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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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11年本市企业夏季轮休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11年本市企业夏季轮休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11年本市企业夏季轮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沪经信电[2011]365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11年本市企业夏季轮休的通知(沪经信电[2011]36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确保本市夏季电力供需平衡,促进节能减排,现就实施企业夏季轮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县经委、集团公司、市级工业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企业夏季轮休工作,认真做好沟通和宣传,切实安排好轮休计划,既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又完成本行业、本地区的轮休任务,保证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安全、有序用电。

二、列入夏季轮休范围的企业,可于2011年6月至11月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适当调整工作日,以减少夏季轮休给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确保完成全年经济运行目标。

要把实施夏季轮休与安排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起来,尽量将年度检修安排在夏季轮休期间进行。

三、列入夏季轮休范围的企业,可于2011年6月至11月期间,在一线生产岗位的员工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须凭“2011年夏季电力客户轮休告知书”和员工轮休计划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除外)。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各企业应严格执行轮休计划,确保其平均周工作时间和平均日工作时间基本符合法定标准。

四、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区县经委、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团公司、市级工业开发区和市电力公司负责监督企业夏季轮休计划的执行。

市电力公司负责对企业是否按照计划实施轮休进行抽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沪 经 信 办 ( 0 0) 5 号 2 1 31
各区 ( ) 委 、 息委, 县 经 信 市级 以上 开发 区及有关 企 业 :
现将 《 上海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0 02 1年) 印发给你们, 2 1 .0 2 》 请各单位结合学习贯彻 《 关于加快推进上
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沪府发[0 92 号)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2 0 】6 , 围绕重点发展领域, 聚集核心产业基地和重 点项 目, 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 确保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有效落实, 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推进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提升
部 ” 以及为特 大 型互 联 网公 司定制 运营数 据 中心等 。 ,
计算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0 0 2 1年 ) , 云海计划” 2 1 — 0 2 》 即“
正 式发 布 , 同时, 上海 首个 云计 算 产业 基地 正 式 揭牌 落户 闸北 区市北高 新技 术服 务业 园区。 宝俊 副市长 出席仪式 艾 并 为上海市 首个 云计 算 产业基 地揭 牌 , 政府 副秘 书长 肖 市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能级和整体竞争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 。一 。年 七 月二十一 日


此外, 上海 数 据 港分 别 与上 海超 级 计算 中心 、 甲骨 文 ( a l) 戴尔 ( e ) Orc 、 e D l 签订战略 合作 协议 。 据协议 , 1 根 上
贵玉出席仪式并讲话。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
坚、 副主 任 邵志 清 , 闸北 区区委 书记 肖惠 萍 、 区长周 平 等 领 导 , 软件 行业 协 会秘 书 长杨 根兴 、 市 市信 息服 务业 行业 协 会秘 书长马海 滂等, 以及 上海云 计算 产业推 进联 盟 成员 单位代表 等 10 5 余人参 加 了 式 。 仪 上海市经 济和信 息 化委员会 副主任邵志 清表 示 ,云海 “ 计划 ” 把 上海 打造成 “ 太云计 算 中心”未来 目 要实 现 将 亚 , 标 “ 十百千”即培育十家在 国内有影 响力的年经 营收人 超亿 元 , 的云计 算技 术 与服务 企 业 ; 成十个 面向城市 管理 、 建 产业 发展 、 电子政 务等 领域的云计 算示范平 台; 推动百家软件和 信息 服务业 企业 向云计 算服务 转 型; 动信息 服务业 新增 带

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专家库拟聘专家公示名单

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专家库拟聘专家公示名单
周宙
上海集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018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
专家库(第二批)拟聘专家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1
曹辉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教授级高工
2
曹少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教授级高工
3
曹珍富
华东师范大学
教授
4
查刘生
东华大学
研究员
5
陈皓瑜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35
施建华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研究员
36
施可扬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37
宋爱国
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CPA
38
宋炜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员
39
宋屹东
和君集团
教授
40
隋巧梅
京西重工(上海)有限公司
工程师
41
孙敏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42
万芳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27
刘健
上海博物馆
副研究员
28
娄春景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9
卢华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研究员
30
潘建辉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31
裴华明
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2
彭贵刚
上海旭日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会计师
33
乔凤斌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关于下达《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关于下达《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关于下达《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公布日期】2008.12.27•【字号】沪经信技[2008]146号•【施行日期】200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上海海关关于下达《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沪经信技(2008)146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上海海关共同印发的《上海市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沪经科[95]584号,沪财企[95]134号)和《关于颁发实施“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技(2008)291号]的要求,经对申报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现正式发布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上海市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企业名称技术中心名称1. 上海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 上海团结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团结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 卡斯科信号有限公司卡斯科信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 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 上海汉欣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上海汉欣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 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 上海特波电机有限公司上海特波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上海四方锅炉厂上海四方锅炉厂技术中心11.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上海南洋电机有限公司上海南洋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上海铁路通信工厂上海铁路通信工厂技术中心16.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上海三高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高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2.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3.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4.上海瑞尔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瑞尔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5.上海双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双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6.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7.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中心28.上海雅运纺织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雅运纺织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9.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0.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1.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2.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5.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6.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技术中心37.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8.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9.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0.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1.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2.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3.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5.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6.上海鸿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26•【字号】沪财库[2009]51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9]51号)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开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现状,我们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国库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开展情况和中小企业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中小企业供应商库)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设立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

供应商经有关部门确认其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标准的,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库,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本办法有关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的,该联合体享受本办法有关政策。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18•【字号】沪经信企[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通知(沪经信企[2011]26号)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各相关企业:九届市委十四次全会指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穿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各环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生力军。

为贯彻落实九届市委十四次全会和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11号)的精神,把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运行态势,及时研究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我委决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梳理企业名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细分行业领先,市场前景良好,在产品、技术、业态和经营方式上能够代表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各区县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确认企业名单,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并于2月28日前将本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报送我委。

二、定期报送数据。

企业在上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http://)注册登录后,首先应录入企业基础信息,并于每月17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报表》报送我委。

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反映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实际困难与诉求。

各区县要及时协调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企业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三、做好培训工作。

我委将于3月底前对相关企业进行数据报送培训,各区县要做好相关企业的培训组织工作。

上海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

(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

(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二)市政府督查室(三)建议提案处(四)综合处(五)区政处(六)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指挥联络处)(七)应急管理协调处(八)政府信息公开处(九)电子政务办公室(十)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十一)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实施方案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实施方案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一、项目背景
上海市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电力消耗量巨大。

近年来,为了应对能源紧缺,上海市加强了节能减排的力度,实施了大量节能措施,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

然而电力供应始终面临巨大挑战,特别是高峰时期的电力需求总量急剧增加,因此上海电网需要进行调度,通过节能手段来减少电力消耗,提高供电效率。

二、调度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电网的节能发电调度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节能措施
为减少电力消耗,上海电网需采取多项措施,例如在展览馆、商场等大型建筑内大力推广LED灯和节能灯的使用,减少空调、暖气等设备运行时间,以及加强能源管理的宣传等。

2. 发电计划
上海电网需要按照地域、时段、负荷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发电计划。

要围绕市场需求,协调各个发电企业,保证电力供应的平稳运行。

3. 负荷控制。

(完整)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区经委(商务委)、各开发区(工业区、产业基地)管委会或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工业区产业发展载体和创新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工业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经上海市工业区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12月5日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是上海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

上海工业区作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增长极,是落实本市产业发展战略的生力军,承担着推进上海深度参与全球产业竞争的重大任务。

为进一步发挥上海工业区产业发展载体和创新平台作用,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十二五”期间,上海工业区围绕上海产业发展总体目标,聚焦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工业区产业调整升级,优化投资环境,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一)主要成效1、产业载体地位明显提升2015年上海工业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6397亿元(2010年为2262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其中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的开发区(产业基地)有6个,亿元以上规模企业超过2400家。

国家战略专项加快实施,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华电航改型燃气轮机、联影医疗、中芯国际、和辉光电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园区.以新型工业化为主线,推进了17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全市工业区经济产出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产业载体功能进一步强化。

2、科技创新平台功能逐步加强“十二五”期间,上海工业区着力加大创新投入,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园区创新服务环境.“张江高新区”1区22园及紫竹高新区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形成了统筹联动发展格局,辐射全市各区。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绿色
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24
【实施日期】2017.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工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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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
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上海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_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
方面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和
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
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
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
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
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
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
断相关工作;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管理。
(四)负责提出本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按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
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建设财力信息
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
建设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
和信息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
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
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的质量
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
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管理;
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
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
洁生产促进政策,推进工业、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
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
策,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进创意产
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开发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合理调整布局;负责工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
(八)建立服务全社会企业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在沪企业服务;
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归口管理
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九)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十)负责全社会煤炭、电力、石油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参与指
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
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
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
化应用。
(十二)负责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
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
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
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十三)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
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
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承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
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宣传培训、普及教育和信息化专业人
才预测、规划等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和推进智能卡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和指导重
大智能卡应用项目实施和智能卡应用推广;组织、协调和推进银行卡产业
的发展,推广基于银行卡的各类应用;推动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产业化和
应用推广。
(十五)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
会诚信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
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十六)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_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三)人事教育处
(四)综合规划处(结构调整推进处)
(五)经济运行处
(六)技术进步处(航空产业处)
(七)产业投资处
(八)外经处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十)装备产业处
(十一)重化产业处
(十二)都市产业处
(十三)电子信息产业处
(十四)生产性服务业处
(十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十六)电力处
(十七)工业区管理处
(十八)央企服务处
(十九)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智能卡管理处)
(二十一)信息安全处
(二十二)信用管理处
(二十三)军工配套处
(二十四)高新工程处(船舶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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