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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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房专项交付验收作业指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房专项交付验收作业指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房专项交付验收作业指引目录1 .目的22 .范围23 .术语与定义24 .交付验收标准使用说明35 .分户交付验收流程35.1. 分户交付验收流程图352分户交付验收流程说明35.3. 分户验收表单填写示例36 .支持文件37 .质量记录表单3第一条目的为明确XX集团在建成品房项目专项交付验收标准;规范成品房分户交付验收工作流程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房屋交付作业指引XXXXX-XX),特制定本专项作业指引作为集团《工程房屋交付作业指引》的补充。

第二条范围本指引适用于XXX集团范围内所有在建成品房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及现场施工指导等。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在《工程房屋交付作业指引》术语与定义的基础上增加一下专项术语与定义。

XX集团成品房交付验收统一标准:与装修房过程验收标准相对应,对最终交付成品房产品质量进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未尽事宜须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

该标准重点聚焦客户关心之成品房安全与使用功能、观感质量标准,同时强调成品保护的执行。

该标准以下简称为〃交付验收标准〃。

分户交付验收:本指引特指在成品房工程交付阶段对每一户及公共大堂、楼梯间与电梯前室等部位按照交付验收标准进行专门验收。

过程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工程部验收等,重点部位的过程验收需要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

验收子项质量问题原始代码:根据交付验收标准进行分户交付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之问题进行标准化描述,同时对该问题描述做唯T弋码标志。

该代码叫〃验收子项质量问题原始代码"。

目的是方便问题统计与分析。

说明:问题自然序号问题分类代码部位/部品分类代码示例:WI35问题自然序号为5代表观感质量类别(1代表尺寸精度类别、2代表安全与功能类别、3代表观感质量、4代表成品保护类别)部位/部品,室外信报箱等设备设施交付验收问题统计与分析:每批次成品房交付验收后,对验收所发现问题进行统计与分析。

借助图表等工具,从不同纬度进行深入分析,目的是整体把握问题分布,识别出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分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

02-红星地产分户验收、承接查验作业指引(试行)

02-红星地产分户验收、承接查验作业指引(试行)

红星地产分户验收、承接查验作业指引(试行)1.目的为了规物业分户验收及新建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提高一次交房成功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确保项目开发事业部和物业公司双方物业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项目持续开发建设、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适应围适用于红星地产新建物业项目的分户验收、承接查验工作3.定义3.1分户验收: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要求,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住宅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3.2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3.2.1承接查验的主体交付方:项目事业部接管方:城市物业公司参与方:项目参建施工单位4.0过程方法4.1分户验收(一户一验)4.1.1分户验收前置条件项目单体工程验收合格且单元已竣工(工完料清),是实施分户验收的必要条件。

4.1.2职责项目事业部负责按法定要求组织新建物业项目的分户验收,物业公司参与分户验收工作。

在项目单体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原则上项目单体竣工验收以合同集房期前置3-6个月为宜),由事业部、物业公司共同成立查验小组,组织参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集房前的分户查验工作和整改工作。

在集房期前1个月完成一户一验并整改到位。

4.1.3分户验收流程4.1.4分户查验方法及标准 《分户查验方法》 《房屋质量检查容及标准》 《精装房验收标准》 4.2承接查验4.2.1承接查验政策法规及技术规等相关依据4.2.1.1政策法规依据:国务院及XX 市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 [2010]165号《物业承接查验办法》4.2.1.2技术依据:建设部建标(91)69号ZBP30001-90《房屋验收标准》和国家现行的相关建筑、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施工验收规及物业项目竣工图纸及建设单位移交的相关技术资料。

分户验收作业指引(1.0版)

分户验收作业指引(1.0版)

目录第一章编制目的 (1)第二章适用范围 (1)第三章验收说明 (1)第四章验收内容 (2)第五章附则 (3)第六章附件 (3)红星地产分户验收作业指引第一章编制目的第一条指导各项目公司在工程交付前进行分户验收工作,统一分户验收流程和方法,消除质量隐患,减少客户投诉。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于红星地产所有具备交付条件的项目。

第三章验收说明第三条验收条件(一)施工完成分户验收前,应完成经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交房备案要求的所有内容,质量标准与交房样板一致。

(二)功能完善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闭水试验以及外窗淋水、通水通球、采暖打压、套内供电、灯具通电等功能性试验全部完成,符合要求。

第四条验收组织(一)验收人员项目工程负责人是分户验收责任人,交付前应组织项目发展部对所有交付楼栋逐户验收。

(二)验收方案验收工作正式开展前,项目工程负责人明确验收程序、方法、质量标准、人员安排及验收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基本要求(一)验收时间项目交付前60日,应完成分户验收。

(二)验收范围交付楼栋每一户所有房间全数进行检查,包括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室内楼梯间、储藏室、阳台等。

(三)验收工具5米卷尺、激光测距仪、空鼓锤、相位仪等。

(四)合格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现行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五)问题汇总分户验收完成后,应将分户验收发现的较普遍的问题及较重要问题等进行汇总并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第四章验收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户门、外窗、室内观感、渗漏水、开裂空鼓、房间尺寸、给排水、洁具、开关插座等所有户内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查。

第五章附则(一)实施时间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解释及修订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该本指引的解释及定期修订工作。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成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版

成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版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16年版)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7、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

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

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 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标识管理及填写等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非成品住宅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0mm和房间地面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成品住宅参照非成品住宅进行实测实量,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中注明实测点位置。

5、确定检查单元: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6、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工程竣工铭牌》及《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

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手册

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手册

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手册一、引言:为了保障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加强住宅工程验收管理,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北京市所有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旨在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验收准备阶段:1.验收前准备:走访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了解工程的材料来源、施工及监理情况。

2.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验收要求和程序,确定验收时间,并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三、验收程序:1.阶段性验收:按照施工进度,进行阶段性验收,确保每个施工阶段的质量。

2.终验收:在工程竣工后,申请终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结构、外墙保温系统、水电安装、室内装修等。

3.整改验收: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四、验收指标:1.房屋建筑结构:核查房屋结构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裂缝、沉陷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2.外墙保温系统:验证外墙保温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渗漏、空鼓等问题。

3.水电安装:验收水电安装是否正确,检查管道、线路敷设情况等。

4.室内装修:核查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规范、施工质量,包括地板、墙面、天花板等。

五、验收标准:1.房屋建筑结构:参照国家有关建筑结构验收标准,获得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2.外墙保温系统:依据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确保系统的保温效果和防水性能。

3.水电安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规定的用电用水设施。

4.室内装修:参照国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室内装修符合环保要求,无毒害物质释放。

六、验收后事项:1.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并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2.维修保养: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房屋质量和使用寿命。

3.投诉处理:如发现验收后存在质量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

七、结束语:本手册为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标准,对保障住宅工程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手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手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手册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第一节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一、检查内容普通灯具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7-01-1二、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方法(一)一般规定1、普通灯具安装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要求。

2、普通灯具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每层公共部分、地下停车库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

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普通灯具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

(二)主控项目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2)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电线不受力;(3)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卷尺、螺丝刀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户内观感质量全数检查。

2、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过载试验。

检查方法:根据设计要求,在吊具上悬挂灯具的配重进行全数检查。

3、当钢管作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游标卡尺、螺丝刀抽查10%,少于10套的全数检查。

4、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物资进场检验记录。

5、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除外): (1) 室外:2.5m (室外墙上安装) (2) 室内:2m(3) 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 0.8m 。

分户验收手册

分户验收手册

XXXXXX项目分户验收指导手册(试行稿)编制人:批准人:xxxxxx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2011年6月2日XXXXXX项目分户验收指导手册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本项目积极响应西安市建委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了本手册,指导本项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分户验收的概念: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分户验收的对象:分户验收对象是对每一户住宅及公共部分的走廊、地下室的专门验收。

验收合格后,要出具合格证明文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这才证明工程是合格的,才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分户验收的项目和表格一、户内分户验收共有八类验收项目及表格,按表格内容进行验收。

八类内容是:1、建筑结构外观尺寸及偏差;2、门窗安装质量;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二、公共部位验收的主要内容:1、外墙面施工质量2、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共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3、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三、住宅分户验收公共部位划分及规定:1、划分原则:影响住户正常使用的公共部位;2、部位划分: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3、检验批划分:走廊部分按楼层划分;4、验收项目及确定:按可观察到的观感,使用工能和实测项目为主要验收项目原则,确定验收项目和内容。

并在施工完毕时,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组织验收。

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手册

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手册

北京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手册1.引言本手册是为确保北京市住宅工程的质量,对分户验收过程进行指导的参考指南。

通过本手册,读者可以了解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基本概念、要求和流程,掌握验收方法和技术要点,从而有效地开展分户验收工作。

2.验收依据本手册依据以下国家和地方规范进行编制:(请在此处添加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3.验收工具在进行分户验收时,应准备以下工具:(1)测量工具:直尺、水平尺、角尺等;(2)观察工具:放大镜、手电筒等;(3)记录工具:笔、纸张或电子设备等。

4.验收人员参与分户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了解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知识。

参与人员应包括:(1)建设单位代表;(2)施工单位代表;(3)监理单位代表;(4)设计单位代表;(5)其他相关单位代表。

5.验收流程分户验收的流程如下:(1)准备工作: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内容、要求和人员分工;(2)首次会议:介绍验收目的、要求和流程,确定具体验收方案;(3)现场验收:按照标准和方法进行逐户检查,记录检查结果;(4)二次会议: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确定处理意见;(5)整改复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6)撰写报告:整理验收记录和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6.质量评估标准在进行分户验收时,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质量评估:(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2)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3)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7.分户验收记录表在进行分户验收时,应填写以下记录表:(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3)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复验单。

8.常见问题及处理在进行分户验收时,可能会遇到以下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1)墙面开裂:分析原因,采取修复措施;(2)渗漏现象:查找渗漏原因,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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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验收作业指引
一、分户验收的目的。

1、进一步加强参建单位对控制产品质量的责任;
2、较大可能的减少地区特有的建筑质量通病;
3、在材料、技术、管理成熟基础上全面提高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
二、分户验收的依据。

1、建立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基础上的专项检验;
2、分户验收是对GB50300-2013验收规范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3、分户验收是以每户为检验批的检查、整改、验收;
4、分户验收由建设项目部组织对每户及公共部分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几何尺寸、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项检查。

三、分户验收的组织程序。

1.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2)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墙)窗淋
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3) 做好暗埋水、电管线的标识和空间尺寸测量点标注等工作。

对于住户内地面、顶棚及墙面内暗埋的水、电气管线的走向,户内承重柱、墙、梁与填充墙的分界线,都要画图示意;对于面层为初装修的地面、顶棚和墙面,上述管线走向、分界线以及空间尺寸的测量点,还要用实线标注在相应的建筑物实体表面上。

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建设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参与验收签字的相关人员应取得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资格证书。

4.分户验收的程序:
1)分户验收准备和申请
(1)分户验收内容完成之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

(2)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分户验收条件后,向建设项目部及工程部提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面申请。

2)成立分户验收小组
分户验收由建设项目部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安装人员不少于1人。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

3)制定分户验收方案
分户验收小组成立后,应研究制定详细的分户验收方案,包括确定分户验收的项目、人员分工、检查仪器和工具的配备、不同验收项目的验收时间和验收方法、分户验收的资料整理要求等。

建设项目部应在分户验收前5个工作日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告知。

4)进行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等要求,对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进行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

分户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部位应标注并记录,并按本指引第6条进行处理。

5)分户验收资料整理
每户住宅及相关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录B)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录C),由各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分户验收人员资格专用章及单位公章,其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应制作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另一份放入分户验收资料。

分户验收形成的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质量问题的整改措施等情况、暗埋管线图及上述验收记录表等)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5.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2)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入分户验收资料。

监督机构对此处理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用耐久性、美观性石材制作,平面规格尺寸不小于800×600mm。

工程标牌的制作详见附录E。

8.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住宅工程使用手册》(范本见附录F),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建设单位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将《住宅工程使用手册》一并交付。

《住宅工程使用手册》应包括房(户)号及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工程结构类型、层数、总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楼面设计活荷载、户内配电负荷、楼面防水房间,工程的建筑装修、设备设施安装及节能保温等情况的简介。

2)住户套内建筑平面图、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采暖平面图及系统图、电气平面图及系统图。

3)户内建筑实体中暗埋的水电管线走向及填充墙与承重构件分界线示意图。

4)上水、下水、强弱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电梯等设施配置的使用说明。

5)家庭装饰、装修、改造及日常使用的注意事项。

6)住宅工程的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修应符合2000年原建设部第80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的地址及保修联系电话。

7)服务指南。

包括小区周边交通状况,教育设施,小区划块的中学、小学、幼托,社区服务设施,居委(社区)地址及电话,当地派出所地址及电话等。

9.进行分户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0.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核查分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

如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验收工具。

游标卡尺、激光测距仪、投线仪、红外线多线墨线仪、塞尺、铝合金靠尺、角尺、卷尺、小锤。

五、检查内容及标准。

六、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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