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类及副产品不合格信息
家禽产品质检报告单

家禽产品质检报告单基本信息产品名称:家禽产品生产单位:XXX禽业有限公司生产时间:2021年X月X日质检时间:2021年X月X日质检内容外观质量检验1. 外观整洁度评分:优秀(95/100)- 说明:产品外观整洁度良好,无明显污染、划痕或损伤。
2. 骨架完整度评分:优秀(98/100)- 说明:产品骨架完整,无折断或缺失现象。
3. 肌肉间隙评分:优秀(99/100)- 说明:产品肌肉间隙合理,没有过密或过松现象。
气味检验1. 气味质量评分:优秀(97/100)- 说明:产品无任何异味,味道纯正,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视觉检验1. 颜色评分:优秀(96/100)- 说明:产品颜色均匀、鲜亮,没有发黑或变色现象。
2. 油脂分布评分:优秀(98/100)- 说明:产品油脂分布均匀,没有过多或过少的现象。
营养成分检验1. 蛋白质含量评分:优秀(99/100)- 说明:产品蛋白质含量丰富,达到标准要求。
2. 脂肪含量评分:优秀(97/100)- 说明:产品脂肪含量适中,符合营养需求。
结论本次家禽产品质检结果非常出色,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优秀水平。
经过全面检测,该批家禽产品在外观、气味、视觉和营养成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生产单位XXX禽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安全和优良品质。
建议在生产过程中继续保持一贯的高标准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
备注1. 本报告单仅针对本次质检结果,不涉及其他因素。
2. 本报告单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参考和内部使用。
质检专员签字:(签名) 日期:2021年X月X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497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发现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浙江、福建、山东、湖南、贵州、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淘宝家湘味好(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灌肚,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众源海鲜冻品店销售的鲈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6.04•【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8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方便食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糕点2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肉制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蔬菜制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蜂产品34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宁波市鄞州下应美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厦门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2mgKOH/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3mgKOH/g)高出73.3%。
初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成都交大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阳恒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5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95号关于5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6大类食品197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19批次,不合格样品51批次。
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不合格产品情况1.商丘市梁园区李姗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商丘市瑞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大娘瓜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
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原阳县铂大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漳州台商投资区杠杠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1批次去骨凤爪(百香果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60000CFU/g、100000CFU/g、65000CFU/g、970000CFU/g、37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济源市恒久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孟州市奇达香调味厂生产的1批次豆香居陈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为0.08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mL。
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荥阳市郑州市建业鲜风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上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跳跳糖小夹心(可乐味)、1批次跳跳糖小夹心(柠檬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40g/100g、0.3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畜产品不合格典型案例意义

畜产品不合格典型案例意义一、案例背景不合格畜产品是指在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中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畜产品。
近年来,我国畜产品不合格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严重影响了畜产品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畜牧业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二、典型案例1. 2020年禽流感事件2020年,我国多地相继爆发禽流感疫情,造成大量禽畜死亡,严重影响了禽畜产品的供应。
此次疫情主要是因为饲养环境和管理不当,导致了病毒的传播,最终严重影响了禽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2018年疫病集中爆发2018年,我国某省因非洲猪瘟疫情集中爆发,大量猪只死亡,严重影响了猪肉产品的供应和质量。
此次疫情主要是因为养殖场的生物安全管理不到位和疫病防控不力,致使疫情蔓延迅速,给畜产品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3. 2016年奶粉质量事件2016年,某知名乳企生产的婴幼儿奶粉被曝出含有过量的致癌物质,引发了消费者的恐慌和不信任,造成了严重的品牌信誉损失,对整个乳制品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典型案例的意义1. 提醒企业加强管理典型的畜产品不合格案例提醒企业要加强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落实相关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2. 增强消费者保护意识典型案例将消费者保护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醒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畜产品品牌,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的消费。
3. 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典型案例也提醒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政策,进一步净化畜产品市场环境,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安全。
四、结语典型案例是对社会进行警示和教育的重要手段,其他畜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应引以为戒,以此为鉴,积极参与畜产品监管,共同维护畜产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5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2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罐头、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735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07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京东商城泓翔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泓翔优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湖南开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恋猫萝卜(香辣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829,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82.9%。
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京东商城桃潭兰花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泾县家乡好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泾县家乡好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泾县丁渡酱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嫩生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19,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31.9%。
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京东商城泓翔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泓翔优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湖南开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恋猫金针菇(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657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31.4%;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311,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1.311倍。
动物性食品出问题案例

动物性食品出问题案例
【四川一批食品抽检不合格部分牛蛙、泥鳅被抽检出“恩诺沙星”超标】8月24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对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糕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等16类食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本次抽检不合格项目里,部分牛蛙、泥鳅被抽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专家认为,鸡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据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成都市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
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成都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监督抽查公开专栏。
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这些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农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

农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1. 检验背景农产品是人类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物来源,保障农产品品质安全对于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检验。
本次检验针对某地区生产的小麦进行了全面检测,并发现了不合格现象。
2. 检验内容本次检验主要针对小麦颗粒中的农药残留物、重金属含量以及霉菌感染情况进行了测试。
检验包括对样品的采集、样品制备、试剂配置以及仪器检测等多个环节。
3. 检验结果根据检验结果,发现小麦样品中存在以下问题:3.1 农药残留物超标经检测,小麦样品中发现了农药残留物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问题。
农药残留物的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需要及时加以解决。
3.2 重金属含量超标另外,小麦样品中还存在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问题。
这些重金属在人体内积累可能对健康造成长期危害,需要引起警惕。
3.3 霉菌感染情况严重此外,小麦样品也存在严重的霉菌感染问题。
霉菌会产生毒素,长期食用可能对人体肝脏和肾脏造成损害。
4. 建议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措施:4.1 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对小麦种植过程中农药的使用管理,确保农药使用符合规范,不超过规定的安全使用期限和使用量。
4.2 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对农田土壤的监测和管理,减少重金属污染源的输入。
同时,对于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小麦种植区域,需要进行相关的土壤修复和改良。
4.3 霉菌防控加强农产品的采收、储存和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不受霉菌污染。
对于受霉菌感染严重的小麦,应立即进行处理,以避免继续扩散。
5. 结束语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存在不合格产品会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本次小麦检验发现的问题需要引起当地监管部门和生产者的重视,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为人们提供健康美味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