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理工国家奖学金评选

合集下载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教育部设立的最高级别的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优秀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开、透明,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2.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1. 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在学年内的学业成绩应在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前10%之内。

2. 科研成果突出:学生在学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在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前10%之内。

3. 社会服务表现突出:学生在学年内积极参预社会服务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4. 奖项评审:学生在学年内获得的各类奖项将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2. 材料审核:教育部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专家评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4.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5. 最终发布:经过公示和申诉处理后,教育部将最终评选结果发布于教育部官方网站。

五、奖励待遇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作为对其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肯定和鼓励。

2.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教育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被列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六、附则1.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教育部保留最终解释权。

2.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取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该细则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优秀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

希翼泛博学生积极参预评选,努力提升自己的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奖励。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和奖励在学业上表现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明确评选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评选时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均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

2. 学术潜力:评选时将考虑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潜力和创新能力,如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科研项目的参预情况等。

3. 科技创新:评选时将重点考虑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成果和贡献,如发明专利、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

4. 社会实践:评选时将综合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的表现,如参预公益活动、社团组织工作等。

5. 品德表现:评选时将考虑学生的品德表现和社会责任感,如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等。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交给评选委员会。

2. 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根据一定比例确定获奖名额。

3.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接受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4. 颁奖阶段:评选结果经过公示期后,学校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

四、评选结果的公示和申诉1. 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公示,包括获奖学生的名单和评选标准的执行情况。

2. 申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1. 使用范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使用奖学金,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费津贴等。

2. 管理要求:学校将建立奖学金管理制度,确保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奖学金的使用情况。

六、评选结果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机构: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选的公正和公平。

2. 检查要求:监督机构将随机抽查学校的评选工作,包括评选记录、评审过程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的奖励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明确了评选的标准、流程和要求。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的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

评选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科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学术研究能力:评选将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等。

3. 综合素质:评选还将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选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 学校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教师、专家等组成,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4. 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给上级教育部门。

5. 教育部门评审:教育部门将对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

6. 终审公示:教育部门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7. 颁发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学金的颁发。

四、申请要求1. 学生必须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学生必须具备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

3.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积极参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 学生必须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奖学金金额及数量国家奖学金的金额和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财力情况而定,普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档次。

奖学金金额将直接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鼓励他们在学习上的进一步努力。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在指定的校内和校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册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业成绩包括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等。

2. 科研成果:对于研究生来说,科研成果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等。

3. 学术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考虑因素之一。

4. 品德表现:学生的品德表现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内评选:各高校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学校内的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 材料审核: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评选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核实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和品德表现等情况。

3.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和品德表现等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作出答复。

5.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向教育部报送。

五、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而定。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金额从高到低递减。

六、奖学金使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定使用奖学金,如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活动等。

七、监督与评估教育部将对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八、其他规定1. 评选结果一经公示,不得更改。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大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明确评选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二、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全日制本科教育阶段学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

评选范围包括所有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的学生,不分专业、学校和地区。

三、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1. 学业成绩:评估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包括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学业竞赛获奖等。

学分绩点是评估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指标,要求学生在各学期学分绩点平均值达到一定要求。

2. 科研创新:评估学生在科研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科研项目参预、科研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等。

学生需提供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在评选材料中详细描述自己的科研经历和成果。

3. 社会实践: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会实践项目参预、社会工作表现、志愿服务等。

学生需提供相关社会实践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在评选材料中详细描述自己的社会实践经历和成果。

4. 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质,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评选材料中详细描述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品质。

四、评选流程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

2. 初审: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主要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3. 复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复审主要评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在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学生而设立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在学业方面的表现,包括学科成绩、学业竞赛成绩等。

2. 科研创新: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表现,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等。

3. 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的活动和表现,包括社会实践项目、社会工作等。

4. 综合素质: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按照评选标准,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候选人。

2. 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名单。

3.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 颁奖仪式: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

五、评选结果1. 一等奖:奖励学术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社会实践广泛且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2. 二等奖:奖励学术成绩优秀、科研创新成果显著、社会实践突出且广泛、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

3. 三等奖:奖励学术成绩良好、科研创新成果突出、社会实践较为突出、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

六、评选机构1. 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术界、科研界、教育界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学校内的评审工作。

七、评选结果的使用1. 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和荣誉称号。

2. 获奖学生将在学校内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学费减免、住宿补贴等。

3. 获奖学生的荣誉将被学校和相关媒体广泛宣传,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八、监督机制1. 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社会监督: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申请条件1.1 学业成绩优异:申请人需在学业上取得突出的成绩,通常要求GPA在一定范围内。

1.2 课外活动参与:申请人需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并在其中表现出色。

1.3 品德表现良好: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请材料2.1 学业成绩单: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包括各门课程的成绩和绩点。

2.2 个人陈述:申请人需要撰写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成就和未来的学术目标。

2.3 推荐信:申请人需要提供至少一封推荐信,推荐信应由学校教师或导师撰写,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和品德表现。

三、评选标准3.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难度和学业进步等方面。

3.2 课外活动:申请人在课外活动中的参与度和表现也会被考虑,如学术研究、社会实践、文艺活动等。

3.3 品德表现:申请人的品德修养对于评选国家奖学金也具有重要影响,包括诚信、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四、评选程序4.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4.2 材料审核: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评选条件。

4.3 评审和筛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和筛选,综合考虑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表现等方面。

4.4 公布结果: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布,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证书。

总结: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等方面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使读者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有更深入的了解。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更加公正、科学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册学生。

2.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评分制度进行评定,以绩点为主要依据。

绩点越高,评定分数越高。

2.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评定分数较高。

3. 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果等。

参与度高、成果突出的,评定分数较高。

4.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评定分数较高。

四、评选流程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候选人名单。

2. 学校推荐:学校将初评通过的候选人名单报送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获奖名单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颁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颁发,颁发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直接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等级和学生的评定分数确定。

一般来说,学校等级越高,奖学金金额越高;学生评定分数越高,奖学金金额越高。

六、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学校将对异议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评选结果的使用1. 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证书,并享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权益。

2. 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业成绩将作为评定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有积极的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用文档 标准 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南理工研[2014]259号文件)、《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工作相关评审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理工研[2014]261号文件)及《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南理工研[2014]274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结合理工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第三条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申诉委员会,负责本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上述组织由学院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二章 等级、比例和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等级、评定比例和发放标准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执行。 实用文档 标准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标准为: 年级 等级 比例 学业奖学金(元/年) 一年级博士 研究生 一等 50% 16000

二等 50% 10000

其他年级博士 研究生

一等 30% 18000

二等 50% 12000 三等 20% 8000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

标准为: 年级 等级 比例 学业奖学金(元/年) 一年级硕士 研究生

一等 50% 8000

二等 30% 6000 三等 20% 2000 其他年级硕士 研究生 (三年级标准折半计算)

一等 20% 10000 二等 30% 8000 三等 30% 6000 20% 0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入学前完成,根据入学成绩确定获奖等级,在入学通知书知研究生。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如下: 1. 将硕士一年级学生分为免试生和统考生两类; 2. 校外推免生单独排序,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3. 统考生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为两类,各自按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根据比例确定奖学实用文档 标准 金等级。其中,经我校招生宣传活动考核选拔的优秀学生原则上可获得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学金。 4.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报研究生院核准。 第七条 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再依据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等四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课程成绩、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图所示: 学业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容所占比例

序号 项目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学习 40% 10% 2 科研实践 20% 20% 3 创新能力 30% 60% 4 社会活动情况 10% 10% 合计 100% 100% 说明: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第二学年的选修课程情况、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一)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实用文档 标准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所在班级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研究生所在班级班委对班级所有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上报至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1.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办法 硕士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均列入计算围,补考或不及格者、教务员处未收到试卷或答题册者,成绩一律计为0分。 课程成绩得分=∑(课程标准分*该门课程学分数)/总学分数 所有原始成绩用标准分的计算方法对其进行处理; 标准分的计算方法:课程均分以70分计算。 按照以下公式对原成绩进行标准化:

Cj :学生本门课程的原始成绩 :本门课程的平均分 实用文档 标准 S :本门课程成绩的标准差, Zj :学生本门课程的有效分数 2.科研实践考核计分办法 科研实践环节考核采取由研究生导师进行分等级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和及格三个等级。优秀计90分、良好计80分和及格计60分。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能力、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自我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相关的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学术研讨中的表现和参加国外学术会议情况对研究生科研实践活动作出综合评价。研究生参加国外定期举行的学术会议,并且递交论文作会议交流(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每次可以加计30分。科研实践环节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科研实践环节总得分=考核等级得分+30×本学年参加国外学术会议次数 3.创新能力考核计分办法 具有表1,表2,表3中列举科研成果的,按照表1,表2,表3规定将相应数值累加。已经参与评比的成果不重复使用。 表1 学术论文分值计算标准表 序号 发表场合 分值

1 SCI刊物影响因子≥1 影响因子*50 SCI刊物影响因子<1 50 2 EI刊物 30 实用文档 标准 3 核心刊物、EI刊物增刊 20 4 一般学术刊物、核心刊物增刊 15 5 SCI检索国际会议 30 6 EI检索国际会议 25 7 ISTP检索国际会议 20 8 其他国际会议 10

9 全国性学术会议[公开发行会议论文集(包括全国博士生论坛)] 6

10 全国性学术会议(没有公开发行,有论文集) 5 11 省级创新基金 20 12 校级创新基金 10 13 实名参与专著编写并注明章节 20分/10万字 14 实名参加教材编写并注明章节 10分/10万字 说明: (1)论文作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享受表1 的计分:第一,论文第一作者为我院教师或研究生;第二,论文作者单位必须为“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并且为第一排位。 (2)论文第二作者仅限于导师是第一作者,该学术论文分值按60%计算; (3)所有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

表2 科研获奖分值计算标准表 获奖类别 获奖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国家级奖 一等奖 100 80 60 30 10 二等奖 80 60 40 10 5 三等奖 60 40 20 5 0

省部级奖 一等奖 60 40 20 10 5 二等奖 40 30 10 5 0 三等奖 30 20 5 0 0

市厅级奖 一等奖 30 20 5 0 二等奖 20 10 3 0 0 三等奖 15 5 2 实用文档 标准 表3 发明专利奖分值计算标准表 授权发明专利 (有专利证书) 第一发明人 50分

第二发明人 30分 申请发明专利 (有授理号) 第一发明人 20分

第二发明人 10分 附加分计分查分表

容 加分 等级

党团表彰、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实验技能、科技竞赛、科技学术活动等 个人 集体类队员加分

国家级 特等奖 16 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4分; 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的获奖级别的个人上加3分; 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等。

一等奖 14 二等奖 12

三等奖 10 省市级 特等奖 12 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实用文档 标准 三等奖 6 个人分上加3分; 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的获奖级别的个人上加2分; 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等。

校级 特等奖 4 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1分; 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的获奖级别的个人上加0.5分; 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等。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注:1)上学年三好表彰和专项奖学金获奖不在加分之列; 2)党表彰无等级按一等计分,团表彰无等级按二等计; 3)同一学年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只加一次分; 4)同一成果跨学年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加分减去已加分加分; 4.社会活动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