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表(2022版)

承诺人签名并按指纹:女方 男方
代办人签名并按指纹: 代办人联系电话:
代办人身份证号: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单位或计划生育管理地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女
方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男
方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级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证编号
备 注:
备注:1、此表一式2份,乡级留存一份,报县级计生部门存档一份,长期保存。
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表
女
方
姓 名
出生日期
民族
夫妻合影照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职务
现居住地
户 籍 地
男
方
姓 名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职务
现居住地
户 籍 地
婚姻状况
1.双方初婚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4.双方再婚
结婚登记时间
结婚证号码Hale Waihona Puke 第一个子女情况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是否怀孕
现孕月份
申请生育
第二个子女理由及个人承诺
婚育状况承诺书
我们系合法夫妻,曾生育一个子女,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___条项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批准。
我们郑重承诺:男方系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女方系居民,国家工作人员;曾生育一个孩,现孕个月,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监督,如果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存在虚假陈述,据此取得的二孩生育证自动失效,并同意按使用虚假计生证明以最高幅度处罚,造成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工作人员无关。
海南省城镇居民二孩申请审批表

海南省
城镇居民二孩申请审批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
(注:封面)
填表说明
1.此表适用于城镇居民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再生育申请者(包括“病残儿”父母申请者)。
2.此表第一页和第二页“申请生育理由”栏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如与事实不符,视为弄虚作假。
其余各栏由组织按规定填写。
3.无工作单位的申请者,“男、女方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男、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查并作意见。
4.此表一式二份,其中审批单位和女方单位各存档一份。
上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的对象(行政副处级以上或相当职务的干部和军队副团级以上干部)应一式三份即省人口计生局和市、县计生局、女方单位各一份。
5.此表由女方单位负责申报。
申报时应同时附上经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人员核对过的户口证明或身份证明以及结、离婚证、子女抚养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和有关民族、归侨等身份证明材料。
6.此表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印制,复印无效。
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夫 妇 婚姻状况 初婚时 间 夫 妇 离婚(丧偶)时 再婚时间 间 已生育孩子情况 现家庭子女数 育妇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户籍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再生育理由 及再生育后选择 避孕措施意见 夫签名: 妻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
我们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供的证 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夫签名: 村计生服务员意见: 妻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双方单位、主管局)意见:
村(居)委会(双 方单位、主管局) 核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公示 及审核情况 预产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口 计生局审批意见
同意在
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月
日生育第贰孩
再生育证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一式二份,县、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各存一份。 2、送达回证、公示单、行政机关办理再生育审批工作记录表随本表逐级上报。
申请再生育子女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出生日期
民族
户口性质
公民身份号码
夫
□农业
□非农业妻ຫໍສະໝຸດ □农业□非农业工作单位或现住址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户籍地
夫
□初婚□再婚□复婚
妻
□初婚□再婚□复婚
子女姓名
子女性别
子女出生日期
政策内外
子女属性
申请孩次
一
□男□女
□男□女
□双亲□双非□男亲□女亲
□叁□肆□伍□陆
二
□男□女
□男□女
□双亲□双非□男亲□女亲
三
□男□女
□男□女
□双亲□双非□男亲□女亲
四
□男□女
□男□女
□双亲□双非□男亲□女亲
五
□男□女
□男□女
□双亲□双非□男亲□女亲
符合条例
□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
□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在婚前合计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在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男方单位意见
女方单位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负责人:年月日
(公章)
(公章)
村级审核意见
经初审,申请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政策,同意上报
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乡级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同意上报。
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县级审批意见
经审核,申请夫妻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法定条件,准予生育。
□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的均为女孩的;
《二孩生育证》申领表

《二孩生育证》申领表
1、所需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相片(一寸两张)、一孩出生证、病残儿鉴定书(再婚夫妻提供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或死亡证明原件)。
2、男方户籍不在本辖区,由户籍所在地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3、所需材料要提供各一份复印件给发证机关存档。
4、申请人申报情况如有虚假和隐瞒,将由发证部门撤销《二孩生育证》,并依法处理。
5、办证时间:
6、办证地点:
年度申请生育二孩张榜公示情况表
说明:1、男女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村(居、单位)的各填一份,附在生育审批表后存档,以便今后核查。
2、干部、职工或群众代表要求三名以上人员签字,干部、职工或群众代表男方和女方不能重复。
年度申请生育二孩审批调查情况表
道办计生专干调查签署意见后,附在审批表后,以便今后核查。
再生育证审批表(单独二孩适用)

再生育审批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注:1、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前向女方(或婚入地男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领取并填写本《再生育审批表》。
2、申请人携带填写好的本《再生育审批表》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及有关材料到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婚入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3、女方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之日15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男方与女方户籍地不一致的,男方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也要签署意见;一方是外省的,须由外省县级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4发证机关收到上报材料10日内,由本机关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5、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计划统计工作机构通知乡镇、街道计生办,督促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示。
5日后无举报或异议的,签发生育证,由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回并送给申请人。
6、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再生育子女,须报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统计工作机构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再生育,须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统计工作机构备案。
7、审批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
前两位为审批发放年度,后四位按审批顺序从0001开始编号,如100001。
榆林市单独生育二孩申请审批表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码
是否单独
单位
户籍地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码
是否单独
单位
户籍地
现居住地址
结婚日期
现有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
请
再
生
育
理
由
夫妻双方签名:年月日
女方单位证明: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男方单位证明: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独生子女的父亲所在单位证明: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独生子女的母亲)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意见:
(盖章)
调查人:书记(镇长、主任):年月日
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批意见:
(盖章)
经办人:计生局长:年月日
备注
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姓名 (女方) 民族 (男方) 民族出生年月相现居住地片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 ?农业 ?非农业 ?农业 ?非农业婚姻状况 ?初婚 ?再婚 ?初婚 ?再婚结婚登记日期第一个孩子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月日我夫妇俩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甲方、女方)于年月日生育一个男(女)孩,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安排生育第条项规定和第二十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二孩理由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申请人(夫妇双方)签名: 年月日男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单位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单位(村、居委会)意见或县(市、区)计生部门审查意见 (村、居委会)意见该同志于年月日婚育及收养情况: 该同志于年月日结婚,属婚,于年月结婚,属婚,于年月日已生育一个(男、女)孩,日已生育一个(男、女)孩, (有、无)收养他人子女,情况属实。
(有、无)收养他人子女,情况属实。
(盖章) (盖章) 包村专干: (盖章)负责人: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女方现居住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婚育及收养情况: 婚育及收养情况:负责人: (盖章) 包村专干: (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县(市、区)计生局局长办公室集体讨论意见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审批意见经集体讨论、审核,该夫妇符合二孩生育条生育证号: 例,请所在单位公示15天。
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同意发给《二孩生育证》。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经办人:: 年月日说明:1、要求生育二孩的夫妻双方必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符合生育二孩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交有关部门审查。
2、办证时交女方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4张,并收回已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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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方
姓名
李四
民族
汉族
单位
雍熙镇环城村一组
出生时间
1980.1.1
户口所在地
雍熙镇环城村一组
身份证号
现住址
雍熙镇环城村
男
方
姓名
王二
民族
汉族
单位
雍熙镇人民街
出生时间
1980.1.1
户口所在地
雍熙镇人民街
身份证号
现住址
雍熙镇人民街
现有子女情况
姓名
王小二
性别
女
出生时间
2005.1.1
生孩
育理
二由
王二、李四夫妇于2011年10月1日结婚,王二再婚,与前妻赵三生育一个孩子,李四,初婚,未生育过孩子,特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
女审
方核
单意
位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男审
方核
单意
位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审
镇批
办意
事见
处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审批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审
镇批
办意
事见
处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
审
批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生育证号
备注
注:申请生育二孩的有关证明材料,同审批表一同上报。
年月日
生育证号
备注
注:申请生育二孩的有关证明材料,同审批表一同上报。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女
方
姓名
民族
单位
出生时间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男
方
姓名
民族
单位
出生时间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现有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生孩
育理
二由
女审
方核
单意
位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男审
方核
单意
位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