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执法
气象行政执法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1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强化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现将2021年度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1.成立气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2.制定《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1.对气象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2.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规。
3.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执法过错行为。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气象秩序1.依法查处气象违法行为,确保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厉打击虚假气象信息传播、非法从事气象服务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气象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法治意识1.深入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法治意识。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成果。
3.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普及气象法律法规知识。
三、工作成效(一)气象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得到不断完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气象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培训,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气象行政执法成果丰硕2021年,我局共查处气象违法行为XX起,行政处罚XX万元,有效维护了气象秩序。
中国气象局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气象局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气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规范和监督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依法发展气象事业。
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制与层级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
二、推行气象执法责任制的目标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市(地)、县两级为主,省级为辅,专兼结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
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考评,建立和健全以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核心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气象主管机构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承担的执法责任。
(一)认真梳理执法依据。
分类梳理气象部门所执行的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内容,并及时审定公布,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气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所行使的所有法定职权应全部纳入本次清理范围,主要种类包括: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职权(行政备案、行政登记等)。
气象行政执法基本情况概述

气象行政执法基本情况概述气象行政执法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气象行政部门负责对气象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该工作的目的是保障气象行业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包括其法律依据、执法内容与方式、执法机构的组织架构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首先,气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气象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程序。
通过法律的约束和支持,气象行政执法能够有力地履行其职责,保障公众的利益。
其次,气象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管理。
其中,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天气预报的虚假、误导性发布,气象观测设备的损坏和篡改,以及未经授权从事气象业务等。
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一般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吊销许可证等。
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气象行政执法能够起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
气象行政执法的方式主要包括巡查检查、立案调查和执法监督等。
巡查检查是指气象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气象观测设备、天气预报发布系统等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立案调查是指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气象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执法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气象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以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与透明。
气象行政执法的机构主要包括国家气象局及其下属的地方气象行政部门。
国家气象局作为气象行政执法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地方气象行政部门则负责具体的执法工作,包括巡查检查、立案调查和执法监督等。
这些执法机构的组织架构合理,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然而,气象行政执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部分地区和单位对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执法工作难以落地。
其次,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经验亟待提高,以更好地应对气象行业迅速发展和不断变化的违法形式。
气象行政执法依据(共15件)

气象行政执法依据(共15件)气象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许可项目(1):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项目由“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3、《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管理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区)的防雷管理工作,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有关防雷工作。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
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证明;不合格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
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实。
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合格证书。
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
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执法机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办公室执法权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执法标准: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安装防雷装置的,按照国家规定,将防雷设计文件和相关材料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县级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浅析【摘要】本文从县级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供县级气象执法工作者借鉴。
【关键词】县级气象;行政执法;问题与对策一、气象行政执法概述(一)气象行政执法的概念气象行政执法是指气象主管机构基于气象法律、法规的授权,为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相对人实施处理权、保障实施权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具体体现为在气象行政部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违反活动,它是保证气象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
①(二)气象行政执法的特点作为行政执法活动的一种,气象执法活动具有所有行政执法活动的共同特点,包括行政性,程序性,强制性,可诉性等特点,值得一提的是,气象行政执法活动还具有服务性的特点。
气象行政执法主体不但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
其服务于气象的公共性,服务于气象的安全保障功能和服务于气象的资源。
①(三)气象行政执法的依据及意义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肩负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办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任务。
开展好这项工作不仅能提高气象部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同时也能大大提升气象科学技术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气候研究、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二、县级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和突出问题(一)执法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执法目的不明确目前县级气象局基本上成立了气象执法机构,即气象执法大队,目前一般由2-4人组成,绝大多数执法人员都是兼职,所学均为气象和相关专业,几乎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或行政等相关专业,而是经过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业务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
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主要体现在:第一,对相关法律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认识不够清楚、把握不够准确,一知半解造成法律条款运用不够灵活准确。
第二,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的方法不对,无法让执法的相对人信服,处理问题不够妥帖。
气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方案

气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气象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气象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权威,甚至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此,为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确保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执法力度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消除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和不科学现象,确保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具体目标如下:1. 切实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 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3. 推进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
4.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三、整治重点本次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法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 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依据不清晰、执法行为不合理等问题;3. 执法手段不科学、执法技术不过硬、执法设备不完善等问题;4. 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效果不好等问题;5. 与相关部门协作不畅、信息共享不畅、资源互补不足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本次专项整治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地气象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考核,确保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行执法职责。
2. 加强执法程序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执法程序的严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3.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实现执法数据共享和资源互用,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计划,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严格气象行政执法为气象管理提供保障

严格气象行政执法为气象管理提供保障气象是关系到人类生产、生活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科学技术。
气象行政执法是指国家的气象主管部门对气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
严格的气象行政执法对于提高气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等方面探讨严格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执法依据是严格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
气象行政执法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了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导。
只有依法执法,才能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执法权力是严格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
气象行政执法权力是指国家的气象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这些权力主要包括执法检查、执法处罚、执法监督等。
执法检查是指对气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检查,查明违法事实,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执法处罚是指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执法监督是指对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这些执法权力的有效行使,是保障气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
执法效果是严格气象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
气象行政执法的效果主要包括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保障气象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等。
通过严格执法,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一些不法行为,维护气象管理的良好秩序。
也可以保障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最终实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气象行政执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不够,导致执法不力,执法效果不佳。
二是执法手段和手段不够多样化,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三是执法监督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不够规范,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分析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分析气象行政执法是指在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指导下,以及根据气象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和监督的实践活动。
由于气象行业的特殊性和公共安全的需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气象行业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业,它的工作不仅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对于国家的安全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在这个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发生及其带来的社会危害经常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启动了气象行政执法机制,明确了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系统地保障公共安全。
随着气候环境的变化,以及严峻的自然灾害风险,气象行政执法的工作显得尤为紧迫。
相比于其他行业,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和细节性很强,尤其在检测、监测、预警和预测等领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科技创新。
目前,气象行政执法在国内的具体实施主要涉及生态气象、气象预报和气象服务等多个领域。
在实际工作中,气象执法部门会对气象预报的准确性、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进行督监管,防止虚假预警或是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
此外,执法人员还要根据相关规定,查处违规频道开通、虚假广告宣传、编造气象数据等违规行为。
虽然气象行业的执法工作意义重大,但实际工作仍面临很多挑战。
首先,气象行业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其次,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技能、法律知识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对于执法人员群体的培训、评价与奖励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总之,气象行业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行业,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也同样如此。
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机制,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提高执法的效益和效能,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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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政执法安化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安化县气象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安化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依据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2、《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2、《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的;(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的;(三)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的。
”三、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安装不符合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处罚种类: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六、传媒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大气环境评价时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气象资料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
”八、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或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或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法律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的;”十、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法律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十一、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法律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十二、未经批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法律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未经批准,人工影响天气单位之间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十三、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法律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的。
”十四、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的;”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的;”十五、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十六、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十七、未及时报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十八、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