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须知(拟设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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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模板】

矿业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模板】

矿业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20前凭身份证原件及**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出具的《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竞买号牌,并于拍卖会场竞买席就座。

一、拍卖程序及拍卖规则1、由主持人宣布本次拍卖会工作人员名单、竞买人数、竞买牌号、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并介绍拍卖矿业权项目简要情况,宣布矿业权公开拍卖开始。

2、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出价最高竞买人为竞得人。

竞得人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岩新罗支行,账号:*********)。

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将应缴总出让收益缴入出让人所在地的矿业权价款财政专户。

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本次拍卖的矿业权不设定底价。

1、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拍卖的起始价,增价递增幅度为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含1倍,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的具体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采取举牌并口头报价,其增价倍数不限;举牌而没报出具体价额的,即视为按增价幅度的一倍增价一次。

举牌报价时,手举的号码牌应高出头部。

2、竞买人通过报价竞价,最后报价者经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最后报价金额而无再报价竞买者时,拍卖师即落槌确认该报价为最高报价,该报价即为成交价。

三、拍卖现场约定1、举牌报价,认牌不认人,参加现场拍卖的各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号码牌,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失,重新办理领牌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2、竞买人不得拿自制的号码牌报价,否则主持人有权责令其退场。

3、每位竞买人只能带随员不超过两名(包括竞买人,总数不超过三名),如需增加随员人数,需在现场竞价之前征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同意。

国土部招拍挂规范

国土部招拍挂规范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 年底前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办厅字〔2005 〕14 号)要求,部研究制订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现予印发,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请各地将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国土资源部2006年5月3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依据4总则5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6编制、确定出让方案7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8编制出让文件9发布出让公告10申请和资格审查11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2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3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4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5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6办理土地登记17资料归档附录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B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本格式附录C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示范文本附录D 投标〔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E 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示范文本附录F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示范文本附录G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示范文本附录H 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附录I 中标通知书示范文本附录J 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价的方式,将物品或者服务卖给出价最高者的方法。

为了确保公平、规范的拍卖过程,拍卖会有一系列的规则和竞买须知。

下面将详细介绍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规则1.出价:竞买者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出价,通常以具体金额的形式表示。

拍卖会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竞买者的出价信息。

2.加价幅度:拍卖会会规定一定的加价幅度,竞买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幅度进行出价。

如果竞买者出的价低于加价幅度,出价将被视为无效。

3.底价:拍卖会可能会设定一个底价,表示物品或服务的最低出售价格。

如果所有出价低于底价,物品或服务将不会被卖出。

4.竞买顺序:拍卖会会设定一定的竞买顺序,竞买者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出价。

通常会先从最低出价开始,逐渐递增。

5.竞价限制:为了确保公平,拍卖会可能会规定竞买者在一定时间内出价的次数或总额有限制。

如果超过限制,出价将被视为无效。

6.成交方式:当竞买者出价达到规定的条件时,拍卖会将该物品或服务出售给该竞买者。

通常,竞买者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来确认购买意愿,并在一定时间内付清余款。

7.拍卖费用:竞买者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拍卖费用,用于覆盖拍卖会的运营成本和服务费用。

二、竞买须知1.准备:在参与拍卖前,竞买者应仔细了解拍卖物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并评估自己的购买能力和需求。

2.注册:参与拍卖的竞买者通常需要在拍卖会现场或网上进行注册,提供个人信息和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

3.委托代理:如果竞买者不能亲自参加拍卖活动,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进行竞拍。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

4.出价策略:竞买者应事先制定出价策略,考虑自己的底线和竞争对手的潜在出价。

决策出价时,要充分考虑物品或服务的价值与竞争态势。

5.观察规则:竞买者应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拍卖规则,避免违规操作和纠纷产生。

6.拍卖现场:如果竞买者亲自参加拍卖现场,要准时到达,并保持秩序、礼貌参与竞拍。

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

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

拍卖活动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在当今社会,拍卖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拍卖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制定明确的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一、拍卖活动的定义与适用范围拍卖活动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本业务规则及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艺术品、房地产等的拍卖活动。

二、拍卖人的资格与职责1、拍卖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的拍卖人员。

2、拍卖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和实施拍卖活动,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拍卖人有义务向竞买人提供有关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和瑕疵说明,确保竞买人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参与竞拍。

三、竞买人的资格与权利义务1、竞买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应当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拍卖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参与竞拍,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

4、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现场的秩序,不得恶意串通、操纵价格,不得干扰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拍卖标的的确定与展示1、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能够依法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拍卖人应当对拍卖标的进行审查,确保其来源合法、无权利瑕疵。

3、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应当进行展示,展示时间和方式应当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竞买人。

五、拍卖公告与宣传1、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日的一定期限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起拍价、拍卖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2、拍卖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或者场所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性和广泛性。

3、拍卖人可以进行适当的宣传推广,但不得夸大或者虚假宣传拍卖标的。

六、拍卖的程序与方式1、拍卖活动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开始,由拍卖师主持。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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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发布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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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8.2拍卖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8.3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竞买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4
4.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
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大竹县DZP161号宗地

大竹县DZP161号宗地

大竹县DZP16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大竹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拍卖方式出让DZP16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大竹县国土资源局,由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一)宗地位置:该宗地位于大竹县竹阳街道高峰寺村3组;(二)出让面积:30145平方米(45.2175亩);(三)宗地范围:详见宗地勘界图;(四)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计容面积的7%);(五)规划容积率:不大于3.0且不小于1.0;(六)规划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七)绿地率:不小于30% ;(八)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九)停车位:商业按照建筑面积1/200(个/平方米)配建,住房按照建筑面积1/150(个/平方米)配建;(十)跃层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十一)地面停车位不得超过总停车位的15%;(十二)其它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详见《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DZP16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的函》(竹住建函【2016】86号);(十三)土地开发程度:净地(仅指地上无建〈构〉筑物);(十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十五)土地使用标准、动工及竣工期限: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我中心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不受理竞买申请:1.竞买人自身造成的原因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自然人;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3.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4.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在2002 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简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是政府供应土地的重要形式,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建部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9年资源部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从东南沿海到中西部地区正在全国逐步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国家开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省份超过了90%,已有1435个市(县)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15个省(区、市)明确规定出让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

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全国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款分别为114亿元、346亿元和492亿元。

但从国内情况看,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出让尚未形成制度,缺乏统一的法规,各地对土地招标拍卖的范围、组织实施程序等仍缺乏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土地招标拍卖工作的规范运作,亟待出台统一规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

另一方面,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拍卖、招标方式提供。

土地拍卖规章制度最新版

土地拍卖规章制度最新版

土地拍卖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拍卖行为,维护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配置,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正常运行,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土地拍卖是指国家依法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第三条土地拍卖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土地拍卖的拍卖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协商竞价等形式。

第五条土地拍卖的组织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照,具备从事土地拍卖业务的资格。

第六条土地拍卖应当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拍卖标的。

第七条土地拍卖应当坚持诚信原则,防止恶意炒作、串通作弊等行为,维护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土地拍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促进土地拍卖价格的形成,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

第九条土地拍卖的相关各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拍卖合同,履行拍卖义务,确保拍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土地拍卖的相关费用应当合理公开透明,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土地拍卖的相关信息应当公开及时,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章拍卖流程第十二条土地拍卖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拍卖标的:拍卖单位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要进行拍卖的土地标的。

(二)确定拍卖条件:拍卖单位应当制定拍卖条件,包括起拍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等。

(三)公告拍卖信息:拍卖单位应当通过国家土地资源部门或拍卖平台公告拍卖信息,包括拍卖时间、地点、标的、条件等。

(四)报名竞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开展竞价:拍卖单位组织竞价活动,竞买人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竞价。

(六)确定竞买人:根据最高竞价结果确定竞买人。

(七)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拍卖单位应当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竞价环节的公开、公正。

第十四条拍卖单位应当建立竞拍监督机制,监督拍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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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定拍卖条件
一 .拍卖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为吸引有实力的市域外的企业到XX市XX区投资建设,符合以下竞买人资格要求的XX市域外的企业均可以参加竞买,申请人要求须为联合申请。

参与竞拍的主体之一须为上市的国有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是具備一級開發資質且注冊資本不少於XX億元人民幣,净资产总额不低于XX亿元人民币,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2009-2011年当中任意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2、因为本项目规划用途为SOHO办公、商业、超五星白金级酒店、城镇住宅,且要求整体经营的商业部分(含地下商业)不少于XX万平方米,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要求竞拍主体之一具有全资投资并持有大型商业项目和五星级酒店的经验,商业项目中商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应不小于XX万平方米。

3、本项目地块需引进一家以上(含一家)2010年度《财富500强》前60名的零售企业。

竞买申请人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竞买申请人应提供足以证明竞买申请人本身或竞买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全资投资并持有”大型商业项目,且该大型商业项目中商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不小于11.5万平方米的产权证。

(二)竞买申请人应提供足以证明竞买申请人本身或竞买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全资投资并持有”酒店的产权证和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颁发的该酒店的中国五星级饭店证书。

(三)若属于竞买申请人全资子公司具备以上经验的情况,竞买申请人应提供足以证明该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章程等)。

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供出让人审核时比对,若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加盖有原核发机关或审批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二、出让合同的约定:
(一)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提交地块竞买保证金。

XXX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XX亿元(¥000,000.00元);
(二)受让人须年月日前(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注:第一期地价款数额为总出让价款的50%)
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向出让人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期地价款数额为总出让价款的50%)。

三、土地出让面积限制
国土资源部规定: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面积首度设定明确上限:大城市20公顷(300亩),中等城市14公顷(210亩),小城市(镇)
7公顷(1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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