;珠宝制品税率为5%;各种车辆的税率为每马力10—100卢布(90马力以下的轿车为零税率);汽油、柴油等税率为每吨550—1850卢布;石油、稳定凝析油税率为每吨66卢布;天然气税率为15%—30%。

俄罗斯税收解读要点

俄罗斯税收解读要点

俄罗斯税收解读要点第一篇:1、纳税申报(5.3):法人机构的会计师必须是俄罗斯公民:我公司注册的是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俄罗斯境内的法人机构。

以后的会计师必须聘请俄罗斯人,至少必须使用俄罗斯会计师的资质才能通得过税务审核。

2、税务申诉的截止时间(5.5,105页3.3.3):自被申诉决定作出之日起的一年内。

我合资公司也可视其严重程度根据《中俄税收协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向俄方提出交涉。

第二篇:1、利润税(企业所得税1.1.5.1):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0%(国家2%,地方18%)。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立法进行优惠,最低不得低于13.5%。

如果我合资公司不享受“优先发展项目”优惠政策。

将最少被征收15.5%的企业收入所得税。

按照优先发展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合资公司可享受前两年免交利润税,第三年交利润税的40%,第四年交利润税的50%,以后全交。

这与“执行文件”中的描述“对于确定投资额度不少于100亿卢布的项目降低利润税至13.5%”是矛盾的。

也可以这样理解,当投产4年过后,我公司利润税率最少为15.5%(共和国13.5%,联邦主体2%)。

如果我方把利润分成后转回国内,是否还需要交税需进一步探讨。

2、当企业储备金全部用于弥补亏损时,弥补亏损年限为10年(不知和国内是否一样):3、成本核算:俄罗斯企业和外国常设机构成本核算按照俄联邦法典25章所列费用计算,要与我公司之前提供给当地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政策”进行核对,避免与联邦税法出现冲突或较大偏差,导致税务稽核风险。

4、税基的计算:根据股东大会增加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计入税基。

5、个人所得税:(1)、在俄外国人不论居住时间长短,都必须缴纳从俄获取收入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2)、课税对象:薪金、实物津贴、经理所得酬劳(无具体规定)(3)、税率:a、外国专家13%;b、非纳税居民(外国人)30%。

针对我公司项目要搞清楚外国劳工的纳税比例是多少。

俄罗斯税制

俄罗斯税制

• 为实行税制改革,俄罗斯成立几天就颁布 了有关税收体制的一系列法令,包括《俄 罗斯联邦税收体制的基本原则法》、《俄 罗斯增值税法》、《俄罗斯联邦企业和组 织利润税法》、《俄罗斯联邦个人所得税 法》,后来了制定了《联邦关税法典》。 这些税收法规构成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和税收体制的基本框架。
【近年来的税制改革】 • 1997年,叶利钦颁布总统令,宣布取消各 地的200多种税费,并明确强调,今后这方 面的立法权不再下放给地方。并制定新的 税收法典,以从法律上规范税收制度。另 外,加大税制调整和改革的力度。 • 2005年,提高消费税。 10.1.2俄罗斯的税收管理体制 • 俄罗斯实行多级税收立法体制,即中央享 有立法权,地方同时也享有个别税种及其 税率的立法权
【苏联时期实行的其他税种及其变化】 1.集体农庄和消费合作社所得税 • 1966年开始实行,纳税人为集体农庄、独 立核算的农业和消费合作社及独立核算的 劳动互助社。 2.个人所得税 • 纳税人分为4种主要社会类型:工人和职员, 文学和艺术工作者,从事私人营业的医生、 律师、老师和其他人员;家庭手工业者、 工匠和其他人员。
10.1.3俄罗斯税制体系结构及其特点 对于俄罗斯新的税制结构,可以按不同的 标志或标准加以划分。 (1)政权机关管辖范围和税收支配权限:联邦 税、联邦主体税、地方税 (2)税收能否转嫁:直接税和间接税 (3)税收的用途和课税目的:普通税和目的税 (4)税收客体的性质 :利润课税 、商品课 税 、财产课税、自然资源课税 (5)税收客体所在地 :国内税和国境税
10.2俄罗斯主要税种的征收制度
10.2.1个人所得税 • 居民、非居民,税率为13%,特殊情况见 P242。
10.2.2企业和组织利润税 1.纳税人 2.课税对象 (1)总利润的形成:

俄罗斯的税收政策

俄罗斯的税收政策

俄罗斯的税收政策 2005-9-5 中国食品科技网【企业经营中所需交纳的税费】按照俄联邦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俄罗斯享受国民待遇。

因此,在纳税方面,外资企业与俄本国企业没有什么不同。

目前在俄外资企业须交纳的主要税种如下:增值税--税率为20%(食品、儿童用品为10%),以销售收入为基数,将销项增值税额减去进项增值税额;利润税--税率为30%,以经营利润额为基数;财产税--税率为2%,以平均财产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基数;广告税--税率为5%,以广告费为基数;汽车公路使用税--税率为2.5%,以销售(工程、劳务)额为基数;住宅、文化设施税--税率为1.5%,以销售(工程、劳务)额为基数;社会保险基金--税率为5.4%,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医疗保险基金--税率为3.8%,以工资总额为基数;退休基金--税率为28%,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就业基金--税率为2%,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教育机构需求税--税率为1%,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交通工具税--税率按不同车种、不同马力确定,在莫斯科为每马力6-26卢布,在其他地区为每马力0.5-7.15卢布;车辆购置税--税率为20%,以不含增值税和销售税的车价为基数;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月收入为基数,5万卢布(含)以下按12%的税率计征,5万卢布以上-15万卢布(含)按0.6万卢布+超过5万卢布部分×20%的公式计征,15万卢布以上按2.6万卢布+超过15万卢布部分×30%的公式计征。

2000年8月5日,俄联邦总统正式签署了《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它将于2001年月1日生效。

该《税法典》第二部分主要对以下4个税种作了规定:1.增值税:一般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仍为20%,部分食品和儿童用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

2.统一消费税:各种酒精及酒类制品的税率为每公升1-88.20卢布;烟草原料、下脚料等为零税率,吸用烟草税率为每公斤405-166卢布,雪茄烟税率为每支10卢布,各种卷烟的税率为每1000支10-75卢布;珠宝制品税率为5%;各种车辆的税率为每马力10-100卢布(90马力以下的轿车为零税率);汽油、柴油等税率为每吨550-1850卢布;石油、稳定凝析油税率为每吨66卢布;天然气税率为15-30%。

俄罗斯联邦税收及在医疗卫生领域的特殊规定

俄罗斯联邦税收及在医疗卫生领域的特殊规定

俄罗斯联邦税收及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规定税收是社会财产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这一关系建立于国家与法人、自然人之间。

税收被称为强制性的无偿地向法人和自然人征收其所有的资金以保障国家(社会)需求。

现代的经济理论确定的税收概念是公民以及所有经济体为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服务以及国防、安全等所支付的资金。

在当今世界的税收实践中,税收有优先适用直接税的税收制度,这类税收制度主要是对流动资金通过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以及投资取得的收入进行征税;第二类税收制度是建立在间接税的基础之上的,主要税种为消费税、增值税和销售税;第三类税收体系是前两种的各种组合,以寻求最佳的组合方式。

这些年,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以法制为基础的,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的颁布统一了税费的征收体系,确立了清晰的、可遵循的税费征缴方式,保障各类收入主体能够合理负担税收。

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是直接税和间接税混合适用的税收体系,它包含下列要素:税收法律、税收主体、税收关系和税费种类。

现如今的俄罗斯联邦的税收制度包含8个联邦税费种类: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社保税、矿产资源开采税、水资源税、陆生动物资源和水下生物资源使用费、印花税;3个联邦体税种:企业财产税、车船使用税、博彩税;2个地方税种:土地税、个人财产税。

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内还存在4种特殊纳税制度:针对小型商业体的简易征税方式、针对特殊企业的评估征税方式、统一农业税以及产品分成协议征税方式。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的规定,税收客体是指:商品(含工作成果和服务)销售、财产、利润、收入、商品(含工作成果和服务)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有可计量核算特征并依据这些特征纳税人应存在纳税义务的客体。

任何用于销售的财产都可以课税,工作成果是指其行为最终具有物质形态可以满足企业或者个人的需要;服务是其活动不具有物质形态,其销售和消费都在其行为发生过程中。

商品(工作成果、服务)的销售是指商品、工作成果所有权的有偿转移,以及某人向某人提供服务的完成并收取相应报酬。

俄罗斯关税政策

俄罗斯关税政策

俄罗斯关税政策自1996年7月1日起,俄已取消所有商品的出口关税。

自1999年开始又恢复对某些商品征收临时出口关税。

2000年4月1日起,俄开始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表(正式名称为《俄罗斯联邦海关税则》)。

新税率表的商品编码由原来的9位数字变为10位数字;对80种商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上调的30种,下调的45种,另外5种商品在从价税不变的情况下规定了从量税。

俄联邦政府2000年11月27日发布第886号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大多数商品为从价税,但有的商品须计征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

新的关税政策将原7档进口税率(0%、5%、10%、15%、20%、25%、30%)减为4档,即5%、10%、15%和20%,这次简化和下调的进口税率占到三分之一以上,是对原有税率的重大改善,也是为俄入世所做的一次调整与准备。

俄对不同类型国家按不同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税率表上所标税率为基本税率。

凡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计征关税;凡从不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2倍计征关税。

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及联合国贸发会议批准可享受普惠制的发展中国家均可在俄享受关税优惠。

其中对产自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对产自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75%计征关税。

中国属于享受普惠制优惠的发展中国家之列,优惠幅度为25%。

为享受优惠关税,报关人必须递交产地证书。

如递交不出产地证书,但可用其它方法确定产地,对产自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或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商品按基本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对产地不明的商品按基本税率2倍计征。

但下列商品不享受进口关税优惠:果汁、菜汁、矿泉水、汽水及其它非酒精饮料、曲啤、80度以内非变性食用酒精、烈性酒、甜酒、其它酒精饮料、合成材料服装、鞋、护腿套、天然宝石、人造宝石及其制品、非金银宝石妇女饰物,电话机、电唱机、录音机、音箱、录相机、放相机、无线电话电报传送接收设备、广播电视传送接收设备、小汽车、客货两用车、赛车、钟表、钟表零件、表带、表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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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一部)
第二章俄罗斯联邦税收费用制度
第十二条俄罗斯联邦税收费用的类型
1、俄罗斯联邦征收的税收和费用的类型如下所示:联邦税收和费用;俄罗斯联邦成员领域税收费用(以下简称区域税收费用)和地方税收费用。

2、联邦税收和费用应根据本法典规定进行征收,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支付。

3、区域税收和费用是由本法典和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律确认的税收费用,根据本法典以及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律的规定执行生效,并且有义务在俄罗斯联邦各自的领域内进行支付。

随着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代表)机构区域税收的采用,有必要对以下税务要素进行规定:本法典确定的税率范围,税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特定的区域税务报告的形式。

其他税务要素由本法典规定。

随着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代表)机构区域税收的采用,有可能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4、地方税收和费用是由本法典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标准法律条文来确认的,遵照本法典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规范的法律法案执行生效,并且
有义务在各自的地方政府进行支付。

重要城市(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地方税收费用应由俄罗斯联邦下属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法律制定并执行生效。

4、随着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地方税的采用,标准法律条文对税务要素的规定如下所示:本法典确定的税率范围,税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申报地方税的形式。

其他税务要素由本法典制定。

在在地方税的制定基础上,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有可能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5、本法典没有规定的区域或地方税收(费用)不得征收。

第十三条联邦税收费用
1、联邦税收费用包括:
(1)、增值税
(2)、特定类型商品(服务)和单独类型矿产原料的消费税(3)、组织利润税(所得税)
(4)、资本利得税
(5)、个人所得税
(6)、国家社会预算外资金缴纳
(7)、国家税
(8)、海关关税和海关费用
(9)、土地使用税
(10)、矿产原料基地修复税
(11)、开采碳氢化合物额外收入税
(12)、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权税
(13)、森林税
(14)、水税
(15)、生态税
(16)、联邦许可证签发手续费
第十四条区域税收费用
1、区域税收费用包括:
(1)、企业和组织财产税
(2)、不动产税
(3)、道路交通税
(4)、运输税
(5)、营业税
(6)、博彩营业税
(7)、区域许可证签发手续费
2、房地产税实施后,组织财产税、个人财产税和土地税在相应的区域不再具有效力。

第十五条地方税收费用
1、地方税收费用包括:
(1)、土地税
(2)、个人财产税
(3)、广告税
(4)、遗产税或馈赠税
(5)、地方许可证签发手续费
第十六条有关税收费用的信息
俄罗斯联邦成员领域内的政府机关和地方自治政府机构应向俄罗斯联邦税务部和俄罗斯联邦财政部,还有相关地区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派送信息以及法律和关于区域和地方税收关税的采用和废除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法规副本。

现行区域税收费用的信息和其基本规定应由俄罗斯联邦税务部按季度公布,现行区域税收费用的信息和其基本规定由相关地区税务机关至少一年公布一次。

第十七条税收费用征收的一般条款
1、如果纳税人和税收要素(应税项目、税基、税期、税率、税金计算方式、税金支付日期和方式)是明确的,那么视为征税。

2、在征税中,税收费用的法法案可以在必要时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3、在征费中,付费人和税务要素应根据相关特别费用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税务处理的特殊类型
特殊税务处理应确认为在一个确定的时间期间内税收费用计算的特殊方式,适用于本法典规定的情况和要求下,并且联邦法律据此采用。

在建立特殊税务处理时,税务要素和税收优惠政策应根据本法典规定的要求来确定。

特殊税务处理包括:小企业简化税收制度、自由经济区税收制度、封闭行政区域实体的税收制度、以及在履行授权和产量分成协议的合同期间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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