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_填写范本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分割《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案标准
因土地使用性质的调整、财产分割、行政区划等缘由,可申请《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的分割,分割后法定义务不得剥离。
(1)书面申请一份(含项目的基本状况);(我局供应制式表格,建 设单位填写、盖章);
(2)建设单位资质(属房地产开发,供应开发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职代会意见;
□(7)上级批复。
法 定 时 限20天 完 成
四、申请办理《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的分割、补办、 延期、更名 □分割口更名 □延期口补办 □注销
以前办理过规划手续,领取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因各种缘由 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丢失或毁坏的,可申请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违法用地进行建设,被处理同意补办手续的,可申请补办《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规划法实施前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无规划许可证件,现因建 设需要申请补办的,可申请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方案部门及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我局参加并供应初步意见的项目建 议书批复或可行性讨论报告;
□(5)有选址意向的供应用地位置示意图;
□(6)与选址有关的其他状况,说明及附助说明材料;
□(7)有上级单位的供应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
□(8)职代会意见或重事会意见;
□(9)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留交复印件);
□(10)军产土地转为民用或开发的,供应中心军委土地管理部门意见(原 件及复印件);
□(H)其它与项目有关的附加说明材料。
法 定 时 限20天 完 成
二、申请办理《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1-1新征地
口1-2招、拍、挂
口1-3用地变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编号:
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乡(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盖章)
罗山县建设局印制
说明及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规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必须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现状图、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成交出让合同、用地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经乡(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初审通过)。
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取得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后,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征(拨)用地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后一年内,未办妥用地手续,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如确需延期的,请在十二个月内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办理延期手续。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如确需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性质、位置与界限,必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定点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_填写范本

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
项目性质
住宅/办公/商业/工业
建设地点
南安市××街道(镇)××村××路××号
选址意见书编号
选字第35058320×××××××号
项
目
规
模
投资(万元)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他
总规模
××
××
××
一期
二期
三期
现
状
用
地
(平方米)
耕地
合计
水田
菜地
果园
旱地
房杂地
其他
申请表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审批表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具体名称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具体名称(公章)
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证书编号不填,放空白即可
报 件 人李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报件人联系地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具体名称
批准机关文号
立项批文文号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
1、本表用于在城乡规划区内需要申请用地的建设项目。
2、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在封面加盖公章后,附带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向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有特殊情况的,或栏目不够填写的,可以另附纸张填写,随表一同报批。
4、本证有效期为壹年,到期尚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划拨土地手续,且未经批准延期的,本证自行废止。
总用地
一期
二期
三期
建设项目对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环保、运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要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可编辑修改word版)

地
位置用地面积m2源自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
南:
西:
北:
现状情况
使
用
单 位
用地面积
用
地
性 质
土地权属
□集体□国有
现状建筑情况
(类别、面积)
市 政 设 施
(地上、地下)
保
护
设 施
其他
选址意见书编号
地选书字()
号
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编号
规要通字(
)
号
项 目 名 称
批 准 机 关
批准文号
投 资 总 额
万元
当 年 投 资
万元
建筑面积
m2
项 目 等 级
□国家重点□省重点
□市重点
□一般工程
建 设 工程性质
□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大专院校□科研设计□中小学□幼托□工业□仓储库场□市政公用设施□其他
申请用地现状情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
项目总编号:编号:市政地证申字()号
收 件人:收件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盖章)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委托人
电 话
法 人 代 表 或 单 位 负 责 人
电 话
建设工程计划
申请用地类型
□新申请用地□迁建用地□原地扩建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出让转让用地
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雅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筑工程类)编号:
备注:1、本表必须用碳素墨水详细填写,并连同相关文件、图纸一起,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2、本表建设规模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填写,所填内容严谨涂改,否则可视为无效;
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4、施工图备案内容必须与本表相符。
5、本表一式五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日期:
收件人:收件日期:
说明: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由申报单位(个人)加盖印章(签名),并提交原件核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用地位置
项目批准
文号
投资总额
(万元)
注册资金
(万元)
申
请
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盖有申请人印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我单位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授权联系人全权办理此事项。
□用地范围现状地形图(1:500)及电子文件;*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转让用地项目,必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复印件1份);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需另外提供变更原由和相关图纸比对、原证书原件及其附件材料;
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模板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都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机关(或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单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四份;2.所需资料详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 设 单 位
设计单位
(盖章)
工 程 名 称
建设地点
选址意见书编号
用地面积
(亩)
用地规划许可证
编号
总建筑面积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总投资金额
(万元)
单项工程名称
建 筑结 构
幢数
层 数
底层面积(㎡)
建筑面积(㎡)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
发证日期
其他需要补充说
明的情况和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XXX 城乡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人)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申请类别
(打“√”选择)
新建
□变更
□ 续建
土地获得方式
√○ 出让
□ 其它 ○ 划拨
项目批准、核 准或备案文件
投资总额
申请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建设规模
建筑性质
应提交 材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个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2、 企业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 份;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核准登记 证明(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4、 国家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5、单位或个人授权 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各1份; 3、有关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 份);
5、1:500 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7、以上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备核。
8、以上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扫描成图片(JPG 格式)。
பைடு நூலகம்
1、建设单位须认真核实表中各项内容并对由本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内容真 实性负责;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 填写须知 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漏报及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