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几点对策
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防范与化解

地方政府债務危機的防範與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防范与化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不过随着债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逐渐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一、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成因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成因有很多。
首先就是基础设施建设暴涨。
为了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各地纷纷加大了投资力度,更甚者,有些地方甚至会通过大规模的基建投资来提高地区的地位和竞争力,这自然会导致地方财政更加拖累。
其次,是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单一性。
事实上,地方政府在借贷时通常只有一种渠道:银行借贷。
这多次导致了债务规模的扩大、借款利率的上升、借贷周期的延长等问题。
此外,地方政府在项目管理上存在着一些管理不严的问题。
实际上,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在项目建设上取得更多的好处,会选择选择稳妥的工程建设,甚至有的地方好处不明确的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
二、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防范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政策引导。
政府应该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如税收减免、限制房地产开发,加强对土地卖方的监管等,以控制债务规模的扩大。
2. 加强借贷渠道的多样性。
政府应该探索多种多样的借贷渠道,如企业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绿色金融等,以降低借款利率和借贷周期,避免银行融资的占比过高。
3. 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政府应该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综合评估借款对象的信誉度、还款能力,并加强对借款对象的资产管理和监管。
三、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化解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需要考虑下面几点:1. 改革债务收益分配机制。
在现行的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融资中金融机构收益明显调高于留在地方政府。
改革收益分配机制、切断各个中介机构利益链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益合理配置到建设、环保和事业支出等方面,能让融资增量流向实体企业、民间资本等市场主体。
2. 清理违规项目。
债务化解对策(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大挑战。
为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债务化解对策。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债务结构1. 完善分税制改革深化分税制改革,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通过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税收分配比例,使地方政府在保障民生、发展经济等方面有更多的财力保障。
2. 优化债务结构(1)控制债务规模。
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防止债务过度扩张。
通过调整债务期限、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2)拓展融资渠道。
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
三、加强债务管理,提高债务使用效率1. 加强债务预算管理(1)强化债务预算编制。
在编制债务预算时,充分考虑债务风险,确保债务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
(2)加强债务预算执行。
对债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债务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2. 加强债务风险预警(1)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完善债务风险化解措施。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债务,制定相应的化解措施,降低债务风险。
四、创新债务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1. 推进PPP模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政府债务规模。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分担债务风险,提高债务使用效率。
2. 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通过发行绿色债券,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
五、加强债务监督,完善债务监管体系1. 强化人大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
通过立法、监督等方式,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合法、合规。
2. 完善监管体系(1)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构。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导言: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债务风险的存在给地方政府带来了重大挑战,对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
因此,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债务风险控制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旨在为相关决策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一、加强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债务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具体而言,应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加强对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预算的审查,确保债务资金用于合法用途,防止挪用和滥用债务资金的问题的发生。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债务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二、强化债务审批和评估机制地方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债务审批和评估机制,以控制新增债务规模。
在债务申请审批过程中,应要求申请方提供详细的债务用途和还款来源,评估债务风险,并进行风险评级和风险预警。
对于风险较高的债务项目,应进行特别审批或予以限制。
三、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债务风险的动态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具体而言,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暴露度的监测。
同时,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债务融资的市场情况和利率变动,以便应对风险。
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加强债务支出的监督和控制。
具体而言,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和执行财政预算,确保债务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同时,应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和审计,防止债务支出超出预算、逾期偿还等问题的发生。
五、优化债务结构和拓宽融资渠道地方政府应积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具体而言,应加强对债务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逐步减少高风险、高利率的隐性债务,增加低风险、低利率的直接融资渠道,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同时,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减少对银行信贷的依赖,降低债务融资成本。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防范措施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防范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地方政府对经济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
由于财政收入的不足,地方政府常常需要通过贷款来支撑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
然而,过度依赖借款和大规模追求经济增长也带来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
本文就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相关防范措施展开论述。
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原因1、经济增长无法持续。
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推动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过度放宽贷款市场限制,招商引资,以借贷为基础来支撑当地经济。
然而,经济增长存在周期性,增长率无法持续,非理性和过度的大规模借款会在经济停滞阶段使得地方政府难以偿还贷款。
2、投资项目垃圾债券化。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扩大资金池,将一些本来是由私人风险投资者或者银行承担贷款风险的项目,转化为不带任何担保的债券出售。
债券化项目都是“自我盘旋”式的,这意味着其具有无休止高利润、高风险、无法担保的债务。
如果这些债券化项目无法迅速获得回报,地方政府就会面临还款压力和债务违约风险。
3、前所未有的债务违约。
由于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出现的债券化项目失败、担保资产遭到破产或质押资产受损等多种原因,地方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违约压力。
许多地方政府的突出问题也是因为其负债违约造成的。
二、可能引发的影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总债务问题的一部分,但是其负面影响很大。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流动性较低,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并且投资者需要承担高风险。
这些特质使得债务风险不仅影响地方政府的经济稳定和财务可持续性,也给市场投资者带来了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市场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市场风险因为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没有充分信息的交换和沟通,缺乏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全面了解,而且对债务违约敏感。
其次,流动性风险因为对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市场态度,以及当前对债券的不确定性导致市场流动性低。
最后,信用风险是债券违约风险的主要原因,而信用评级的优劣则直接影响到市场中的债券交易。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地方债务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挑战。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方案。
本文将介绍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监管和风险评估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评估机制。
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评估模型,全面评估各类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规范地方债务融资行为地方政府应当依法开展债务融资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
要规范政府债券发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同时,要合理控制地方政府融资规模,避免过度债务负担。
三、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地方政府应当制定有效的债务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理体系。
要加强对债务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同时,要及时了解债务偿还情况,防止出现拖欠债务或者偿债困难的情况。
四、优化地方财政收支结构地方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要加强对地方财政预算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
同时,要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杜绝财政资金滥用和浪费。
五、加强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地方政府应当主动加强对地方债务情况的信息披露,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地方债务进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总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是我国政府为了应对地方债务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这一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监管和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及其防范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债务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现在,地方政府债务已经成为了中国金融市场中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风险。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概念及特点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以其名义所发行的债务。
随着政府投资规模的扩大和股票市场的不稳定,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中的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利用土地进行抵押贷款所获得的。
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是持续时间长、规模大、利息高、返还时间难以测算。
由于很多债券是用土地抵押所获得的,因此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依赖非常高,这也导致了土地价格的上涨和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二、地方政府债务所带来的风险1.经济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的大量增加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由于地方政府在发债时优先考虑自身利益,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债务的用途并不明确,而且很多债务的返还时间难以确定,这就会占用大量的财政资源,使得这些资源无法用于其他的投资项目,从而影响了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2.法律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的威胁并不只是因为它们可能会占用大量的财政资源。
此外,很多地方政府债务也面临着法律风险。
由于很多地方政府债务的返还时间难以确定,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大力抛售标的资产,就会导致市场的动荡,从而加剧了经济的不稳定。
3.社会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的持续增长也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由于地方政府债务是通过土地抵押来获取的,因此当出现违约时,很多农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
这不仅会导致农民不满,还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和混乱。
三、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1.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鉴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关键问题是信息披露,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后,地方政府则需要将自身的财务状况及其发生变化的事宜,以统一格式,向社会公开披露。
这样一来,投资者就能够参照这些信息,判断盈利和风险的大小。
2.拓宽融资渠道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的融资渠道有限,因此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政府也需要下不少的功夫。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三篇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预算不列赤字。
而现实情况是地方政府规避法规约束,多头举借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规模膨胀迅速,资金运用效率不高,偿债风险日益加大。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融资的现实需求,也有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导致地方政府资金紧张等体制性因素,还有政府官员绩效考核导向偏差引起的地方官员非理性投资冲动,以及统筹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等管理因素。
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情况及债务风险,各级审计机关要予以高度的关注,客观分析和看待其形成的原因,准确把握问题的核心,从如何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角度,研究和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建议。
一、分类施治,疏堵结合,完善风险管理,建立控制体系(一)清查存量债务,积极化解风险。
根据先清理后规范的要求,应该把妥善处理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作为当前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1.摸清债务总量,分清类别结构。
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当务之急是全面摸清各地债务规模底数,并在与各地财力比较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债务总体风险大小;同时分清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掌握各种类型债务的特点及成因,以确认偿债风险,划分层次、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相应化解措施。
2.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
对政府部门、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债务,以及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因提供公共服务产生且无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承担直接偿债责任;对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因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而产生,且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催促其按计划、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尽量避免其向政府直接债务转化;对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市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本着“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由举债主体自行偿还,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
3.保障还款来源,全力化解风险。
在分清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的基础上,要及时制定偿还计划,科学筹措偿债资金,按时履行偿债义务。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近年来,地方债务风险成为我国财政领域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保障国家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
一、加强债务管理与监控1.建立全面的债务信息系统,确保监测和分析各级政府举债情况。
通过债务报告和审计制度,及时了解地方债务的规模、结构、用途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加强对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和融资平台债务的监督。
严格审查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规范其债务发行行为,防止违规违法举债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的审查和审批,确保债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评级和监督,及时通报风险情况,引导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
二、加强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设1.建立完善的地方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预测和评估债务风险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影响。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防止债务风险进一步扩大。
2.加强地方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发布债务风险预警信息,引导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应对债务风险的挑战。
三、优化地方债务结构1.推动地方政府稳健理财,合理安排债务偿还计划。
根据地方财政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2.鼓励地方政府创新融资渠道,多样化债务融资方式。
鼓励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隐性债务风险。
四、加强债务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1.建立健全地方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及时处置违约和风险事件。
加强地方政府风险处置的技术支持和法律支持,提高处置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
2.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应对地方债务风险。
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共享信息,加强风险应对措施的协同效应。
在实施以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债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地方债务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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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几点对策摘要: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褒贬不一。
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阐述了从债务成因看债务,从政治角度看经济,以发展眼光看未来的观点,并提出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几点对策,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字:债务风险防范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事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特别是2008年以来国家四万亿扩内需计划推出,地方政府建设性融资快速增长。
据权威数据,截止2010年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占同期gdp的26.93%,占同期全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的129%;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偿还担保责任的或有负债,债务率为70.45%;融资平台公司和政府机构成为举债主体,举债占总债务的79%(以上数据来自审计署2010年5月审计报告)。
考虑财政数据收付实现制的影响,基层部分基建项目支出未统计在内,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数字肯定还要大,有关部门估计在12万亿左右。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分析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从根本上说是由现行财政体制财权与事权不统一、不对称造成的,尤其是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为增强调控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提高中央税收分成比例,地方政府面对日益增加的人员、公务、民生及各项建设支出,捉襟见
肘,入不敷出,不得不举债度日。
从这一点上说,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有其必然性。
具体分析,债务成因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方财力不足
以莱芜市钢城区为例, 2011年可用财力在3.4亿元,人员支出1.3亿元,公用经费2000万元,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法定和民生配套支出1.4亿元,剩余5000万元资金,除负担以前年度借款利息外所剩无几,是典型的“吃饭”财政,“温饱”财政。
(二)发展支出压力大
在“吃饭财政”现状下,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诸多重任,不得不依靠举债融资。
截止2010年底,地方各级政府已支出的债务余额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住房等公益性、基础性设施项目,占已支出债务总额的87%。
(三)“三项”工程加剧了债务负担
楼、堂、馆、所建设形象工程,招商引资税收先征后返、变相补贴政绩工程,迎来送往、检查评比、各种名目的“年、节、周、会”面子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政府负担。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地方性债务在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
然而,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当前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上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
问题。
(一)债务管理机制不完善
一是举债无序。
当前,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规模大,隐性举债、多头举债、盲目举债行为普遍,城投债、产业债、中期票据、bt,甚至摊派集资,融资渠道和方式不一,利率和偿还方式不一,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是监督不力。
由于《预算法》明确地方政府不列赤字预算,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措施,但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效果不理想,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底数不清、偿债能力低、偿债主体不明确等问题突出。
(二)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低
一是效益观念淡薄,收益不高。
政府举债资金大部分用于民生保障、城市道路、环境治理等公益项目,本身没有收益;就是有收益的高速公路、学校、医院建设等项目,也缺乏严格的成本收益论证,项目投资回收期长,年度债务利息支出较大,偿债压力和风险大。
二是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低。
由于一些地方盲目举债,缺乏严格的项目论证,或对投资环境变化缺乏应变机制,致使一些举债资金无法投入使用,造成大量资金闲置和浪费。
三是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随意变更资金用途和范围,挤占挪用问题严重。
(三)财政违约风险大
一是政府举债行为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没有进行前期周密的项目论证和投资风险分析,盲目举债和大规模融资,强调发展却
不顾科学,透支了地方发展潜力。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依法管理意识淡薄,重举债、轻偿还的意识严重,举债规模和偿债能力不配比,也没有充分的偿债资金计划安排,靠举新债换旧债,一旦不能举债,就会导致一些呆坏账发生,增加了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甚至引起群众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三、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几点对策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实现债务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健康化运行,2010年,国务院下达《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关于规范地方各级政府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的通知》;今年3月中旬,中国银监会发布《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各银行原则上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对平台贷款监管依旧秉持“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方针,旨在限制政府举债融资。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遏制地方政府举债冲动,防范财政风险,成为必须面对和研究的课题。
笔者认为,看待这一问题,两点需要明确,一是要用政治的眼光来看经济,从宏观和全局来看国家财力,今年我国财政收入将突破11万亿,我国外汇储备也有1.2万多亿(美元),不存在全局性的债务风险,从中国政治体制分析,也不存在地方政府破产可能。
二是要用发展眼光看未来,债务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发展问题,发展的问题最终要靠发展来解决。
(一)健全完善财税体制,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
一是在鼓励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经济同时,合理划分中央地方财权事权,遵循财权与事权对等的原则来分配财权。
完善税收体制,合理划分税种格局,合理安分享比例,积极发掘能给地方带来稳定收入的税种,同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
二是理顺管理机制,使债务管理有序发展。
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变堵为疏,打破地方不列赤字预算规定,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债,纳入预算管理,增加政府债务透明度,便于中央财政监督,减少债务积压风险。
三是畅通融资渠道,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公益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筹资、投资格局。
(二)建立法律处理责任制,强化各项风险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项目债务责任制。
明确规范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负责人应承担的管理和偿债责任,将偿债责任列入责任人工作考核内容。
对放弃职责、放松管理致使项目失败、偿债发生困难的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
二是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和评估制。
重大项目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过切实的论证和风险评估后方可实施,且风险评估报告需报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备案,待条件具备通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实施。
三是完善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财政部门应当完善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工作人员因办理工作事务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国家资财、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三)合理清理划分债权债务,分别制定清偿办法
一是划清债务人。
对以前形成的债务要严格划分责任,分清债务人,该由政府负责的应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逐步列入政府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对于纯商业性的债务由相关企业或责任人负担。
二是理性消化存量。
对合法有效的政府或有负债,要在清理债权债务、明确偿债主体、划清偿债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和整顿,使其合法化和公开化,并通过债务重组、债务转换、债务转移或财政直接支付等方式盘活和消化因转贷、垫付、担保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尽可能地将部分财政风险转移出去,降低地方财政或有债务的负担。
三是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地方财政部门应制订一套财政风险监控指标体系,以债务作为财政风险预警机制的核心内容加以考量,准确反映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和发展变化趋势,并以年度为时间段,实行定期发布制度,对地方财政风险状况做出预测评估报告。
(四)建立合理有效的债务管理机制和债务偿清机制
一是建立地方债务管理新机制。
由地方政府授权,责成地方财政部门负总责,管理和登记政府各类债务的发生,彻底扭转目前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被动局面,逐步建立规范和统一管理的地方财政债务管理新制度,形成完整的地方债务监测管理体系。
二是严格规范和控制政府担保行为。
对地方政府合法的担保、承诺行为,必须建立风险防范意识和相关工作规程,由财政和相关法制机构牵头,进行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然后出具财政评估报告,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对于高风险和财政无法承受的项
目,财政应明确拒绝。
三是建立债务清偿机制。
地方财政结合财力情况,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调剂等途径,建立财政偿债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各种政府债务的偿还。
偿债基金应保持其稳定性,且不准他用,每年保持有所增长。
对有经济效益和偿还能力的财政或有负债项目,财政部门应对其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督促项目单位制定并落实偿债计划,按时还本付息,必要时可将偿债资金汇入财政部门专设的偿债基金专户,统一由财政部门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