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及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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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字〔2007〕779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我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确定。
我校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地矿等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乐观进取;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突出;评选学年学习成绩和社会活动测评排名均在专业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第六条评审细则国家奖学金评审项目及比重:总分100分;政治思想5分;学习能力35分;创新能力25分;学生职务5分;优秀表彰15分;社会活动10分;其他5分。
1、政治思想占5分:中共党员5分;共青团员3分;其它不加分。
2、学习能力占35分;专业学习得分情况:占30分;计算公式:专业学习得分=[30-(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30]英语2分;国家6级及以上2分;国家四级1分;英语专业的学生本项不加分,在计算机方面按4分计算。
计算机2分;国家四级2分;国家三级1分;国家二级0.5分;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不加分,在英语方面按4分计算。
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及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院(系):班级:姓名:学号:时间:年月日说明:1、具体评分标准请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方法》;2、每项内容的评分以院(系)审核为准;3、此表复印件与推荐名单一起张贴在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创新能力的计分方法和得分构成如下:(一)计算公式为:创新能力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创新能力得分÷本院(系)上一学年创新能力个人最高得分×100×0.2(二)创新能力得分构成为: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每项得9分。
2、参加学科、专业技能等科技性竞赛获奖者,省(部)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以下得3分;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得9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以下得5分;在国际上获一等奖以上得15分,二等奖得9分,三等奖以下得7分。
3、在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省(部)级每篇得7分;国家级每篇得9分;在国际上交流或发表每篇得10分。
社会实践计分方法及得分构成如下:(一)计算公式为:社会实践评分=本人上一学年社会实践得分÷本院(系)上一学年社会实践个人最高得分×100×0.1(二)社会实践得分构成为:1、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写出的调查报告获得省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以下得3分;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得9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以下得5分。
2、在报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在省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得7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得9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登记在册完成任务者,每次得1分。
综合素质的计分方法如下:(一)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评分=本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得分÷本专业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个人最高得分×100×0.2学业成绩计分方法及得分构成如下:(一)计算公式为:本科生:学业成绩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学分绩点÷专业年级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个人最高学分绩点×100×0.5专科生:学业成绩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各科平均分÷专业年级上一学年个人学业各科成绩平均最高分×100×0.5。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和奖励在学习、科研和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首先,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三个方面。
学业成绩是评定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主要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科研成果是评定国家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主要包括发表论文、参加科研竞赛、获得科研奖励等。
社会实践是评定国家奖学金的第三个方面,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社会实践奖励等。
其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了具体规定。
对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主要包括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一等奖主要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丰富的学生,奖励金额较高;二等奖主要奖励学业成绩较好、科研成果一般、社会实践较为丰富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对于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也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奖励金额相对较高。
再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工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教授组成,对学生的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评定过程公开透明,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或公告栏查询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信息,确保了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动态调整的。
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对学生素质要求的提高,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学校会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对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奖学金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总之,国家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其奖励标准是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定的。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更加公正、科学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册学生。
2.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评分制度进行评定,以绩点为主要依据。
绩点越高,评定分数越高。
2.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评定分数较高。
3. 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果等。
参与度高、成果突出的,评定分数较高。
4.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评定分数较高。
四、评选流程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候选人名单。
2. 学校推荐:学校将初评通过的候选人名单报送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获奖名单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颁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颁发,颁发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直接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等级和学生的评定分数确定。
一般来说,学校等级越高,奖学金金额越高;学生评定分数越高,奖学金金额越高。
六、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学校将对异议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评选结果的使用1. 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证书,并享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权益。
2. 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业成绩将作为评定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有积极的影响。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分标准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业成绩:学习成绩是评定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在本专业的课程中取得优秀的成绩,通常是在班级或年级中排名前几名。
2.综合素质:除了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科研成果:如果学生在科研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也会对评定国家奖学金有帮助。
4.社会服务: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也是评定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包括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环保活动等。
5.其他因素:评定国家奖学金还可能考虑其他因素,如家庭经济状况、特殊贡献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地区的评分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评定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相关规定。
国家奖学金细则

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积分细则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研究生,调动研究生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积分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占10%)、学习成绩(占20%)、科研成绩(占70%)三个方面。
一、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s,10%)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评分由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1基础分学院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中学年鉴定以及研究生平时思想道德表现进行鉴定,合格及以上计60分。
2奖励分奖励分包括各类表彰表扬、文体及实践活动等奖励加分,满分为40分。
(1)各类表彰奖励分各级表彰奖励分值一览表注: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其它荣誉称号者。
(2)文体及实践活动奖励分各级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获奖奖励分值一览表注:第四至六名为三等奖,第六名以下及鼓励奖按优秀奖计。
下表同。
二、学习成绩(X,,20%)学习成绩由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和学习竞赛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1课程平均成绩课程平均成绩指所学课程的算术平均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记录成绩为准。
此项占学习成绩的80%。
2学习竞赛奖励分学习竞赛主要包括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省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学习竞赛奖励满分为20分。
各专业学习竞赛获奖奖励分值一览表科研成绩评分包括学术论文分、科研奖励分、专利奖励分、项目奖励分等构成,满分为100分。
同组申请人中最高分低于100分,按实际分值计;最高分超过100分,以最高积分为100分,其他按比例进行折算。
1学术论文分刊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SCI分区、各级期刊认定以最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业绩点量化办法(修订)为准。
②论文获得省部级及各学会、协会表彰,积分规则由学院结合学科情况及获奖难易程度制定加分标准。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全省美展
50
30
40
20
30
20
三.省、市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以在读学生身份主持)
山西省
太原市
20
10
1
备注:
1.一年级研究生在一般性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 5 分。在课外学术科技竞赛(A 类)获奖加分参照“挑战杯”获奖分值计 算。
2.一项成果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3.所有提供的论文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正刊录用。 4.申请者所有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学期间,以太原理工大 学为完成单位发表或获得的(一年级研究生除外)。 5.申请者所有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应的原件,被收录的学术论文须提 供检索机构的证明,录用论文需有录用通知及版面费发票。 6.申请者的学术论文是申请者为第一排名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申 请者为第二时方可计入评分之列,其它排名方式均不计入评分。 7.省、市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时方可计 入评分之列。 8.其余科研成果依据排名计分。
附件 2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一.学术论文
类别
SCI
SSCI EI(期刊)
CSSCI 核心期刊
级别
一区 二区 三区 四区
第一作者
80 50 40 30 80 20 15 10
第二作者
40 25 20 15 40 10 8 5
二.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竞赛
类别
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发明专利
挑战杯 (其他 A 类竞赛参照执行)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艺术类学生参加美展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排名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4)学风端正,学习刻苦,学位课成绩优秀;(5)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6)辅导员和导师对其操行评定为优秀;(7)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单科不低于60分;(8)外语水平已达到我校上一年学位授予时对外国语成绩的要求(有B类以上论文者免此条件);(9)曾获得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再次申报,除学习成绩外,已使用过的科研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评选依据(评分细则)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如下“综合成绩”进行等额初选,并通过“票决”结果上报(即如果按照综合成绩确定的等额初选者未通过表决,则名额作废)。
学术型研究生:综合成绩="科研成绩"(45%)+"学习成绩"(35%)"+"政治思想表现成绩"(20%) 专业型研究生:综合成绩="科研成绩"(5%)+"学习成绩"(50%)+"专业实践成绩"(25%)+"政治思想表现成绩"(20%) 其中1、科研成绩科研成绩由论文、项目、著作、专利、科研奖励五部分成绩组成,五项之总和即为科研成绩。
说明:(1)成果分值标准见附表;(2)个人贡献:以上成果中第一作者按100%计分,第二作者按50%计分,第三作者按25%计分,第四作者按10%计分,第五及以后作者不计积分;(3)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含网上发表)且辽宁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4)如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该成果第二作者可以视同第一作者计分;(5)EI收录论文等同于C类论文;(6)C类以上中文论文应为CSSCI期刊或核心期刊或SCD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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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院(系):班级:姓名:学号:时间:年月日
说明:1、具体评分标准请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方法》;
2、每项内容的评分以院(系)审核为准;
3、此表复印件与推荐名单一起张贴在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创新能力的计分方法和得分构成如下:
(一)计算公式为:
创新能力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创新能力得分÷本院(系)上一学年创新能力个人最高得分×100×0.2
(二)创新能力得分构成为: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每项得9分。
2、参加学科、专业技能等科技性竞赛获奖者,省(部)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以下得3分;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得9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以下得5分;在国际上获一等奖以上得15分,二等奖得9分,三等奖以下
得7分。
3、在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省(部)级每篇得7分;国家级每篇得9分;在
国际上交流或发表每篇得10分。
社会实践计分方法及得分构成如下:
(一)计算公式为:
社会实践评分=本人上一学年社会实践得分÷本院(系)上一学年社会实践个人最高得分×100×0.1
(二)社会实践得分构成为:
1、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写出的调查报告获得省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以下得3分;获国家
级一等奖以上得9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以下得5分。
2、在报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在省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得7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得9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登记在册完成任务者,每次得1分。
综合素质的计分方法如下:
(一)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评分=本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得分÷本专业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个人最高得分×100
×0.2
学业成绩计分方法及得分构成如下:
(一)计算公式为:
本科生:学业成绩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学分绩点÷专业年级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个人最高学分绩点×100
×0.5
专科生:学业成绩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各科平均分÷专业年级上一学年个人学业各科成绩平均最高分
×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