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合集下载

(完整版)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完整版)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一、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什么是新闻传播法?广义: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二、我国新闻法制的渊源在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1、宪法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与批准的、进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大部分称“条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者,也属于行政法规之列。

4、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其他直属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与法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规定、命令、指示、规章等。

5、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其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章是由上述各类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发表意见、交流实现、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体现。

既包括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到思想见解的权利,也包括公民通过广播电视等出版手段发表意见的权利,还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取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政治权利。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新闻传播法规是指对新闻传播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它是保障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新闻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

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保障新闻传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新闻传播法规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首先,新闻传播法规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们的知情权、表达权和新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新闻传播法规的作用在于规范新闻工作的行为准则,确保新闻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不违反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新闻传播法规,对于新闻从业人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建立信任,维护社会良好的传媒环境。

其次,新闻传播法规涉及到的内容包括新闻产业管理、新闻报道原则、新闻发布与采集、著作权保护等。

例如,在新闻报道方面,新闻从业人员需要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确保报道的准确性,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在新闻发布与采集方面,新闻工作者需要遵守新闻采访的合法程序,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新闻从业人员需要尊重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勇于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积极传递正能量,不扭曲事实,不渲染矛盾,不散布谣言。

同时,职业道德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保护隐私权,尊重个人尊严,尽量减少伤害,追求人文关怀。

另外,职业道德还强调了新闻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要求他们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受利益困扰,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实践中,新闻传播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新闻传播法规为职业道德提供了法律支撑,为新闻从业人员提供了法律边界和制度规范。

而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的准则,是对新闻工作自律的要求。

只有依法遵纪、恪守职业道德,新闻从业人员才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公众提供真实、客观、全面的新闻信息。

然而,目前新闻传播法规和职业道德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足。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案.doc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案.doc

第一讲新闻法制的基本理论教学目的通过讲述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及渊源,比较我国与西方新闻法制体制,向学生集中阐释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

时间安排:两课时。

教学重点:通过新闻法制保障新闻自由的充分实现和限制新闻自由的泛滥。

教学过程在传媒日益走近我们生活的今天,言论自由在更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同时,大量不良信息也得到滋生的机会,从而使虚假、低俗、负面的信息与有用的信息一起构成我们整个传媒环境。

每年评出的“十大假新闻”(2003年起评),新闻侵权的四次浪潮(北大徐迅),明星与媒体的不断纷争(如窦唯与新京报),现实要求我们去发现新闻法制的含义。

一、基本概念法的概念及特点(见教材第1页)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新闻法制是实现新闻自由的前提,是构建和谐传媒环境的重要保障。

二、新闻与法的关系每一条新闻产生的过程,都可用传者——信息——受者的模式来表示。

而就在这样一个简单的模式中,处处可以体现新闻与法的唇齿相依。

我们用下图来表示新闻与法的关系:采访者(媒体)将采访或报道他人后所产生的新闻传给受众,这样一个过程就涉及到采访权、名誉权、沉默权、知情权等权利。

新闻法制在整个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既保障新闻自由的充分实现,也限制新闻自由的泛滥。

(1)新闻法制为新闻自由的充分实现提供法律支持新闻自由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

自由有助于形成一种观点的自由市场,防止出现声音的垄断,有助于发现真理,因此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非常重视对新闻自由的保护。

如1791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的新闻自由之争)《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规定》都有保护新闻自由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这一宪法性规定为新闻自由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 (2)第二类:侵害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的行为,诸 如封锁依法应当公开的真实消息,干扰、阻碍、破坏 合法出版物的出版,阻碍记者的合法采访活动,对批 评人压制和打击报复等。对这些违法行为,有的有制 裁规定,有的没有,有的虽有但不完整。
第二节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的概念
用、具有普遍约束力)。
• 五、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关系。法主 要通过规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把行为规范具体化, 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
• 六、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某种法律关系的 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法律为前提。法律关系的主体, 也叫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就是法律关系的参加 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 务的人或组织,一般包括公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位、团体、国家等。
二 、新闻传播法的渊源
新闻传播法的渊源,即新闻传播法的各种表现 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约等。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主 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 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保障新闻自由权利、规定新 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反问:谁的权利?公民还是媒介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3)主张二
规定新闻媒体应报道什么、不该 报道什么。
反问:如何规定?怎样与现有法规 协调?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4)主张三 规定新闻媒体的创建与运作。 反问:行业特点?
• 七、法的实施和违法制裁
•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1、论记者职业道德之——雨中骑车人摔跤照片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路上水坑让不少骑车人栽了跟头摄影记者“守株待兔”拍摄照片2005年5月9日,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在厦门市厦禾路与凤屿路交叉路段有一窨井盖钢筋裸露在外,又遇大雨来袭,形成一个水坑,不少过路行人会在此地摔跟头,记者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在此地等候一个多小时终于拍摄到了一位行人摔跤的惨景。

从新闻的角度来讲,这是一个真实的新闻,也据有一定的新闻价值。

在此新闻中我们也看到了记者为了拍摄一个新闻事实,并且让有关部门以及广大的社会群众引起注意,在雨中等候了一个多小时,才拍摄到了这一组新闻图片。

这组新闻图片,不管是立意还是视觉效果都是不错的作品,它与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饥饿的小女孩》也有几分相似之处,不管是从立意还是图片来说,《饥饿的小女孩》都是一幅成功的作品。

但是这让人们在同情非洲人民的同时,更多的是关注那个小女孩的命运。

结果小女孩死了,这位摄影记者也因精神压力在获得大奖仅几个月后自杀了。

试问一句,如果你拍的骑车人摔倒在地有什么意外或不测,你还会如此坦然吗?我们在传播新闻事实的同时,对记者的职业道德也应该有所兼顾。

有时职业与道德有时是相互矛盾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处理二者时去寻找一个平衡点来支撑。

如果你在拍之前拿一个牌子,在醒目的地方写上“此地有坑吗,行人绕行”等,也就不会出现后面的路人摔跤了,然后再拍摄一组坏窨井盖的图片,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也未尝不可。

每件事情都有一百种的解决方法,不一定要用有伤害的方式来解决,或许你是无意识的,但在做之前如果考虑到前因后果,那么就不会有不该发生的伤害了。

我想作为一名记者,我们就是要将信息传达给受众,明白他们想要的,需要知道的。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做好记者基本职业道德与自身素质的提高。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的复习资料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的复习资料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1、《宪法》是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基本依据.2、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内涵: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2)坚持党的领导和“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3、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问题)为什么?1)不是一种人为规定,是新传法历史客观演变进而确定的一个主题。

2)从新闻传播实践上看,任何一次新传法规定的制度与修改,其根本问题都是新闻出版和言论自由是否能实现、怎么实现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3)寻找真理的手段,保障社会成员参加国家决策的方法,维持社会稳定与变化的手段.4、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主要包括:新闻媒体主管机关、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受众5、新闻泄密的含义:指在新闻媒介中公开国家秘密,以致使国家安全或者国家利益遭到破坏的行为。

6、新闻保密制度包括:①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②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③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由主管机关批准制度④新闻发布制度8、传媒监督司法的必要性:①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②监督公共权力的需要③传媒的职责所在④司法实践的需要17、我国新闻工作者应遵循的五条原则: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③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④维护新闻真实性⑤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1)禁止发表煽动言论 2)禁止泄露国家秘密 3)禁止破坏民族团结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1)禁止散布谣言【是指行为人以制造社会混乱、扰乱社会秩序为目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包括互联网的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禁止宣传邪教 3)禁止传播淫秽、色情内容4)禁止渲染凶杀、暴力内容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1、传媒侵害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的方式:侮辱和诽谤2、传媒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①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②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直接指向受害人③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确有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事实④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名誉权的抗辩事由:①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③特许权(特定人同意)4)消息来源权威4、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主要包括四部分:①个人信息②私人领域③个人私事④私人活动5、侵害隐私权的方式:1)公布、宣传他人的隐私2)窃取个人资讯3)侵入私生活领域4)侵入互联网的私生活区域6、新闻侵权的特点:涉及隐私信息报道越真实,新闻侵权越严重.7、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存在A、侵权作品已出版B、侵权作品的内容有特定指向侵权人C、侵权作品侵害了他人合法利益2)损害结果的存在A、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失3)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有因果关系A、精神损害是可由行为退定而来B、对受害人因隐私侵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传播的影响力日益显著。

它不仅是我们获取信息、了解世界的重要途径,更是塑造社会舆论、影响公众观念的关键力量。

然而,伴随着新闻传播的迅速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这就使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新闻传播法规,是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准则,它为新闻工作设定了明确的边界和行为规范。

其存在的意义,首先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新闻报道中,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例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其个人隐私信息,这就是对法规的违背,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同时,新闻传播法规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准确、及时的新闻报道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应对危机至关重要。

但如果新闻报道出现误导、虚假等情况,可能会引发社会恐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另外,新闻传播法规还能促进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不良行为的出现,保障新闻市场的公平与有序。

职业道德,则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自我约束和行为准则。

它是基于对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认识而产生的。

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任何虚假、夸大或歪曲的报道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践踏。

在获取新闻素材时,必须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对信息进行反复核实和求证,确保所报道的内容真实可靠。

客观性也是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

新闻工作者应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臆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新闻事件。

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被利益所左右,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此外,新闻工作者还应当保守秘密。

在采访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

然而,在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中,违反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新闻机构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收视率,故意制造噱头、炒作敏感话题,甚至编造虚假新闻。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doc 51页)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doc 51页)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2,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它必须具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 资格,即具备能够享有参加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和承担新闻 传播活动义务的资格。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以下几类:新闻传播媒体;新闻传 播从业人员;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或自然人。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 1.宪法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不仅规定了国家 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等根本问题,还为各种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来源。 对新闻事业所 作的原则性的规定,是新闻法规的主要 渊源和新闻立法的法律依据。
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 种法律规范性文件。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 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1)问题
要不要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 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专 门法律?即:要不要制定一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法》?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 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新闻传播行为和智力成果。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类型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 新闻传播权利与义务。新闻传播权利,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 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 障。新闻传播义务,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 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禁止非法出版【P30】定义:未经批准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都是非法的。

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在我国都是严格禁止的。

1.非法出版: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批准印制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七种形式: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5)承印者以牟取暴利、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2.非法出版行为及处罚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报刊2)假冒报刊名称出版3)转让刊号和出版权4)盗印报刊新闻传播与肖像权【P51~53】1.定义:肖像:是公民以面部为中心的形态和神态的客观表现形式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2.侵犯肖像权的行为1)一般的侵权行为: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他人肖像权;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肖像权2)网络上的侵权行为移花接木:是将别人的照片作带有商业目的甚至是色情目的的使用,不仅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更有可能触犯他人隐私权。

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是指故意拍摄、制作丑化自然人形象的作品的行为等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是指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改编、创作他人肖像也构成侵权以上侵害肖像权的方式往往并不单独运用3)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A.对于当于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著名社会活动家、学者、演员、运动员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为了报道其活动和事迹而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B.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其他公共活动的人的肖像C.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D.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E.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他人的肖像F.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G.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

这种使用是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新闻传播媒体监督司法应适度【P58】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2.媒介审判的两大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制原则。

“媒介审判”虽然不能真正代替现实生活中的司法审判程序,但能够制造和引导一种“众情激愤”的舆论氛围。

新闻传播媒体往往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逞一时之快,给受众“先入为主”的音响。

2)导致新闻传播媒体角色错位。

“媒介审判”使新闻传播媒体超越报道新闻、提供信息、引导舆论的职能,转而担当“民间审判”的角色,对自己拥有权力的无限放大,甘于正常的司法程序。

3.防范“媒介审判”的做法1)客观、真实,不煽风点火,不添油加醋2)理性,不偏不倚,忠实记录历史3)公正、平衡,给原被告双方同等说话的机会,甚至于给犯罪嫌疑人发言或为自己辩驳的机会4)维护司法尊严,在法制原则下监督司法“米勒准则”具备的条件:1.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据当地的社会标准,作品从整体上看会引起淫欲的兴趣2.作品对性行为的描述显然地违反了当地州有关法律的规定3.作品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法系定义:法系是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

对资本主义法影响最大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我国新闻法的体系:①宪法②基本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⑥特别行政的法规⑦国际条例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保护【P199~239】新闻传播权利实现的途径:①收集信息;②选择信息;③传播信息;④社会监督:是新闻传播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公器发挥作用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⑤影响受众通过日复一日的新闻筛选与编排,编辑与新闻主管影响我们对当前什么时最重要的时间的认识。

这种影响各种话题在公众议程上的先要性的能力被称为新闻传播媒体的议程设置作用公民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或权能。

权利:①享有权利的人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②享有权利的人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③享有权利的人有权要求他人停止某种行为权力:是指掌握某种资源的一方把意志强加于受其行为约束的另一方,以便对方服从其意志的一种影响力信息时代为公民权利的享受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如电视、报刊、广播、网络、手机等。

信息时代公民权利最主要的价值是知情。

知情是享受权利的前提,知情也是进行监督的前提。

在现代社会,法律制定或修改之后,一定会通过新闻传播媒体予以公布。

有的时候,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本身就是由新闻传播媒体推动的。

舆论监督是指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治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其主体是通过新闻传播媒体发表意见的人。

其客体是为我国法律和法规所保护的一切社会关系,其内容包括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涉及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其对象主要是一切权力,其重点是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

社会的监督机制是一个综合系统,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许多方面。

舆论监督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具有十分特殊的作用。

只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新闻记者出现新闻侵权的原因:1.习惯性思维造成对公民人格权的伤害2.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导致好心办坏事,无意之中侵害了公民的权利3.主观有故意的侵害4.新闻作风不踏实,采访不深入,或者偏听偏信导致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伤害他人而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其特点: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包括物权和人身权等在内的绝对权利;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为过错实施的行为;侵权行为死需要作出赔偿的行为新闻侵权行为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其特点:从形式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从传播方式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从后果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①有侵权内容新闻的作品已经发表;②行为的违法性;③新闻作品有可指认的对象;④新闻传播媒体和新闻作者的过错。

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

其特征:社会评价;客观性;人格价值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其特征:法定性;人身专有性;与财产关联性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手到伤害的行为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报道内容无中生有,凭控捏造,造谣中伤他人;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实;报道的内容真实,但是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①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②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③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公开或被知悉的秘密,其内容包括个人的健康状况、生理缺陷和残疾、婚恋经历、财产状况、私人日记、信函、生活习惯等隐私权就是指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其特征:①权利主体是自然人②隐私权案件的内容比较丰富,通常有私人通信秘密、生活秘密、身体秘密等③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私主体对隐私的控制权也包括隐私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④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也就是说,隐私权保护的隐私必须是合乎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规范的新闻侵害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是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方式主要表现为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

产生的原因:①并不认为自己披露的是他人的隐私②认为被采访者在接受采访时,讲述这些情况就意味着同意公布③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认为自己是处于良好的目的而公布④为了获得轰动的效果政治公众人物隐私权:国家啊官员因为担任公职而对某隐私权的保护而加以限制,这在各国成惯例,他们的许多隐私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的一部分,社会公众对他们的这些情况应该享有知情权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社会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中有一定知名度的成员。

他们可能是因为自身的工作情质而曝光率较高的人员附属性公众人物和偶然性工会总人物的隐私权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新闻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存在(侵害隐私权的作品已经发表,这是区别一般民事侵权和新闻侵权的标志;新闻作品中包含着他人隐私);受害人可以被指认;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其他新闻侵权形式:新闻侵害姓名权;新闻侵害肖像权;新闻侵害著作权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1.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及新闻记者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能,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正当的舆论监督构成抗辩事由,有利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健康发展,也有利益构筑完备的社会监督体系2.公正评论:新闻传播媒体发表的内容主要是以事实和意见为主的,其中,意见主要是以评论的形式表达出来的3.权威的消息来源:新闻媒体有权报道国家的重要活动,也可以在报道中发表法院判决书、执行书、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等内容,事实上,这也是许多新闻媒体的常见做法4.公众人物和公众兴趣: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拥有较高知名度,且其生活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密切的人物;当多数人对某个人物或事件产生了了解、知情的欲望是,就出现了公众兴趣问题,公众有权对某一个公众人物或事件情况进行了解。

5.合理使用:合理使用主要表现在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在使用他人作品时所享有的一种抗辩权6.受害人同意:是指由于受害人事先明确表示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行为人在其所表示的自愿承担的损害结果的范围内对其实施侵害,而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新闻侵权的工作预防:与人为善,改进工作;公正评论,不当裁判;文风朴实,不违法律;细节真实,事实清楚;用词准确,切记浮夸;严格审稿,兼听则明新闻侵权的法律预防:《宪法》层面的预防;《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的预防;司法解释、行业规定和宣传纪律的预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