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制度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4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的聘任事项,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聘任制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岗位要求,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对教职工进行聘任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能力、业绩和道德素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考察。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聘任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聘任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聘任程序第六条教职工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和聘任决策等环节。
第七条提出申请是指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主动向学校提出聘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资格审查是指学校对教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核实其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面试评估是指学校组织专家、领导和同行对教职工进行面试、试讲、答辩等环节,全面评估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评估的结果,学校聘任机构进行评议和决策,确定是否聘任该教职工,并确定聘任级别和薪酬待遇。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所有的聘任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程序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聘任标准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聘任标准,明确各类岗位的要求和教职工的聘任条件。
第十三条聘任标准主要包括学历、学术成果、教学和科研能力、专业技能、工作经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四条学历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确定,可以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学历层次。
第十五条学术成果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确定,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等方面的成果。
第十六条教学和科研能力要求主要包括教学评价、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七条专业技能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确定,包括计算机应用、实验技术、艺术表演等方面的技能。
第十八条工作经验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教学经验、科研经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聘任管理,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职工聘任制度,提高教职工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的聘任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校所有环节和部门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聘任教职工原则上以公开招聘为主,同时兼顾内部聘任和特殊岗位聘任的需要。
第五条聘任教职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学校的需要和管理要求。
第六条教职工聘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和能上能下的制度。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聘任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便于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教职工聘任的程序第八条教职工聘任的程序包括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测试、考察、聘任决定及公示等环节。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公告,明确岗位要求和条件。
第十条确定拟聘人员时,应当采用面试和考核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岗位特点和聘任条件,客观评价拟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对于特殊岗位的聘任,学校可以组织考察活动,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经过面试、考核测试和考察后,学校应当根据拟聘人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评分和排序,确定最终聘任决定。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将聘任决定书面通知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拟聘人员接受聘任决定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拟聘人员如不接受聘任决定,学校将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聘任的教职工进行登记和档案管理,确保聘任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三章教职工聘任的条件和要求第十七条教职工聘任的条件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素质。
(四)具有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六)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要求。
教师岗位工作聘任制度范文

教师岗位工作聘任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制度,规范教师岗位聘任工作,保障学校和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与人员聘用相结合,实行职务与职级相分离。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我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办学规模,合理设置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岗位。
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等级。
初级岗位包括助教、实习研究员等;中级岗位包括讲师、助理研究员等;高级岗位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员等;正高级岗位包括教授、研究员等。
第六条行政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管理岗位包括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工勤岗位包括行政助理、实验员等。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七条教师聘任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第八条基本条件是指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岗位条件是指教师在聘任岗位应当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包括:(一)初级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二)中级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三)高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四)正高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第四章聘任程序第十条教师岗位聘任程序包括:岗位公布、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评价、学校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等。
第十一条岗位公布:学校在每年年初公布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和聘任条件。
第十二条个人申请: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全国教师聘任制度官方文件

全国教师聘任制度官方文件摘要:一、教师聘任制的背景和意义二、教师聘任制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法三、教师聘任制的好处和可能的问题四、我国教师聘任制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正文:全国教师聘任制度官方文件教师聘任制,作为一种新型用人制度,是我国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日益加大,教师聘任制成为了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教师聘任制的背景和意义教师聘任制是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根据教育教学需求,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任用、管理教师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教师聘任制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法教师聘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方法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等。
三、教师聘任制的好处和可能的问题教师聘任制的好处在于:1.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教师职业地位。
3.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责任心,促使教师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然而,教师聘任制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如聘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关系裙带等问题。
这就需要加强对聘任过程的监管,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四、我国教师聘任制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近年来,我国教师聘任制在各地逐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教师队伍的结构矛盾、地区发展不平衡等。
未来,我国将进一步深化教师聘任制改革,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现代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总的来说,教师聘任制是一种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机制,教师聘任制既能够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
然而,教师聘任制的实施也需要注意解决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如权力寻租、关系裙带等。
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制度范本

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教师岗位的设置、聘任、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教学为基、科研为支撑的原则,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教师。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学院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设置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岗位、科研为主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教学为主岗位主要包括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教研组长等,负责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科研为主岗位主要包括研究员、实验室主任等,负责科研、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学科研并重岗位主要包括教授、副教授等,负责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图书馆员、实验员、辅导员等,负责图书管理、实验教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九条教师岗位聘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学院公布教师岗位空缺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
第十一条应聘教师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应聘教师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岗位考核第十五条学院对聘任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业绩,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等方面表现。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对聘任教师进行奖惩,包括奖励、晋升、职称评定等。
第五章岗位晋升第十九条学院建立教师岗位晋升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条教师岗位晋升按照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是指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教职工进行聘任的一种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学校会根据教师的专业、学历、教学经验等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评定,确定教师的职称、薪酬和职责等。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职称评定:学校会根据教师的学历、科研成果、教学水平等方面的条件,通过职称评定的程序来确定老师的职称。
常见的职称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等。
2. 聘期管理:学校会对教师的聘期进行管理,一般分为长期聘期和短期聘期。
长期聘期一般为永久聘期,而短期聘期则会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续聘。
聘期管理可以帮助学校有效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以便合理分配资源和管理教师队伍。
3. 薪酬待遇:学校会根据教师的职称和岗位等级,确定教师的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确定。
4. 岗位责任:学校会根据教师的职称和专业特长,分配相应的岗位责任。
教师可能被安排承担教学、科研、教研或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参与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等。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学校优化教师队伍,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也可以帮助学校规范管理和合理分配资源。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二)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专业素养等综合因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为依据,对教职工进行选拔、聘任和管理的制度。
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聘任条件:规定教职工需要具备的学历、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条件。
2. 聘任程序:规定教职工的选拔、聘任和任免程序,包括聘任的公开招聘和内部推荐等方式。
3. 聘任评估:规定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评估、考核和发展规划,以确定聘任的周期和级别。
4. 聘任职级:根据教职工的能力、贡献和职位要求,设立不同的职级,确定教职工的级别和待遇。
5. 聘任奖惩:规定对教职工的聘任实施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于不合格或失职的教职工实施惩罚。
学校职称聘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范围1. 全校在编教师。
2. 经学校批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三、聘任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原则。
3. 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原则。
四、聘任条件1.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 持有与拟聘岗位相对应的职称。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4.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5. 符合学校岗位设置要求。
五、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职称评聘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职称聘任计划。
2. 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职称聘任。
3. 学校成立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4. 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教师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人选。
5. 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议。
6.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聘任结果,并予以公示。
7. 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师,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期限1. 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2. 聘任期满后,根据教师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学校需要,重新进行聘任。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职称聘任监督小组,负责对职称聘任工作进行监督。
2. 教师对职称聘任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3. 学校对违反职称聘任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学校教师聘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4. 坚持合同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聘任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编教师;2. 特殊岗位、紧缺岗位和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聘任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4.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教师招聘的相关规定。
五、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3. 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4.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5.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1. 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 聘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学校应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并为教师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4. 教师在合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七、考核与评价1. 学校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八、解聘与辞聘1.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2)年度考核不合格,经培训后仍不合格;(3)严重失职,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其他依法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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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第九中学各科室,岗位教师聘任制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二、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学年组的意见。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书。
三、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的代课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
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教务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莎车县第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