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一、法的基本概念:1、法的本质: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2、法的基本内涵: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②国家意志的表现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④由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⑤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二、新闻传播法规的定义:新闻传播法规,即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但也不能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四、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1、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方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并由人民日报负责转载。
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他们提供中国的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以扭转西方媒体多年来丑化、歪曲中国形象的行为,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
3、对于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有国家气象局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4、媒体不应以任何形式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
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站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
5、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是我国广告发布的第三条基本原则。
五、煽动,即煽惑,鼓动。
它是指通过语言。
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视、喜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打到其非法的目的。
煽动不同于一般的言论。
煽动的四个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
一般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
2、内容的非真实性。
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
新闻法规考试答案汇总

名词解释: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制:是指法律制度,是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法治: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是一种动态概念。
2新闻传播法规:广义上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总称。
狭义上是指一部有国家制定调整并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
3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4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名词解释: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制:是指法律制度,是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法治: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是一种动态概念。
2新闻传播法规:广义上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总称。
狭义上是指一部有国家制定调整并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
3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4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5肖像权:肖像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自己肖像为内容的专有的人格权,所具有的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他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6著作权:即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创作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1、什么叫舆论监督?有几种常见形式?舆论监督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形式:1)批评:比较常见,《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今日说法》《每周质量报告》《道德观察》(漏油事件、女体盛宴等)《焦点访谈》1994开办,1996批评报道75%2)建议:伴随批评。
2、什么叫名誉?名誉有哪些特征?名誉: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
积极性、公众性、客观性、主流社会性3、什么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名誉权: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名誉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行使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侮辱:指行为人以暴力、语言或文字等形式贬低他人名誉、毁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1)暴力侮辱:强行施暴(2)语言侮辱:嘲笑谩骂(3)文字侮辱:大字报等诽谤:指故意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诽谤的表现形式:(1)语言诽谤(2)文字诽谤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指名道姓、含沙射影、大部分可以确认。
3、损害事实的存在名誉、精神、财产受损4、行为人过错故意过错;过失过错;4、什么叫隐私权?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隐私权:个人是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名誉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1)履行舆论监督职能(2)公正评论(3)权威的消息来源:发表或引用国家权威机关的观点等内容,以此为依靠。
比如官方文件、专家论点等。
(4)公共人物和公共兴趣公共人物指较多在社会公众面前出现的人物。
比普通人对社会有更大影响。
社会对他们监督多,他们隐私少。
公共兴趣指多数人对某个人或某个事件产生的兴趣。
公众有知情权。
(5)合理使用法律许可的范围(6)当事人同意主观善意、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
新闻法规与伦理研究考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题15分)1、新闻道德新闻道德就是指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新闻道德内化于新闻传播主体的品格、习性和意向之中,又通过其言行表现出来,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发挥着特殊作用的规范性调节体系。
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新闻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形态上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对新闻报道行为特殊的规范意义。
2、清末报律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中枢部门制定颁布法律的活动加速,新闻立法工作也正式起步。
清政府先后颁布了五个管理报刊的专门法规,即《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报章应守规则》(1906)、《报馆暂行条规》(1907)、《大清报律》(1908)和《钦定报律》(1911)。
这五个法规,统称清末报律或清末新闻律。
3、表达自由二、判断题:(在题后的括号里以√、×做出标记,√为对,×为错,每题2分,共5题10分)1、新闻传播行为道德意义发生及作用机制的条件是行为主体的内在道德动机。
(×)2、名誉使人遵守道德的力量往往大过于良心。
(√)3、新闻工作者道德修养方法关键是学习,因为学习是进步的根源,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更是如此(√)4、受贿行贿是新闻队伍中的一种腐败现象,是以权谋私的突出表现,不能认定为犯罪。
(×)5、尽管煽动在直接面向公众,即公然散布的同时,还具有导致反常行动的目的,但它仍属“思想犯罪”。
(√)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3题24分)1、如何正确理解“舆论监督应该与人为善”这句话与人为善,是我们党的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时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舆论监督应当与人为善,这也是新闻职业道德的要求。
因为新闻工作者掌握着媒介权力,左右了社会舆论的形成,在进行报道时应该特别慎重,尤其是批评报道,必须是出于公心,以督促人端正思想、纠正言行、改进工作为目的,帮助问题向积极的方面转化,切忌利用舆论监督来制造矛盾、发泄私愤。
可见,对“舆论监督应该与人为善”原则的正确理解是:这里的“善”指的是手段善。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整理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2.邻接权:又叫“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用的权利。
3.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4.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平评价的权利5.记者证:是新闻机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核发。
6.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7.煽动罪: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罪名。
8.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损害他人名誉造成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的后果。
9.两个分开:是指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管理队伍分开。
10.国际公认的三大抗辩事由:内容真实、公正评论、特许权1.报纸出版秩序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违法、违规现象有哪些?①擅自改变刊期、随意改变开版或版数、临时增版、增刊、增加“号外”,或是将专版、专刊、临时增版增期转由社外编辑部或个人承包,或是用一个刊号办多份报纸,或是故意把专版、专刊名的字号放大并让其占据报头位置,造成一种假象。
②擅自出版各种增刊、专刊或者搞“一号多报”。
③以“周末版”为代表的专版、专刊的刊头字样直接或间接取代报头名称,专刊、专版俨然是一份单独的报纸。
④直接或变相转让,出卖报刊号或版面的行为。
⑤未经申请批准就私自编辑出版报刊⑥擅自编印非法报刊2.在我国,有哪些特殊新闻信息须由国家指定的统一部门发布?①地震等震况和抗震救灾信息由国务院统一发布②有关传染病疫情的新闻与信息的发布。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考试内容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考试内容《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考试内容一、不定项选择题1、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D)A、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B、物C、新闻媒体D、政府、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群众团体2、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BD)A、物B、智力成果C、新闻媒体D、新闻行为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有(ABCD)A、消极的权利和积极的权利B、约定的权利和要求保护的权利C、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和积极作为的义务D、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4、有关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A新闻法律关系是根据新闻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
B新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新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D新闻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5、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BC)A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B社会效益第一原则C宪法原则D实际恶意原则6、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为言论和出版自由,其内涵包括(ABC)A、坚持自审和送审制度B、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C、采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批准制度D、新闻发布制度二、名词解释1、法治法治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是一种治国思想和治国方式,其基本含义是执政者以法律、制度限制、制约国家权力,依法合理地运用公共权利,形成普遍遵守法律和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状态。
或: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2、法制法制是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用以维护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度。
3、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4、新闻法律关系是指新闻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关系。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作业

试论新时期如何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和处理新闻机构内外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或准则。
在新闻媒体不同程度地走向市场的背景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等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屡屡发生。
其主要原因有:新闻传播制度的缺失和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渐失。
关键词:新时期;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在新闻界是一个老话题。
与此紧密相连的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含义。
新闻职业道德包括职业理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四个基本方面。
其主要内容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应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理念,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忠于事实、追求真理的职业精神;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应恪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道播电视编辑记者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所从事的事业,担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类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
一、恪守新闻职业道德面临的挑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新闻媒体不同程度地走向市场的背景下,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状况不容乐观,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等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屡屡发生。
这些现象对党的新闻事业、对新闻队伍自身、对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培养等产生不良的影响和危害。
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许多新加入新闻行业的年轻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居然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本行业制订了哪些职业道德准则或规章制度。
,此其一;一部分中年从业人员,虽然他们在工作中基本上能按职业道德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但缺乏系统的认识,更不能从理论的高度、从新阶段对职业道德提出的新要求来加强个人在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方面进行道德修养。
换言之,他们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具备的道德品质是比较早期提出的一些内容,甚至是计划经济时期提出的要求,朴素的感情因素占了很大的成分,所谓创新思维自然就很难论及了。
可叹的是这部分同志如今几乎是新闻系统的骨干力量,“己之昏昏,使入昭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精神在传承中遭遇断档景况。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1.在新闻实践中,新闻记者容易出现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1)受贿⾏贿-----新闻⼯作者在业务活动中利⽤⼯作之便收受贿赂,是新闻队伍中的⼀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是以权谋私的突出表现,同时也是⼀种犯罪⾏为——收受贿赂罪。
(2)⾮法出版-----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出版罪,主要是指⾮法印刷、出售报纸或新闻期刊等出版物,从中牟取暴利的⼀种违法犯罪⾏为。
其犯罪主体既可能是报社及其从业⼈员,也可能是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员。
(3)敲诈勒索。
2.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1.接受劳务费、误餐费等形式的红包、礼⾦、有价证券,获取各类消费、好处,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公正采访和报道的礼品;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告、发⾏)或赞助;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提供钱、物、等好处;4.参加被采访单位、个⼈安排的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5.利⽤发布新闻报道谋求外单位住房、房屋装修、制作家俱、旅游邀请、以及占⽤对⽅交通⼯具;6.向被采访单位提出为个⼈或亲友谋私利提供便利条件3.关于新闻传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作⽤?(1)保障新闻传播活动的正常进⾏,是新闻⼯作者完成新闻宣传报道任务的必要保证。
(2)对不良的传播⾏为进⾏制裁,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促使新闻⼯作者不得滥⽤这⼀⾃由的权利,必须在法律、法规内的范围内活动。
(3) 保护新闻⾃由、维护新闻媒介及新闻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并赋予新闻⼯作者⼀些为更好从事新闻传播所需的职业特权。
(4)是进⾏新闻新闻职业道德品质教育的重要⼿段,可以⽤来维护推⾏新闻职业道德。
4.在新闻实践当中,新闻媒介通常有哪些竞争?(采访、发⾏)(1)掌握报道时机的竞争,即⼈们常说的“抢新闻”(2)发掘信息资源的竞争(3)开发⾃⾝潜⼒的竞争在经营管理上,⼀是提⾼发⾏量或收视(听)率的竞争。
⼆是争取⼴告业务的竞争5.对新闻事业的法律调控有哪些⽅⾯?①通过宪法、法律、⾏政法规等规范性⽂件及相关条⽂对新闻传播⾏为进⾏直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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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庄氏史案: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
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御史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
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
2、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新闻源:即“消息来源”,是指向新闻作品的作者提供新闻素材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其分为“主动消息来源”和“被动消息来源”,或称“积极的新闻源”和“消极的新闻源”。
所谓“积极或主动的新闻源”,指的是明知或应该预见由其所提供的材料可能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自觉地为作者提供新闻材料的人或单位;所谓“消极或被动的新闻源”是指未明示同意由其提供的材料被新闻媒体报道而不自觉地为作者或新闻媒体提供材料的人或单位。
4、媒介审判:又称为“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
反对和防止新闻以任何形式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这一点在国际上是有共识的。
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出现的可能性不太大。
5、有偿新闻:其准确的解释难以做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第二,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第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从侵权的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新闻传播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最为多见。
(还有其他一些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只要任意答对其中两个就能得分)
2、“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新闻法制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其中“二为”方向指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依我国相关的保密法规,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清代是我国古代文字狱高发时期,你能举出的典型案例有:南山集案、“名教罪人”案、曾静投书案、查嗣庭“维民所止”案等。
(本题只要答对三个就可)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因为我国目前没有单行的新闻传播法,故该原则一般是学理上的的。
一般来说,主要有:保障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确保新闻传播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原则等。
(以上原则答对一个计1分,但在表达上不强求一致,只在大意如此即可。
)
2、简述我国新闻出版保密制度。
1992年,国家保密局、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布的《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是专门就新闻出版中保密问题作出规定的部门规章。
(1分)根据该规章,我国新闻出版工作实行以下四项保密制度:第一,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第二,通过内部途经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第三,采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事先批准制度;第四,新闻发布制度。
(以上四个规定一个计1分)
3、为什么说我国虽然还没有制定《新闻法》,但是新闻传播活动仍然有法可依?
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分)
我国现在没有单行的新闻法或出版法。
(1分)但我国的法律渊源中,自宪法始,都有关于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
(1分)所以说,我国新闻传播活动是有法可依的。
但是因为缺少单行的新闻法,新闻活动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漏洞,致使很多新闻传播活动无法可依。
(2分)
4、为什么说舆论监督是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
(1)舆论监督只是我国监督机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它不同于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以权力来实施的监督,而是一种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或称“公共监督”
(2)舆论监督虽然也体现了公法关系,但是并不表现为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权力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3)舆论监督,就是把来自群众中的批评和建议,通过新闻媒介的传播,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氛围,产生一种道义现象,促使当事人或者有关职能机关有所憬悟,知所约束,从而推动有关问题得到及时的、妥善的解决。
(4)新闻媒介不行使任何公共权力,不能向任何机构发布施令,同时也不能干预任何部门的公务执行,因此是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
四、实例分析题(共25分)
1、这是一个由于不了解新闻法概念而造成的误解。
(2分)
新闻法就是关于新闻活动的法律,是调整新闻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分)广义的新闻法是指规范新闻活动的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的总和,既包括专门法,也包括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条款之中的内容。
狭义的新闻法则仅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单行的法律文件。
新闻法既要规范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运用新闻媒介的权利和义务,也要规范新闻机构的设立和运作,还要规范新闻机构的从业人员的采访、报道和传播等行为,以及规范新闻传播的内容等等。
新闻法学就是以研究新闻法的各种规范和新闻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为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是随着我国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
(5分)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这确实是新闻法制的重大缺陷。
但是从广义来说,随着我
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趋健全,有关新闻活动的法律规范也已粗具规模,不仅《宪法》对新闻活动的方向和公民从事新闻活动的权利有明确的原则规定,在众多的基本法律、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有许多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条款,而且国家还制订了一批专门规范大众传播媒介管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内容构成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基本框架,也是研究和建设新闻法学的重要依据。
(5分)
除以上要点外,对学生答题的其他内容酌情给分。
如能列举出一二新闻法的渊源者也可适当给分。
如学生联系实际举例论证可适当加分。
2、这是关于记者如何维权的话题。
(1分)
自2003年以来,记者屡屡因被打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甚至有人称2003、2004年为“记者被打年”。
那么记者被打的原因是什么,记者被打应该如何处理?(2分)记者被打的原因不外乎记者的传播报道使得被报道者的利益受到负面影响。
这种影响可能是被报道者自己的不适当行为被曝露后造成的,也可能是记者的虚假或不尽责的报道造成的。
但不管何种情况,对记者人身进行伤害都是不能容忍的。
(3分)
至于记者被打的救济,一方面打人者须承担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严重者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分)
另一方面打人者最关心的是新闻报道是否传播出去了,其打人的真正目的在于使记者停止采访或报道,因而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记者的人身权,更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
(3分)因而在记者非因不实报道而致人身损害时,不法行为人应承担比普通人身损害更重的责任,否则不足制止该行为的蔓延。
(1分)
目前有关此问题的建议最有可行性的是将严重殴打记者的行为纳入刑法有关妨碍公务罪中,因为在我国记者虽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但媒介的国有性质决定二者并无本质的区别。
只要刑法相关条款作扩大化解释完全可以解决类似问题。
(2分)
当然,某些记者本身也是有问题的,如利用记者职业从事不正当的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
如本案中有材料说在山西省内许多人冒称记者向一些矿主索要财物等,使他人不胜其扰。
(1分)
至于兰成长是不是正式的记者,本案是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是有争议的。
同上题,学生如能联系实际可适当考虑加分。
五、论述题(共25分)
本条例是目前我国最高级别的有关信息公开的立法。
以前我国虽有相关的立法,但大多是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法律位阶太低。
信息公开是保障知情权的基础,而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是公民保护自己、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手段。
特别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对信息采取隐瞒或封锁的方式是不明智的,也是做不到的。
从这个角度说,该条例的出台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从新闻的内容看,该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因而可以说该条例的内容是非常科学性的,可操作性很强。
特别是“监督和保障”的规定意义重大,因为只有在明白不采取信息公开应该承担何责任时,政府机关公开才会有压力和动力。
政府住处公开对新闻媒介的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的。
因为虽然公民需要知情权,但不可能
《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试卷第3 页共4 页
每个公民时时事事都去政府机关要求公开信息,如果那样的话,信息公开的成本是社会承受不了的。
因而新闻媒介仍是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
但我国目前的新闻传播管理机制还有一些缺陷,使得对政府信息的传播不能令公众十分满意,因而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进行新闻传播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信息公开和新闻传播的关系体现在几个方面:如何使媒体更积极地传播信息以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对不同性质的信息应如何处理;媒体和政府机关间关系应如何处理。
如学生联系实际举例论证可适当增加起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