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加工厂进场前规章制度

加工厂进场前规章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保障加工厂正常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保证生产秩序正常。
2. 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三、管理机构1. 育碧加工厂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工厂的管理和决策。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生产组织和质量管理。
3. 安全部门:负责生产安全管理。
4. 财务部门:负责加工厂财务管理。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工厂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
四、员工行为规范1. 准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2. 服从领导管理,保持工作秩序。
3. 不得擅自私用加工厂设备。
4. 禁止酗酒吸烟,在工作时间内严禁吸烟。
5. 禁止在加工厂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 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或工作时间。
五、生产安全规定1. 使用机械设备需经过专业培训方可操作。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以任何原因破坏防护设备。
3. 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4. 熟悉工作环境,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奔跑、打闹。
5.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要时需佩戴安全帽。
六、环境保护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做到文明生产、绿色生产。
2. 不得私排废水废气,定期对排放进行检测。
3. 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能源消耗。
4. 保持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的清洁卫生。
七、奖惩制度1. 对于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表扬、奖励。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有过失的员工,给予批评、处罚。
3. 多次违规者,将做出相应的处分,甚至开除。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加工厂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3. 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是加工厂进场前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希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入厂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入厂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入厂管理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企业范围内从事工作或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包括职工、临时工、租赁工、访客等。
第三条所有进入企业范围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企业入厂管理指引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岗位、高风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不听劝阻、不遵守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工作安全和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企业纪律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准入与预警第五条进入企业范围从事工作或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
未通过安全确认的人员,严禁进入企业内部。
第六条凡是进入企业范围的人员,必须接受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入场培训,并签署认可安全制度的承诺书。
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工作区域。
第七条企业应对涉及特殊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特殊作业人员在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相关作业。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入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进入企业范围从事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发现并处理人员患有传染病等疾病的情况。
第九条企业必须建立预警机制,对入厂人员的突发行为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分工。
各部门和岗位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进入企业范围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得在作业场所吸烟、聚众闲谈、擅自开展非工作交流等行为。
厂里人员进出规章制度

厂里人员进出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厂内人员进出,确保生产安全和秩序,我厂特制定了以下进出厂规章制度:一、进厂手续1.所有员工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方可进入厂区,并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接受保安检查。
2.非员工访客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厂区,需在接待人员陪同下进行访问。
3.外来服务商或送货人员须提前在保安处登记,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4.进厂车辆需在门口停车场进行停车,车主需在保安处登记车辆信息,领取停车证。
二、出厂手续1.员工出厂须通过出厂登记通道,接受安全检查,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2.出厂车辆需在门口停车场出示停车证后方可驶出厂区。
3.员工若需加班或外出办公事宜,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批准,方可出厂。
4.外来服务商或送货人员需在保安处进行登记,领取临时出厂证件,经过安全检查后才可驶出厂区。
三、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员工需听从保安指挥,按照规定的安全通道撤离厂区。
2.如果出现员工失踪或发生生产意外事故,保安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进出厂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或有嫌疑的人员,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或要求其离开厂区。
四、携带物品管理1.员工进入厂区需接受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如行李、包包等需经过保安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厂。
2.员工携带工作物品出厂需经过保安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出厂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遵守规章制度1.员工进出厂需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听从保安指挥,服从安全检查。
2.禁止私自跨越围栏或在无人区进出厂区,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
3.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理。
以上就是我厂员工进出厂规章制度,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自觉遵守,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产秩序,共同努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模版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及范围1. 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工厂人员进出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工厂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工厂的人员,包括职工、访客等。
二、进出规定1. 所有人员在进入工厂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或访客证。
2. 所有人员进出工厂必须通过指定的门禁通道,并在通道上刷卡进行记录。
3. 公司领导、外来访客等特殊人员的进出需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4. 禁止擅自将工作证、访客证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 工厂内设有临时停车场,所有车辆进入工厂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6. 进入工厂的人员必须穿戴适合的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如头盔、安全鞋等。
7. 销售人员、外来访客等非工厂员工在工厂内活动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并不得进入生产车间或其他限制区域。
三、安全防范1. 所有进出工厂的人员必须遵守工厂的安全规定,如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尖锐物品等。
2. 进入工厂的人员应及时关注安全提示和紧急情况,如发现火灾、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3. 工厂内设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进出工厂的人员活动进行监控,任何损坏或干扰监控设备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4. 工厂内设置安全门、防盗门等设备,严禁协助他人或利用非法手段进出工厂。
四、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进出工厂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2. 对于故意破坏工厂进出管理设备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工厂人员。
2. 工厂领导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通报。
3. 进出工厂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以上是关于工厂人员进出管理的规定模板,旨在引导工厂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定,确保工厂的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
工厂货物出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货物出厂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工厂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出厂货物,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装物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出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二章货物出厂流程第四条货物出厂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生产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完成生产任务;2. 质检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合格;3. 生产部门填写出厂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4. 质检部门审核出厂货物清单,确认货物质量合格;5. 物流部门安排货物运输,确保按时送达;6. 出厂货物清单、货物及运输单据由生产部门、质检部门、物流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货物出厂前,生产部门应确保以下事项:1. 货物生产过程符合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2. 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3. 货物存储环境符合要求,避免受潮、受污染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六条质量管理是货物出厂管理的关键环节,具体要求如下:1. 质检部门负责对出厂货物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2. 货物质量检验合格标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3. 货物质量检验不合格时,质检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进行整改,并重新检验;4. 货物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七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进行维护和改进,确保生产过程稳定,提高产品质量。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八条运输管理应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具体要求如下:1. 物流部门根据订单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2. 运输过程中,确保货物包装完好,防止损坏;3. 运输单据应准确填写,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等信息;4. 运输过程中,如遇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质检部门和客户,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九条出厂货物管理应注重客户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 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信息、订单信息、货物质量反馈等;2. 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3. 对客户投诉进行认真处理,及时解决问题;4. 定期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工厂物品出厂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物品出厂管理,确保出厂物品的质量、安全、环保,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出厂物品的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工具等。
第三条出厂物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确保出厂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安全为本,保障出厂物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3. 环保优先,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减少污染;4. 效率至上,提高出厂物品的流通效率。
第二章出厂物品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出厂物品的申请:1. 申请人应填写《出厂物品申请单》,详细列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出厂原因等;2.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出厂物品申请单》,确保申请合理、合规;3. 需要经过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条出厂物品的审批:1. 各部门负责人对《出厂物品申请单》进行审批,签署意见;2. 出厂物品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规定执行;3. 审批通过的《出厂物品申请单》交由仓库管理人员办理出厂手续。
第三章出厂物品的验收与出厂第六条出厂物品的验收:1. 仓库管理人员按照《出厂物品申请单》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2. 验收合格后,在《出厂物品申请单》上签署验收意见;3. 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通知申请人,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七条出厂物品的出厂:1. 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出厂物品申请单》开具《出厂物品出库单》;2. 申请人凭《出厂物品出库单》办理出厂手续;3. 守卫人员核对《出厂物品出库单》与实际出厂物品,确认无误后放行。
第四章出厂物品的记录与归档第八条出厂物品的记录:1. 仓库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出厂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出厂时间、用途等信息;2. 记录应准确、完整,保存期限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出厂物品的归档:1. 仓库管理人员将《出厂物品申请单》、《出厂物品出库单》等相关资料归档;2. 归档资料应分类整理,便于查阅。
第五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分:1. 未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的;2. 出厂物品验收不合格,未及时处理的;3. 出厂物品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4. 擅自更改出厂物品的规格、数量、用途的;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厂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厂的生产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人员考勤》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
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
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
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
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
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
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
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
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
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工厂设备出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设备出厂管理,确保设备质量,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出厂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辅助设备等。
第三条设备出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保证设备质量;(2)科学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3)预防为主,降低设备故障率;(4)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设备出厂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设备出厂前,相关部门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设备验收1. 设备生产部门应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要求,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符合设计要求;2. 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设备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二)设备调试1. 设备生产部门应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对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 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三)设备清洁1. 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彻底清洁,确保设备表面无污渍、锈蚀等;2. 清洁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工具,避免损坏设备。
(四)设备包装1. 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2. 包装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防止水分、灰尘等进入设备内部。
第三章设备出厂流程第五条设备出厂流程如下:(一)设备生产部门填写设备出厂申请表,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设备生产部门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设备出厂准备工作;(三)设备出厂前,相关部门应按照第二章规定,完成设备验收、调试、清洁、包装等工作;(四)设备出厂申请表经审核、审批后,由设备生产部门负责设备出厂手续的办理;(五)设备出厂手续办理完毕后,设备生产部门应将设备交付给运输部门,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四章设备出厂后的管理第六条设备出厂后,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一)设备交付使用1. 设备到达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 设备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与设备生产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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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篇一:进出厂管理规定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填写来客出入证方可进入。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10元/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门卫通过电话联系受访部门,经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办理,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
(2)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由受访人在“来客来访出入证”受访人一栏签字,门卫验收后放行。
(3)遇团队来访、相关政府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接待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做好接待工作。
特殊情况不受本规定约束,门卫及时做好接待记录。
(4)外来人员所找受访人门卫电话联系不上的,外来人员可押其有效证件进入。
3、业务单位人员出入(1)与公司有定期、频繁业务往来的人员,如:供应商、酒糟清运单位、垃圾清运单位、施工单位等,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公司统一办理的。
(2)由业务联系部门通过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
出入证应显示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的有效时间。
四、车辆出入1、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过门岗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公司后按规定停放到专用车库。
巡查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暂扣,按公司规定处理后方可放行。
车辆随意停放的,处罚10元/次。
2、公司公务车辆统一办理,凭证出入。
车辆出入证统一放置着车前窗左下角。
公司规划专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3、公车外出时车辆使用人应向门卫出示派车单(领导专用车辆除外),派车单由门卫存放,车辆回公司后由驾驶人到门卫处填写回公司时间并签字。
4、来访车辆在来客来访登记时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在规定区域停放。
5、与公司有定期业务往来车辆凭出入、停放,管理办法同、、条。
6、非公司内部车辆夜间不得在公司院内停放。
五、物资出入(1)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领取,物资外出时该证随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检验。
附有存根,门卫检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内部车辆进行物资调拨的,须有派车单作为出门证明,和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整理存档。
(3)如有设备外出维修或其它小件物品出厂时,须凭主管副总签字的放行条门卫方可放行。
(4)涉及物资调拨的出入凭证由门卫验收、核查。
六、其它附、、物资调拨出入证存根出入证来客来访出入证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篇二:工厂进出园区管理规定工业园进出园区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对进出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树立公司形象,特作如下规定:一、人员的进出:1、工厂所有员工从侧门人行通道进出工业园区必须佩带厂牌,以便门卫识别身份,给予放行。
2、因业务来往,外来人员须进出公司的,如供应商、媒体记者、软件公司等,由保安员电话通知被访者确认身份,同时保安员需告知媒体记者严禁在工厂内部拍照,方可进入。
3、对于没有预先通知及联络的客户作为外来访客,必须凭有效证件一律填写,门卫则必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登记,保证外来人员进出公司时间的准确性。
4、对清洁承包商、废品收购等各类相对固定的人员,请各厂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及相片二张,由行政部统一派发出入证。
5、招聘新员工时,由厂方相关人员到厂门外确认其应聘者身份后,排队带入园区。
6、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要佩戴来访证,外来人员出厂时,应交回公司发放的临时来访证,门卫应检查其携带的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对于任何外来人员,门卫都应履行上述要求,监控到位。
不得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私自放行,否则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7、深圳总部出差人员一律在大门口下车,凭工作证进入工业园。
二、车辆的进出:1、进入园区的所有货车(含人货车、的士头及所有速递公司车辆),由保安员与采购部相关人员电话联系,确认送货的去向后,派发相应的出入卡,从大门货车通道进出园区。
2、外来访客车辆(小客车),请在大门口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领取相应厂方的访客证,门卫给予放行,出门收回访客证,登记出园时间。
3、骑自行车、电动车员工从侧门单车通道进出园区,并自觉下车接受检查,所有车辆一律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单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3号楼东面的指定区域,小汽车一律停放在3号楼西面的指定区域)。
如有不按要求停放者,罚款50元/次。
4、乘坐工厂车辆上班的员工,统一在大门外下车,由侧门人行道进入园区(说明:遇台风,暴雨时可乘车进入,门卫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三、工程临时施工人的管理:1、由施工单位提前两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工期达两日以上的需要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2、办理“临时出入证”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相片两张。
3、不超过一天的零星工程维修人员,可由厂方电话通知行政部,凭有效证件在大门登记后方可进入。
4、工程施工“临时出入证”申请表到行政部领取。
四、如果出现紧急和异常情况时,当班门卫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进行处理。
本规定从2011年7月9日起开始执行。
行政部2011年7月8日篇三: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
3.权责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通行。
4.流程人员进出管理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
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至,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交至保安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中。
物品进出管理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具的,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将信息登记至中。
5.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6.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携带违禁物品者;边吃东西边走者;不正确佩戴厂牌者;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已离职者。
7.违纪处理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相关表单:9.附则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本规定自2014年6月5号起执行。
附件一:物品放行条审批权限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