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XX及周边地区XX—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XX市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各级各部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领导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环保责任,围绕“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大力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加强科技支撑,强化源头防治、科学施治、精准控制,优化经济、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实现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和省阶段性目标要求。

(二)主要目标。在全面完成《XX及周边地区XX—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基础上,深入实施国家和省、市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全年全市PM2.5浓度同比改善7%,力争改善8%,PM10浓度同比改善12%左右,SO2、NO2持续改

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全市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燃煤污染治理

1. 建立健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机制。继续分解细化XX年省、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完成控煤任务。继续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凡新上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煤炭消费量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节能评估审查需提报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建立涉及氮氧化物排放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市发改局负责,市统计局、市环保局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市发改局负责)

2. 开展燃煤锅炉清查治理。全面排查生活源锅炉和工业源锅炉,XX年5月底前全面查清锅炉基本信息、区域分布、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情况,分类建立锅炉名录。淘汰新发现的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 对保留的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和各种容量燃油、燃气锅炉,按照《关于XX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XX年第9号)要求,从XX年10月1日起全

部执行国家相关特别排放限值,XX省地方标准有更严要求的,按从严原则执行。(市环保局负责)

4. 推行燃气锅炉超低氮燃烧改造。XX年10月底前,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推进全市10家现有燃气锅炉按氮氧化物小于等于30mg/m3的标准,完成超低氮燃烧改造。鼓励新上燃气锅炉按超低氮燃烧标准要求执行。(市环保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5. 全市10蒸吨以上锅炉,按有关规范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系统),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整治。(市环保局负责)

6. 进一步健全完善洁净煤推广市场化机制,继续完善和实施补贴政策,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煤炭物流园和配送中心三位一体的洁净煤体系建设,提升煤炭经营场所环保标准,做好洁净煤生产供应保障。继续开展散煤市场综合整治执法活动,完善煤质检测机制,杜绝劣质散煤流入。XX年,在洁净煤全覆盖基础上,继续加大洁净型煤、环保炉具推广力度。(市商务局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7.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在限期改用清洁能源。依法查处违规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行为。(市环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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