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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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05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 装备标准实施与监 督
实施流程
制定标准:明确 装备要求和规范
采购装备:按照 标准采购所需装

安装调试:对装 备进行安装和调

使用培训:对教 师和学生进行使
用培训
监督检查:对装 备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
评估反馈:对实 施效果进行评估
和反馈
监督机制
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负责监督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 标准的实施情况
培养创新精神: 技术装备能提 供多样化的学 习方式和手段, 有助于培养学 生的创新思维 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
提升实践能力: 技术装备可以 提供实践操作 的机会,提高 学生的动手能 力和实践能力。
增强综合素质: 技术装备的应 用可以促进学 生的全面发展, 提高综合素质。
对教育公平的推动作用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通过配备先 进的教育技术装备,改善农村地 区学校的教学条件,提高农村学 生的受教育水平。
06
普通高中教育技术 装备标准的意义与 影响
对教育教学的意义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技术装备的 标准化,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 配,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 差距。
推动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的标 准化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可以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 的应用,提高教育教学的现代化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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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教育技术 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将推动教育 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 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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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教 育技术装备的普及,让更多的学 生能够接触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培养创新型人才:通过先进的教 育技术装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 力和实践能力,为国家的未来发 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必修

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必修

附件: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一、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指导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促进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㈠、建设目标通用技术实验室是学生进行技术设计、制作、试验和探究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在实验室里可以亲手操作、亲历情境、亲身体验,从而促进心智技能与动手技能的协调发展,促进动脑与动手的有机整合。

因此,各学校应高度重视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要本着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的高度,分阶段、分层次的推进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

依据通用技术装备的不同教学功能,本规范中通用技术实验室主要涵盖“技术设计、技术试验、技术制作、技术探究”等功能。

其中技术设计主要作用是让学生针对技术问题进行多方案设计,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技术试验主要作用是让学生亲历技术试验过程,初步掌握测量、加工、安装、调试等简单的技术操作技能,形成初步的技术试验能力;技术制作的主要作用是为学生提供亲自动手的机会,经历技术方案的实现和物化的过程,促进学生动作技能的发展;技术探究主要作用是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提高学生的技术探究能力。

㈡、建设原则1、本规范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制定。

2、通用技术是一门全新课程。

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要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利于创设技术设计、技术试验、技术探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的环境,有利于探索通用技术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各种信息传播媒体的使用;注重营造浓郁的技术氛围,体现技术文化特色;在满足基础性通用性技术设施的基础上,适当体现时代先进技术特征;注重安全、环保建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验室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技术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本规范以装备的属性进行设计,摆脱了以技术工种分类、以基本技能训练为主的传统设计模式,在具体设计过程中,本着纵向衔接和横向拓展的原则进行,实现教育装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皖教基〔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当前,校服管理仍存在选购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提高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

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

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

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2.坚持自愿原则。

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

安徽中小学实验室、现代教育装备、图书及教学软件配置标准

安徽中小学实验室、现代教育装备、图书及教学软件配置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验室、现代教育装备、图书及教学软件配置标准说明:1、有条件的学校,实验教学仪器可按Ⅰ类两套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器材满足一人一组,以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2、初级中学和小学的班额分别以每班50人和46人为基准。

学校应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3、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品目和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对易出故障和易损、易耗的仪器设备应适当增加,以备随时添补。

(二)、现代教育装备配置标准说明:1、学校规模按12班/校、初中按50人/班、小学46人/班标准计算;2、现代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分必配和选配,“数量”有“()”的为选配设备,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三)、图书室(馆)装备配置标准一、图书室(馆)建筑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有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条件较好的学校要建图书馆。

2、图书室要设置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藏书室面积每千册占地2-3平方米。

3、室内有良好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尘条件。

二、室内设备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架、书柜、目录柜、办公桌椅、装订设备、安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等设备。

三、书刊藏量图书室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藏书量(含电子图书)不低于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规定标准的1%。

四、藏书分类比例表(四)、教学软件配置标准说明:教学软件配置标准依据学校规模:小学6—12个班、初中12个班标准制定。

学校规模大于此标准,每增加6个班按比例增加原基数20%配置。

每学期更新量不低于原配置的10% 。

安徽地区普通高级中学教学教育技术装备规范标准

安徽地区普通高级中学教学教育技术装备规范标准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二○○六年五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二、《规范》含14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是:物理实验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完整word安徽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完整word安徽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二○○六年五月编明说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有利于各种媒体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套的教学仪器,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14二、《规范》含探究室、音乐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是:物理实验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两个层次。

《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空间,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改建、的前瞻性,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模式,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

民办学校设置的基本标准(一)合肥市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为了规范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令第131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1、设置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符合本市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

校园规划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学校应当拥有独立的校园,并不得毗邻市场、殡仪馆、医院太平间和传染病房、高压变电配电所、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

校园与化学、生物、物理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校园应当无安全隐患。

教学用房的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乙类。

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要求。

4、校园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位置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有效避免人流、车流交叉。

5、校园绿化用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6、校舍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有效避免噪声污染。

二、举办者7、学校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学校可以由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8、举办者应当具有为学校办学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条件的经济能力。

三、办学规模9、学校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以上,班额为50人。

四、校园校舍10、举办者持有校园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并具有校舍的使用权。

11、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2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其中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平方米。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教备[2009]2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9.08.24【实施日期】2009.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的通知(教备〔2009〕2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5〕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管理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办〔2007〕7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教基〔2007〕15号)、《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教秘〔2006〕19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现将《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规章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教备〔2004〕2号)文件废止。

安徽省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制度(试行)一、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工作职责1、认真制定本校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之中,统筹安排。

2、建立健全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常规管理程序,建立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管理、应用、维护、培训和教研工作日志,并科学整理归档。

3、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负责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安排具有一定信息技术素养且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现代教育装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并保持管理员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管理员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要酌定。

学校应将管理员纳入教师行列,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其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成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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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试行)
二○○六年五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装备的规范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制定《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一、指导方针:
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二、《规范》含14个实验室(功能室)、校园网和两园的装备标准,分别是:物理实验室/探究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图书馆(室)、校园网和生物园、地理园。

三、分类:
《规范》将实验室及功能室装备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两个层次。

“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必须达到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实现“规划建议”的要求。

同时,《规范》也留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及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四、原则
实验室及功能室的建设,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设计应有一定的前瞻性,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功能室时要因地制宜;有利于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环境;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设备的使用;注意营造浓郁的科学氛围,注重环境保护,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五、配备标准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

各校也可根据班额人数的多少,相应调整分组仪器的数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按教育部最新颁发的配备目录执行。

对易出故障的演示仪器应增加一套备用;学生分组实验仪器也应多配两组,以备随时添用。

配备标准分三个类别:
特Ⅰ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Ⅰ类两套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器材满足一人一组,以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省级示范高中及有条件的学校,应按特Ⅰ类标准进行配备。

Ⅰ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Ⅰ类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满足二人一组。

Ⅰ类配备标准为普通高中的基本标准。

Ⅱ类:
注:
1、供水:至少设计一处水源。

2、符合“实验室建设环境要求”。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多媒体设备。

4、实验室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

5、用电负荷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现代化教学设备。

6、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帘。

7、第一排实验台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注:
1、实验室宜设在一层。

2、通风:采用排气扇强制排风,其中一间实验室安装抽排气系统。

实验室内的排气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

排气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排气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3、水源:演示讲台和所有学生实验台均设供排水装置。

4、实验废液应收集,并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5、符合“实验室建设环境要求”。

6、第一排实验台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5、宜采用阶梯式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指挥台的中心,每排座椅的视线升高值宜为120mm。

6、宜采用固定座椅,每个座椅前宜设计固定谱架。

(五)音乐器材室
1、保持通风干燥。

2、配备若干仪器柜,放置音乐器材。

五、美术室(含书法室)
(一)功能要求
美术室是学生进行绘画、书法练习、工艺制作等实践活动的场所。

美术室应给学生营造一个美的世界,从感性上吸引学生对美术的兴趣。

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在功能上有所侧重。

(二)装备要求
1、电源:教室四周墙上应各设二眼和三眼的电源插座。

2、水源:宜设水槽若干。

3、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4、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

5、教室两侧墙壁1.5米以下宜贴瓷砖处理,便于学生涂画和擦拭。

6、教室后墙宜设计学生作品展示园地,顶部宜设置射灯,便于观赏作品。

7、设美术器材室,柜适量。

(三)美术器材室
1、保持通风干燥。

2、配备若干仪器柜,放置美术器材。

六、历史室
(一)功能要

为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演示、学科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教学提供方便。

(二)装备要求
1、各学校可根据历史文物、模型、教具陈列多少的实际而增加面积。

2、要体现历史特点,外形、内景、色调、氛围等方面都要考虑有历史特色。

七、地理室
(一)功能要

为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演示、科学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教学提供方便。

(二)装备要求
1、各学校可根据历史文物、模型、教具陈列多少的实际而增加面积。

2、要体现地理特点,外形、内景、色调、氛围等方面都要考虑有地理特色。

4、地理室后墙统一配置地图演示板。

八、综合实践活动室
(一)功能要

对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技能训练、科技小制作和探索实践活动的场所,是落实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的基地。

综合实践活动室的建设可体现学校自身的特点,内部设施应与教学和活动内容相配套。

(二)装备要求
1、水源:设水槽若干。

2、配备小型的外伤急救箱。

3、设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柜适量。

4、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进行配备。

5、可配备部分有科技含量的设备和工具。

6、可使用相关学科的实验室以及学校其它功能室。

7、设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配备若干仪器柜,放置教学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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