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评价四个关注点
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相关注意事项汇总

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相关注意事项汇总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流程首先“一致性”是指仿制药与原研药或“参比制剂”的治疗等效therapeuticallyequivalent “治疗等效”又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药学等效pharmaceuticallyequivalent,是指同样的剂型要包含同样量的原料药,并符合同样的或法定的质量标准;一是生物等效bioequivalent,是指具有同样的临床有效和安全性.仿制药申请又称为简化新药申请,通过简单的PE/BE试验,从而免去大规模临床试验,最终实现可替换性.在开展一致性评价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须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包括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比较研究,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宾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并为将药品特征溶出曲线列入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具体流程如下: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程序申报前:需要提交一下资料: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现场主文件;生产现场检查准备情况审评中做好核查准备:1、首次会PPT2、现场需要准备的文件检查中全力配合检查:1、收到检查通知后及时排产2、保证检查中相关人员到位3、做好核查老师接待工作检查后检查后送检:按通知书要求送检;跟踪检验机构结果,及时沟通.药品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相关准备资料众多,需要反复核对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提前将资料准备充分.现场检查的特点研制现场核查:药学研制现场核查;临床试验核查BE试验;非临床研制现场核查如有生产现场检查:报产3批动态现场检查检查的核查主体省局不再实施现场检查核查,而是作为国家局的检查力量参与.通常2-3人,构成通常为:一位GMP专家、一位分析专家及其他.检查关注点真实性资料真实性;一致性车间一致、批量一致、处方工艺、原辅料、设备一致;数据可靠性数据可追溯;合规性符合GMP要求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相关资料准备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增加了批准文号、上市生产批量、现场检查批量、生产线取得药品GMP证书情况、认证范围、认证时间/上次接受现场检查时间、BE研究批情况、工艺验证批情况、近3年生产情况等.现场主文件:现场主文件SiteMasterFile内容包括企业总体情况,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厂房和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分销、投诉、产品缺陷与召回,自检等9个方面,是一致性评价资料中最为核心的资料之一,需要引起重视.生产现场检查准备情况:这部分资料主要针对的是该品种的情况,包括了人员、原辅料包材、生产线、共线品种、工艺验证、清洁验证、设备确认、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稳定性考察、BE批产品生产情况、动态考核批计划安排、GMP执行情况及上次GMP检查缺陷整改等.检查前的相关准备1.接受现场检查品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套注册申报资料.2.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3.参比制剂的来源及证明,如购买发票、赠送证明等.参比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剩余样品等.参比制剂的接收、发放、使用记录或凭证.4.药品生产相关规程,包括: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产品相关生产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原辅料取样检验操作规程;原批准的质量标准和申报的质量标准;空白批生产记录批生产主记录.5.一致性评价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生产批次含BE批、工艺验证批等相关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稳定性试验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纸质图谱及电子图谱.6.工艺验证方案和报告,以及设备确认、批量、清洁验证情况.7.药品所有生产批次含BE批、工艺验证批的供应商档案.8.药品所有生产批次含BE批、工艺验证批的物料台账及相关单据.9.BE批的体外评价资料.10.溶出度仪的验证资料.11.药品所有生产批次的剩余样品情况不应销毁.12.近三年产品年度质量回顾报告.13.近3年该品种生产线接受境内外检查机构检查情况及整改资料.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1、机构和人员①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能够确保各级部门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相关重点1组织机构图是否涵盖了生产、质量、仓储、设备等方面的内容2研发、生产人员的数量级资质3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4变更、偏差、CAPA管理制度②参与样品批量生产的各级人员,包括物料、样品生产、质量检验、质量保证等人员是否具备履行其职责的实际能力相关重点1各级人员是否能对新增品种的物料管理,样品生产及质量检验熟练掌握;对发现的问题能否判断并及时处理.2是否有书面的形式规定了所有从事生产人员的责任.③样品批量生产前上述人员是否进行过与本产品和质量控制有关的培训及药物GMP培训,并有培训记录.相关要点:培训记录的完整性,是否有申报品种相关的培训内容2、厂房与设备①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等应满足样品批量生产的要求.1现场检查是否有本产品的生产条件;2仓储是否符合本品的储存条件②生产批量应与实际生产条件和能力匹配1动态生产的批量应与现场生产设备相适应2现场生产设备的型号、容量等关键指标要与申报资料中一致,不得使用未经申报的设备生产样品3批量的大小与现场设施、设备相适应③非专有生产线的,应充分评估新增产品与原有产品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并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对新增品种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清洁验证,清洁方法验证.风险评估人员差错、生产管理疏忽、厂房的清洁消毒、物料管理、过滤器是否混用等多环节评估分析.④一致性评价,原有厂房、设施等做了变更的、应按照要求经过必要的确认或验证3、原辅料与包材①是否制定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重点1现场检查时查看上述规章制度,并对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物料应建立台账和货位卡,物料存放位置和数量等应与货位卡标明的一致3应按照各种物料的储存要求存放,并防止交叉污染②对起始物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进行供应商进行审计,并建立供应商档案1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2是否建立了关键物料供应商评价制度,必须证明供应商能够稳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料3若供应商不是生产厂,是否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资料③批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必须有合法来源,与注册申报资料中载明的是否一致1物料的发票、购货合同、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检验报告等材料2仓库库存、车间使用的物料是否与申报资料中一致④应制定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内控标准、取样规程相关重点1对使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应有检验规程、sop、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等文件2对样品的抽样、检验等过程进行检查,如抽查某物料的进货量、件数、取样时间、取样量、取样容器;取样后被取样的物料包装的密封、标记情况,样品的登记、储存和分发的情况3库房设置取样间,洁净级别,是否有监测和验证数据4、样品批量生产过程①工艺规程的内容与核定的处方、工艺以及批生产记录的内容一致要有详细的工艺步骤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要注意中间体的控制与限度.②工艺验证数据应支持批量生产的关键工艺参数检查三批产品验证的完整记录,看工艺运行是否稳定,特别要看这三批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处理意见.检查三批验证产品的批档案,看是否符合GMP可追溯性的要求,是否存在某物料无标准生产的偏差③应进行清洁验证有无清洁验证规程,规程中是否规定清洁方法使用什么水或清洁剂、温度、压力、时间、经清洁后设备可贮存的最长时间.同品种不同批之间的清洁、品种变更时的清洁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记录④生产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工艺规程、岗位SOP的要求进行操作现场查看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各项操作,操作的熟练程度.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不能及时处理,操作过程中是否有违反GMP相关规定的情况.⑤批生产记录应真实、完整、及时.生产以及重要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每一生产工序的操作人、复核人的签名;已生产批次样品的使用量、库存量与实际生产量是否一致;样品生产使用的物料量、库存量与总量是否吻合5、QC实验室①否具有样品及相关原辅料检验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等.要点:从申报资料中抽取有代表性的图谱进行溯源检查;标准品、对照品等的来源、使用及库存情况,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②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校验,仪器是否有使用记录.要点:查看仪器校验记录、证书等证明性文件;查看仪器使用记录.③是否有委托检验,如有委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点:不能做到全检的应有委托检验合同协议④质量控制部门是否具有与样品检验相关的文件要点:与申报资料一致的质量标准;取样规程和记录;申报品种的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申报品种的检验方法验证记录,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资料.⑤是否按规定留样并进行稳定性考察要点:稳定性考察留样应足够,建议长期保存;稳定性试验方案应与申报资料一致:包括影响因素、加速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考察指标、样品包装材料等;及时对稳定性考察作记录.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的要点1、一致性关注申报资料与药学研究、体外评价、生物等效性研究和临床研究及实际生产过程中原辅料及内包装材料的来源、成品处方与生产工艺、生产批量的一致性.2、物料系统主要围绕物料的采购、接收、贮存、检验、放行、发放、使用、退库、销毁全过程进行的检查.3、生产系统检查主要围绕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处方与申报资料一致性、近期的批生产记录及相关的物料发放记录、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措施的有效性等.关注生产环境、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品种生产的要求,关键生产设备生产能力是否与品种批量生产相匹配及相关的工艺验证情况.4、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系统除对实验室常规检查外,应重点关注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包括OOS、偏差、变更、分析方法的建立与验证、药物溶出度仪确认、稳定性考察情况、关键质量属性研究数据.5、数据可靠性关注申报资料中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申报数据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准确真实、清晰可追溯、原始一致、及时同步记录、能归属到人、完整持久.参比制剂和对照品原始证明性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台账是否完整;是否考察了与一致性评价紧密相关的关键质量属性,如性状、晶型原料、水分、溶出度、含量、有关物质等.药典对照品、其他来源的外购对照品或自制对照品的来源及原始证明性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为工作对照品,是否有完整的标化记录.数据可靠性1.计算机系统的用户分级管理与权限设置是否合理.2.计算机化分析仪器是否开启审计追踪功能.3.原始电子数据是否与申报的纸质数据一致.4.质量研究及稳定性试验原始试验图谱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有篡改图谱信息、一图多用的现象;是否存在修改进样时间,删除不合格数据等问题;IR、UV、HPLC、GC等具数字信号处理系统打印的图谱是否具有可追溯的关键信息如带有保存路径的图谱原始数据挖掘名和数据采集时间,各图谱的电子版是否保存完好,是否有备份及备份记录.5.是否制定了相关规定对数据的产生、采集、记录、处理、审核、报告、存储、存档、销毁等过程进行管理.以上为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应注意问题的汇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ferences:1药品质量生产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2一致性评价。
教学评一致性_课堂实践(3篇)

第1篇摘要:教学评一致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合理设置教学目标,科学设计教学活动,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有效评价,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本文从教学评一致性的内涵、实施策略、课堂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教师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教学评一致性的内涵教学评一致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合理设置教学目标,科学设计教学活动,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有效评价,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目标的一致性: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的教学目标。
2. 教学活动的一致性: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教学情境和教学资源的教学活动。
3. 评价的一致性: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价,确保评价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相一致。
二、教学评一致性的实施策略1. 明确教学目标(1)依据课程标准,结合学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教学目标。
(2)将教学目标分解为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指标。
2. 设计教学活动(1)以学生为中心,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兴趣特点的教学活动。
(2)注重教学活动的趣味性、实践性和互动性。
(3)合理运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3. 实施教学评价(1)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2)注重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
(3)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相一致。
三、教学评一致性的课堂实践以下以小学语文课堂为例,探讨教学评一致性的实践:1. 明确教学目标以《小蝌蚪找妈妈》为例,教学目标如下:(1)学会生字词,正确朗读课文。
(2)理解课文内容,体会小蝌蚪找妈妈的过程。
(3)培养关爱家人、团结互助的品质。
2. 设计教学活动(1)导入:教师讲述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生字词教学:教师带领学生认识生字词,讲解生字词的读音、写法和意义。
(3)课文朗读:教师引导学生正确朗读课文,注意节奏、语调和停顿。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需关注三个问题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需关注三个问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需关注三个问题我国作为仿制药生产大国,仿制药在已有批号的18.9万个药品中,占95%以上。
为提高仿制药质量,2019年1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19年第231号,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发布的《意见》具有强制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业内外对此高度关注。
那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将对医药产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一、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具有重要意义(一)提高我国仿制药整体水平所谓仿制药,是相对原研药而言的。
原研药即指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通常需花费15年左右的研发时间和数亿美元费用,目前只有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才有能力研制。
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物。
仿制药则是指复制了原研药主要分子成分的药物。
国产仿制药的质量与疗效与原研药存在明显差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阻碍我国仿制药发展的关键因素。
患者买药偏向于原研药,治疗过程中医生也倾向于推荐使用原研药。
随着《意见》的正式实施,我国仿制药评价工作将行业集中度,完善企业组织结构。
(四)推动仿制药走向国际市场我国仿制药市场主要集中在国内,质量不高成为出口的制约性因素,通过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美国cGMP认证、欧盟GMP认证、澳大利亚TGA认证和英国MHRA认证等国际认证的企业目前还较少。
例如,在2009年的WHO采购目录中,我国进入目录的品种是6个,而另一仿制药大国印度进入目录的品种则多达194个。
通过强制性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助于提高我国仿制药的整体质量与疗效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国产仿制药的出口。
二、新政实施需关注的三个问题(一)仿制药格局调整将带来药品供给变化一是大量文号将消失。
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中,明确要求2019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9年版)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9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否则将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教学评一致性

一对一 几对一
一对几… 理解4:学习目标与评价任务的对应关系并不一定是“一一对应”
•总之目标引领评价,评价为目标的达成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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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活动充分展开
教师只有充分展开教学过程,才有可能实现“教学-评一致性”。在课堂上,教学没有充分展开的现象很 多:学生说得不充分,即当学生回答问题时,教师急 着替学生说完;做得不充分,即当学生练习还没有结 束时,教师就急着开始讲解;学生的合作与探究不充 分,即教师只是把合作探究当成形式,学生并没有真 正进行深入的探究。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教学 目标意识的缺失,目标、评价与教学在课堂上没有真 正达到一致。当然,教学的充分展开是建立在一定基 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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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依据2:学情分析
电流强度是学生在物理电学学习中认识的
第一个物理量,学生对电的认识处在启蒙阶段。
对电流这个物理量的认识是教学第一个难点。学
生对电路的认识限于简单电路,但电流表有三个
接线柱,既要考虑量程的选择,又要考虑电流的
方向。所以,把电流表连入电路和正确读数是第
二个教学难点。所以教师先让学生通过阅读课本
检都 测通 目过 标评 的价 达等 程手 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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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一致性” 带来的变化
目标指向明确,教学活动为学 习目标服务;评价合理嵌入,教学与 评价有机整合;学习充分展开,学生 的学习活动非常开放,避免因烦琐设 计造成的学习空间逼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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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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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匹配法
2.通过观察电流表实物 和阅读课本与组内同学 交流、讨论,能够说出 电流表的量程、分度值, 记住电流表的使用注意 事项
检测结果一致性评价方法的选择

检测结果一致性评价方法的选择在进行检测结果一致性评价时,选择适当的方法非常重要,因为它能够帮助我们确定不同方法或评估者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评价方法,可以作为选择的参考。
1. 百分比一致性(Percentage Agreement):这是一种简单直观的评价方法,计算出评估者之间在结果上达成一致的百分比。
这种方法适用于二元结果或多级分类结果的一致性评价。
但是,百分比一致性没有考虑评估者之间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可能存在过于乐观的结果。
2. Cohen's Kappa系数:Kappa系数是一种常用于测量评估者之间一致性的统计指标。
它考虑了评估者之间的随机一致性,并将其减去,以反映真实一致性的程度。
Kappa系数介于-1和1之间,值越接近1表示评估者之间一致性越高。
当数据为多分类时,可以使用加权Kappa系数。
3. Fleiss' Kappa系数:Fleiss' Kappa系数是Cohen's Kappa系数在多个评估者之间一致性评价中的拓展。
它适用于多个评估者对多个分类项目的一致性评价。
Fleiss' Kappa系数也介于-1和1之间,值越接近1表示一致性越高。
4. 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ICC):ICC是一种广泛用于评估连续性数据(例如测量结果)一致性的方法。
它考虑了评估者之间和测量次数之间的随机性,并量化了其对一致性的影响。
ICC介于0和1之间,值越接近1表示一致性越高。
5. Bland-Altman图:Bland-Altman图是一种用于评估两个连续变量的一致性的图形方法。
它可以显示两个评估者(或方法)之间的差异和一致性范围。
通过计算平均差值和上下限,可以量化评估者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在选择适当的一致性评价方法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 数据类型:不同的数据类型可能需要不同的评价方法。
例如,对于二元结果或多级分类结果,可以使用百分比一致性或Kappa系数。
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的相关注意事项一、概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
之前的仿制药审批,并不要求和原研药进行疗效等方面的对比,因此,造成了我国仿制药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仿制药产品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 8号),标志着我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随后,2017年,CDE又连续公布了若干个通知,如《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等等。
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包括研制现场核查(药学研制现场核查;临床试验核查(BE试验);非临床研制现场核查(如有))、生产现场检查(报产3批动态现场检查),检查的重点为真实性、数据可靠性、一致性、合规性。
2.1需要准备的资料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前,会有核查方案,药监局会与企业进行沟通,制定计划及准备工作。
注册申报资料委托生产协议和质吊:协议包装标签、说明书、剩余样品接收、发放、使用记录或凭证生产工艺规程产品相关生产操作规程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药品生产相关规程一空白批生产记录原辅料取样检验操作规程现场检查所需资料原批准的质法标准和申报的质疑标准批生产记录- 批检验记录--稳定性试验记录义器设备使用记录£质图谱及电子图谱1:艺验证方案和报看,设备确认、批量、清洁验证情况药品所有生产批次供应商档案药品所有生产批次物料台账及相关单据BE批的体外评价资料一药品所有生产批次的剩余样品情况(不应销毁)-近三年产品年度质量P|顾报告:二注册围2.2注意事项主要对生产现场检查的要点进行简单的阐述:①一致性:申报资料与实际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料、内包材、处方工艺及批量的一致性。
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相关注意事项汇总

现场检查的特点
研制现场核查:药学研制现场核查;临床试验核查(BE试验);非临床研制现场核查(如有)
生产现场检查:报产3批动态现场检查
检查的核查主体
省局不再实施现场检查核查,而是作为国家局的检查力量参与。通常2-3人,构成通常为:一位GMP专家、一位分析专家及其他。
对新增品种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清洁验证,清洁方法验证。风险评估人员差错、生产管理疏忽、厂房的清洁消毒、物料管理、过滤器是否混用等多环节评估分析。
④一致性评价,原有厂房、设施等做了变更的、应按照要求经过必要的确认或验证
3、原辅料与包材
①是否制定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
一是生物等效(bioequivalent),是指具有同样的临床有效和安全性。
仿制药申请又称为简化新药申请,通过简单的PE/BE试验,从而免去大规模临床试验,最终实现可替换性。在开展一致性评价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须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包括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比较研究,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宾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并为将药品特征溶出曲线列入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
同品种不同批之间的清洁、品种变更时的清洁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记录
④生产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工艺规程、岗位SOP的要求进行操作
现场查看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各项操作,操作的熟练程度。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不能及时处理,操作过程中是否有违反GMP相关规定的情况。
⑤批生产记录应真实、完整、及时。
生产以及重要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每一生产工序的操作人、复核人的签名;
教学评一致性的实践(2篇)

第1篇摘要:教学评一致性是现代教育评价的重要理念,旨在确保教学、评价和学生学习目标的统一。
本文以小学数学教学为例,探讨教学评一致性的实践策略,包括明确教学目标、设计评价工具、实施教学活动以及反思改进等方面。
关键词:教学评一致性;小学数学;实践策略一、引言教学评一致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据学生的学习目标,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并运用恰当的评价工具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以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学评一致性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教学评一致性的实践策略。
二、明确教学目标1. 分析课程标准:教师应深入理解《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的精神,明确各年级数学课程的目标和内容。
2. 确定具体目标: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教学单元的具体目标。
3. 制定目标分解表: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小目标,为教学活动提供明确的方向。
三、设计评价工具1. 选择评价方法: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如观察、访谈、问卷调查、测试等。
2. 制定评价标准:针对每个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设计评价工具:根据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设计相应的评价工具,如观察记录表、访谈提纲、测试题等。
四、实施教学活动1. 创设情境: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创设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组织活动:设计具有层次性和挑战性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3. 互动交流:鼓励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促进学生共同进步。
五、评价与反馈1. 实施评价:根据评价工具,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关注学生的进步和不足。
2. 反馈与改进:针对评价结果,教师及时给予学生反馈,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3. 教学反思:教师对教学过程进行反思,分析教学效果,不断调整教学策略。
六、实践案例分析以小学五年级“分数的意义”为例,以下是教学评一致性的实践案例:1. 明确教学目标:理解分数的意义,掌握分数的表示方法,能进行简单的分数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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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CFDA发布《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里面提及向下关键内容:参比制剂对外公布;BE临床机构正式开放;设立原研药、欧美日上市的国产药一致性评价的原则;披露审评审批的多个时间节点。
具体内容如下: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参比制剂一、为便于企业选择参比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 106 号)所附 289 个品种的原研企业药品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供企业选择参比制剂时参考。
清单分为已在中国境内上市和未在中国境内上市两类。
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选择其一作为参比制剂备案:(一)原研药品:进口原研药品、经审核确定的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药品、未进口原研药品;(二)在原研企业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可选择美国、日本或欧盟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药品。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建议企业按照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研究,未备案的无需再备案;对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存疑的,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公开审议,并公开审议结果。
二、企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参比制剂全部向社会公开。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公布参比制剂的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后区别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可以确认符合参比制剂条件的;(二)存疑的;(三)明显不符合条件的。
对于(二)(三)两种情况是否继续进行研究或重新选择参比制剂,由企业自主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企业自行从境外采购的参比制剂产品,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需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所用参比制剂是标明企业的产品。
企业发现所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应终止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申报的,应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报告并撤回一致性评价申请,视情况免于责任;监管部门发现企业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应及时通报相关企业,终止审评审批;已批准上市的要撤销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责成企业作出解释并根据情况立案调查。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 号),对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
一致性评价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以在现有经认定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也可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
生物等效性试验发起方可以聘请具备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对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机构进行评估。
BE试验五、生物等效性试验开始之前,申请人须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的要求将开展试验的项目、临床试验机构、样本分析机构、参比制剂等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临床试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六、对符合《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品种,以及不适合开展人体内研究的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区别情况,分批公布具体品种目录;企业也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豁免申请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论证后,决定是否同意豁免。
原研品种七、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属于上市后未发生较大变更的,或上市后发生较大变更但经审评并不影响质量和疗效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和核查后,列入参比制剂目录。
属于上市后发生重大变更并与原产国相同产品质量疗效存在差异的,由企业在本公告发布 30 日内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并在其网站发布声明,说明存在的差异及原因,并按照要求开展一致性评价。
八、对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原则申报和审评的品种,申请人应评估是否满足现行一致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要求。
经评估达到要求的,申请人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免于参加一致性评价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现行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对原注册申报资料审评,重点审核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经审评达不到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一致性评价。
审评通过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对正在审评中的按照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受理的仿制药注册申请,申请人可评估是否满足现行一致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要求。
经评估达到要求的,申请人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审评的申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通过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欧美已上市品种九、支持中国境内企业生产的在欧盟、美国或日本批准上市的药品在中国上市。
(一)在欧盟、美国或日本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已在中国上市并采用同一生产线同一处方工艺生产的,申请人需提交境外上市申报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药学研究数据等技术资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通过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二)在欧盟、美国或日本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已在中国上市但采用不同生产线或处方工艺不一致的,企业需按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以境外上市申报的处方工艺和生物等效性研究、药学研究数据等技术资料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递交变更申请,审评通过后,批准变更处方工艺,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三)在欧盟、美国或日本上市但未在中国境内上市的,经临床研究证实无种族差异的,可使用境外上市申报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药学研究数据等技术资料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上市申请;可能存在种族差异的,应开展相应的临床试验。
审评通过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四)上述技术资料,应是用于向欧盟、美国或日本监管部门申请上市的完整研究数据,包括药学研究数据、生物等效性试验资料等,应符合中国现行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并需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场检查。
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撤销批准证明文件。
上款所述药品包括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以在境外设立或收购的控股附属企业名义上市的情形。
在境外设立的由中国公民投资或参股、控股的企业,其在境外生产的药品仍按进口药品申请上市许可。
报送申请十、企业报送一致性评价申请时,由申请人所属技术部门或委托药品检验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出具样品复核检验报告,作为申报资料之一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在相关网站公布具备药品质量复核能力的机构名单。
十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设立合规办公室,协调有因检查、抽检以及审评等相关环节,提高检查、检验和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检查员和审评员按同一标准对申请一致性评价药物进行检查和审评。
审评、检查、检验需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进行,并记入药品相关档案。
审评、核查、检验工作人员需对相关结论负责。
十二、申请人需对所报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药品审评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存在真实性问题的,不予批准,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会同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依法立案调查,撤销原药品批准文号,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申报资料存在完整性问题的,不予批准,申请人可完善后重新申报。
十三、自公告发布后第十个工作日起,一致性评价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或接收。
(一)属于改变处方工艺的仿制药(包括进口仿制药),应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28 号)的有关要求,提出补充申请,在申请表特别申明事项中注明「一致性评价申请,处方工艺有变更」。
国产仿制药申报资料应符合《关于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6 年第 120 号)资料要求。
进口仿制药可按照 2016 年第 120 号通告要求提交申报资料;也可以按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议(ICH)规定的通用技术文件(CTD)境外全套技术资料,以及 2016 年第 120 号通告要求的「概要」及「体外评价」部分提交申报资料。
(二)属于未改变处方工艺的一致性评价申请,应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在申请表特别申明事项中注明「一致性评价申请,处方工艺未变更」。
申报资料应符合本条第(一)项或有关通告、公告的要求。
(三)属于在欧盟、美国或日本批准上市的中国境内生产的仿制药已在中国上市并拟采用与境外上市药品同一生产线同一处方工艺生产的,应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在申请表特别申明事项中注明「共线生产一致性评价申请,生产线处方工艺有变更」或「共线生产一致性评价申请,生产线处方工艺未变更」。
申报资料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和本条第(一)项的相关要求。
原料药、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文件的,其所用原料药、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交所用原料药、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已在欧盟、美国或日本合法使用的声明(或由制剂企业代为提交),及不能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原因的说明。
制剂生产企业应当报送有关研究资料。
有关说明将与一致性评价结论一并公开。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签收资料 5 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处方工艺有变更的)或接收通知书(处方工艺未变更的);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处方工艺有变更的)或不予接收通知书(处方工艺未变更的),并说明理由;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通知书。
资料审查审评十四、受理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立卷审查。
符合要求的,于 45 日内完成立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立卷审查情况提出有因检查和抽检的需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统一组织进行对研制现场、生产现场或临床试验数据的有因检查或抽样。
需要检验的,指定有关检验机构。
有因检查工作一般在立卷审查结束后 60 日内完成。
十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汇总有因检查和样品检验的情况,提出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综合审评意见。
审评工作一般应当在受理后 120 日内完成。
经审评认为需申请人补充资料的,申请人应在 4 个月内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
发补时限不计入审评时限。
综合审评通过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核发批准证明文件,发布公告,收录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允许其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见附件),享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