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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科院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公示

江苏省教科院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公示

王仁雷 盛永祥
倪娟 孙孔懿
陆岳新
梁德友
宗晓华 侍旭 孔捷
张晓琴、周吉林 周建芳 柏檀 王佩 张舒予 何善亮 何侃 龙琪
吴立保 李峻
董勤、沈梅红 吴勉华、黄桂成 许映建 李巧玲 樊健、蒋莉莉 母小勇 杨现勇 杨玉琴 翟楠
温晓慧 丁三青
邱丽华

三、普教重点资助
序号 1 立项编号 单位全称 B-a/2011/02/001 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课题名称 区域性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的效能优化研究——以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为例 主持人 朱广清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常州市新北区教研室 丹阳市第五中学 高邮市第一小学 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海门市实验小学 淮安市清浦区教研室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江苏省海门师范附属小学 江苏省海门中学 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江苏省怀仁中学 江苏省军区机关幼儿园 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 江苏省南通中学 江苏省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江苏省天一中学 江苏省无锡连元街小学 江苏省盱眙中学 江苏省扬州中学 江苏省扬州中学 江阴市要塞中学 江阴市云亭实验小学 溧阳市教育局教研室 溧阳市外国语学校 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 南湖一小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 南京市长江路小学
二、高教重点资助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全称 B-a/2011/01/001 常熟理工学院 B-a/2011/01/002 常州大学 B-a/2011/01/003 常州工学院 B-a/2011/01/004 常州工学院 B-a/2011/01/005 常州工学院 B-a/2011/01/006 东南大学高教所 B-a/2011/01/007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B-a/2011/01/008 B-a/2011/01/009 B-a/2011/01/010 B-a/2011/01/011 B-a/2011/01/012 淮阴工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应用型本科高校内部组织机构改革研究 兼顾公益性与市场化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 0—3岁婴幼儿社区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苏南地区新课程改革的复杂性研究 江苏省地方高校办学特色定位与差异化发展研究 高校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探究式教学模式研究 江苏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研究 江苏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结构优化研究 江苏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区域差异研究 基础教育课程制度变迁研究 高校学科带头人成长规律及其培养研究 基于学生个体差异视角的高等教育个性化培养模式研究 主持人

苏电教[2004]39号

苏电教[2004]39号

苏电教[2004]39号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各市电教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精神,激发中小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与实践能力,检验广大中小学教师在课程改革过程中信息技术掌握和运用的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发明协会在成功举办两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的基础上将于2005年初举办第三届活动。

此项活动得到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的支持,具体承办单位为教育部《网络科技时代》杂志社。

为了给我省广大中小学师生提供展示信息技术应用与创新成果的平台,经研究决定,我省组团参加第三届活动,请各市电教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积极组织,鼓励广大中小学师生参与,确保我省在第三届竞赛活动中取得佳绩。

有关活动的文件(教关委[2004]9号)及参赛的具体要求请到网上查询(网址:)。

因距全国决赛的时间较近,教关委[2004]9号文附件二所提及的省级初赛内容:“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一项,我省暂时采取的办法是,由各市对参赛选手进行考查,方法自定。

省内初赛定于2005年一月上旬进行,一月中旬报名参加全国比赛。

请各市于12月底前将推荐的作品送达我馆研究部邹小丽老师处。

所有参赛作品请按教关委[2004]9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报送。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江苏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教关委[2004] 9 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明协会:“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以《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的精神,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做起”的指示,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发明协会经研究决定,联合主办第三届活动。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11]24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11]24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11〕24号)各本科高等院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17号)精神,在学校择优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共遴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81个,现予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建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加快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

请各校高度重视,按照评议组专家评议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建设方案,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效。

书面整改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省教育厅将根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分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或奖励。

附件1.2011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遴选结果序号学校名称示范中心名称示范中心类型1 南京大学软件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 南京大学基础医学综合技能培训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3 东南大学物联网技术工程训练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 东南大学临床技能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联网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7 南京理工大学纳米材料与技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8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IT人才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9 河海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10 河海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11 南京农业大学机械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12 南京农业大学外语教学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13 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先声药业”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4 南京邮电大学软件与服务外包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5 南京邮电大学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16 南京林业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7 南京林业大学木材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1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数字测绘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9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多维语言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0 南京工业大学现代建筑技术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1 南京工业大学现代管理工程实验与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2 南京师范大学电气工程实训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3 南京师范大学教师职业技能综合实训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4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管理创新创业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5 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6 南京医科大学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7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28 南京审计学院财税行为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9 南京审计学院ERP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30 南京艺术学院现代雕塑综合材料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1 南京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2 南京工程学院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33 南京晓庄学院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4 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5 江苏警官学院刑事侦查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6 江苏警官学院警务实战综合教学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37 金陵科技学院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8 金陵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9 三江学院影视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0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野生动植物物证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1 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2 江南大学经济管理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3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实验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4 中国矿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5 徐州师范大学规划与设计学科群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6 徐州师范大学科学计算与信息技术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7 徐州医学院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8 徐州医学院医学影像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49 徐州工程学院经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0 徐州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1 江苏大学一汽锡柴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2 江苏大学医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53 江苏科技大学江苏省船舶数字化设计制造技术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4 扬州大学食品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5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56 南通大学数字媒体实验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57 南通大学生物技术实验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58 苏州大学纳米材料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9 苏州大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60 苏州科技学院建筑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1 苏州科技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62 常熟理工学院经管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3 常熟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64 盐城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5 盐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综合实训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66 盐城工学院电气与新能源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67 盐城工学院新材料与江苏沿海工程建设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68 淮阴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9 淮阴师范学院生物农业与环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70 淮阴工学院土木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1 淮阴工学院江苏省盐化工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2 淮海工学院电子技术与EDA实验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3 淮海工学院海洋工程技术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7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5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6 常州大学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77 常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78 常州工学院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9 常州工学院数字艺术综合训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80 宿迁学院现代制造技术综合训练示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81 江苏教育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附件2.评议组专家评议反馈意见(分校下发)(略)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结束——。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成果结题申请、鉴定书【模板】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成果结题申请、鉴定书【模板】
鉴定组 组长(签字) 年月 日
5
注:本页材料编排格式不得更改或跨页
六、鉴定组成员名单及签名(通讯鉴定无需专家及职务、职称
签名
七、组织鉴定单位意见
通过审核课题组提交的研究资料和相关成果,并综合专家组意见,我
处(室)通过讨论一致形成以下意见:
1、建议准予结题
2、建议暂缓结题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填表时间:



电话
1
编号 手机
工作单位 申请鉴定时
间 鉴定日期
课题完成时间 鉴定方式
2
一、课题组主要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工作
二、拟提交鉴定的成果名称及成果内容的简要介绍(相关成果需 附原件)
1
2
三、对成果的自我评价及成果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概述(含社会 效益)
3、建议不予结题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八、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审核意见
1、准予结题
2、暂缓结题
3、不予结题
所长签字:
公章:
年月日
6
7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 成果结题申请、鉴定书
本文本框及其中的内容阅后请删除
注:本《申请、鉴定书》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所发表论文、教学软件等) 需准备 1 式 2 份,另请单独再附填写好的本《申请、鉴定书》的最后 1 页 1 份 (此件必须为原件)。若审核通过,我所将在此页签字盖章后随同结题证书寄回 课题主持人。其他报送材料我所全部留存,课题组如需留档,请在上述材料寄(送) 出前事先复印留存。
四、科研处(高校)或县(市、区)教科室(中小学)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苏教高[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教高〔2011〕12号)各高等学校:为加快我省高校教学信息化发展,推动高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全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工作会议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我省高校教学信息化发展,推动高校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教学信息化建设战略目标与总体要求1.强化对教学信息化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要求“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教学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使命,教学信息化建设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点。

高校教学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及现代教育教学的思想、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使教学的所有环节信息化,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教学现代化的过程。

它包含教学基础平台、教学资源、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等信息化。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教学内涵,创新教学模式,促进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扩大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加快高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对贯彻实施“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全面深入把握作业的育人功能

全面深入把握作业的育人功能

全面深入把握作业的育人功能作者:文俊来源:《江苏教育·中学教学版》2022年第10期【摘要】作业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这些功能不仅体现在作业本身的内容、形式、数量和难度等方面,也蕴含在作业批改、评价和反馈等环节中。

为此,教师要强化作业育人的意识,精心设计作业,精准评价作业,精细反馈作业,在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高技能的同时,培养他们的学习习惯、思维品质、实践能力、探究精神、合作意识、人文情怀等综合素养。

【关键词】作业育人;作业设计;作业评价;立德树人【中图分类号】G6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22)75-0022-04【作者简介】文俊,南京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南京,210044)校长,正高级教师,江苏省英语特级教师。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管理育人、实践育人等育人方式逐渐被探究和提炼出来,为广大教师所接受和熟知,很少有人将“作业”和“育人”关联起来。

关于作业的功能,普遍的认知是,“作业是教师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科学合理布置作业,能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检验教师教学效果”[1]。

换言之,作业主要是为育“分”而设置的。

直到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才首提“把握作业育人功能”,并明确了“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的育人导向,为广大教师打开了研究、设计、布置、评价和反馈作业的新视野。

但即便如此,大家对作业育人功能的关注和研究依然不够。

在中国知网上以“作业育人”为主题进行检索,相关文章仅有百篇左右,且总体上依然局限在认知范畴,对作业育人功能的深度和宽度论述不够,因而认识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随着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课程的育人导向得到进一步强化,“党的教育方针具体化细化为本课程应着力培养的核心素养,体现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培养要求”。

例如,《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22年版)》在其理念部分明确提出,“坚持学思结合,引导学生在学习理解类活动中获取、梳理语言和文化知识,建立知识间的关联;坚持学用结合,引导学生在应用实践类活动中内化所学语言和文化知识,加深理解并初步应用;坚持学创结合,引导学生在迁移创新类活动中联系个人实际,运用所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形成正确的态度和价值判断”[2]。

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引言现代教育技术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技术手段,为教育教学提供支持的技术体系。

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已经成为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本文将从现代教育技术的定义、发展历程、分类、研究、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代教育技术的定义现代教育技术指的是现代科学技术是以计算机、通信与网络技术为主体的,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各种工具和平台支持。

现代教育技术重在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现代化的教育信息化平台,与传统教育相比,更多地注重和强调如何发挥现代科技的应用优势,以增强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效率与质量。

二、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历程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

在那个时期,美国提出利用线上计算机技术提供教育服务,并在1965年颁布《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进一步推动了计算机技术与教育的融合。

70年代,一些前沿教育研究机构开始研究计算机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开发了一些原始的计算机教育软件,这标志着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进入了实践阶段。

80年代起,欧美诸多教育机构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的结合,推动了教育科学技术的跨学科研究,相继推出了一批教育信息技术研究项目。

三、现代教育技术的分类1.远程教育技术远程教育是以现代教育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一种教育方式,主要是通过网络等远程手段进行教学。

利用网络技术,教师和学生在不同的地点,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实现异地、同步、有互动、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智慧教育技术智慧教育是由现代计算机技术等信息技术为依托,与传统教育相结合,推出的高效、便捷、综合性高的教育模式。

智慧教育借助于互联网等先进的信息技术,集合学生、教师、家长和各种资源,实现准实时而真正的信息化管理。

3.虚拟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最新科技应用到教育领域中的一项教育技术。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苏政办发〔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为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全省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十四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出台《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倡导适合的教育,开启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新征程。

持续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如期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江苏学生拥有更多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

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2.4%,均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世界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基础教育资源短缺明显缓解,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00所左右,完成1122所城镇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得到优化提升;普通高中学位明显增加,全省超过9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三星级以上优质高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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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技所[2004] 07号关于发布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规范课题研究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2004年3月12日附件: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科学研究和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

第二章选题第三条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每年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每年的11月份发布申报指南,次年的3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6月份左右完成评审工作。

第四条 课题规划由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并依据国家科研规划,每年进行编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进行申报。

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制定,须首先向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研究课题,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汇总整理,报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三章申报第五条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自筹经费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三类。

重点课题(包括自筹经费重点课题)是指为研究重大问题及学术前沿的课题;立项课题为围绕主攻方向和学科发展立项的具有某一方面价值的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将获得一定数额的研究经费的资助,重点课题、自筹经费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原则上分别再由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配套不低于5000、4000和3000元的研究经费。

如果所在单位有其他相关课题研究经费配套办法,并且配套经费高于本规定的,按所在单位规定执行。

配套经费不能到位的单位,将被取消参加下一年度课题申报的资格。

第六条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申报,从年度课题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受理期限以当年申报通知发布时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七条 申报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1. 选题须符合当年发布的课题指南的要求。

2. 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3. 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需由两名相关专家署名推荐。

4. 实行一人申报一项的原则,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前两位成员不能同时申报二项以上(含二项)的课题。

5. 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收到录用通知)方可结题。

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的,不得申请。

第八条 申请人可由所在单位向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索取《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评审书》及其它有关材料(也可从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信息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上下载),并根据《课题指南》和《课题申报评审书》的要求设计课题,认真填写申请书。

申请人申报课题时,须按要求交纳一定的课题评审补偿费和微机录入费。

第九条课题承担单位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对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等作出明确承诺。

课题承担单位须在申报期限内,将本单位审查合格并按要求进行初评的申请书统一送交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第十条在当年的课题评审工作结束后,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将对课题申报组织工作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四章评审和立项第十一条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

第十二条课题评审贯彻民主、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十三条课题评审程序:1. 资格审查。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按本办法第七条各项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评。

2. 初评。

初评采用通讯评审。

初评专家主要由同行专家组成。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将申报材料分送若干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根据统一制定的评估指标写出评审意见并评分。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根据评审意见和分值,择优选出拟立项数1.2倍的申请书,提供专家终评。

3. 终评。

终评采用会议评审。

评审组成员应对进入会议评审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读和全面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立项限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的课题。

拟立项的课题需获评审组参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宁缺勿滥。

对拟立项课题,由评审组签署推荐意见,评审组组长签名,并报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4. 复核审批。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对拟立项课题及资助金额行使最终审批权。

第十四条课题评审标准:1. 选题对现代教育技术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可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论证,或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有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2. 课题承担者对本课题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把握准确,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科学,观点明确且论证充分,具有创造性;3.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成果,经费预算合理;4. 课题研究预期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成果有出版、使用、推广的可能。

第十五条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 保密制度。

初评阶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透露或查询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课题立项正式公布之前,评审专家不能擅自透露拟立项课题名单。

2. 回避制度。

申请本年度课题的学科组专家,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学科组专家,均不得参加本年度课题评审。

3. 不得索取和收受礼金或礼品。

违反以上纪律者,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警告、停止参加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通报批评、取消作为专家组成员资格等处理。

第十六条获得立项的课题,由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发出《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通知课题负责人及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和本办法的其他条款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工作。

若有异议者请于通知书到达之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起15日内将意见书面反映至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否则即视为同意。

第五章课题的中期管理第十七条为保证课题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和各级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搞好课题的中期管理。

课题负责人要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搞好课题的自我管理,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纳入本单位的科研工作计划,加强课题的跟踪管理,重点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课题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各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通报。

第十八条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课题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会同各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高等学校为科研处或高教所,中小学为当地县(市、区)教科室,下同)负责重点课题的中期检查,根据课题完成的期限下发《课题中期检查表》。

课题负责人须认真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经课题承担单位审核后,连同中期研究成果报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在此基础上,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还将随机抽取若干重点课题进行实地检查。

自筹经费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由各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于规定日期前报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不按规定报送《课题中期检查表》或检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直至撤销课题。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审批:1. 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指前三位参加者和首席专家);2. 改变课题名称;3. 改变最终成果形式;4.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5. 变更课题承担单位;6. 延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7. 课题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8. 中止课题研究;9. 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其中第1项变更须附有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对新更换成员的“委托书”,以及新参加者的“承诺书”;第5项变更须有新更换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的签章;第6项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应对申请及时作出批复。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报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备案:1. 变更或增补课题组一般成员;2. 延期不超过三个月;3. 其它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将撤销该课题并追回已发放的研究经费:1. 研究成果有公认的严重学术问题;2. 研究成果未通过第一次鉴定,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第二次鉴定;3. 剽窃他人研究成果;4. 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5. 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6.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半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7.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主要研究成员(指前三名参加者)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

第二十二条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每年将各课题承担单位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对课题完成率低于60%的单位或部门,在次年的申报中实行限额申报和限额立项。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三条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方便科研工作的进行。

课题经费(包括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下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与完成课题无直接关系的开支。

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计划自主支配课题经费。

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 资料费:指开展课题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档案查阅、录音、录像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2. 国内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有关单位财务制度执行。

3. 小型会议费:指围绕课题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

4. 计算机使用费:指计算机上机费、录入费、软件设计费以及用于课题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

5. 劳务费:指为开展课题研究用于咨询、研究人员的工作补贴、辅助科研人员劳务补贴等的费用。

6. 印刷文具费:指课题研究成果的打印费、誊写费等。

7. 管理费:指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

管理费提取额度应控制在课题资助总经费的5%以内,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

8. 成果出版费:只能用于论文、论著的版面费及出版补助,不得用于缴纳各类论文评比等其他相关费用。

9. 成果鉴定费(包括鉴定专家劳务费、鉴定材料邮寄费、鉴定会会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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