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违约条款约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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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协商话术模板

合同违约协商话术模板

合同违约协商话术模板尊敬的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与合作,我是XXX(您的姓名),担任XXX(您的职务)。

在此函中,我代表公司与您就合同违约问题进行协商,希望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一、合同背景根据我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您承诺在XXX日期前完成XXX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款项。

然而,由于某种原因,您并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我们公司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二、违约原因分析经过初步调查和分析,我们了解到您的违约行为主要原因包括XXX(违约原因1)、XXX (违约原因2)等。

我们理解您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同时也希望能够与您一起找到解决方案,实现双方的共赢。

三、协商方案1. 收回违约责任我们希望您能承认自己的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您的违约行为进行评估,并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的立场。

2. 和解协议基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和共同利益,我们提出以下和解协议:(1)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规定,您应支付XXX金额的违约金,我们愿意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协商,以减轻您的经济负担。

(2)重新履行合同:如果您愿意重新履行合同义务,我们可以延长合同期限或提供其他支持,帮助您顺利完成工作。

(3)友好解决争议:我们愿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分歧和矛盾,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四、协商流程1. 初步协商:我将与您进行初步协商,了解您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协商协议:如果双方在初步协商基础上找到了共识,我们将会签订协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履行承诺:根据协商协议,双方将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承诺,避免再次发生违约行为。

五、结语感谢您耐心阅读此函,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理解,我们能够找到一个解决方案,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如果您对以上协商方案或其他事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期待您的积极回复。

采购中的履行期限与延期条款

采购中的履行期限与延期条款

采购中的履行期限与延期条款在商业交易中,采购合同是供应链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采购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和延期条款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采购合同中的履行期限的定义、延期的原因、延期的后果以及如何合理设置延期条款,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管理采购过程和降低风险。

1. 履行期限的定义履行期限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完成交付或履行合同义务的截止日期。

它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既体现了采购方的采购需求,又给供应商提供了合理的交货时间安排。

2. 延期的原因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履行期限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延迟,例如:原材料供应不足、生产设备故障、自然灾害或政策变动等。

这些原因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从而给采购方的计划和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3. 延期的后果当履行期限无法按时达成时,采购方和供应商都将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损失。

采购方可能会因为无法按时生产而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甚至失去市场竞争力。

供应商则可能因为滞销产生库存积压、财务风险增加以及声誉受损等问题。

4. 合理设置延期条款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延期情况,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设置延期条款,包括以下几点:4.1 延期通知: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延期的通知方式和期限,以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延期问题。

4.2 延期原因和证明:供应商在请求延期时应提供合理的原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增加其申请延期成功的机会。

4.3 延期责任和违约金: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延期的责任和相应的违约金条款。

这有助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加谨慎,减少延期的发生。

4.4 合理的容忍期:在延期条款中,应设立一个合理的容忍期,在该期间内,采购方愿意容忍一定的延期情况,而不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5 协商解决方案: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延期发生时的协商解决方案,例如重新安排交货时间、调整数量或寻找替代供应商等。

5. 结论采购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和延期条款的合理设置对于双方的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采购管理中的法律条款与纠纷解决实践案例分析

采购管理中的法律条款与纠纷解决实践案例分析

采购管理中的法律条款与纠纷解决实践案例分析在采购管理中,法律条款的应用和纠纷解决的实践案例对于保障供应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使用法律条款和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高采购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采购管理中常见的法律条款应用以及纠纷解决实践。

案例一:供应商提供次品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种情况下,法律条款可以为采购方提供保护。

首先,采购合同应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的标准,并约定产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标准。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或者重新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

此外,采购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如果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采购方可以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案例二:供应商违约在某次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方的生产和运营带来了严重影响。

这种情况下,法律条款可以为采购方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交货时间和违约责任,如果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采购方可以根据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或者寻求其他救济措施。

除了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外,法律还提供了其他解决合同违约的方法,如仲裁和诉讼等。

采购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式,寻求合同纠纷的解决。

案例三:价格争议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和采购方可能因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产生争议。

价格争议的解决通常需要更为复杂的处理方法。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格的计算方法、调整机制以及价格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合同可以约定价格调整的条件和方式,以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动。

当价格出现争议时,可以根据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避免纠纷的扩大。

其次,合同中可以约定价格纠纷的解决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采购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尽快解决价格争议。

采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采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采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采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大家带来采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内容,欢迎阅读。

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

一方违约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那么或违约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适用)。

因此,如果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但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乙方选择要求甲方按单株价格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甲方可依据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调低违约金标准。

人民法院会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过错程度等情况,适当调低违约金。

调低后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低于适用定金罚那么的数额。

质量违约;价格违约;前置期和数量违约;效劳违约。

在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质量违约时,要处理好常规品违约和定制品违约情况。

其中,对于常规质量违约,主要有这两种情况:1、产品不符合标准,这里的标准可以是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双方约定的公司标准。

但不管哪种标准,合同中必须明确标出同时附带违约的处理方法及意见,比方退货、换货等,同时要规定在此期间延误定单损失的惩罚额度。

2、产品合格率低于合同规定下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供方补货或者以扣除质保金的方式解决。

而对于订制品质量违约,那么有这几种处理方式:1、产品与图纸不符,如果产品彻底无法修改、使用,应要求退货并索赔损失;如果经过修改能够使用,那么修改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应由供方承担,或者以其他形式作为补偿,比方扣除质保金、供方换货、补货等。

2、所供产品与要求的参数不符,如果颜色不对、花色不对,必须要求供方换货并进展赔偿;假设是尺寸不符,如果牵涉出材率问题,可以通过补货形式解决。

3、所供产品技术规格不符,如公差过大、用料纯度或者标号不对、或者生产工艺不正确,此种情况如果订单不允许改动或者公差无法修葺,必须要求对方退货,并支付赔偿金。

4、产品功能与性能规格不符,比方功能达不到要求、操作过于复杂不人性化,公司无法承受,此时必须终止合同,宣告采购失败。

采购中的期限和终止条款

采购中的期限和终止条款

采购中的期限和终止条款在采购过程中,期限和终止条款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及时了解和遵守这些条款,将有助于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下面将详细介绍采购中的期限和终止条款。

一、期限条款在采购合同中,期限条款通常规定了双方在什么时间内必须完成各项工作或达成协议。

期限的约定有助于明确双方责任,避免出现拖延和违约行为。

1.1 交货期限:在采购商品时,通常会约定交货期限。

卖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将商品交付给买方,否则可能会导致买方无法按时完成生产或经营活动。

1.2 付款期限:同样重要的是付款期限的约定。

买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否则可能会导致卖方不愿继续供货或索赔。

1.3 履约期限:除了交货和付款期限,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履约期限,如质量保证期限、维修保养期限等。

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二、终止条款在采购合同中,通常也包含了终止条款,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以及终止的程序和后果。

终止条款的约定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和损失。

2.1 违约终止: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合同通常会规定遇到哪些情况可以视为违约,以及提出终止通知的方式和程序。

2.2 协商终止: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这样可以在出现合作困难或不可抗力等情况下,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终止合同,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3 法定终止:除了合同约定的情况,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如不可抗力、政府命令等。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终止合同。

在采购中,期限和终止条款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部分。

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前认真审阅和理解这些条款,避免后期出现纠纷和损失。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款的约定应尽可能清晰明了,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款,才能实现合同目标,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金

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金

材料采购合同的违约金
在材料采购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约定在一方违约时需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用以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以下是违约金条款的示例内容:
1. 违约金的定义: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迟延交付、迟延支付、交付不符合约定的材料等,均视为违约行为。

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违约金的金额应根据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 违约部分金额× 约定的百分比。

3. 违约金的支付:
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____天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4. 违约金的上限:
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

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5. 违约金的免除:
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违约方可以免除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天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6. 违约金的调整: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违约金的金额,但任何调整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 违约金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违反违约金条款,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制定。

在制定合同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采购合同违约条款模板

采购合同违约条款模板

采购合同违约条款模板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乙方(采购商):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商品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交货时间1.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如有特殊约定,以特殊约定为准。

1.2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商品质量2.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标准提供合格的商品,如商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2.2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立即进行检验,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保留证据。

第三条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商品的价格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价格有变动,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若一方违约,应当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及时补救,如不能修正,则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3 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解决争议,若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通过仲裁机构解决。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将合同内容及交易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通知方式6.1 双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通讯,书面通知应当通过挂号信邮寄。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购商): 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一份采购合同违约条款模板,如需具体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动。

采购的合同的违约条款采购合同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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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合同的违约条款采购合同违约条款采购的合同的违约条款这就需要销售方跟采购方沟通修改合同条款了,合同签订后肯定成立,关键是你能不能在签订之前,发现出合同的漏洞。

合同是对买卖双方面的约定,只对供货方约定是不合理的,一般对采购方的约束是指付款时间,验收货物时间等,要把相应的约束条款加进去。

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承担。

胆师解答: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违约责任即受到的采购方的定金供货方不予返还,损失赔偿责任由供货方出具损失证据要求采购方赔偿。

如何界定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何界定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有效政府采购合同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这种不利后果指的是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其产生的前提是存在着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

自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的政府采购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自然也不能例外。

但我国政府采购法没有违约责任的法定条款,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

实践中,对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行为几乎都不需要承担任何不利的法律后果,而对于供应商的违约行为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承担行政责任的,也有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等等。

下面,我们来进行具体分析。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根据什么法律第几款第几条规定的在旧的合同法里有,大概是不高于5%的违约金,现行新的合同法取消了数额的限制,更充分的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由定方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具体的损失去赔偿,具体的是否合适由当事人自己计算,例如:一是只罚违约金,二是只赔偿损失,看这两个方法哪个结果对自己有利,违约金高于损失的可以要求减少,小于的可以适度增加,具体在合同法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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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如何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课程描述:采购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对整个采购活动的顺利完成影响巨大。

当采购合同出现质量违约时,该如何处理?当采购合同出现价格违约时,是否就非要索赔和上诉?当采购合同出现前置期违约时,最佳的处理方案是什么?本课程将结合实际案例,为您详细阐述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的方法与技巧!解决方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各企业在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时,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万变不离其宗。

下面我们从工作经验中给大家总结一些方法流程,以便大家参考借鉴!采购合同中的违约,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质量违约;二是价格违约;三是前置期和数量违约;四是服务违约。

在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质量违约时,要处理好常规品违约和定制品违约情况。

其中,对于常规质量违约,主要有这两种情况:一是产品不符合标准,这里的标准可以是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双方约定的公司标准。

但不管哪种标准,合同中必须明确标出同时附带违约的处理方法及意见,比如退货、换货等,同时要规定在此期间延误定单损失的惩罚额度。

二是产品合格率低于合同规定下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供方补货或者以扣除质保金的方式解决。

而对于订制品质量违约,则有这几种处理方式:其一,产品与图纸不符,如果产品彻底无法修改、使用,应要求退货并索赔损失;如果经过修改能够使用,那么修改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应由供方承担,或者以其他形式作为补偿,比如扣除质保金、供方换货、补货等。

其二,所供产品与要求的参数不符,如果颜色不对、花色不对,必须要求供方换货并进行赔偿;若是尺寸不符,如果牵涉出材率问题,可以通过补货形式解决。

其三,所供产品技术规格不符,如公差过大、用料纯度或者标号不对、或者生产工艺不正确,此种情况如果订单不允许改动或者公差无法修葺,必须要求对方退货,并支付赔偿金。

其四,产品功能与性能规格不符,比如功能达不到要求、操作过于复杂不人性化,公司无法接受,此时必须终止合同,宣告采购失败。

处理采购合同中的价格违约。

首先要找到违约的原因,违约原因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中没有价格调整协议;二是有了价格调整协议,但价格变化超出了协议范围。

其次,根据原因采取对应处理办法。

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应附上价格调整协议,价格调整协议一定要规定合同生效的价格变化幅度最大限度,防止价格变化过大。

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有变,我们应该在价格协议的基础上与供方交涉,尽最大努力说服对方履行合同。

如果价格变化超过最大幅度,供需双方都可以终止合同或者就价格问题重新签署合同。

处理采购合同中的前置期和数量违约时,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前置期滞后违约;二是前置期提前违约;三是前置期不稳定违约。

对处理采购合同中的服务违约方面,服务违约一般存在这几种情况:物流服务违约、培训服务违约、设备维护服务违约。

为避免出现物流服务违约,如运输方式选择不正确、包装方式简单不足以保护运输物品、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不准确、物流公司选择不恰当致使货物丢失等,我门要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运输方式、包装要求、物流公司要求,并采用货到付款方式。

对于培训服务违约,如果是前期培训不足,我们除了积极争取销售方提供服务外,可以采取扣除设备质保金的方式作为违约惩罚。

如果是后期培训不及时或者根本没有培训,在合同签订时要写入产品生命周期内培训事宜,明确培训费用。

如培训不及时应向该公司领导投诉,或者协商由供方承担请第三方培训的费用。

对于设备维护服务违约,如设备维护人员工作效率低下、费用过高、维护中断等。

首先应与供方进行沟通,如果供方为销售代理或分销商,那么向总经销商投诉;其次,如果有购买新设备扩建的加护(无问题),以此为条件进行谈判,降低后期费用,并明确写入合同;再次,根据合同交由有关仲裁部门仲裁或者诉讼,但一般不是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下,不建议使用此种方式。

最后,将这几部分的思维导图串在一起,就形成了“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的完整流程技巧。

或许文字的话大家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看下面的思维导图,能让你更加形象的理解和明白该如何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

篇二:合同约定违约条款互相矛盾如何适用合同约定违约条款互相矛盾如何适用一、案件基本事实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宝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华宝公司。

1997年8月14日和10月17日,北京新世纪宝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公司)与大连华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华宝公司)分别签订华宝大厦公寓楼和写字楼的装修工程合同意向书,两份协议约定:宝源公司为宏孚公司垫付30%的工程款,工程进行到30%形象时,宝源公司按施工计划、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时,拨到70%,余下30%工程款,宝源公司购买宏孚公司的华宝大厦房产。

1997年9月29日,宝源公司向华宝公司交付了公寓楼装修工程设计资料和工程概算书。

1997年11月13日,华宝公司与宝源公司就华宝大厦公寓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包括华宝大厦公寓楼6~23层。

工程内容为除公寓走廊、地面、室内地面、楼梯间以外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不含家具)。

初步定开工日期为1998年3月10日,初步定竣工日期为1998年9月10日。

工程总日历天数为180天。

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合同价款为2060万元,协议条款约定的增减范围应控制在100万元内,即该工程结算款受中途变更的影响而应不超过正负100万元。

工程进度完成30%,华宝公司付30%工程款;完成60%,华宝公司再付30%的工程款;完成70%,华宝公司付10%的工程款;其余30%工程款视为购房款。

华宝公司提供的材料应有有关部门确认的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宝源公司若提供不出报告及合格证,材料检测费用由宝源公司承担。

华宝公司额外提出的材料检测(包括消防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由华宝公司承担。

工程造价中的50万元作为工程质量及工期保证金待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该工程3%营业税由华宝公司代扣代缴。

达到四星级装修工艺标准(包括选用的装修材料及相关配件)。

关于违约责任,华宝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批准,以及提供场地、材料等其他义务,致使施工无法进行,给宝源公司造成窝工、停工,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一天支付违约金3万元。

华宝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华宝公司应支付(包括因违约造成宝源公司的费用)违约金及工程款相应利息。

违约金的计算最高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

支付利息标准为10%。

宝源公司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负责返工,并支付相应费用及违约金,宝源公司应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工程价款的10%。

签约当日,辽宁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大连公司第一工程处(以下简称工程一处)以发包方名义与宝源公司就公寓楼装修工程也签订一份与上述合同内容相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代表工程一处在合同上签名的是华宝公司的法定代李人李宴清。

当日,华宝公司与宝源公司又签订了《关于华宝大厦商住公寓装饰装修合同的说明》,双方确认,上述两份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相同。

在具体实施中,以工程一处与宝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1997年12月12日,华宝公司与宝源公司又就写字楼装修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约定,宝源公司的施工范围为华宝大厦写字楼室内装修工程,不包括公共走廊、七层以上办公室地面。

开工日期初步定为1998年3月20日,竣工日期初步定为1998年8月20日,工期总天数为150天。

包工包料(卫生间瓷砖、地砖、洁具由上华宝公司提供,数量由宝源公司提供。

六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商务中心花岗岩由华宝公司提供)。

工程款为1700万元,除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以及华宝公司审定的图纸以外,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和材料变更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幅度不超过100万元。

工程3%营业税由华宝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代扣代缴。

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工程款按施工进度拨付。

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工程完成30%,华宝公司付款30%;完成60%,再付款30%;完成70%,付款10%,扣除50万元质量、工期保证金,待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其余30%视为购房款。

合同约定,如华宝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宝源公司可以书面方式索赔。

如华宝公司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双方还对具体的施工范围和材料供应办法作出约定。

关于华宝大厦写字楼的装修工程,工程一处与宝源公司也签订了一份内容相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华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宴清代表工程一处在合同上签字。

但该合同书未注明签约时间。

公寓和写字楼工程为何分别签订内容相同的两份合同。

宝源公司解释为,华宝公司之所以要求宝源公司与工程一处签订同样的施工合同,是为了少缴投资方向调节税。

而华宝公司解释为,华宝公司在土建工程发包合同中,已将装修工程一并发包给了工程一处,故要求宝源公司与工程一处再签订一份同样的施工合同。

虽然双方当事人对同一工程出现两份合同的原因做出了不同解释,但双方对本案争议工程的发包方是华宝公司、承包方是宝源公司的事实均无异议。

签订上述合同后,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两项装修工程均未能按初步约定的时间开工。

1998年9月10日,写字楼装修工程正式开工;1999年2月,公寓楼装修工程开工。

期间,华宝大厦改名为宏孚大厦。

由于华宝公司资金不足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两项工程均未能按照约定的施工日历天数完工。

实际施工中,在双方确认的前提下,写字楼装修工程在原设计基础上局部施工面发生部分变更。

至1999年8月,写字楼装修工程期基本完工,公寓楼装修工程因华宝公司资金困难而停工。

1999年8月12日,宝源公司与华宝公司共同签署了《大连宏孚大厦竣工概况》。

双方确认,工程自1998年9月开始正式进入施工,由于各种因素及华宝公司资金因素影响,到现在大厦内各工种仍不能全部竣工验收,影响最终的装修验收。

至1999年8月,本工程才由华宝公司及监理单位进行了部分竣工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总施工面积50 000平方米左右,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面积约12 000平方米,本月底准备再交付使用17 000余平方米。

剩余20 000多平方米工程已完成了三分之一工作量,但由于华宝公司资金问题,现已暂时停工。

1999年9月6日,华宝大厦写字楼装修工程竣工。

1999年9月20日宝源公司、华宝公司和监理单位共同签署了写字楼《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经三方共同确认,写字楼工程于1998年9月10日开工,1999年9月6日竣工,总装饰面积27 000平方米。

该工程按照相应规范和技术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单位和华宝公司检查,工程质量可达优质标准。

写字楼装修工程竣工、公寓楼装修工程停工后,因双方未能及时办理写字楼工程款结算,且公寓楼装修工程停工后,因双方未能及时办理写字楼工程款结算,且公寓楼不能及时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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