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分类归纳
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

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剧,运输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运输业面临的征税问题。
本文将围绕增值税的运输业征税问题展开讨论,探讨其涉及的各个方面。
一、增值税的基本介绍增值税是一种按比例缴纳的间接税,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环节中逐级征税。
它以货物和劳务价值的增加额为征税依据,以纳税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销售额扣除纳税人购进商品和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计算应征税额。
二、运输业的特点和分类运输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服务业的代表,提供运输服务;二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力成本高;三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对经济稳定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运输的不同方式,运输业可以分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运输等。
每种运输方式都存在着增值税征税的不同问题和政策。
三、运输过程中的增值税征税问题1. 增值税的纳税主体运输业中涉及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有运输企业、中转企业和代理公司等。
不同的企业类型需要根据其经营模式和税务政策来确定征税方式和依据。
2. 运输服务的征税方式在运输服务中,增值税的征税方式主要分为一般应税劳务和运输劳务的征税方式。
对于一般应税劳务,根据销售额计算征税,而对于运输劳务,则按照运输企业提供的计费方式来确定征税依据。
3. 运输过程中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1%。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农产品运输或公路运输服务收费,税率可根据税务政策给予优惠。
4. 运输过程中的增值税抵扣运输业在运输过程中,与其他行业相比,增值税抵扣的范围相对较窄。
一般来说,只有与运输相关的增值税才能进行抵扣,如燃油费、过路费、港口费等。
四、运输业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改革与展望为了促进运输业的发展和优化税收结构,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改革。
其中包括增值税率下调、电子发票推广、减免税政策等。
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运输业的日益完善,增值税征税政策还将不断调整和改革。
增值税中关于运费的会计处理问题

增值税中关于运费的会计处理问题【摘要】增值税中有关运费何时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何时要计算抵扣进项税的问题,很多人在学习及实务操作中很容易混淆,文章将分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运费;价外费用;进项税;混合销售一、引言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涉及运费的有:1.价外费用中的运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凡是价外费用,不论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规定如何进行核算,均作为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1+17%)×17%2.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3.混合销售或者兼营中的运费。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此情况运费视同价外费用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此情况运费按照交通运输业处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此情况运费视同价外费用处理)。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运费:(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销售免税货物。
5.委托加工等业务发生的运费。
本文主要针对上述1、2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在一项涉及运费经济业务中,运费的最终负担方要么是销售方要么是购买方,下面分这两种情况以实例进行分析说明,下文中涉及的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运费的增值税处理探讨

开 具 的运输发 票 .应 当 自开 票 之 日起
9 0天 内向主管 围税 局 申报抵 扣 ,超过
9 0天的不 得予 以抵 扣 增值税 一般 纳 税 人取 得 2 1 年 1 1日以后开具 的 00 月 增值税 专用 发票 、 公路 内河 货物运输业 统一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 一发票 , 在 应 开 具之 日起 1 0日内到税 务机 关办理 8
纳 税 人 取 得 所 有 需 计 算 抵 扣 增 值 税 进项 税 额 的运输 发票 , 根 据相 应
关 运 输发 票 逐 张填 写 《 增值 税 运输 发
票 抵 扣清 单 》 ,在 进 行 增值 税 纳税 申
报 时 ,除 按 现 行 规 定 申报 报 表 资 料
是 否 开 具增 值税 专 用 发票 、 通发 票 普
( 视 同 购进 , 下 同 ) 务 , 销 售 含 以 业 或 ( 视 同 销 售 , 下 同 ) 务 : 进 业 含 以 业 购 务 , 与 进 项 税 额相 关 , 则 符合 进 项 税
额 抵 扣 条 件的 。可 以抵扣 进 项 税额 ; 销 售 业 务 , 与 销 项 税 额 相 关 , 论 则 无
规 定 的纳 税 人 自用 消费 品 :本 条第
清 单 。纳 税人 除 报送 清单 纸 质 资料 外 , 需 同 时报 送 < 值 税 运 输 发 票 还 增 抵 扣 清单 》 电子 信 息 。未 单 独报 送 的 《 值税 运 输 发票 抵 扣 清单 》 纸质 资 增
料 及 电子 信 息 的 , 运输 发票 进项 税 其 额 不得 抵扣 。如果 纳税 人未 按规定 要
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处理

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处理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增值税采用国际上通用的间接计税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交纳的增值税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实行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的“购进扣税法”,因此,在当期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进项税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了纳税人应纳税额的高低。
根据会计实务的有关规定,企业资产的初始入帐成本,无论存货还是固定资产,均应考虑运输费用。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对运输费用的不同处理,影响到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高低。
现就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不同处理方式分析如下:一作为价外费用的运费的处理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时在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含运费),其实质是价外收入。
为防止以各种名目的收费减少销售额逃避纳税的现象,《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各种价外收费都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各种价外费用均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因此,对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收取的运费收入(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应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并入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同时因该运输行为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亦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予以抵扣。
应当注意的是运输企业负责运输并直接销售的货物,不能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而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简历大全/html/jianli/例1:甲公司销售货物一批给乙公司,货款1,000,000元,税款170,000元,由甲公司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车队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费11,700元,价税款及运费均已收到存入银行。
企业运输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运输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摘要】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购货环节和销售环节均有可能涉及支付或收取运费,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分别确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同时,在会计核算上也需要确定将支付的运费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或将收取的运费确认为收入,由此导致了运输费用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之间的混淆,本文主要就此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运输费用购货环节销售环节自行运输委托他人运输一、购货环节运输费用的处理生产企业在购货环节需要将其采购的原材料运输到企业内部,由此带来了运输费用的支付问题。
《增值税暂行条根据例》的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根据该规定,对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货环节发生的运输费用可作如下分解:运输费用的7%可作进项税额抵扣,剩余的93%则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例1:生产电视机的A 企业(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9日向甲工厂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款1 700。
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了运输费用1 000 元,元,并取得结算单据。
所有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其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 10 930 (10 000+1 000×93%)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70(1 700+1 000×7%)贷:银行存款 12 700可见,在企业的购货环节涉及的运输费用会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
二、销售环节运输费用的处理生产企业在销售环节也会涉及如何将货物运输到购货方,其运输方式(自行运输或委托他人运输)的不同将导致销售方对运输费用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存在差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摘要:运费是企业购销业务中经常发生的费用,运费的收支与增值税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法对不同运费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规定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问题。
正确理解并运用税法对运费增值税税务处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是正确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基础.本文就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不同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价外费用在购进或销售货物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运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不同类别的运费,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在具体运用运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时,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分不清运费是可以计算抵扣还是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容易混淆,很难正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结合多年的税法教学,本文就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运费(一)政策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这种可计算抵扣增值税的运费在购进或销售货物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购买方购进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二是销售方销售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
1。
购买方负担运费。
当销售方所销售货物供不应求,则销售方会因产品为紧俏产品不负责货物的运费,而由购买方承担.这种运费可由购买方直接支付给运输机构,也可由销售方代垫先行支付给运输机构。
不论运费如何支付,购买方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要依据运输机构开出的结算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且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为本企业。
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浅议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分类归纳
上 只有 1 1 为 超 额 累进 , / 2 全 额 累 进 , /2 1 1是 1 因此 , 量 多安 排 或 少 安 排 奖 金 的思 路 都 不 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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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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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费用涉及 增值税 进项税 额核 进 项 税 额 转 出处 理 。 一) ( 运输 费用涉及增值 税销项税 额核 二)
根 据 我 国《 值 税 暂行 条 例 》 其 实 施 增 及 根 据 我国《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其 实 施 算的基 本规定 增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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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并于 2 1年9 日实 施。 实施 新 税 法 , 0 1 月1 在
后, 资 与全 年 一 次性 奖 金 如 何组 合是 税 务 工
筹划 的新问题 。
关 于 全年 一 次 性 奖金 的税 务处 理 , 然 依 遵 循 国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调 整 个 人 取 得 全
年一 次 性 奖 金 等计 算征 收 个 人所 得税 方 法
问题 的通 知 》 国税 发 [0 5 9 ) 规 定 , : ( 2 0 ]号 。 按 先
将 雇 员 当月内取 得 的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 以 除
1 个 月, 其 商 数 确定 适 用税 率 和 速 算 扣除 2 按 数 , 算 公式 : 计 应 纳 税 额 一雇 员当 月取 得 全 年 一 次 性 奖金× 适用税 率 一 算 扣除 数 速
。
月应税 所 得 为 7 0 O l= 5 0元 ) 80/2 60(
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
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在现代社会中,运输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物流运输还是人员运输,运输费用和税收都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本文将讨论运输中的运输费用以及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
一、运输中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是指在货物或人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
1. 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与具体运输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燃料费用:燃料费用是运输过程中最主要的直接费用之一。
无论是公路运输、航空运输还是铁路运输,都需要燃料来驱动交通工具。
燃料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运输过程的成本。
(2)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是指运输企业为从事运输活动而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无论是司机、机组人员还是工地工人,他们的工资和奖金都属于直接费用。
(3)运输工具维修费用:在运输过程中,交通工具的损耗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保持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维修和维护,这些费用也属于直接费用。
2. 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与运输活动相关的但不直接与具体运输活动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费用:包括人员管理费用、物资管理费用等。
这些费用虽然与具体运输活动无关,但是确保了运输活动的有序进行,属于必要的间接费用。
(2)保险费用:为了避免意外事故给运输活动带来的损失,可以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或人员意外保险。
保险费用属于间接费用,但可以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
二、税收中的费用和相关税收规定税收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财产收取的一种强制性费用。
在税收中,与运输业相关的费用和税收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适用于生产、流通和服务环节。
对于运输业来说,增值税主要是在货物运输环节中收取的。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2.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企业的经营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运输企业作为商业服务企业,其经营收入即为运输费用。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探析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探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探析运输费用同企业日常购货与销售活动息息相关,但是我国税法并没有针对运费涉税处理单独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现实中运费以及其分类方法具有多样性,根据运费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混合销售行为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的运费、代垫运费以及属于一般销售费用的运费;根据所运货物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销售或购进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或购进增值税低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和销售或购进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根据支付运费单位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销售方支付的运费和购货方支付的运费。
由于不同类别的运费,会计上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本文拟针对不同情况对运费的处理进行介绍。
一、混合销售行为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自备运输工具,向购买方销售货物而收取的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运输,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在税法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即不仅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入也征收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增值税非应劳务是同一纳税人实现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可以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运输增值税低税率货物收取的运费、运输免税货物收取的运费和运输固定资产收取的运费。
(一)销售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的货物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企业销售这些货物收取相关的运费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该运费收入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前应进行价税分离。
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换算公式为:不含税运费=运费÷(1+17%)收取的运费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运费的销项税额:不含税运费×17%[例1]s洗衣机生产企业向外地甲商场批发销售洗衣机一批,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协议由s企业负责运输,该企业除收取价款外还收取运费2340元,已存入银行。
会计经验:运费涉税会计分析及纳税筹划
借:应收账款甲企业117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万元
借:销售费用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万元
自己运输成本(y1)=固定成本(y0)+ax
第三方运输成本(y2)=bx
y1、y2相等时,会有一个运货量的临界点x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举例说明:甲钢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10日从乙企业购入生产用铁矿石4000吨,单价2500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中规定每吨铁矿石运费111元(价税合计),另外单独向承运方支付(谁负担运费分不同的情况),款项未付,材料已到达入库。上述业务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结果用万元表示。
1.假设上述运输业务为第三方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的涉税处理。
第一种情况:运费由甲企业承担,则运费中的11%计算进项税额,剩余的89%按准则规定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在购进货物活动中,甲企业作为购货方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10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4.40万元
贷:应付账款乙企业117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其中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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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分类归纳
作者:葛锦林
来源:《财会学习》2011年第10期
一、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的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但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同时还规定,一般纳税人下列事项中涉及货物的运输费用,不得按上述方法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涉及的运输费用;二是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涉及的运输费用;三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涉及的运输费用;四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涉及的运输费用;五是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凡是已经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的,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的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中,价外费用包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因此,一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输费用列为价外费用时,要将此项运输费用一并列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但是,若运输费用由纳税人代垫,然后承运部门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此时的运输费用不列入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我们需要全面掌握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方法。
由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此我们将进行分类归纳。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过程中,对发生的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的核算,要区分四种情形进行处理:
1.若销售方负责运输,销售方用自己的运输工具负责运输,向购货方收取运输费用的。
销售方应将收取的运输费用列为价外费用,一并列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方应将此项价外费用视为含税的销售额,用适用税率(17%或13%)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运输费用÷(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若销售方负责运输,但销售方自己没有运输工具,由销售方委托运输企业负责运输,销售方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运输费用付款单位为销售方,结算单据开给销售方。
此时,销售方应将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运输费用×抵扣率(7%)。
其余93%列为销售方的期间费用。
3.若销售方不负责运输,购货方委托销售方联系运输企业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的付款单位为购货方,结算单据以购货方为抬头,但运输费用由销售方垫付。
此时销售方账务处理时,不存在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问题,只要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与销售发票一并转交给购货方,将垫付的运输费用与货款一并向购货方收回即可。
若销售方未垫付运输费用的,也不存在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核算的问题。
4.若销售方不负责运输,由购货方自己联系运输企业负责运输,则涉及的运输费用,销售方不必作任何处理。
三、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购买应税货物过程中,对发生的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的核算,要区分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若购货方负责运输,由购货方委托运输企业负责运输货物,并由购货方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此时若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运输费用由购货方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余93%列入货物采购成本(如工业企业购进的存货等)或期间费用(如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
2.若购货方委托销售方联系运输企业负责运输,由购货方自己承担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购货方为抬头,不管销售方是否垫付运输费用。
此时若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运输费用由购货方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余93%列入货物采购成本(如工业企业购进的存货等)或期间费用(如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
3.若购货方负责运输,由购货方自己的运输工具负责运输货物。
由于购货方无法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故无法计算进项税额。
运输工具发生的费用列入购货方的货物采购成本或期间费用。
四、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如果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以将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余93%列为期间费用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如一般纳税人购进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将运输费用的7%列入进项税额,运输费用的93%列入固定资产成本。
五、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已经将运输费用按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了销项税额后,货物又发生下列情形的,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二是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三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四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是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
上述情形中运输费用已列入进项税额的部分,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但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的固定资产涉及的运输费用除外。
在具体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我们首先要计算列入货物成本或期间费用的运输费用,假设为a,然后还原成没有扣除进项税额的运输费用,计算公式为:运输费用(含已列入进项税额的部分)=a÷(1-7%)。
最后计算出已经列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含已列入进项税额的部分)×7%。
而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此类核算。
六、小规模纳税人的运输费用涉及增值税的核算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即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目前征收率为3%)计算其应纳税额。
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其销售应税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输费用属于价外费用(非代垫性质的),要一并列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其应纳税额=收取的销售费用÷(1+3%)×3%。
而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一并列入成本或期间费用,不涉及增值税的核算。
作者单位:江苏省通州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