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

制定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
制定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

目录

一、制定“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 (1)

(一)深圳质量的内涵 (1)

(二)参考借鉴:相关评价指标体系 (1)

1.综合性评价体系 (1)

2.经济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2)

3.社会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3)

4.文化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3)

5.城市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3)

6.生态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4)

二、制定“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4)

(一)科学性原则 (4)

(二)系统性原则 (5)

(三)一致性原则 (5)

(四)客观性原则 (5)

(五)简约性原则 (5)

(六)可操作性原则 (5)

(七)可比性原则 (6)

三、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与数据 (6)

(一)深圳经济发展质量指标 (8)

(二)深圳社会发展质量指标 (9)

(三)深圳政治发展质量指标 (10)

(四)深圳城市发展质量指标 (11)

(五)深圳生态发展质量指标 (12)

四、“深圳质量指数”测算方法 (13)

(一)初始数据的无量纲化 (13)

(二)指标权重测定 (13)

1.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 (14)

2. 层次分析法的的实现过程 (14)

3.深圳质量指标权重 (21)

(三)指数生成 (22)

五、“深圳质量指数”测算结果 (23)

(一)经济发展质量 (23)

(二)社会发展质量 (24)

(三)城市发展质量 (26)

(四)生态质量 (27)

(五)深圳质量综合指数 (28)

附1: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专家评分表 (31)

附2:深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文献综述 (39)

一、综合性评价体系 (40)

(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40)

(二)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 (41)

(三)广东省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 (44)

(四)南开大学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46)

(五)深圳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调控指标体系 (49)

(六)深圳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年度目标 (51)

二、经济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53)

三、社会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54)

(一)“和谐深圳”评价体系 (54)

(二)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 (56)

(三)深圳市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59)

四、文化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61)

五、城市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65)

六、生态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70)

附3:主要指标解释和说明 (72)

全国质量奖评比标准

全国质量奖评比标准[复制链接] zhouyudlm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zhouyudlm 最后登录2010-5-14 注册时间2007-4-6 阅读权限5 体力0 热心0 6SQ币34 积分3 精华0 帖子9 主题0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积分3, 距离下一级还需2 积分 热心0 6SQ币34 1# 发表于2008-4-14 09:22 |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打印全国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 全国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 (2002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提高企业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推进质量振兴事业,特设立全国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质量管理奖)。 第二条质量管理奖是对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奖励。 第三条为了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质量管理奖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坚持“高标准、少而精”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对企业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第五条质量管理奖每年评审一次。由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按照评审原则、当年质量管理实际水平,适当考虑企业规模,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确定授奖奖项。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六条质量管理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含国防工业)、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旅游……行业的国有、股份、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企业。 第七条非紧密型企业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八条质量管理奖评审机构由质量管理奖审定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质量管理奖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审定获奖企业名单。 第十条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人员组成。负责实施质量管理奖评审,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获奖企业推荐名单。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质协,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质量管理奖评审人员;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奖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对获奖企业进行监督和帮促。 第四章评审人员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奖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教育水平: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 配租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深建规[2013]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3.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13]10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市租赁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1月29日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配租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由市、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回购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应当遵循适度保障、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委托相关事业单位具体实施。 各区(含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协助市主管部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 第五条规划国土、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区主管部门的相关核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核查结果,并对核查结果负

2013年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重庆市水资源公报 CHONGQING WATER RESOURCES BULLETIN 2013 重庆市水利局 二○一四年五月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保证。 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发《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上一年度水资源的情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数据支撑,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指导,为提高我市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提供基础资料,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公报》的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市政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部门,技术规范采用《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 23598―2009)。《公报》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相关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目录 一综述 (1) 二水资源量 (3) 三蓄水动态 (10) 四供用水量 (12) 五水资源质量 (15) 六综合分析 (17) 七重要水事 (19)

一综述 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幅员面积82401平方公里。境内河流纵横,长江自西南向东北横贯市境,北有嘉陵江,南有乌江汇入,形成向心的、不对称的网状水系。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42条。 降水量2013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063.6毫米,折合年降水量876.43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1.57%,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减少10.18%,属偏枯年份。 水资源量2013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为474.34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0.53%,较多年平均值偏少16.45%。 蓄水动态2013年全市大中型水库年末总蓄水量49.4209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0850亿立方米,下降4.05%。 供用水量2013年全市总供用水量为83.906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7%。 用水指标2013年全市人均用水量为283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6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77立方米,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为128升,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270立方米,城镇公共人均日用水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号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09〕1号 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60次添加时间:2009-11-20 21:5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0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 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 公正、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 别处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进行的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

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从工程建设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招投标完成发出中标 通知书、签订合同的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阶段。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认为所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区 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第四条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 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网上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投诉。 第五条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 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家乡的环境调查报告

家乡的环境调查报告 家乡的环境调查报告 家乡是缕阳光,冷寂时可以寻得温暖;家乡是个港湾,孤单时可以停泊靠岸。他们借诗言志,表达自己对家乡的思恋。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家乡的环境调查报告篇 美好的家乡:我是一个大山里的孩子,我的母亲河就是家门前这条可亲可敬的清清流淌着的清江河, 家乡的环境调查报告。从小我就是喝着清江河的水长大的,从小我就在河里游玩,不知当时是多么的快乐。炎炎的夏日,爸爸就带着我和弟兄们,拿着游泳圈欢欣鼓舞的向清凉的河水扑去。在河里游玩,打闹。头顶是燃烧的骄阳,身下是冰凉的河水。这样的日子,很快乐,真的。可是这样的清清的河水已经逝去,再回来的可能性已经是没有多大的希望了。 1、时间:20xx年1月17-18日 2、活动地点:重庆市开县郭家镇清江河畔 3、活动人员:杨海涛及其伙伴 4、活动情况 我带着伙伴们一早便来到河边看看,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来到这个曾经亲切的河边了。当我看到满目疮痍的河,心里很不是滋味。河面漂着垃圾,河边也是垃圾。还有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里。

原来清清的河已经不见了,唯独剩下的是一条脏兮兮的小臭水沟。原来修的污水收集站没有使用,而是将它填平,这样生活垃圾就直接进入了河里,没有了原有的清澈,只剩下乌漆麻黑的水。随处可见的垃圾,让人心寒。 主要表现 垃圾很多,很多小水沟都遭到严重的污染,水质变的恶劣,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其中白色垃圾占了很发一部分。而且有生活污水大量排放入河中,河水变的很脏很臭。 主要原因 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十分薄弱,大家都不是很注意公共场合的环境卫生,也不注重保护身边的自然环境。社区没有投入多少心思在处理垃圾上,垃圾处理不到位。 解决方法:首先要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的意识,每个人都从身边做起,将身边的环境保好,再做宣传,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社区应该投入更多的资金来处理垃圾,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再快的经济发展又有什么作用。我们应该做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而非只注重快速发展,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5、活动体会:通过这次活动,不但提高了我的实践能力,使我更加的熟悉了这项活动的过程,而且通过这次活动我也深刻的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我们身边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明白了现在的严峻行势。我深刻的认识到我们应该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尽力去保护环境,同时也会做有关保护环境的宣

关于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0)

关于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0) 你局《关于申请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航道函规基〔202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所在河段位于重庆市长江干流,处于三峡水库变动回水区中下段,起自嘉陵江河口,经重庆市南岸区、江北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和涪陵区,终于乌江河口,全长约123公里,航道等级目标为长江干线Ⅰ级航道。其中,朝天门至寸滩河段长5公里,整治目标为3.5米×150米×100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寸滩至涪陵河段长118公里,整治目标为4.5米×150米×100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部分碍航滩段航宽不低于120米,弯曲半径不低于800米,通航保证率为98%。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吨级干散货船、300标准箱集装箱船、600车位滚装船及4艘3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万吨级船队。项目拟对10段共28.43公里水道按Ⅰ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整治内容包括疏浚、清礁及筑坝。疏浚工程包括疏浚朝天门水道草鞋碛等11处滩险共18处浅区。清礁工程包括清炸长叶碛水道门闩子等4处滩险共计12处礁区。筑坝工程包括新建顺坝1座、潜坝5座及修复丁坝3座。 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水运规划项目库,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9〕1516号文件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将对沿线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所在河段分布有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相关文献与近期鱼类早期资源调查结果,“四大家鱼”主要产卵场已向上游河段移动。项目实施将改变整治河段河床形态、水文条件、底栖生境,造成生物损失,对包括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内的相关区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项目所在河段分布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顺坝、潜坝及丁坝等工程实施将可能导致局部河段水动力条件改变、影响局部河段水文情势,疏浚、清礁和抛填作业等将可能导致悬浮物扩散,将对取水口水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环境风险。施工船舶如发生碰撞、搁浅、倾覆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漏油等,将造成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四)其他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工程优化方案,取消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整治工程和码头碛潜坝等筑坝工程;调整王家滩整治方案,保留其右汊自然生境;优化疏浚和清礁高程设计,将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的清礁工程由爆破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深建质安[2015]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5〕13号) 各区住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一站、市质安二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15〕141号)及《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5〕3号)及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2015年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上报制度

1、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春节假期继续施工工程的信息按照附表1填写好后上报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2、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质安一站、二站要将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信息汇总,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上报我局质安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我局总值班室报告。春节期间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也应做好现场安保及值班工作,确保安全度假。 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巡查的力度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切实落实“一级监管,两级巡查”制度,加大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执法力度,尤其是需要春节期间作业的工地,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立即下发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子奇,联系电话:83

重庆水污染调查报告

"梁滩河"水污染考察报告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第一小学校指导教师刘云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第一小学校环保小组 当地球上地人越来越多,树越来越少,天气越来越炎热,水越来越浑浊地时候,人们是否关注到我们赖以生存地地球已经被人类污染折磨得伤痕累累. 我们〖〗一群对未来充满希望地小学生,试图从身边做起,用实际行动,用真诚爱心去 关注 我们仅有地地球母亲!于是在老师地带领下,我们于月日下午考察了梁滩河流经地第一 个镇——白市驿镇半边街石桥到百卉园石桥米河段地污染情况,并在下游不远处地黄金 桥提取水样(梁滩河发源于巴福镇童家石河,流经白市驿、土主、龙凤桥等乡镇,从北碚毛背沱注入嘉陵江,干流全长公里,流域面积平方公里,属重庆市辖主要次级河流 之一).只看见散发着鱼腥味地黑灰色河面漂浮着油沫、塑料袋、腐烂地菜叶等.几天前因大雨被冲到河中地尾各重约公斤地鱼,翻着肚子浮在河面上.河底黑色地淤泥上沉积着车胎、皮鞋等垃圾.经过我们观察、分析、化验,形成考察报告如下: 、水质分析 我们在梁滩河此段不远处地黄金桥采集了水质标本,在教师地指导下经过分析化验、查阅资料,发现值为,非离子氨为,符合国家标准,而细菌总数为×个 ,超过国家标准,悬浮物也超标.有机污染较重,总磷含量达,化学耗氧量达 ,均超过国家标准倍以上.另外统计数据表明年梁滩河九龙坡区段排放地达 吨,总磷吨,分别超过最大允许排放量地倍和倍.对上述数据地分析结果表明: 梁滩河水质受污染地直接原因是直接排放地大量未经处理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少量工业废水.需要说明地是,白市驿镇只是梁滩河流经地第一个镇,该河中下游地污染状况更严重

,监测断面水质属五类,是市辖条主要次级河流中污染最为严重地条河流之一,已丧失 水域功能. 、污染源 ()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及垃圾.仅半边街石桥至百卉园石桥米河段就有个公共厕所, 家医院,个居民小区,近家小餐馆,共同有个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河中.这 就是化学耗氧量超标地主要原因,也是总磷超标地部分原因.周围居民地生活垃圾也堆放在长满杂草地河边,东一堆西一堆.我们用小铁铲在干涸地河床边挖了一个近厘米深地小坑 ,发现下面依旧是一些生活垃圾.看来在河床边堆放垃圾已不是一年二年地事情了.这就造成悬浮物污染严重,增加了净化水地难度和成本. ()农药及化肥污染.附近个村地农民在数千亩农田中大量喷洒农用杀虫剂和除草剂.这 些药剂使用后只有少部分被农作物吸收,其余顺水流入梁滩河,造成一定地化学药品污染,容易毒死水中生物,引起生态破坏,降低水域自净能力.另外大量施放含氮、磷量高地化肥,也导致流入梁滩河地水中总硝酸盐、总磷超标.磷使水域中细菌繁殖,大量消耗氧气,导致依赖氧气生存地鱼类死亡,随后细菌也因缺氧死亡.最后河流老化,逐渐死亡.特别是大雨前施肥或喷药,造成地污染更严重. ()农贸市场和“三无”人员地污染.做生意地人及居民将河道当成了垃圾场,随意乱抛 乱丢.居住地棚屋多,人们在那里种菜、养鸭、设屠宰场、烧腊作坊、豆腐作坊等.河中随处可见烂菜叶、破旧衣物、饮料瓶等杂物,河面上覆盖着一片片地油污.仅白市驿千余米河段就有个新建农贸市场和个废旧农贸市场. ()工业用水地污染.不足米地河段有家工厂,有化工厂、织布厂、油箱厂、汽修厂 、饲料厂、植物油厂、板鸭厂等.未经处理地污染物渗透到河里,影响到水地质量. 、严重危害 ()河流臭气冲天,沿河居民不敢开窗,臭气随风飘散,影响了人地生活、学习、工

最新商品学案例——质量管理2

零”是最刚性的目标 2006年6月,海尔洗衣机事业部装配车间的质量经理苏宁和抽检经理刘永军的资源存折上双双被输入了一个数字:-80。这是他们俩为一台外包装箱潮湿的海尔小神童洗衣机“买单”的结果,本月的收入将会被扣掉80元。同绝大多数企业一般都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海尔,责任人买单只不过是解决这件质量问题所需要的30多个环节中的一个而已。因为根据从今年起在海尔集团开始推行的新的质量改进方法——FDAR归零化管理的要求,从发现质量问题一开始,一套包括了4个环节的闭环式的质量管理模式就会启动,它的起源可能来自于用户的抱怨,也可能来自于企业的检测,但结果一定是从根本上将这件质量事故的隐患消除。 海尔这套质量改进办法的操作过程,首先是问题反馈阶段(F),主要是对质量问题基本情况的掌握。其次是问题分配阶段(D),除了责任人买单,还主要包括了模拟复现、原因分析、责任人反思等环节。责任人买单要承担质量问题耗费成本的1%,剩下的99%作为负债形式被记录进了当事人的资源存折。这些负债部分只有在当事人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了成绩被记录进了正激励才会被抵消,否则,将会大大影响当事人年终的考核以及下年度的岗位。第三个环节是问题接收与处理(A),责任人的改进措施、反复的论证、从各个环节对整改办法进行复审等都在这一阶段处理。而最后一个阶段就是问题归零(R),其中包括了对其他人的警示、最多长达6个月的效果跟踪以及问题转化的一致性复审等步骤。当然,也并不是每个质量问题的归零都需要那么久,比如由于残水量超标导致外包装箱被打湿,从发现到完全消除隐患也不过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很多人会问,问题固然是解决了,而且似乎还比较彻底,但是,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吗? 从表面上看,这套质量改进办法虽然环节比较多,但是,由于海尔从1998年起开始了市场链流程再造工作,海尔的每个人都成了一个微型公司,每个人对问题的处理都已经习惯于从前后工序进行市场化SST(索赔、索酬、跳闸)的运作——如果你提供的服务好,下道工序应该给你报酬;不好的话,下道工序有权向你索赔;如果出问题,就由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制约并解决问题。当每个人都在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全面质量治理差不多知识 第一章 一、量的概念 质量的定义(GB/T19000-2000):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注:特性:可区分的特征。 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明示的”是指明确表述出来的要求; “通常隐含的”是指不言而喻的,约定俗成的公认的要求,如电视机必须有图像和声音,能正常收看收听,这是不言自明的公认要求; “必须履行的”一般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质量特性 ISO9000:2000版标准对质量特性作出了如下定义:“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1、产品质量特性要紧包括:性能、可信性(可靠性、维修性、可用性)、

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经济性。 性能---是指产品满足使用目的所具备的功能。 2、服务质量特性由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时刻性、舒适性和文明 性组成。 三、产品的概念 产品的定义(ISO9000-2000):过程的结果。 有下述四种通用性产品类型: ---服务(如运输); ---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零件); ---流程性材料(如润滑油)。 第二章全面质量治理 ※※※三个时期 1、质量检验时期,二十世纪初,要紧是检验把关,美国“科学治理之 父”泰勒为代表。 2、计质量治理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军需品的专门需要,运用数理 统计方法对军工生产过程进行工序操纵。 3、全面质量治理时期,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美国通用电器公司质 量经理费根堡姆提出了讲究质量成本,加强企业经营的全面质量治

理,TQM。我国于1978年由日本引进全面质量治理。 在此期间,美、英等国的“质量保证”也得到专门大进展,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7年颁了ISO9000系列标准,并开展质量体系认证,1998年又实现了国际多边互认。 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吸取了日本全面质量治理的成功经验,设立了质量奖。我国也在2001年开始,由中国质量协会实施,借鉴美国的做法,开展质量奖评审。 二、全面质量治理(TQM)的差不多概念 全面质量治理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过去也曾称为TQC(Total Quality Control)。 定义:ISO 8402:1994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中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治理途径。 三、八项质量治理的原则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2、领导作用; 3、全员参与; 4、过程方法;

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

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树立先进质量典型,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激励广大组织和社会各界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聚焦追赶超越,助推品质西安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市质量奖(简称市质量奖)是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组织的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市质量奖包括“西安市质量奖”和“西安市质量奖提名奖(简称提名奖)”两个等次。 第三条市质量奖为一次性奖项,每2年评定一次,每次获得市质量奖的组织不超过6个(小微企业或组织2个),获得提名奖的组织不超过5个(小微企业或组织2个)。当年申报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时,获奖名额可以减少或空缺。 第四条市质量奖的申报、评审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申请; (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 (三)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专家评审、社会公示。

第五条对组织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模式和内容,并结合西安市质量建设需要,重点增加各类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简称市质推委)是市质量奖的评审领导机构,负责市质量奖评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质推办)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质量奖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 第七条市质推委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动、指导、监督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开展; (二)审定工作规则,研究解决质量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议评审结果,确定提请市政府审定的市质量奖预选名单。 第八条市质推办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及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深建规〔20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组织业主采用电子投票的活动。 本规则所称电子投票,是指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组织业主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投票系统为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技术手段,进行业主大会会议投票。 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也可以通过固定电话、电子触摸屏等技术手段进行电子投票。 第三条主管部门不得就使用电子投票系统收取任何费用,但互联网、手机等运营商依法收取服务费用除外。 第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拟采用电子投票方式的,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应当整理业主相关资料(包括业主房号、手机号码、座机号码等信息),加盖召集人公章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告知拟按照本规则采用电子投票,说明业主有权仍以纸质书面形式投票,但不影响其他业主依法进行电子投票的效力。 对业主手机号码、座机号码等内容,在公示时应当进行保密处理,手机号码只公示前后各三位数,座机号码只公示后三位数。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文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 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渝文审[2009]1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2009?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9]1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实施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检测资质证书,开展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型中介机构。 本规定所称检测人员是指经考核合格,具备相应检测工作能力的检测从业人员。 第五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检测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全市检测机构资质,负责监督指导检测人员的培训,并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建立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数据库,实施检测资质动态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和所监管工程的检测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机构资质申请的受理和初审。

“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及个人奖”申报表

附件1 编号:_____________ 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填报说明 1. 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三部分组成,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正确、清楚、完整。本表封面编号由“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2. 申报表中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年份前三年(连续)的指标(特别注明的除外)。主要经济效益、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指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 3. 申报表中“一、组织基本情况”填写备注如下: ①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组织规模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写。 ②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组织各级机构质量、检验、计量、标准等岗位的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 ③带“□”的项目,请选择相应的符合项在“□”内打“√”。 4. 申报表中“二、组织简述”按照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5. 申报表中“三、主要经济效益与质量指标”填写备注如下: ①9-15项指标填写参见《关于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实施方案》(国统字[1997]303号文)的要求。 ②16-19项指标填写参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函[2005]131号)有关要求。 ③指标项目可据行业实际调整或细化,对于非制造业,16-19项指标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删减或增加,但需说明理由,并在自我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本行业的相关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关于在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等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建字[2010]126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水务局【发布日期】2010.06.12 【实施日期】2010.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 (深建字[2010]126号) 各区建设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市、区质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各有关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推广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是推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政府投资工程

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项目范围 北环大道改造工程等14个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作为首批试点项目,应当率先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鼓励所有政府投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二、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规范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编制并发布建筑废弃物及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规范,引导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以及生产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规范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推广使用。 三、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质量认定 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应当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并由权威机构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生产企业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认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进行审查、公示与审定,颁发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认定证书并将其列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对产品实行后续动态监管。 未经认定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不得在政府投资工程中使用。 四、关于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销售价格 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应确保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推动绿色再生建材产业、产品的提高升级,并在力求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质量更好、品种更多、竞争力更强的同时,降低产品销售价格。目前,可比照原生建材产品进行合理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市场价。

重庆环保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1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7年3月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管理 第四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五节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 第六节环境监测和现场检查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三节土壤污染防治 第四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节辐射安全和辐射污染防治 第四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五章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管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商务、公安、国土、规划、市政、水利、文化、卫生计生、审计、移民、质监、林业、园林绿化、旅游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监察制度,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进行监察。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督查和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苏建设规[2009]1号

苏建设规[2009]1号 关于贯彻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意见 各市、区建设局、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省建设厅、监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在贯彻落实时一并执行。 一、投标人应当将本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的交、退都必须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凡不是从其基本帐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认可。各地应加强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本市企业在注册地已交年度保证金的,全市各地应当互认。 二、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资格审查场所,对资格审查过程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相关原件,经核实的材料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签字确认。发现虚假资料等异常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不得擅自处理。 三、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下列评标定标方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小型建设项目一般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一般及较大以上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须先进行成本价评审,成本价评审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综合评估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其中,经济标的评审可采用以下办法: 1.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2.平均标价固定下浮率法; 3.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 (三)合理定价抽取法。招标人编制招标工程合理价文件(经专家评审),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以招标工程合理价文件为商务标编制标书参加投标,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一般用于应急工程。 (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评标细则指导意见(附件1)。 四、招标人应严格按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苏建价〔2009〕8号)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投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将招标控制价文件发给投标人,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当一个标段有多个单位工程、多个专业时,应将多个单位工程分专业汇总成各专业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五、加强工程建设工期的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招标时,应科学合理设定建设工期,招标人不得随意盲目压缩建设工期。招标人需提前建设工期的,应当参照执行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标底编制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将赶工措施费计入标底价。因特殊原因建设工期必须提前且提前幅度较大的,招标人需组织有关技术、经济专家论证通过。 六、招标文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开标活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时参加开标活动的,一律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较大工程招标时,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要求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的分值不超过2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答辩的范围、答辩方式和组织形式、评分要点、评分规则等内容。投标人应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的,其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七、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标底编制单位执业信用和业务水平的考评。招标代理机构和标底编制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招标和计价,维护招投标双方权益。为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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