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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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1229)【PDF版】

青岛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1229)【PDF版】

青岛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1229)【PDF版】青岛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尊敬的市民,各位代表:时光荏苒,岁月如梭,2023年已经来临。

回首过去五年,我们不断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创新,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市民生活品质,为青岛的发展成就点赞。

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为青岛发展作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各条战线的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一、2022年工作回顾1.继续推进城市建设青岛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城市,全民家园”的理念,全力推进城市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1)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加快推进坪洋社区1-1街区、石老人故居、五四广场、海上垦殖场等城市综合配套项目建设。

新建和改扩建卫生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30余项,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城市交通体系优化提升。

建成泰山路(海尔路至阳光路)全长3.1公里道路及配套工程,启动环青岛湾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新增公交线路5条,优化公交线路31条,继续完善市区交通疏导及改善城市道路市容环境等。

2.坚持创新引领青岛是一座创新之城,我们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多领域创新,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1)科技创新成果骄人。

提高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益,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半导体、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推动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

(2)文化创新成果丰硕。

加快推进青岛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艺术村、青岛文化中心等文化创新项目建设。

持续深化文化市场化改革,加强文化行业统计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

3.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青岛是一座山海环抱的城市,我们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1)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打造城市生态轴线,推广生态城市建设经验,持续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青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青岛规划局

青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青岛规划局

附件一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一条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编制技术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以及修改、动态维护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域内其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定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资源条件、环境状况、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体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保护城市基本生态和城市历史风貌的总体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规划依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分区规划的还应符合分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

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其中,全域统筹结合功能区的设置,把全域的海陆资源、城市发展资源统筹在一个大的城市群框架下、突破各区市行政界线,在全域统筹各种资源配置,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乡协调,构建以新型功能区为特征的全域发展新格局。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前言 (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第二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3)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与目标 (6)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任务 (10)第一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10)第二节指导思想 (10)第三节规划原则 (10)第四节主要任务 (11)第五节规划依据 (12)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4)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4)第二节规划目标 (14)第三节主要调控指标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8)第一节调整与优化原则 (18)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0)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3)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3)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第三节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31)第六章保护与合理利用农用地 (33)第一节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3)第二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 (35)第三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36)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7)第一节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 (37)第二节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 (39)第三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0)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集约挖潜 (41)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1)第八章土地生态环境保育与建设 (44)第一节完善结构性生态保育空间 (44)第二节强化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5)第三节全面实施绿化建设工程 (46)第四节加强管护稳定湿地生态系统 (47)第五节加大海岸带土地保护 (48)第九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49)第一节建设用地布局及发展方向 (49)第二节建设用地规划及控制指标 (49)第三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 (50)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3)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3)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 (54)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56)第一节完善逐级控制管理体系 (56)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目标管理 (56)第三节加大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指标管控 (56)第四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经济措施 (57)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57)附 表附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基础数据表(2005年) (58)附表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指标表 (59)附表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构调整表 (60)附表4各区、市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表 (61)附表5各区、市园地、林地面积预期指标表 (61)附表6全市及各区、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表 (62)附表7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表 (63)附表8各区、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表 (63)附表9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 (64)附表10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表 (65)附 图附图1青岛市区位图附图2青岛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3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4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5青岛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附图6青岛市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7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附图8青岛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9青岛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前 言青岛市是中国东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特色城市。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解读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更好的发挥道路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思路,积极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市规划局迅速展开了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修编工作。

目前,《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编制完成。

《规划》分为12个章节、两万余字,涵盖了远期交通规模预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对外交通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物流货运系统规划、停放车系统规划、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等城市交通的各个方面,为我们清晰地描绘出未来青岛的立体交通框架。

该《规划》由青岛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编制,由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和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接编制。

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服务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1408平方公里;对外交通部分兼顾市域,面积10654平方公里。

据了解,规划专家通过建立青岛市交通预测模型,采用“四阶段”法进行交通需求预测,得到以下预测结果:2020年,居民一日出行总量由现在776万人次/日增加到1276万人次/日;机动车发展规模由现在52.3万辆增加到120万辆左右,千人拥有率由149辆增加到220-280辆;公交出行比重由现在21.5%提高到35%左右,其他机动化出行由现在31%提高到41%左右;公交车辆由现在5030标台增加到12000-13000标台;前湾港疏港交通由现在约4万标准货车/日增加到10-12万标准货车/日。

规划提出了未来交通体系发展总目标:营造一个与城市性质和职能相匹配的、相协调的,以人性化、生态化、集约化为特征的安全、清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在发展模式上,将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小汽车适度发展、非机动化交通得到提倡、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发展模式。

规划提出了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交通服务体系的目标。

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

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
新城、即墨省级高新区等)、国际工贸发展带(串联大信工贸基地、中心城区西 部的服装工贸基地、通济新经济区、南泉工贸基地及蓝村工贸基地);三区指位 于中心城区的城市高端服务业发展区、市域东部的蓝色经济区和市域西北部的绿 色经济区;两组团指北安-灵山组团和金口-店集组团,是即墨经济增长的机会空 间。
七、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一)空间结构 形成“一轴三心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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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评判指标 人民群众对基本现代化建设成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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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注:(1)涉及价格变化的指标,目标值均为 2012 年价;
15 12 80 95000 47000 92 98 98 98 98 35 4.0 26 100 12.2 120 650 <0.3 6 2.8 80 90
90
<0.5 <0.5 <0.18 <0.04 <0.15
对现状单台主变 110kV 变电站进行增容,远期全部为 2~3 台主变,规划新增 8 座 110kV 变电站,终期
主变容量按 3*80(50)MVA 设计,采用全户内式结构,单座用地面积按 5000 平方米控制。
4、燃气工程 近期以中心城区城西门站为首站,为城市提供管道天然气,远期由青岛市天 然气二号门站—莱西夏格庄门站接收中石化和中石油天然气,沿 204 国道到龙泉 街道和华山镇,作为即墨市的第二气源,在华山镇南部建设市域第二门站,为中 心城区及滨海特色片区供气。 5、供热工程 远期整合即墨市热电厂及新源热电厂,搬迁至中心城区北部工业园区内,规 模为 1400MW,占地面积为 40 公顷,原即墨热电厂和新源热电厂改为大型锅炉 房做为城北热电厂的调峰锅炉房,规模均为 350MW,占地面积均为 5.5 公顷。 在中心城区南部设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一座,规模为 290MW,占地面积为 5 公 顷。 通济片区新建顺赢热电厂,占地面积为 6 公顷。 扩建现有金源、锦绣源及即发热电厂,规模分别为 861MW、895MW、 513MW,占地面积分别为 28 公顷、28 公顷、15 公顷。 在集中供热系统无法到达的地区,居民可采用小型集中热源或太阳能、热泵 空调、燃气采暖炉等其它采暖方式。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传承和延续城市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坚持“环湾布局、生态间隔”的规划理念,形成“三城联动”的空间组成架构。

依托以胶州湾为核心的生态安全格局,固化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区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城市转型,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均衡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东岸城区做优做美、北岸城区做高做新、西岸城区做大做强,构建功能复合、生态宜居、内生活力的海湾集合型中心城区。

青岛新闻网3月4日讯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新版总体规划划定了中心城区的开发边界,按照“三主、五副、多层级”网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将青岛分成:城市主中心、城市副中心、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

详细规划各中心区的定位,将青岛打造成“三城联动、组团发展”的海湾型中心城区。

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216.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8%,人均35.55平方米。

【城市主中心】:东岸浮山湾中心区、西岸唐岛湾中心区、北岸红岛湾中心区 浮山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行政服务、金融商务、商业旅游服务中心。

范围为延安三路、敦化路、燕儿岛路及浮山湾围合的区域,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唐岛湾中心区:是西海岸新区的行政服务、商务商贸、金融信息、港航服务、文化旅游中心。

范围为太行山路、香江路、衡山路及唐岛湾围合的区域,以及朝阳山周边区域,面积约4.24平方公里。

红岛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国际会议、文化交流、科技研发、旅游服务中心,由红岛的国际会议、文化旅游中心,智力岛的科技研发中心,河套的商务会展、体育医疗中心共同组成,面积约6.25平方公里。

【城市副中心】:李沧、崂山、城阳、青岛湾老城区和辛安五个城市副中心 李沧副中心:是胶州湾东岸中部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完善青岛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青岛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文本171888667

青岛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文本171888667
商业步行街用地(S19):商务中心区内规划两条“人”字形商业步行街,用地面积2.9公顷。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2):在敦化路与连云港路交叉口规划圆形休闲活动广场和商业步行街,是商务区重要的公共活动空间,用地面积2.1公顷。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在商务区外围及大型公建和人群较为集中的区域新增社会公共停车场2处,位于A-1-3、A-4-5地块,用地面积1.26公顷,总泊位410个。
青岛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8-07-11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政字[2008]61号文批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青岛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控规)是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于2005年6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目前,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已不能满足中央商务区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和加快中央商务区的建设,通过控规的调整,提高城市土地集约使用效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地上与地下空间开发有机衔接,优化确定用地功能及开发强度,强调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第四条 规划目标
秉承青岛的独特建筑风格,形成一个多元共存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
城市金融、中介服务、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产业聚集区和核心区;
构筑良好的中央商务区城市形象,形成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具有浓郁现代城市形象的全新标志性区域;
创造商务之都、科技之都、现代之都、魅力之都。
规划范围及规模
一带:海泊河滨水休闲景观带。
(二)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R)
(1)住宅用地(R21)
规划在原控规的基础上,在南京路以西商务中心片区适当增加部分商业居住综合用地,满足商务区居住配套需求。调整后居住用地面积为85.1公顷,其中商业居住综合用地14.8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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