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的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自备药品的定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并使用的药品。
四、自备药品使用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在有效期内。
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医院无法提供患者所需药品,且患者病情需要使用该自备药品时,方可使用。
3、知情同意原则在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使用自备药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知情同意。
五、自备药品的审核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自备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医生应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适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自备药品,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原因,并建议其妥善处理。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六、自备药品的使用流程1、医生在医嘱中明确写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责任护士核对医嘱和患者自备药品的信息,确保一致无误。
3、护士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4、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护士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七、自备药品的储存和保管1、患者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保管责任。
2、如患者或家属要求医院代为保管自备药品,应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委托保管申请表》,并将药品交至医院指定的保管地点。
3、医院保管的自备药品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八、自备药品的记录和监测1、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使用时间、用药反应等。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自备药物管理,提高自备药物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秩序,树立健康用药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自备药物是指医院为满足诊疗需要,由医院自行配制、加工和利用的药物。
第三条医院自备药物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医院自备药物。
第四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严守质量管理规范,有序进行配制、使用和管理,不得违规私存、流通或变卖。
第五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六条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对医院自备药物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第七条药品配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第八条药品库房应当设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管理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条对于过期、损坏、受污染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要及时予以淘汰或者处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对医院自备药物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药物管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合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医疗安全工作。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疗人员应当按照医疗规范和处方要求合理使用医院自备药物。
第十五条对于医院自备药物使用,应当及时记录相应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人员在使用医院自备药物时,应当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说明,保障患者知情权。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有专门的内部监察和考核机构,对药品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医院自备药物的准确数量和质量。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违规使用、浪费或者滥用医院自备药物情况,应当严格追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给医院自备药物造成损失或者危害患者用药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患者自备药品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我院内,非我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 使用条件(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使用:a.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药品的;b. 一般病情,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在以下情况下,临床医师方可使用:a. 医院内无相关替代药品可供使用;b. 特殊患者因治疗需要,在我院使用自备注射类药品。
3. 使用程序(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b. 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自备药品”;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诊疗证明等)、购药发票和药品(符合规范的受赠药品相关证明);b. 接诊医生审核后,开具相应的治疗医嘱;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4. 使用要求(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2)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3)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四、监督管理1. 药剂科负责对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进行监督管理;2. 临床科室负责对自备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3. 医务部负责对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在单位范围内自行携带和使用的自备药品。
第三条自备药品指员工为自身日常服用或应急使用而携带的非处方药及个人常备药品。
第四条自备药品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本单位应组织专门的部门或负责人负责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员工在携带自备药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备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等信息,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携带。
第七条员工携带自备药品应确保质量安全,不能携带过期药品、未开封的含有液体的药品、不明药品等。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生指导或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滥用自备药品,发现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自备药品,不得私自借用、转让或丢失。
第十条员工使用自备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或药品失效时,应立即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单位进行调查与处理。
第二章办理手续第十一条员工申请携带自备药品,需向单位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填写《自备药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药品购买凭证和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第十二条单位对员工申请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涉及保密内容的应严格保密。
第十三条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填发《自备药品使用证》,并通知员工领取。
第十四条员工按要求领取《自备药品使用证》,在证书上填写个人信息,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申请。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自备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相关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遵循医嘱使用。
第十六条员工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使用,不得在工作岗位上或不合适的场所使用。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自备药品时应保持药品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私自调换药品包装。
第十八条员工在用药期间如需终止使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要求交回使用证和剩余药品。
第十九条员工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如有剩余药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让或丢弃,交回相关部门销毁。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及公司利益,规范自备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自备药品管理。
三、自备药品种类1. 可自备药品:主要是一些常用的感冒药、退烧药、镇痛药等非处方药;2. 不可自备药品:禁止携带及使用的药物,如麻醉药、精神药物等。
四、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保证员工知情权;2. 部门经理:细化并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遵守;3. 员工:遵循制度管理自备药品,合理使用,并保证安全。
五、管理流程1. 审批手续: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提出自备药品申请,并填写《自备药品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携带自备药品;2. 使用范围:自备药品仅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3. 存放位置:员工需将自备药品放在指定的位置,确保安全;4. 过期处理:过期的自备药品需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丢弃;5. 盘点管理:定期对自备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正确;6. 紧急处理:发生意外或突发状况时,员工可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急救,但需及时汇报。
六、惩罚措施如果发现员工违反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制度宣传公司需通过宣传教育、员工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遵守度。
八、补充条款1. 本制度如有修订,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2. 如员工有其他情况需自备药品的,可向公司相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才能携带;3. 公司将对员工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处理。
以上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希望员工能严格遵守,确保员工自身安全和公司利益。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023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本院诊疗期间,使用本人带入医院内,而非本院供应的药品。
二、使用条件(一)仅限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急需的特殊情况下,经患者知情同意,方可使用;(二)原则上不得自备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能正常供应的品种、抗菌药物、血液制品(如白蛋白等)以及神经营养类和中药注射剂等重点监控药品;(三)只能推荐药品通用名称,不能推荐具体厂家,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使用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见附件),同意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效期等,医生尤其要充分告知药物的不良反应等风险。
严格遵循先审批再购药的原则(未经同意但已购药的申请院方不受理)。
主管医生在钉钉提交申请(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自备药品申请表);经科主任同意、药学部审核确认、医务部批准、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使用。
审批通过后应提醒患者:自备药品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需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患者购药后,医生在钉钉申请中补充上传购药发票拍照图片,并留存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最后,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医嘱上注有“XX(自备),注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谁开具谁保管。
如已审批通过,系统仍不能开立医嘱的,主管医生需将药品信息拍照上传至(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科室自备药品目录),药学部新增自备药品目录后,即可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二)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查对后使用:应核对《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自备药品医嘱和购药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方可执行医嘱。
如果是冷链药品,还需审核是否按规定条件保存。
由护士统一保管自备药品,并填写《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三)抗肿瘤药物应由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统一配置。
需静配中心配置的自备药品,由护士凭配置申请单,携带配置药物至静配中心,当面交接无误后,方可进入配置;四、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开具自备药品处方前,医师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该药品的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等;(二)医师开具自备药品应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包括自备药品处方的药品通用名称、剂量、剂型、用法;(三)所有医务人员不得和药品销售人员有任何违规行为及经济往来;(四)门诊特药执行“双通道”政策,患者可选择在定点药店购买。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个人或家庭在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药品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操作流程。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防止药品滥用和误用,保障人们的健康。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自备药品管理制度:1. 建立药品清单:列出家中所有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便随时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
2. 合理储存药品:将药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同时,将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3. 注意药品有效期: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过期药品应及时丢弃,避免使用。
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可以咨询药师或医生,看是否需要提前使用或处理。
4. 严格遵循医嘱:在使用药品时,务必按照医生的建议和处方进行,不要随意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时间。
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医生。
5. 避免滥用药物:不要随意购买和使用未经医生开处方的药品,尤其是抗生素等特殊药品。
滥用药物可能导致药物抗性、过敏反应等问题。
6. 妥善处理废弃药品:将过期或不再使用的药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可以将药品交给药店或医院进行回收处理,或者按照当地规定进行分类投放。
7. 学习药品知识:了解常见药品的作用、副作用、禁忌等信息,提高自我药疗能力。
在需要时,可以向药师或医生咨询,获取专业建议。
8. 儿童和老人用药安全:对于儿童和老年人,要特别注意用药安全。
家长或监护人应密切关注他们的用药情况,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9. 定期清理药品:每隔一段时间,对家中的药品进行清理,淘汰过期、破损、变质的药品,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10. 购买正规渠道的药品:尽量从正规药店或医院购买药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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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也不允许患者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
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
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
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2012年9 月11日制订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