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仿制药物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在原创药产品的专利保护期过期后,其他公司可以申请仿制该药物的生产和销售,其仿制药要求具有与原创药物相同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了确保仿制药的一致性和可替代性,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
一致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比仿制药与原创药的药物质量、药剂学性质、生物等效性和临床疗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认仿制药与原创药的一致性,以确保患者在服用仿制药后能够获得与原创药相同的疗效和安全性。
一致性评价包括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和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评价两个方面。
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主要采用物理化学性质的测定和对生物药性质进行研究,通过对比分析原创药和仿制药的质量特征参数和化学结构特征参数是否一致来评价。
例如,通过测定药物的溶解度、纯度、稳定性和含量等参数的一致性,来确认仿制药的质量。
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评价是仿制药和原创药在生物利用度、药物分布、药动学和药效学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评估。
生物等效性评价常采用体外和体内实验方法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体外药物释放、溶出和体内血药浓度测定等。
通过比较仿制药和原创药在药物浓度时间曲线、峰值、曲线下面积等方面的差异,评估仿制药是否与原创药的生物利用度和药效具有一致性。
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要求是基于科学原则,数据可比性和客观性。
评价结果应该可以量化地证明仿制药与原创药的一致性,以便医药监管部门作出准确的决策,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仿制药与原创药在化学结构上不完全相同,但其在未成为仿制药之前,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临床试验,并被证明具有一致的生物等效性。
因此,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并不是要求仿制药与原创药在所有方面都完全相同,而是要求其在关键的效果和安全性方面与原创药具有一致性。
最后,为了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一致性,医药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标准,对仿制药上市前和上市后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验,从而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总而言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一项重要的药物评价工作,旨在确保仿制药具有与原创药相同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通过临床试验和化学生物等多个方面的研究来评估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的一致性。
该评价是确保仿制药产品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相近或一致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仿制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是通过临床试验和生物等研究手段,来评估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疗效上的一致性。
临床试验应包括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安全性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以确保仿制药在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方面与原研药的相似性。
同时,还需进行临床试验来评估仿制药在治疗特定疾病时的疗效和安全性。
评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仿制药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果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存在显著差异,可能会给患者带来潜在风险,降低治疗效果,甚至导致治疗失败。
因此,对于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进行一致性评价,对于患者用药的安全和疗效至关重要。
为了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评价体系应包括严格的化学分析、生物药剂学和临床试验等多个环节,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价标准应参考国家和国际药物注册要求,以确保评价结果符合规定的质量和疗效要求。
此外,评价过程中还应加强监管和监督,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保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相近或一致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质量和疗效评价,可以确保仿制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物治疗。
加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监管和监督工作,是保证仿制药市场良性竞争和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
浅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意义、现状、问题及建议

浅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意义、现状、问题及建议1.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义1.1根本性地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个仿制药大国,国内企业生产的化学药产品绝大多数为仿制药。
以前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导致许多仿制药与原研药有差距,为了根本性地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从2012年开始,国家药监部门提出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系统性工程。
1.2减小国家支付医保的压力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研发投入相对较低且无需高风险、高成本的临床研究,因此价格较低。
这也意味着在医疗成本持续增长的当前,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成为全球的大势所趋。
2015年有统计数据显示,国内销售额前300位的品种中有122个是外资品种,其中绝大多数已过专利期,且大多已被列入2009版医保目录。
仅这些原研品种被仿制药所取代,理论上即可节省280亿~420亿元。
从医保的压力看,毋庸置疑,目前三明医改的热议初衷既是源于医保支付的压力,而基于国内仿制药产业现状分析,通过一致性评价工作优选国内优秀仿制药,甚至进一步达到提升国内仿制药制剂工艺的目的,短期配合招标政策的倾斜,无疑对解决医保支付压力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1.3减小患者支付药费的压力原研药专利过期,相对低价仿制药进入市场,能够降低患者负担。
据美国仿制药协会的统计,2016年仿制药在美国医药市场上占据了89%的处方量,而原研药仅占11%左右。
从用药金额上,2016年仿制药仅占美国处方药处方金额的26%,原研药占据了74%的金额。
由此可见仿制药价廉物美的特性。
美国仿制药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仿制药在过去10年内为美国患者节约1.67万亿美元的药品费用,仅2016年就节省了2530亿美元的费用。
尽管2000年出台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已过发明过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比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他剂型不超过30%”,但实际上,因“唯底价是取”的各地招标政策以及国内仿制药质量差异性,导致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异巨大。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什么意思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什么意思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什么意思?这里我就给大家解释一下。
一致性评价就是针对已经批准上市,并且具有同等治疗作用的药物进行再次评价。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从本质上讲,就是确保药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一、一致性评价的内涵:二、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方面存在差异1、仿制药生产技术及工艺要求不同2、生产企业必须对新上市的品种进行临床验证3、根据中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申请药品的一致性评价,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就是指对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
之间的相同的活性成分或者相同的剂型和给药途径,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和质量一致性考察的过程。
通俗来说就是仿制药生产厂商只需要在外包装上标示与原研药完全一样即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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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引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为了确保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的一致性,从而促进仿制药的合理使用和推广。
随着仿制药市场的快速发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背景、目的、评价方法和应用。
背景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剂型和适应症的药物。
仿制药的价格相对较低,是降低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
然而,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是否一致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因此,对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就成为必要的手段。
目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方法和严格评价程序,评估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的一致性。
评价结果将为医生和患者提供关于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可靠信息,以便合理选择药物治疗方案。
评价方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常常采用比较生物等效性试验(BE)以及体外和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IVIVC)来评价药物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
具体的评价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比较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生物等效性试验是评估仿制药和原研药在药动学和药效学上是否一致的重要方法。
该试验通常采用交叉设计,通过测定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情况,来比较仿制药和原研药的药物动力学参数和药效学指标。
2. 体外生物等效性试验体外生物等效性试验是通过比较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体外溶出度和释放度来评估药物一致性。
该试验需要制备仿制药和原研药的离体溶出曲线,并通过比较两者的相似性来判断其一致性。
3. 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是通过比较仿制药和原研药在动物模型或人体中的药物浓度和药代动力学参数来评估一致性。
该试验通常采用动物模型或人体志愿者进行,通过测定仿制药和原研药的血药浓度曲线和药代动力学参数,来判断二者是否一致。
应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仿制药的上市审批和广泛使用。
在评价结果正常的情况下,仿制药将获得上市准证,从而实现与原研药的相同临床效果。
医生和患者可以据此选择合适的药物治疗方案,并享受药物治疗带来的益处。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定义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药学研究是指通过体外溶出等分析方法对药物进行药学分析,其目的在于考察制剂的生产工艺及处方是否有需要变更,初步确认制剂与原研药的一致性;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y , BE 是指在同样试验条件下试验制剂和对照标准制剂在药物的吸收程度和速度的统计学;当吸收速度的差别没有临床意义时,某些药物制剂其吸收程度相同而速度不同也可以认为生物等效;一站式服务我司作为提供专业的医药科技公司,能够提供包括:1、药学研究CMC:包括:制剂处方工艺、质量研究杂质及溶出曲线等、稳定性考察等完整的药学研究过程2、生物等效性BE:包括:寻找合作临床机构、招募受试者采血、生物样品测试及分析、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的服务3、需要进行大临床试验的品种,按照2017年已经颁布的指导原则,参照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经验,提供整个临床试验的组织及监查管理服一致性评价CMC&BE的主要工作内容第一阶段:项目评估◆项目的市场价值◆竞争品种的多少◆是否有参比制剂◆评估需要的费用和周期◆咨询相关官员与专家◆项目立项确定进行BCSⅠ类或者Ⅲ类豁免BE的申请:高渗透性的数据与文献支持材料、体外溶出曲线数据的提供与分析,如果能够满足CFDA的2016年87号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就可以豁免BE研究;第二阶段:药学研究CMC◆参比制剂的选择及备案◆购买参比制剂◆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对比主要包含溶出曲线和杂质◆药学等效判定◆处方工艺等的二次开发◆溶出曲线的对比◆处方工艺的确定及中试放大◆三批中试产品的工艺验证◆中试样品的质量和参比制剂的一致◆API的溶解性和渗透性研究限BCS Ⅰ和BCS Ⅲ类◆制剂稳定性和包装考察◆申报资料的撰写及整理,提供原始记录第三阶段:BE研究API的BCS分类属于Ⅱ和Ⅳ的产品必须进行BE研究,不能够豁免;BCSⅠ类或者Ⅲ类,符合豁免BE的条件可以不进行BE研究,否则就必须进行BE研究;◆BE研究方案的制定◆统计分析计划的制定◆Ⅰ期临床基地、生物样品测试单位等的确定◆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在CDE的BE备案◆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验证◆招募受试者◆服用药物及生物样品的采集◆生物样品的分析◆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撰写总结报告;第四阶段:项目申报◆交接资料与客户◆客户递交资料到省局◆省局初审◆省局研究现场核查及生产现场检查◆抽取三批样品◆一致性评价办公室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省局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核查◆样品复核检验◆资料汇总到一致性评价办公室◆获得一致性评价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流程图常见问题解答1.问:化药仿制药的BE研究必须进行预BE研究吗答:国家食药监总局及其相关审评部门并没有出台BE研究必须进行预BE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一般都推荐进行预BE研究,主要目的是预BE能够规避正式BE 试验失败的风险而且为正式BE试验提供很多帮助;2.问:预试验是否可以不过伦理直接做答:这个不仅不符合法规的要求,而且不符合伦理的要求,不可以;3.问:预BE试验一般都是多少例合适答:根据药物在人体内的变异性,预BE的受试者例数一般为6~12例,变异性越小,例数越少;4.问:如果预试验的结果初步判断等效,是否可以纳入正式试验中答:不可以,首先在BE研究的指导原则中,明确说明预试验的结果不可纳入正式试验中,而且从统计假设上讲,预试验和正式试验是不同的统计假设;5.问:预BE的试验结果要体现在总结报告中吗答:要体现,如果进行了预BE试验,在制定正式BE试验方案时要参考预BE试验的结果,比如受试者例数的计算、采血点的选择、样品的分析方法等等,在最终的总结报告中预试验要有体现;6.问:BE试验的受试者是否必须有男女两种性别答:按照新的BE研究指导原则,除非仅用于单一性别的特殊药物,多数药物的BE研究要包含一般的人群范围,也就是必须包含男性和女性;7.问:针对老年用药,指导原则要求尽可能纳入老年受试者,有没有例数的要求答:按照新的BE研究指导原则,主要针对老年患者使用的药物,在进行BE研究的时候尽可能纳入老年或者,但是没有具体例数的硬性要求,所以我们建议在方案中体现要招募老年受试者,具体纳入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决定;8.问:BE试验的样本量的估算如何进行答:BE试验的样本量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其1是药物API的个体内的变异性,其2是试验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差别,所以估算样本量要根据文献及预试验的结果进行统计学的估算;9.问:BE试验的样本量不足是否可以增加答:BE试验的样本量是可以增加的,但是必须在方案确定的时候就确定好,而且必须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方案进行样本量的增加,如果试验方案没有约定可以增加,试验结束后发现样本量不足,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再增加的;10.问:目前BE研究的费用大约是多少答:一般的品种大约在250万~350万,主要还要根据是否进行预BE、受试者的例数、不良反应大小、生物样品是否好测定等诸多因素决定,如果是高变异性药物,如阿托伐他汀钙、氯吡格雷、阿戈美拉汀等项目,费用会大幅度提高,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而定;11.问:多规格的制剂是否BE研究只需要进行大规格的就可以答:一般而言多规格的制剂只要进行大规格的BE研究,其它规格的都可以豁免,但是前提是小规格的制剂与大规格制剂的制剂组成是成比例的而且两者的溶出曲线是相似的;12.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是否针对新的化药4类品种答:目前针对BCSⅠ类和Ⅲ类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豁免BE的研究,是针对一致性评价颁布的,是否适用于化药4类,CDE没有参与指导原则的起草,目前并不确定,但是普遍认为化药4类仿制药不太可能豁免BE;13.问:在BE试验中是否一个试验一次要招募到所有的受试者答:法规及相关的指导原则并没有要求一次招募到所有的受试者,但是一般而言在受试者例数不是特别多的情况,为了试验操作的方便,都是一次招募到所有的受试者;14.问:长半衰期口服常释制剂生物等效研究设计答:对于半衰期较长的口服常释制剂,若试验设计了足够长的清洗期,仍然可以采用单次给药的交叉试验设计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交叉试验难以实施时,可采用平行试验设计;无论交叉设计还是平行设计,均应有足够长的生物样品采集时间,以覆盖药物通过肠道并被吸收的时间段;可分别用Cmax和适当截取的AUC来描述药物浓度的峰值和总暴露量;如对于药物分布和清除个体内变异较小的药物,可用AUC0一72hr来代替AUC0一t或AUC0一∞;但对于药物分布和消除个体内变异较大的药物,则不能采用截取的AUC评价生物等效性;15.问:什么是高变异性药物为何这类药物的BE研究比较难答:高变异性药物是指个体内的变异性不少于30%,由于在BE试验中,个体间的差异对受试者例数影响比较小,而个体内的差异对受试者的例数影响大,变异性超过30%,将大大影响受试者的例数,可通过统计学的计算,如果双交叉的例数增加的不是特别多,建议采用双交叉的试验设计,如果增加的例数特别多,可以考虑采用重复试验设计的方法,不管怎么样高变异性药物的BE的费用和周期都较普通要高;16.问:如何知道一个药物是否是高变异性药物答:主要根据文献的报道,许多药物能够通过文献查到其个体内的变异性,如果不能够获得其变异性,可以通过预BE试验来获得;17.问:BE项目过伦理医药都需要哪些资料答:不同的医院要求不完成一致,但一般都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质量研究、质量标准及稳定性研究的综述性描述、伦理审查申请表、研究者手册、BE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CRF、药检报告、企业资质、招募健康志愿者的广告等;18.问:外用药需要做BE吗答:一般而言外用药不用做BE,但是如果是通过透皮吸收,吸收到体内再发挥药效,并能够测定血药浓度的,可以进行BE研究,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19.问:进行BE备案时,稳定性需要研究多少时间答:按照目前备案表的要求,化药4类的仿制药进行BE备案时需要提供3个月的加速和长期留样稳定性数据;一致性评价的项目进行BE备案时并不需要提供稳定的数据;20.问:如果标准品目前国内没有卖的,是必须购买国外的还是自己标定的也可以答:可以自己标定,但是比较麻烦,由于购买国外的标准品不像购买参比制剂那么麻烦,直接买到就可以用,如果国内买不到,建议购买国外的,而且有对应的标准,如:EP、USP等;21.问:目前国内Ⅰ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源有限,可以在国外做吗比如印度等国家答:不可以;22.问:肠溶制剂属于口服常释制剂还是调释制剂,是否可以豁免BE答:肠溶制剂属于调释制剂,BCS分类Ⅰ或Ⅲ类口服常释制剂可以考虑豁免BE,肠溶制剂不属于口服常释制剂,不存在豁免BE的可能;23.问:目前Ⅰ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源紧张,会不会放开答:按照目前的政策,BE试验还必须在Ⅰ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看目前的形势,很快会放开;24.问:溶出曲线与生物等效性的关系答:目前还不能肯定地说试验制剂与参比制剂溶出曲线对得上就肯定生物等效性,但是溶出曲线对得上后,生物等效的概率大大提高,而且溶出曲线是将来控制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必须进行溶出曲线的研究;25.问:已经获得临床批件的化药仿制药6类如果需要修改工艺怎么办答:由于化药6类已经是申报生产的品种,已经进行过工艺的核查了,如果工艺变化比较大的话,原先的批件都相当于作废了,只能按照新的备案制重新进行申报了;26.问:地产化的产品是否可以作为参比制剂答:原研厂家的地产化产品如果与原研的产品一致,是可以作为参比制剂,但是需要原研厂家证明其一致;27.问:药学研究和BE研究的参比制剂必须是同一个批号的吗答:可以是不同批号的产品,但是在BE研究期间是不允许更换批次的;28.问:如果参比制剂只有500mg,而试验制剂是250mg,是否可以口服两片试验制剂答:这个要看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看它是不是线性的,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目前多数专家认为可以;29.在美国橙皮书中,参比制剂有相应的规格,如果国内的规格与列入参比制剂的规格不一致,是否可以选择没有进入参比制剂的规格作为参比制剂答:目前所有的技术指导原则推荐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建议选择相同规格的制剂作为参比制剂;30.问:原研厂家最早开发剂型是片剂,后来又开发了胶囊,选择哪个作为参比制剂答:如果胶囊也进行了大规模的临床有效性研究,可以作为参比制剂,如果胶囊是通过与片剂进行BE研究而上市的,胶囊一般不可以作为参比制剂;31.问:BCS生物药剂学的分类是怎么回事答:BCS生物药剂学是把API根据溶解度、肠道的膜通透性来进行分类的一个科学框架,按照溶解度和肠道的膜通透性的不同,可以把药物分为四类;32.问:如何查询药物的BCS分类答:一般常用的药物能够通过查阅文献获得,只有少数药物查不到,如果在各种文献查不到,那就需要自己做研究;33.问:生物等效豁免答:根据BCS分类系统,药品被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高溶解性、高渗透性High Solubility-High Permeability第二类:低溶解性、高渗透性Low Solubility-High Permeability第三类:高溶解性、低渗透性High Solubility-Low Permeability第四类:低溶解性、低渗透性Low Solubility-Low PermeabilityBCS分类1类和3类的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生物等效豁免一对于BCS 1类的药物需要证明以下几点:1.药物具有高溶解性;2.药物具有高渗透性;3.仿制和参比制剂均为快速溶出,并且制剂中不含有影响主药成分吸收速率和吸收程度的任何辅料;二对于BCS 3类的药物需要证明以下几点:1.药物具有高溶解性;2.仿制和参比制剂均具有非常快速的溶出;3.仿制制剂和参比制剂应处方完全相同,各组成用量相似,当放大生产和上市后变更时,制剂处方也应完全相同;同时基于BCS 的生物豁免对下列情况不适用:1治疗范围狭窄的药品受治疗药物浓度或药效监控的制约,按狭窄的治疗范围设计的制剂,不适用生物等效性豁免;如:地高辛、锂制剂、苯妥英、茶碱和华法林阻凝剂;2口腔吸收制剂由于BCS分类是基于胃肠粘膜的渗透和吸收,因此不适用于口腔吸收制剂,如:类似舌下片或颊下片的制剂;对于口含片、口腔崩解片等,如果该制剂从口腔吸收也不适用;34.问:生物等效研究总体设计答:根据药物特点,可选用1两制剂、单次给药、交叉试验设计;2两制剂、单次给药、平行试验设计;3重复试验设计;对于一般药物,推荐选用第1种试验设计,纳入健康志愿者参与研究,每位受试者依照随机顺序接受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对于半衰期较长的药物,可选择第2种试验设计,即每个制剂分别在具有相似人口学特征的两组受试者中进行试验;第3种试验设计重复试验设计是前两种的备选方案,是指将同一制剂重复给予同一受试者,可设计为部分重复单制剂重复,即三周期或完全重复两制剂均重复,即四周期;重复试验设计适用于部分高变异药物个体内变异≥30%,优势在于可以入选较少数量的受试者进行试验;对于高变异药物,可根据参比制剂的个体内变异,将等效性评价标准作适当比例的调整,但调整应有充分的依据;35.问:生物等效研究受试者的选择答:受试者的选择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2应涵盖一般人群的特征,包括年龄、性别等;3如果研究药物拟用于两种性别的人群,一般情况下,研究入选的受试者应有适当的性别比例;4如果研究药物主要拟用于老年人群,应尽可能多地入选60岁以上的受试者;5入选受试者的例数应使生物等效性评价具有足够的统计学效力;筛选受试者时的排除标准应主要基于安全性方面的考虑;当入选健康受试者参与试验可能面临安全性方面的风险时,则建议入选试验药物拟适用的患者人群,并且在试验期间应保证患者病情稳定;36.问:生物等效研究参比制剂的选择答: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尽可能选择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制剂,以保证仿制药质量与原研产品一致;37.问: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答:食物与药物同服,可能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因此通常需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来评价进食对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生物利用度影响的差异;对于口服常释制剂,通常需进行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但如果参比制剂说明书中明确说明该药物仅可空腹服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时,则可不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对于仅能与食物同服的口服常释制剂,除了空腹服用可能有严重安全性方面风险的情况外,均建议进行空腹和餐后两种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如有资料充分说明空腹服药可能有严重安全性风险,则仅需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38.问:口服溶液剂生物等效研究答:对于口服溶液、糖浆等溶液剂型,如果不含可能显着影响药物吸收或生物利用度的辅料,则可以豁免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39.问:常释制剂片剂和胶囊及多规格生物等效研究答:对于常释片剂和胶囊,建议采用申报的最高规格进行单次给药的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 若最高规格有安全性方面风险,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非最高规格的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1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具有线性药代动力学特征;2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最高规格与其较低规格的制剂处方比例相似;3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最高规格的溶出试验比较结果显示两制剂溶出曲线具有相似性;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他规格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豁免:1试验规格制剂符合生物等效性要求;2各规格制剂在不同pH介质中体外溶出曲线相似;3各规格制剂的处方比例相似; 制剂处方比例相似是指以下情况:1不同规格之间所有活性和非活性组分组成比例相似;2对于高活性的药物原料药在制剂中所占重量比例低:①不同规格的制剂重量一致差异不超过10%;②各规格使用相同的非活性组分;③规格的变更系通过改变活性组分的用量以及一个或多个非活性组分的用量来实现;40.问:上市后变更申请生物等效研究参比制剂选择答:上市后变更研究的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来支持仿制药上市后变更时,推荐采用原研药物作为参比制剂,而不是与变更前的产品作比较;41.问:口服混悬剂生物等效研究答:口服混悬剂通常需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其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技术要求与口服固体制剂相同;42.问:调释制剂生物等效研究及上市后变更申请参比制剂的选择答:调释制剂包括延迟释放制剂和缓释制剂;建议调释制剂采用申报的最高规格进行单次给药的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一般不推荐进行多次给药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的在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时,建议仿制调释制剂的变更申请采用原研药作为参比制剂,而不是与变更前的产品作比较;43.问:调释制剂其他规格制剂的生物等效性答:若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则可以认为调释制剂的其他规格与相应规格的参比制剂具有生物等效性:1其他规格制剂的活性和非活性组分组成比例与试验规格的受试制剂相似;2其他规格制剂的释药原理与试验规格的受试制剂相同;3各规格制剂体外溶出试验结果相似;建议至少在3种不同pH溶媒例如,和中通过f2值判断其他规格的溶出曲线与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受试制剂溶出曲线的相似性;44.问:咀嚼片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给药方法答:咀嚼片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给药方法应参照说明书;如说明书中要求吞咽之前先咀嚼,则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时,受试者需咀嚼后吞咽给药;如说明书中说明该药可以咀嚼也可以整片吞服,则生物等效性研究时,要求以240mL水整片送服;45.问:生物等效研究的检测物质答:一般推荐仅测定原形药物,因为原形药物的药时曲线比代谢产物能更灵敏地反映制剂间的差异;对于从原形药物直接代谢产生的主要代谢产物,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点,则应同时予以测定:1代谢产物主要产生于进入体循环以前,如源自首过效应或肠道内代谢等;2代谢产物显着影响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上原则适用于包括前体药物在内的所有药物;建议以原形药物评价生物等效性,代谢产物的相关数据用于进一步支持临床疗效的可比性;如果原形药物浓度过低,不足以获得生物样品中足够长时间的药物浓度信息,则可用代谢产物的相关数据评价生物等效性;46.问:生物等效研究预试验的作用答:正式试验开始之前,可在少数志愿者中进行预试验,用以验证分析方法、评估变异程度、优化采样时间,以及获得其他相关信息;47.问:生物等效研究预试验的数据能不能纳入最终统计分析答:预试验的数据不能纳入最终统计分析;48.问:生物等效研究空腹以及餐后试验制剂与参比制剂如何服用答:1空腹试验:试验前夜至少空腹10小时;一般情况下,在空腹状态下用240mL水送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口腔崩解片等特殊剂型应参考说明书规定服药;2餐后试验:试验前夜至少空腹10小时;受试者试验当日给药前30分钟时开始进食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分钟时准时服用试验药,用240mL水送服;3服药前1小时至服药后1小时内禁止饮水,其他时间可自由饮水;服药后4小时内禁食;每个试验周期受试者应在相同的预定时间点用标准餐;4通常最高规格的制剂可以一个单位单片或单粒服用,如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灵敏度不足,则可在安全性允许的条件下,在说明书单次服药剂量范围内同时服用多片/粒最高规格制剂;5试验给药之间应有足够长的清洗期一般为待测物7倍半衰期以上;6应说明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批号、参比制剂的有效期等信息;建议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药物含量的差值小于5%;49.问:生物等效试验药物是否需要留样答:试验机构应对试验制剂及参比制剂按相关要求留样;试验药物应留样保存至药品获准上市后2年;。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什么是仿制药?仿制药又称为“通用药”,是已经上市并且已获得原研药生产商同意的药物,其成分完全与原研药相同、剂型相同、适应症相同以及质量标准相同的药品。
只是品牌、包装、价格、生产企业等有所不同。
仿制药的重要性仿制药的出现,可以大大降低药品的成本,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药物治疗。
同时也促进了医药市场的竞争,使得原研药生产商在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水平。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我国,仿制药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都与原研药相同。
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必须被严格评估和监管,确保其与原研药的临床疗效相同。
评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化学药物研究:对仿制药的化学成分、结构等进行研究,比对原研药。
•生物等效性研究:通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效、药代动力学等指标,确定仿制药是否能够替代原研药,并评估其疗效。
•质量控制研究:对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评估,确保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上完全一致。
测试方法对于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一般采用以下测试方法:•化学测定法:通过对化学成分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仿制药与原研药的成分是否一致。
•药动学测定法:通过对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代动力学进行比较,判断仿制药的药效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生物等效性测定法:采用“两个临床试验法”(即两组患者采用交叉设计进行对比疗效试验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来测试仿制药的疗效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评价结果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成后,评估结果被认为是“通过”或“未通过”。
如果评估结果为“未通过”,则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和改进,使其符合原研药的质量和疗效要求。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严格监管仿制药质量,确保仿制药的疗效与原研药达到一致,才能够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药物治疗,同时也给医药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更加活跃的动力。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是指在原研药专利期限过后,其他企业生产的与原研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剂型和质量标准,并且相对于原研药具有更低价格的药物。
仿制药的制剂品质与原研药是否一致,成为了公众关心的话题之一、因此,对于仿制药的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仿制药的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对生产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的一致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评价的目的是保证患者在使用仿制药时获得与原研药相同的药物效果,并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质量评价和疗效评价。
在质量评价方面,需要对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标准进行比对,并通过物理性质、化学组成、稳定性等指标进行相应的检测,以确保仿制药的质量与原研药一致。
此外,还需要对仿制药生产工艺进行评估,确保工艺流程与原研药一致,制备的药物符合标准。
在疗效评价方面,需要通过临床试验对仿制药的疗效进行评估,研究患者在使用仿制药后的治疗效果。
临床试验需要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并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执行。
临床试验应该包括多中心、双盲、随机对照等要素,以保证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通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治疗效果上的差异,可以评估仿制药的疗效是否与原研药一致。
评价质量与疗效一致性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比较评价是通过直接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和疗效指标,评估其一致性。
综合评价是基于临床试验和实际使用数据,综合考虑质量和疗效的多个要素,对仿制药进行综合评价。
除了质量和疗效之外,安全性也是评价仿制药的重要指标之一、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风险。
因此,在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中,对仿制药的安全性也需要进行评估。
通过监测和回顾患者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对仿制药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与原研药进行比较。
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结果对患者和医生选择药物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没有明显差异,那么患者可以选择使用更经济实惠的仿制药;如果存在差异,那么患者和医生需要谨慎选择,权衡药物的效果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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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仿制药物一致性评价
2016年03月05日,国务院发布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为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出政策导向。
2016年3月05号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药品有1.6万件,药品批准文号18.7万个,化学药品0.7万种,批准文号12.1万个。
这些药物中的绝大多数是仿制药,但总体质量比原研药相差很大,这就使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刻不容缓。
药品一致性评价应合理选用评价方法。
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
符合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原则的品种,允许药品生产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具体品种名单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另行公布。
个人观点,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仿制药物一致性评价面临以下几种困难。
第一,参比制剂难以寻找;第二,获得参比制剂困难;第三,临床试验基地短缺。
针对这些问题,作为一名药学人,希望能为我国的药物一致性评价提出几项建议。
对仿制药的质量评价,通行的做法是:要求仿制药必须与原研药进行质量对比和生物等效性研究。
主要评价方法是体外溶出度试验和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这两项指标是反映药品等效的重要指标。
因此,对于溶出度检查,我国存在溶出媒介单一,参比目录不全等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着力建立健全的参比目录,另外采用制剂在4 种不同溶出介质下的溶出曲线的比较来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的一致性。
对于生物等效性的一致性评价,我们应该着力建立一种科学的评价方法,适合本国国情,建立一种可以满足大部分药企生产条件的评价方法。
也可以效仿国外,采用体外溶出度代替体内生物等效性的方法,但是不能完全舍弃二者中的某一项评价方法,应该尽力建立一个溶出度和体内生物等效性相辅相成的评价方法!
制药一致性评价对于我国而言,异常重要。
这不仅仅是我国药品质量的保证,
更是我国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
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方法如何选择更是值得我们探究。
国外的评价方法侧重点有所不同,我们从中总结经验,深入分析了解,结合我国现阶段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逐步展开,选择更加适合我国的评价方法与评价策略。
要以公司为主体,调动医药企业的积极性,主动开展工作;政府给以政策上的解读和程序上的帮助,为企业铺顺道路。
只有这样的齐心协力,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才能顺利的展开,我国药品质量才能有所保障,国民的用药安全问题才能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