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1. 引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事故隐患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便于企业组织实施和落实。
2. 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有效整改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的影响。
通过现场验收,可以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确保整改结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的程序和要求3.1 整改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前,企业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内容。
2.完成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工作,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3.做好整改记录:整改过程中,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整改的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4.形成整改报告:整改完成后,应及时编制整改报告,对整改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陈述。
3.2 现场验收的程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验收人员:由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确定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2.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根据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人员按照整改方案,对整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查。
他们将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合规性和操作性,并与整改报告进行对比。
4.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当及时填写验收记录表,对整改现场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进行详细记录。
并将验收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
3.3 现场验收的要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1.实地查看和检查:验收人员应亲自到现场进行查看和检查,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他们应留意现场的安全状况、操作规范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为加强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制度(一)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复工复产前期工作。
(二)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的煤矿。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检、自验并向公司提交验收申请,公司验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的煤矿、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或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
在履行第一条验收程序的基础上,向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新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下发复工复产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复工复产。
(四)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建设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2.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4.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6.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8.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2.煤矿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隐患;3.未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的;4.未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的;5.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或者部门验收的煤矿未取得复工复产通知的;6.存在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7.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六)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公司2个月内不再对煤矿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问题的煤矿,6个月内不再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1. 简介煤矿作为一种资源丰富、供需常态化的物质,其开采工作一直是我国重点支持和监管的产业。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的进步,煤矿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保障。
其中,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旨在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发展。
2. 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范围2.1 内容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隐患排查:包括隐患的发现、记录和上报等工作;•整改方案制定:根据不同隐患的性质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整改过程管理:负责整改过程的督导、监管和协调管理等工作;•验收工作: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工作;•记录和汇报:对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结果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汇报等工作。
2.2 实施范围我国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实施范围涵盖了全国所有煤矿企业以及矿山作业单位。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般由当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重要性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是我国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制度之一,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加深和难度的增加,隐患也逐渐变得更加复杂和危险。
因此,对于煤矿隐患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大幅度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发展。
3.2 保证煤矿企业正常经营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如果隐患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将难以通过政府安全监管的审核和合格评定,可能会陷入经营困境,对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3 改善煤矿工作环境通过对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煤矿作业过程中的隐患,避免对从业人员和环境产生严重的影响,从而改善煤矿工作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和参与度。
4. 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实施步骤4.1 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煤矿隐患整改验收制度实施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依据《____煤销集团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对公司内部施工单位复工工作进行职责划分、程序规范。
第二章成立公司复工验收领导组第二条公司复工验收领导组的组成组长:王国洪常务副组长:张满怀副组长:李柱和吴兆法隋锦忠陈光李亚军成员:罗兵吴云生刘秋胜第三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吴云生第三章复工验收程序第四条施工单位因生产安全隐患而停工的,在隐患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后,复工需进行以下程序:1、井巷工程复工前,施工单位首先要制定复工验收整顿实施方案,由监理单位及公司复工复产领导组签字审批。
批复必须明确整顿工作量和整顿时间。
2、施工单位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根据批复的整顿工作量和整顿时间期限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验收标准逐项自检。
3、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想建立公司提出复工验收申请。
有监理单位____监理人员先进行现场验收、并签字把关。
4、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以请示上报公司复工领导组,请示文件要求附①填写验收申批表(复工附表)、②签字的验收标准及评定表(复工附表)、③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及批示、④公司对整改方案的批复。
5、公司复工领导组办公室对请示文件及附件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常务副组长、组长审核,常务副组长、组长签字后加盖安全监察部公章执行。
第四章煤矿复工验收要求第五条复工验收必须认真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标准严格把关。
对验收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时,坚决执行一项否决制。
第六条公司复工领导组要及时对监理单位____验收并已批准复工的施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工程要全部停产整顿,重新申请复验。
第七条对连续两次复工验收均未能通过的施工单位,给予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____元处罚。
第八条施工单位复工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复工程序,未经公司复工领导组批复擅自____生产(施工)的加倍处罚并将情况向其所在的总公司通报。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和能源的不断需求,煤矿作为一种紧要的能源资源,其开采和利用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紧要构成部分。
然而,煤矿的采掘和利用也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在煤矿的复产和复建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科学的验收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展。
二、验收制度的订立目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复产复建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复产复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进展。
三、验收标准1. 安全生产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牢靠,德高望重有起色。
2. 生态环境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保护所在地区的水、土、气等环境,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展。
3. 经济效益标准:煤矿复建后,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效益标准,保证企业健康进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进展。
四、验收的步骤1. 前期准备工作:在煤矿复产复建前,必需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煤矿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进行工期的规划和计划,布置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引导,订立认真的复产复建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和验收标准。
2. 复产复建过程中的监管:在复产复建过程中,必需加强对煤矿的监管,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煤矿复建工作依照规划和计划有序进行。
3. 验收工作:煤矿复建完成后,必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程序应由验收人员依据复产复建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查看、检测、测量和采样,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对问题进行反馈和改进。
五、验收的实在内容1. 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查: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程建设的安全评估、生产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订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
2. 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对煤矿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价、污染整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废物和不安全品的集中处理,生态修复方案的实施,对环保法规和标准的遵守等方面。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煤矿复工验收活动。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企业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编写草案,并提交公司领导审阅后,通过公司内部审核、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后正式启用。
制度修订由公司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审批程序与本制度的制定程序相同。
四、煤矿复工验收制度1.名称本制度的名称为《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煤矿复工验收活动。
3.目的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4.内容(1)验收申请在复工前,煤矿应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列明预复工时间、原因、所属煤矿名称、安全准备情况、领导和员工安全教育的情况等内容。
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下发《煤矿复工安全验收通知书》。
(2)验收内容煤矿复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山采空区治理、煤矿通风、防灾减灾、人员安全、特种设备、矿井监测等方面。
(3)验收程序煤矿复工验收程序包括:煤矿内部验收、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最终通过总公司领导同意、煤矿安监部门审核、安委会批准后正式复工。
(4)责任主体煤矿负责人、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生产领班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5)执行程序本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程序合理、操作规范。
(6)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必要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本制度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法化。
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一、背景介绍新冠疫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正常运转,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现场验收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的时间和流程,确保复工复产后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目的1.确保企业的复工复产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理和控制,实现隐患的及时整改。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制度内容1.复工复产现场验收(1)确定复工复产的时间和流程,制定详细计划和方案。
(2)对复工复产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转。
(3)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复工复产的要求。
(4)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确保无菌环境。
(5)安排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和规定。
(6)现场验收,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2.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1)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制定隐患整改计划。
(2)对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整改后的隐患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整改的措施有效。
(4)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隐患管理台账。
五、制度操作流程1.复工复产现场验收(1)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复工复产计划和方案。
(2)相关部门对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核和审批。
(3)企业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准备工作。
(4)现场验收团队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5)验收团队出具验收报告。
(6)企业进行整改和调整。
(7)最终验收,确认复工复产的合格性。
2.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1)企业对重大隐患进行识别和整改计划的制定。
(2)整改计划报备相关部门,经审核和审批后进行整改工作。
(3)整改工作完成后,申请现场验收。
(4)现场验收团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5)验收团队出具验收报告。
(6)企业对验收报告进行回复,并进行整改和调整。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稳定,煤矿企业面临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
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严格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本文以实施方案的形式探讨具体的规范措施。
一、基本原则1.科学防控,精准施策。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煤矿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情况和煤矿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科学验收,严格把关。
煤矿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要注重检查现场环境、设备和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确保达到复工复产条件。
3.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煤矿企业,制定具体的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标准,实现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二、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1.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复工复产的时间节点和复工复产目标。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实际生产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计划。
2.煤矿企业必须做好防疫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和设备,提供必要的防疫培训和知识普及。
3.煤矿企业必须对场内设备、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劳动者身体健康。
4.煤矿企业要保证生产原材料、设备和防疫用品的供应,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不缺货、不缺料。
三、验收标准1.现场环境。
煤矿企业的生产场地要确保环境卫生,清洗消毒设施、通风换气设施和卫生间都要进行彻底的清洁体检。
现场环境要做到干燥、通风,要指定专人负责巡查。
要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干燥、通风,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2.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
煤矿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安全生产设施齐备,以保障生产安全。
3.员工健康状况。
煤矿企业应向员工发放防疫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测量体温。
煤矿企业要对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病症,应立即隔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复工的质量和合规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复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煤矿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复工现场的验收和复工后的监督检查等。
三、责任和义务1. 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明确复工验收的重要性,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2.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对复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煤矿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复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督部门要加大对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准备工作1. 煤矿企业负责人要及时召开复工验收准备工作会议,明确复工验收的任务和要求。
2. 安全管理部门要制定复工验收计划,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煤矿要组织人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煤矿要清理和整理复工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并建立相关档案。
五、复工现场验收1. 复工现场验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验收组应按照煤矿复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包括矿井的通风、水电设备的运行和矿井安全设施的完善等方面。
3. 验收组应认真记录验收情况,并及时向煤矿企业负责人汇报。
4. 如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验收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煤矿制定整改方案。
六、复工后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复工后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煤矿进行巡查和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包括对矿井的通风、水电设备的运行和矿井安全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的检查。
3. 如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监督部门要及时要求煤矿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七、违规处理对于复工验收中发现的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未按规定完成整改要求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模版(3篇)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中责令停产停建以及自行安排停产停建____天以上____天以内煤矿(或其他需由办矿主体企业验收的情形)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二章复产复建领导组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复产复建领导组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分管煤炭产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安监局、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基本建设部、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中心、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并向领导组汇报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各涉煤二级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并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复产复建验收相关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职责领导组主要负责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安排对通过二级公司复产复建验收的矿井进行现场抽验。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监管、专业验收、专业签字、专业负责的原则参与审查二级公司上报的验收资料、参与对已通过验收矿井的现场抽验工作。
第三章复产复建验收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制定的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
(参见晋政办发[____]____号、晋煤安发[____]____号)各二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第六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1、需复产复建的煤矿,首先制定复产复建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请二级公司批复。
二级公司同意整顿方案后,必须在批复文件中明确整顿工作量、整顿时限、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等。
2、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顿,同时严格按照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项自检,并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矿井各项安全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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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复工复产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制度
为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复工复产期间的各类事故,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号、《国务院关于煤矿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复工复产验收
(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根据停工停产状态和性质不同分类实施。
(二)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30天,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且停产期间井下巷道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检查正常实施的,由煤矿自行负责组织验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出现以下情况,复工复产由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验收。
1.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煤矿。
2.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煤矿。
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
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需要复工复产验收的其他煤矿。
(四)停工停产时间30天及以上矿井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由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验收。
(五)由公安、国土、环保、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须在相关部门已同意恢复生产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
(六)申请复工复产时,煤矿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
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
2.达到三级或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试运行矿井除外)。
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
4.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6.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七)复工复产前主要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瓦斯、水患等灾害防治,井下、地面,软件资料、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及培训、矿井各系统等情况组织全面排查。
1.因停产停工导致矿井或釆掘面停风的,必须申请专业救护队进行入井检查和瓦斯排放,禁止煤矿私自组织检查和排放瓦斯。
2.煤矿停工停产时间30天及以上矿井排查事故隐患前,应先评估安全风险,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煤矿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必须划定作业范围,明确作业期限、限定作业地点和各工种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煤矿自行负责验收的,由煤矿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对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批准。
5.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验收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对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后,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查。
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组对上报的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和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明确整改内容、项目、入井人数核定和整改期限,以书面文件下达到煤矿并抄送相关部门。
(八)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煤矿自行组织验收的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进行验收,其中上级公司参与整个复工复产过程。
(3)煤矿自行验收合格并在准备复工复产前,验收结果报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煤矿重新按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组织整改,整改完毕,提出申请,由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验收。
2.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验收的
(1)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要向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2)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验收,履行好签字手续。
(3)下发同意复工复产的通知。
(九)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复工复产:
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2.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隐患、未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的。
3.未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的。
4.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或者库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的煤矿未取得复工复产通知的。
5.存在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
6.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7.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恢复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十)由煤矿自行负责验收复工复产的煤矿,要告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十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每次追究相关人员1万元处罚,情节严重的降职处理。
二、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
(一)重大隐患的整改现场验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限期完成验收,制定的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重大隐患现场醒目位置要悬挂警示牌。
警示牌应标明重大事故隐患的存在场所、隐患主要内容、停产区域、治理期限、治理和验收责任人等内容。
(三)对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重大隐患按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四)重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过程现场有专人指挥,矿带班人员及跟班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五)重大隐患整改应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预警,整改或现场验收中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撒出作业人员。
(六)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现场验收台账,实施跟踪监控,及时指导、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七)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完成后,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得治理效果进行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和验收负责人参加,评估结果报上级公司。
安全监察科负责对事故隐患验收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各职能科室负责重大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并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八)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汇报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和治理完成情况,由验收负责人介绍隐患治理验收情况。
与会人员各自发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意见,最后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报告,与会人员签字。
(九)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十)评估验收不合格的重大隠患,由评估责任人向治理责任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整改单,限期整改。
治理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后,再重新申请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