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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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的调适研究

政府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的调适研究

政府 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的调适研究
卓成 霞
山 东社 会 科 学院 . 东 济 南 山 20 1 50 4
【 摘要】 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 者, 服务是其本质属性 , 但在 现实政策执行 中, 普遍存在 着政府利他性与利 己性的
矛 盾 属 性 。从 政 府 政 治人 与 经 济人 承 担 的 角 色 属性 来 看 , 府 自身利 益 的存 在 具 有 历 史合 法性 与 正 当性 . 政 3政 " 府自 - 身利 益偏 离公 共利 益 的 视 野 时 , 权 力膨 胀 与 利 益放 大 影响 了公 共 利 益 的 实现 , 会 动 摇 其 存在 的合 法性 。从 “ 府 其 就 政 是 必 要 的 恶 ” 理 念 出发 , 府 转 型 必 须规 制 政 府 自身利 益 与公 共 利 益 的相 对 实 现 , 定 制 度 化 的利 益 实现 体 系 , 的 政 制 打 破 现 有 的利 益 格 局 , 政 府 权 力 与 利 益 适 度化 。 而 达 到公 共利 益 最 大 限度 的 实现 使 从
Own I t r ss c
ZHUO e g- i Ch n - a - x
(hn ogAcdm f oil c ne , ia h n og 2 0 1 ) S a dn a e yo c i cs Jnn S a dn 5 0 4 S aSe
【 关键词】 政府 自身利益; 公共利益; 博弈与调适 【 中图分类号】 6 5【 D 2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0 8 9 5 (0 1o — o4 0 A【 10 — 0 5 2 1 )3 0 l— 4
Re e r h 0 e Rea i n h p b t e v r m e tS s a c n Th l to s i e we n Go e n n

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区别与联系PPT(34张)

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区别与联系PPT(34张)

最后,社会共同体是各种各样的,小共同体 的“公共利益”相对于大共同体而言,就不一 定是公共利益,除非二者完全一致。例如,一 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公共利益”相对于国家 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就不一定是公 共利益,而是局部利益。一个国家的“公共利 益”相对于整个人类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就不 一定是公共利益,也只是局部利益。如一个国 家发展经济的国家利益有时会与人类保护环境 、利益冲突。
三.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与国家利 益关系示意图
各个利益

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国家利益
共 利

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 之间的联系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联系
首先讨论一下两者关系的前提,即公共 利益到底是独立于个人利益的一种特殊利 益,还是是个人利益的一种综合。
我个人比较赞同:公共利益并不是独 立出来的一种利益,而是一种若干个体的 利益综合。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一种标准较为合适,因为这种标准不 仅强调了受益者的数量,也强调了国家目的任务。
我们认为,公共利益是从个利益中分离出来的利益,它一旦成为 公共利益就具有相对独立性 。每个社会成员曾是反对从自己的 个人利益中分离出公共利益,总是希望能从公共利益中多分得一 份利益。实践中房屋拆迁纠纷是这两种利益冲突的表现。大多时 候,冲突两方都过分强调两种利益的区别,没有找到利益最佳的 平衡点。
利益,这种利益被成为公共利益。 国家利益:概念是欧洲最早的民族国家形成
之后才出现的。各国不同派系的看法都不同。现 实主义代表摩根索认为国家利益应当包括三个重 要的方面: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和文化完整。结 构现实主义学派代表人华尔滋得出结论:生存是 国家惟一的利益。新自由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基欧 汉主张三种国家利益:生存,独立,经济财富。而 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温特又在其后加了第四种利 益—集体自尊。

公共利益名词解释

公共利益名词解释

公共利益名词解释一、公共利益的定义公共利益是指整个社会或群体所共同享有的利益,与个人或某一特定群体的私人利益相对。

公共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保护环境、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公平正义、基本人权等方面的利益。

公共利益的实现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

二、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公共利益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公共利益的几个重要方面:1. 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社会安宁和和谐的表现,也是公共利益的基础。

公共利益的追求有助于减少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全和幸福。

2. 经济发展公共利益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

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保护公众的利益,例如确保公平竞争、防止垄断、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只有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经济才能长期繁荣。

3.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环境有助于减少自然灾害、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公共利益的维护要求我们采取措施减少污染、节约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4. 公平正义公共利益的维护需要追求公平正义。

在司法领域,保证人民的平等待遇,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正运行;在教育领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社会公平的发展。

5. 基本人权公共利益的追求要求我们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权。

这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肖像权、生命权等方面的人权保护。

公共利益旨在确保人民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三、公共利益的实现途径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公共利益实现途径:1. 政策制定和执行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应考虑公共利益,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推行有助于公共利益的政策,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公众参与和监督公众参与和监督是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提供意见和建议,监督政府的决策和行为,促使政府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3. 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关系研究

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关系研究

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关系研究作者:杨东平郑永红梁鑫来源:《学理论·中》2013年第06期摘要:政府利益客观存在但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主要供给主体在现实中很容易将其自身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政府代表公共利益是它的本质所在,是其法定义务,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政府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必须明确辨析政府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区别,从而有效地限制政府利益之扩张。

关键词: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政府利益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06-02一、政府利益之界定政府利益往往指的是中央及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自身的利益。

从国家和政府的历史看,政府在本质上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然而政府作为组织本身也有其自身利益。

政府利益的研究是政治学、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诺就认为,国家应该具有两种职能,一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实际上国家利益的代表者就是政府。

政府利益的内涵是指“政府机关作为一类独立的社会组织,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成公共管理的任务和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所需要的各类资源和条件的总称。

”[1]二、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辨析第一,政府利益是独立、客观存在的,是不同于公共利益的。

政府执政的基础是人民的支持与认可。

从国家与政府的产生发展历史来看,政府应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利益也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体现。

“公共力量就必须有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来把它结合在一起,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他对于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很有点像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

这就是国家之所以要有政府的理由;政府和主权者往往被人混淆,其实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

”[2]如果作一个不太切贴但便于理解的比喻,“国家”就像是公司,“政府”就像是为“国家”打工的,算是个总经理吧。

公共利益的名词解释有哪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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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的名词解释有哪些内容呢公共利益是指对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和整体福祉有利的事物或关系。

它强调的是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而不是个人或部分群体的私利。

公共利益的保护和促进是国家治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对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公共利益的几个重要内容的解释。

一、公共利益的最基本内容之一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承担国家权力和社会管理责任的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

它涉及到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等方面。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等手段保障公众的安全。

二、公共利益还包括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公共设施是指能够满足集体需求的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医院、学校等。

基础设施是指支撑城市和社会经济运转的重要设施,如交通运输、电力、水利、通信等。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和资金,建设和维护这些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以提供公众基本生活服务和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

三、公共利益还涉及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保护环境是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府需要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同时,对于有限的资源如水、土地、矿产等的管理也需考虑公共利益,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

四、公共利益还包括社会公平与正义。

社会公平是指人民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并能够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公正待遇。

政府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贫富差距、城乡差距、教育机会不平等等问题,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五、公共利益还涉及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

保障公众的健康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

政府需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行全民医保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六、公共利益还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措施,对于鼓励创新、提高社会创造力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

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

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利益就是需要的社会化。

公共利益是社会的整体共同利益,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

政府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并在正反两个方向上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起始点,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要主体,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两者之间有着紧密连接的关系。

一、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的概念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存在着诸多相同的地方,也各自的特性和区别,下面对两者的概念进行了简要的概述。

1.会共利益概念简析公共利益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和特定的范围内大多数主体相一致的利益,其实质是资源和条件,也是广大民众生存、享受以及发展所需。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又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其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和共享性等特性。

其中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是指公共利益这个词语本身表达的意思模棱两可,公共的不确定性、利益的不确定性。

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差异性。

社会共享性是指各个主体都拥有获取资格的权利,一旦某种资源和条件被界定为公共利益,那么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享受这种资源和条件的资格。

第二,双重性。

社会共享性具有双重特征,是指既有自愿的分享,也有被动的分享。

而人们大多数会忽略被动分享的特征,社会共享性的被动分享特征存在很多领域。

2.政府利益概念简析在公共管理中,其主要主体便是政府,拥有并行使共权利统筹管理辖区内的各种社会公共事务。

在公共管理中,政府是人民群众的代理人,政府行使公共权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政府要能够有效地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责和充分地发挥公共权利的作用,就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所保障,才能实现作为人民群众代理人和提高人民利益的职责。

二、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们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当时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共同的需要,就必然有公共利益的存在。

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

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能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的概念、特征、重要性,行政程序保障公共利益,行政法上的公益保护,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以及结论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维护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以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共利益具有以下特征:1、广泛性:公共利益涉及的人数众多,不特定的人都可以受益;2、公平性:公共利益应当公平分配,不歧视任何一方;3、公益性:公共利益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4、合法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在行政法中具有重要性,它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行政法上,维护公共利益是行政机关的天职,也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

二、行政程序保障公共利益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法律程序和步骤。

通过行政程序,可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也可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程序中的利益平衡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对各种利益进行平衡和协调,以保障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在行政程序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维护公共利益。

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使得行政权力得到有效行使,进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也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司法审查,可以确保行政程序合法、公正、透明,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上的公益保护行政法上的公益保护是指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保障和促进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公益保护具有以下内涵:1、维护公共利益:行政机关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2、促进社会公正:行政机关应当通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3、保障公民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4、强化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政府权力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政府权力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是指调整和规范政府权力行使的法律体系。

作为一门基础法学学科,它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范围、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平衡。

行政法通过法律规范,确保政府权力不被滥用,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行政法对政府权力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

一、政府权力的法律规范政府权力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如果不受法律规范限制,可能会导致滥用和腐败。

因此,行政法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限制政府权力的行使。

首先,宪法是对政府权力行使的基本规范。

宪法规定了政府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等,规范了政府权力的行使范围和限制。

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政府对公民权益的保护责任。

其次,行政法通过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决策等具体法律规范,对政府权力行使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行政法律强调政府应当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行政法规则是在法律上的二级规范,用以具体规定政府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实施要求;行政决策是政府根据特定情境,采取的具体行动,例如政策、计划等。

这些法律规范限制了政府权力的行使,并保障了公民的权益。

最后,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规范政府权力行使的重要方式之一。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如何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以制约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诉讼的实施,有助于确保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并为公众提供了维权渠道。

二、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公共利益是指整个社会集体的利益,是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的利益需求。

公共利益的保障是政府权力行使的目标之一,也是行政法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

首先,法律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政府根据国家利益和社会福祉制定法律规范,规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内容。

例如,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公共利益。

其次,行政法在行政行为中强调公共利益的原则。

行政行为是政府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行政法通过法律规范,要求政府在行政行为中充分考虑公共利益。

什么是公共利益?它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

什么是公共利益?它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公共利益是指在社会全体利益与个人私利之间平衡中产生的一种特殊利益。

这种利益并不局限于个人或少数人,而是涉及到整个社会及其各个利益主体。

公共利益对社会生产、生活、安全、环境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并具有极高的价值和地位。

一、公共利益对社会起到的重要作用1.公共利益能够保障公民权利公共利益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基础,例如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监管等,能够切实地维护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

2.公共利益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能够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例如消防、食品安全、公共交通等方面,能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公共利益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公共利益不仅限于政府投入,也需要民间组织以及市场的合作,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二、公共利益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机制公共利益在社会中的位置是不可或缺的,它所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

公共利益主要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合作维持和实现。

1.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在公共利益维护中最为重要。

通过建设相关设施、税收等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

2.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可以在公共利益保障中扮演自己的作用。

它们有责任、也有能力推动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实现。

3.市民责任的发挥市民们也应该发挥其应有的责任,参与和维护公共利益。

例如遵守公德心,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等,更好地推动公共利益。

三、公共利益维护的挑战和现状公共利益在实现过程中,会遭遇一些困难和挑战。

这些挑战可能来自于“特殊的”利益集团以及经济发展的压力等。

1.利益与平衡的考量公共利益需要考虑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始终在多方面的利益间找到一个较为平衡的分配方案。

2.解决方案的不易找到公共利益问题的解决方案常常十分复杂,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合作才可能寻找到最为合适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4.普及公共利益观念的重要性除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公民们还应该有公共利益观念的普及和认可,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维护的持续有效。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注重公共利益?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注重公共利益?
正方,应该更加注重公共利益。

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应该更加注重公共利益。

首先,公共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只有当整个社会的利益得到保障和促进,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和繁荣。

其次,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责任所在,政府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来制定政策和规划发展方向。

最后,公共利益也是每个人的利益所在,只有当公共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个人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和生活。

名人名句方面,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曾经说过,“每个人的自由只应当在不侵犯别人的自由的条件下得到保障。

”这句话强调了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即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应当在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得到保障。

这也正是公共利益的核心所在,即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发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经典案例方面,可以引用中国的扶贫攻坚工作。

中国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扶贫工作,通过实施各种政策和项目,帮助贫困地区的人民脱贫致富。

这些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更是为了整
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通过扶贫工作,不仅提高了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作为正方辩手,我坚信应该更加注重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政府的责任所在,也是每个人的利益所在。

只有当公共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整个社会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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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
摘要: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政府治理模式,政府利益的内容亦不相同。

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不是两个等价的概念,但两者有着密切的关联。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言人,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为社会共同体谋利益是其职责;而政府作为共“经济人”,它同时又存在着自身的利益。

这两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政府又该如何平衡利益层面的冲突?
关键词:政府利益;公共利益;治理模式
一、政府利益和公共利益内涵界定
1.1政府利益的内涵
关于政府利益的内涵,学者赵锡斌、费显政认为“所谓政府利益,主要是指政府机构中存在的一些非全社会的或非全国整体的利益。

”学者王洛忠认为“政府利益,主要是指政府机关作为一类独立的社会组织,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成公共管理的任务和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所需要的各类资源和条件的总称。

”根据以上观点,笔者认为,政府利益就是政府对满足自身客观需要的社会稀缺资源的占有,是政府机构中存在的非全社会的、非全国整体性的、具有排他性的特殊利益,这样利益通过行使公共权力而获取,既包含政府正当利益,也包含其额外追求的非法利益。

1.2公共利益的内涵
关于公共利益的内涵,E.R.布鲁克斯和 B.M.杰克逊在《公共政策词典》中指出,公共利益是指社会或国家占绝对地位的集体利益,而不是某个专门行业的利益,即表示构成一个政体的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另一些学者将公共利益等同于公众利益,认为公共利益等同于公民个人或团体向公共权力机关提出并被认可的利益要求。

笔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指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能够满足人类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等公共需要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的总称,即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全社会的整体共同利益。

第二章政府性能决定政府利益
一般认为,政府治理模式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即前近代社会的“统治型”治理模式、工业化时代的“管理型”治理模式和后工业化时代的“服务型”治理模式。

不同的治理模式,决定了政府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也决定政府利益内容的差异,对于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亦有决定性的影响。

2.1“统治型”治理模式
“统治型”治理模式在目标取向上体现更多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或者说是国家利益,并且在管理方式上与统治方式极其相近,它往往通过意识形态的宣传教化或强制手段,强迫整个社会立足于统治阶级利益的基点上。

工业经济时代的政府治理则有很大的不同,尽管它仍在相当程度上带有强制性内容和统治性的特征,但它已不可能再采取赤裸裸的统治行政方式,而是在摒弃人治遵循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并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倾向于采用民主和参与的管理方式,从而使管理拥有了更多的公共性。

2.2“管理型”治理模式
“管理型”治理模式日益把传统的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统治模式转化为深入到社会之
中的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的无所不在的相容性管理模式,政府治理日益强调专业化、职业化、层级控制、命令服从、规则化。

因此公共选择理论家们认为,政府也有自利性,政府的自利性表现为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谋求自身部门利益,因而并不见得就能够代表公共利益。

由此,公共选择学派常常会否认作为一个概念或理想的公共利益有意义,而且他们甚至还会怀疑公共利益是否真的存在。

2.3“服务型”治理模式
从20 世纪七八十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运动,于是渐渐促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管理的产生。

当代意义的公共管理强调分权、民主参与和外部监督、回应性与责任、引入竞争机制、服务导向、结果导向,以及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合作等。

其最终的目标是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显然,在“服务型”治理模式中,公共部门面临内部和外部的变革压力,促使着其管理方式的变革,也直接导致原有的公共利益实现发生转变,政府利益更多地体现为公众利益。

不难看出,在“统治型”治理模式中,政府利益往往表现为统治阶级的利益;在“管理型”治理模式中,政府利益很容易演化成政府自身利益;而在“服务型”治理模式中,政府利益则更多地体现为社会公众利益。

显然,不同的政府治理模式,政府所代表的利益成分是不同的,政府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

这使得政府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

如果仅仅是政府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政府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政府的性质和政府利益的内容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

由此可见,政府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政府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

第三章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3.1 公共利益隶属于政府利益
政府利益应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

但公共利益不完全等同于统治阶级的利益。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统治阶级的利益是否与公共利益相一致,由国家内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而定。

在少数人作为统治阶级的情况下,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不全是公共利益,而只是统治阶级的“私益”,由于统治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因此,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但有时候,国家作为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其利益主体从根本上说是统治阶级,其占社会成员数量的比重与被统治阶级相比是相当小的,这就有可能出现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国家利益与要求与多数人利益的公共利益不一致,在这种状况下,国家利益就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这种不一致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会消失,因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人和人的利益不是彼此对立而是一致的,“利益的共同”才会成为基本原则。

正如我们分析的那样,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任何人对公共利益的享有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对公共利益的享有。

因而,作为政府利益构成要素之一的统治阶级利益即国家利益并不一定就是公共利益,而作为政府利益另一构成要素的政府部门利益则只是由政府部门自身所独有,当然更不是公共利益。

只有当政府利益完全代表社会公众的利益,并由公众所共享时,才能称之为公共利益。

由此推之,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存在某种程度的隶属关系,可以说是政府利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两者都不是单个私人利益的简单加总。

3.2公共利益是政府利益的本质
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或权能委托,政府只是执行公众意愿的代理人,并且政府的运转是依靠公民缴纳的税赋来维持,那么政府竭其所能以保障和增进公共利益而非政府自身利益,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合乎逻辑推导的社会运行的必然规律。

正如马克思所言:“每一种共同的利益,都立即脱离社会而作为一个最高的普遍的利益来与社会相对立,都从社会成员自己行动的范围中划分出来而成为政府活动的对象。


但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就会和私人领域中的一切利益追求者一样,把追逐部门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就必将导致政府尽可能多地增加所能分配的收入,扩大自身作用的权限,必将导致政府对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共职责的忽视和放弃,终将导致政府的权威危机、信任危机和合法性危机。

所以,政府只有告别作为统治者或管理者的角色,以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姿态出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公众才会支持政府所采取的行动,才能巩固其存在的合法性。

概而言之,虽然政府利益包括了政府自身利益在内,但政府利益的本质应该是公共利益,而不是政府自身利益。

3.3明确公共利益的边界是约束政府利益扩张的保障
从洛克的自由主义主张到黑格尔最早提出的“市民社会”概念,西方思想家就已开始注意公共权力的边界问题,认为公共权力的活动范围应当是有限的。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行使者,与公共利益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也最容易对公共利益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和侵犯。

公共权力的扩张、私化、怠用构成了对公共权威和公共资源的滥用,是政府利益膨胀的结果。

公共利益不是凭空而来,而是由公民的个体利益组成的,是造福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具有直接性、非赢利性和共同福利性。

公共利益是政府在公权限制私权过程中的行为边界,也是公民接受限制的行为边界。

法律要以列举或排除的方式对公共利益做出严格的具体界定,实际中应该遵循“法不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为”的原则,公共权力实行“凡是法律未明确规定或授权的,都应当禁止,法律有明确规定或授权的,都应当严格执行”的义务性规定,防止假公共利益之名,僭越法律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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