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贵阳市审计局印发参与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审计局印发参与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施行日期】201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审计局印发参与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局各处室、审计评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参与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65号令)、《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定》(市政府14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筑府发〔201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要求(一)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已进入贵阳市审计局“中介机构备选库”,且业绩考核符合要求的机构。
(二)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执业规范要求,接受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以下简称投资处)和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要求签订廉政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审计秘密。
二、质量控制(一)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应确保审计质量,对承办的审计(评审)项目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在审计(评审)工作中应认真验证、核实送审资料(签证单、设计变更、隐蔽资料等),对审计(评审)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投资处或中心书面反映。
选择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选择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选择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审计署关于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X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受X县审计局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社会中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成立,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的业务规则或程序向X县审计局提供所需有偿专业技术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且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服务机构。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可以采用直接审计或以委托等方式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与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利用其工作成果。
第五条审计机关负责委托及协作审计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选择参与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并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
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审核、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审计费用,监督委托审计过程,检查审计质量,协调处理有关事项等。
第六条委托及协作审计项目包括:(一)概预算执行审计;(二)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三)绩效审计;(四)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五)环境与资源审计;(六)资产评估、核销等审计项目;(七)其他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事项。
第二章中介机构的条件及确定方法第七条审计机关委托或者建立协作机制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审计事项所需的资质;(二)近三年未受到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三)与参与审计的项目无利害关系。
第七条审计机关可以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与审计,所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执业三年以上;(二)近三年未受到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三)与参与的审计项目无利害关系。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备案管理办法

万盛经开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必审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备案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2〕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经开区范围内,单项工程结算金额基建工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装修装饰工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时,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备案申请第三条备案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工程质量已验收合格;(二)审计资料已经建设单位书面承诺真实性、完整性;(三)审计资料已经建设单位盖署公章;(四)应已履行投资立项、招投标等基本程序,程序不完善的,建设单位应对成因作出书面说明;(五)具体项目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前,应先到经开区审计局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受托中介机构。
受托中介机构确定后,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审计项目备案申请表,将其连同选择记录等资料盖署公章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部门和经开区审计局审查认可,由经开区审计局通知受托中介机构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进入审计程序。
第三章备案审查第五条备案审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本办法第四条备案申请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齐全;(二)受托审计中介机构已按要求提供初审结果的详细书面说明、工程量复核计算的详细过程和依据等书面及电子资料;(三)受托审计中介机构的从业资质证书、主审人员的执业资格印件等复印件;(四)审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六条经开区审计局应重点从以下环节对备案审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监督:(一)工程现场抽查。
受托中介机构应事前通知经开区审计局参与工程现场复核的监督,未事前通知的,不得备案。
(二)工程造价的审计情况。
工程审计咨询单位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现对工程审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4. 项目内容:[项目内容]5. 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 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3. 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进行审计;4. 对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5. 提供审计报告及相关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工程审计咨询资质证书,且证书等级符合招标要求;4. 具有丰富的工程审计咨询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审计工作;5. 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6. 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获取费用]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1. 投标报价(40分):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竞争力为依据,按照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的程度进行评分;2. 企业实力(30分):包括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3. 项目经验(20分):包括类似项目的完成情况、团队配置等方面;4. 服务承诺(10分):包括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九、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4.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政府采购审计方案

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实施方案对建设项目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是业主委托专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通过专业造价咨询人员的服务,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投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从而进一步实现建设项目管理合法、规范、有效的目的。
为了做好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工作,我公司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本实施方案。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政府投资项目往往具有投资额较大、工程复杂、综合性强、涉及专业多、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
因此,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要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在人员的组织、资源的配备、咨询工作的内容范围、内控制度的建立、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各方面要有针对性的准备,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工作的成效,实现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有效管理与控制。
二、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的人员组织与安排我公司专门成立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项目部,由江苏天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抽调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员及注册会计师组成。
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公司领导亲自过问,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项目部具体人员安排如下:项目负责人:蒋厚银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在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工作中,全面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各造价人员的具体工作,处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与委托方保持联系,工程各重要阶段和结点,处理工程造价咨询(审计)的重要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经理:王松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彭玉南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万扬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朱哲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许兴忠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沙中心工程师中级造价员魏新景工程师中级造价员戴永生工程师中级造价员全面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审计)的具体工作。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7•【字号】沧县政办字〔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正文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县政办字〔2017〕9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沧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7日沧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整合审计资源,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沧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和《沧州市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需要聘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审计工作的,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中介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能够承担工程结算造价审核业务,且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条审计机关具体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所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业务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受聘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审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解读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解读我国政府采购法调整的重点应是非竞争性国有企业,可采用设定门槛金额适当控制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解析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法第22条解析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六项条件。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采购当事人该如何准确把握这六项条件呢?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分析。
应细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之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个民法概念。
《中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
需要明确的是,机关法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只能作为采购人,不允许以投标人身份参与;事业单位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那么,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合伙企业、个人投资企业,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呢?王周欢认为,这取决于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的规定。
“如果招标文件仅规定"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投标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都可以来。
”王周欢建议,招标文件应就此进行细化,将合伙企业、个人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等是否有资格参与投标、是否限制非法人企业参与投标等规定清楚。
比如一个课题采购项目,则有可能允许自然人或者事业单位来参与投标;若是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其所要求的供应商主体则可能只是企业。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外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的探讨

对 政 府投 资 项 目审 计 外聘 社 会 中介机 构 管 理 的探 讨
刘 连 华 ( 济宁 市审计局 山东 济宁 2 7 2 0 1 3 ) 摘 要: 对 外聘社会 中介机 构管理的 目的是有效地 规范 审计人 员的审计行 为 , 进 一步提 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 使之更好地 为政 府投 资建设项 目审 计 工作 服 务 。 关键词 : 审 计 社会 中介 机 构 管理 探 讨 中图分类号: F 2 3 9 . 0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1 6 7 2 -3 7 9 1 ( 2 0 1 3 ) 0 6 ( c ) 一0 2 4 0 —0 1
聘 用 的 社 会 中介 机 构 当年 承 担 多 个 审 作 为该 社 会 中介 机 构 的 最终 得 分 。 得分9 0 分( 含9 0 分) 以 上为 优 秀 , 8 0 分( 含
每 擅 自变 动 项 目 主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的 审计 监 督 力 度 , 将 其 纳 入 介 机 构 人 员配 备 情 况 ,
1 政府投 资审计的现状
续扩大 , 政 府 投 资 项 目审 计 的 任 务越 来 越
重, 要 求 越 来越 高 。 各 级 政 府 不 断加 大 政 府
考核实行百分制 。
( 扣分 扣 完 本 项 分 值 为止 )
近年 来 , 随 着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规 模 的持 2. 1对工作 纪律情 况的考 核 , 共3 O分
不少地方 充分利用社会审 计资源 , 采 用 外
金 的5 0 %; 每 擅 自变 动 一般 参 审 人 员 1 人, 扣
本 项 分 值 为止 ) ( 2 ) 参审人员按规定出勤得1 0 分。 审 计
减5 分, 并扣履约保证金的 l O %。 ( 扣分 扣 完 计 项 目的 , 以 多个 项 目得 分 的 加 权平 均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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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4)一.总则 (5)二.招标文件 (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五.无效标、废标条款、串通投标认定 (10)六.开标、评标程序 (12)七. 中标确认 (14)八.验收及付款 (15)九.质疑与投诉 (15)十.评分标准 (17)第三部分服务响应 (19)第四部分附件 (2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投标人:受委托,就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比选国有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拟入库名单5家,备选库有效期3年。
详细服务清单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6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所有成员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同此要求;(投标文件中上传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四)投标人及其单位正式员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五)投标人无行贿记录;(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信息(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日8:30—2017年3月9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市青海湖路172号(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市设有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证明)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3月23日14:30(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15:00(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四)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六、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15:00(二)开标地点: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八、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二)合格的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四)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并且视为自报名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构成1、公开招标公告;2、投标邀请函;3、投标人须知;4、项目需求;5、附件。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不足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4、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可能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构成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原件)(附件一);(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或附件三);(4)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组所有成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站查询信息(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附件十)(6)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四);(8)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10)投标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2、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附件五)(为方便唱标,请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技术文件(1)总体情况;包括业务资质情况,执业场所,公司注册等情况。
(2)经营信誉等情况、奖惩情况。
(3)公司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人员配置(附件六)。
(4)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5)服务方案: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措施、应急状态下的服务方案(6)服务承诺。
包括廉洁从审,服从安排,规范操作。
(7)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情况,机构内部建设(8)服务响应偏差表(附件七)。
4、商务文件(1)投标人资信声明(附件八)。
(2)供应商2014年1月1日以来所投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览表(须同时提供业绩的咨询合同、咨询报告书和工程结算审定单复印件(附件九)。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注:(1)以上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需按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为方便评审,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目录及页码。
(十一)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唱标,投标人需单独密封封装一份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五),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唱标所用的开标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
唱标所用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应一致。
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唱标所用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明细表。
(十二)投标报价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天当场宣读。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报价内容包括:服务本身价格、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3、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4、费用结算标准:结算审计费用按不高于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的2.8%计取;跟踪审计费用按不高于工程最终审定价的4‰计取;招标控制价审计费用按不高于工程送审价的0.1‰计取;在提交工程结算咨询报告并经评估(复审)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根据参审合同支付参审费,参审费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注:若投标人报价高于上述标准,则作为废标处理。
(十三)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专用分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新区招管办代收、代管、代退。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从其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3、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案。
4、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之一:5、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新区招管办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他票据一律不予认可。
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新区招管办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保证金收据。
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并及时取得收据。
6、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7.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7.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新区招管办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7.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新区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7.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