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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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0〕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本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具体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以及临时设施费。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市安监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技术规范,并给出各类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典型详细清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深建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与承包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和信誉密切相关。
在我市查处有关案件时发现,如建筑市场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以及信誉均较差,工程质量与安全存在较多问题。
为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负责制,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龙头,其管理水平、履职情况与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息息相关。
为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在招标等发包环节加强对转包挂靠行为的甄别。
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在建设工程发包环节,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甄别,坚持“择优与竞价”的价值取向,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价格合理的中标单位。
在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
(二)加强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不得以施工单位不报告而不知情为由,疏于管理。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擅自分包专业工程、劳务且建设单位未尽管理职责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核查和报告建设工程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行为。
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3个月后、4个月内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送《转包挂靠核查情况报告书》。
本通知发布之日尚未竣工验收的,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
建设单位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上述不良行为报送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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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169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当前我市大运会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根据《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及《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阶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面达标。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达标标准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册(文明施工)》。
二、达标检查内容(一)外观统一。
建筑工地围挡应保持统一高度,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对施工时间跨过大运会的建筑工地,围挡应按要求完成美化改造;外脚手架应采用立面整齐、统一、美观的密目式安全网,对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二)车辆保洁。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地化,设置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工地车辆污染市政道路。
(三)扬尘控制。
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清扫建筑垃圾应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应采取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2024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措施

2024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措施
1.春运安全保障:
-春运期间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秩序稳定,严格车辆安全检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频次和通风状况,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响应。
2.在建工地安全自查与停工管理:
-在春节放假前组织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针对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高风险工程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改。
-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材料堆放稳固安全,做好工地封闭和防盗工作。
-明确停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职责,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防范准备。
3.企业生产与经营场所安全:
-各单位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对生产线、仓库、办公室等区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消除火源、电源、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对于易发生事故的关键岗位和环节。
-根据业务特点,安排合理的工作计划,避免节日期间超负荷生产和不合规作业。
4.社会公共安全:
-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包括商场、景区、酒店等人员密集地的消防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安全维护。
-提供充足的社会治安力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制定并实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预案和救援方案。
5.宣传教育与应急值守: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3〕42号)的有关部署,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郭晓宁,联系电话:83788051。
附件: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5月20日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3〕42号)的有关部署,为推进建筑业、燃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建筑业、燃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筑业、燃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局质安处、燃气处、法规处、建管处、市场处,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负责人,以及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有效预防建筑工地消防火灾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2〕75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督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状况稳定。
二、组织领导成立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局机关质安处、法规处、建管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修缮翻新及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工程等。
(二)专项整治内容。
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整治,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是否已于近期开展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划分消防责任区,明确消防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3.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内部装修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4.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5.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是否符合防火要求;6.临时宿舍用电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食堂、厨房等存在明火的场所是否进行重点管理,专人负责;7.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8.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9.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10.建筑电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11.施工单位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深府办[200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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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2005年5月13日深府办[2005]51号)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4月份除死亡人数下降外,各类安全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均呈上升态势。
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宗死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5月11日晚23时25分左右,中铁十六局在位于福田区上海宾馆路段深南——华富路口华富路人行地下通道工程违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裂,导致大量液化石油气泄漏;5月12日0时10分左右,液化石油气遇火种在三分钟内先后发生多次爆燃,当场造成17人受伤,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同时造成周边7000多户商户单位供气中断,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月12日上午,市政府三届一五六次常务会议专门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
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此责无旁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深建规〔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审查,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5月25日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住房建设部门是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起草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二)统筹和指导全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三)对既有建筑幕墙检测鉴定市场进行监管;(四)统筹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区住房建设部门是本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定期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三)查处危害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既有建筑幕墙检测鉴定报告进行备案;(五)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六)统筹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信息采集、录入、统计、更新等工作;(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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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深建质安[2015]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5〕13号)
各区住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一站、市质安二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15〕141号)及《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5〕3号)及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2015年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上报制度
1、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春节假期继续施工工程的信息按照附表1填写好后上报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2、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质安一站、二站要将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信息汇总,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上报我局质安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我局总值班室报告。
春节期间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也应做好现场安保及值班工作,确保安全度假。
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巡查的力度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切实落实“一级监管,两级巡查”制度,加大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执法力度,尤其是需要春节期间作业的工地,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立即下发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子奇,联系电话:83。