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章程(范本)
全资子公司章程最新范本

全资子公司章程最新范本一、公司名称全资子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隶属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母公司”)。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大写金额)人民币,由母公司全额认缴。
四、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__________;2. __________;3. __________。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1)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
董事长由母公司任命。
(2)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3)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自行制定。
2. 监事会(1)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由母公司任命。
(2)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自行制定。
六、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
七、公司分红政策公司的分红政策由董事会决定,并报母公司批准。
八、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应经董事会决议,并报母公司批准。
修订后的章程生效前,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
九、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应经董事会决议,并报母公司批准。
2. 公司解散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十、附则1.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2. 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全体股东应认真遵守。
3. 公司章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公告。
以上为全资子公司章程的最新范本,供公司参考和使用。
如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本章程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章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6篇)

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6篇)子公司章程范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名称、地址及性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性质:第二章经营范围及宗旨第四条合伙宗旨:第五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六条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第七条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______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章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第十条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对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
全资子公司章程

全资子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全资子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母公司全额出资。
三、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XXX业务的开展;2. XXX业务的投资与管理;3. XXX业务的技术研发与创新;4. XXX业务的市场营销与推广;5. XXX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6. XXX业务的财务管理与审计;7. XXX业务的法律与合规事务。
四、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公司总部设在XXX地,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五、公司组织结构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母公司派任的董事和员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
2. 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3. 部门设置公司设立各个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技术部等。
各部门负责公司相关业务的具体运营和管理工作。
六、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预算公司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投资等方面的预测和计划。
2. 财务报告公司每季度制作财务报告,向董事会和母公司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 财务审计公司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
七、公司治理公司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但不限于:1.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2.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3.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地向相关方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八、公司员工管理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建立公平、公正的员工激励机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九、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全资子公司章程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障子公司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子公司名称:XX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住所:[具体地址]。
第四条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子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如: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第六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七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具体数额]元。
第八条本章程经子公司股东会通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子公司股东为XX公司,持有子公司100%的股份。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的权利:1. 依照本章程规定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2. 依照本章程规定,获得股利;3. 依照本章程规定,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4. 依照本章程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提出建议;5. 依照本章程规定,对公司给予的赔偿提出请求;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子公司股东义务:1. 依照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2. 遵守公司章程;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全资子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

全资子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以下是一份全资子公司章程的范本:公司名称:[全资子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第一条公司名称与注册地1.1 公司名称为[全资子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公司”。
1.2 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二条公司目标与业务范围2.1 公司的目标是[具体说明公司的目标和愿景]。
2.2 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第三条股东与股权3.1 公司的唯一股东是[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母公司”。
3.2 母公司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第四条公司管理4.1 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和总经理。
4.2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母公司名称]指定[董事数目]名董事。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和业绩目标、任命和解聘总经理等。
4.3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5.1 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制度的建立、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5.2 公司的财务报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6.1 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审议和股东会议的批准。
6.2 对于公司章程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生效与解除7.1 公司章程自股东会议批准后立即生效。
7.2 母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公司章程并解散公司。
以上为全资子公司章程的范本,具体的章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章程时要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具体需要。
全资子公司章程

全资子公司章程全资子公司章程是指全资子公司的组织和运作规范,旨在确保公司的合法性、稳定性和规范性。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全资子公司章程,详细描述了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以及股东权益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资子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母公司全额出资。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职务为总经理。
第六条公司的主要业务机构为XXX。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公司的决策和监督;2. 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3.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股分的权利;4. 在公司解散或者清算时优先分配资产。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保证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并报送给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合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的章程修订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请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自公司注册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法人所有。
以上是一份标准格式的全资子公司章程,详细描述了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以及股东权益等内容。
全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产品名称]、提供[服务内容]等]。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名称]等[股东人数]人共同出资设立。
第七条公司为[独资性质]的全资子公司。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全资子公司章程(2篇)

全资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全资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为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立、运营及管理而制定。
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并控制的一家独立法人实体。
第三条公司目标公司的目标是按照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实现长期增值和盈利,并为母公司的整体经营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公司的注册地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开展经营活动合适的地方。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及母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内。
第六条公司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金额,由母公司全额认缴。
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等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八条董事会(一)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母公司指派的董事组成,任期根据母公司要求确定。
董事会具有决议权,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董事会由董事长或主席主持,并根据需要召开定期或临时董事会会议。
(三)董事会会议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会议决议采取多数表决原则。
董事会会议记录要载明议题、意见和决议。
第九条监事会(一)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母公司指派的监事组成,任期根据母公司要求确定。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定期或临时会议,并制定监督措施。
第十条经营管理人员(一)公司设有总经理和相应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总经理由母公司指派,其岗位职责和行为约束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执行。
(二)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
(三)公司财务报告应经过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母公司制定的分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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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的名称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议和利润分配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贯彻执行国家电力产业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以发展云南电力为主导,搞好资金和资本营运,合理开发和配置资源,形成规模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为云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
第六条公司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电网经营,电力建设(含电力勘测、设计、施工、调试、安装、修造、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电力购销和电力投资为主业。
兼营:燃料营销、物资设备购销、技术开发、试验研究、信息通信、进出口贸易、教育培训、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宾馆、餐饮等。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云南电网公司投资。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已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验证。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第十一条公司的唯一股东-----云南电网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其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9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得红利权;(二)委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三)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权;(四)依法和本章程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在本章程签字生效后公司登记注册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并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二)不得抽回出资;(三)遵守本章程;(四)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四条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如下:(一)货币万元;(二)实物折价万元,折价万元,折价万元,(三)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折价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万元;土地使用权折价万元。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共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六条云南电网公司对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的资产转让由云南电网公司办理审批和财产转让手续。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八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云南电网公司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云南电网公司决定。
第十九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董事会成员为人。
第二十条董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由云南电网公司委派或更换。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云南电网公司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向云南电网公司报告工作;(二)执行云南电网公司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一)董事长认定必要时;(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董事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必须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四)处理公司其他重要事务;(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
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须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议。
第三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举1名召集人。
第三十一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向云南电网公司报告;(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产生由云南电网公司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出具任职文件。
董事长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由云南电网公司决定,出具变更文件。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三十六条公司依法建立财务会计机构和帐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予以解散和清算:(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二)公司继续经营可能遭受更大损失的;(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其他原因必须解散的第三十九条公司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条公司因其他原因解散的,由云南电网公司组织公司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交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订清算方案,报云南电网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四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云南电网公司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地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四十六条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四十七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四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条修改本章程由董事会提仪并修改,报云南电网公司批准。
云南电网公司可以修改本章程。
第五十一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须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
云南电网公司:(签署意见并盖章)年月日[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